红玫瑰与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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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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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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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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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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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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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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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粲(177~217),汉魏间诗人。建安七子之一。字仲宣。山阳高平(今山东省金乡县)人。曾祖王龚、祖王畅,都曾位列三公。父王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王粲少时即有才名,曾受到著名学者蔡邕的赏识。年十七,司徒辟举,诏授黄门侍郎;当时董卓新诛,其党李□、郭汜等在长安作乱,乃不应征召而往依荆州牧刘表。王粲在荆州住了16年,刘表以其貌不扬,又体弱通脱,不甚重用。建安十三年(208)秋,曹操南征荆州,粲劝刘表之子刘琮举州归降。操召授粲为丞相掾,赐爵关内侯,后又迁军师祭酒。建安十八年(213),魏国既建,拜侍中。建安二十一年(216)冬,随军征吴,次年春,在返回邺城途中病卒。王粲诗今存23首,王粲赋今存20多篇。《隋书?经籍志》著录有《王粲集》11卷,《去伐论集》3卷,《汉末英雄记》10卷,皆佚。明代张溥辑有《王侍中集》1卷,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
  • 作者:不佛
    【已和编辑协商16号,从第24章倒V,届时万字更掉落。17号开始每晚9点6000字更,已经看过的宝宝注意章节不要买重复了。】【当然喜欢的宝宝们也可以全订支持一下,唯有更新回报,鞠躬感谢各位。】*上辈子沈止看着好兄弟陆郴,从年少时期就被慕容卿追逐爱慕,又看着陆郴因她郡主之位才与其成亲的算计。沈止也看到了慕容卿纯善至极,她心疼陆郴从小没了爹娘,因此不管情意被误会,还是被冤枉争宠害死了小妾流产,被冷落,忽视,都没有怪过陆郴。直到慕容卿为救陆郴而死,沈止看着自己这个好兄弟追悔莫及凄惶度日,觉得可笑。沈止因公殉职,重生在刚当上大理寺少卿这年,这个时候慕容卿还没成亲。然后他意外发现,只要拿到一样慕容卿的东西,就可以进入一次她的梦里,越是贴身,梦境时间越长。*康宁郡主慕容卿最近有点烦,她竟然梦见了大理寺少卿沈止。他是出了名的冷面冷心冷肠,是遇到碎尸案都面不改色的猛人,慕容卿一看见他就怕。本以为也就是凑巧梦见一次,偏偏又梦见了第二次,第三次...梦里沈止和平日里不一样,让人心慌脸红,他又是心上人陆郴的好兄弟,慕容卿充满了负罪背德感。后来女学评比之时,陆郴奚落自己字丑,沈止却站出来护在自己身前。自此全京城都在传,大理寺少卿沈大人和陆修撰这对生死之交为了康宁郡主反目成仇了。注:1、全文从始至终只有沈止是重生2、女主不聪明,但共情能力强3、诸朝乱炖,架得很空4、无完美人设,各有立场追求文案更新于20240102,已截图--------------------------【接档文《阿慈的狼少年》求收藏!偏搞笑文】阿慈是个灵根未开,长了胎记的普通凡人,从小就在三苦宗里打杂伺候人,被人欺辱,日子难过得很。少年是个狼大王,他虽不通人语不通人事但修为极高,带着一群狼崽子在囚魂山里称王称霸,日子不要太快活。阿慈为开灵根闯入囚魂山,生死之际被少年救下。从此少年缠上了阿慈,他为阿慈消除胎记,又助她开了灵根;阿慈则教他人语,教他穿衣,教他你其实是个人这件事儿。阿慈给少年取名二狗那天,二狗对月长啸了大半宿。阿慈第一次牵二狗的手,二狗则拿自己的爪子追着她的手摁来摁去。阿慈嫌二狗烦,二狗竟变出了个狼耳朵给她捏。阿慈要走,二狗自己的狼崽子都不要了,跟着一道儿回了三苦宗。修炼的日子难熬,上有宗主阻挠,下有弟子针对。结果前脚阿慈装孙子,二狗后脚就打得人家成了真孙子。直至二狗被算计,就要灰飞烟灭,阿慈为救他,以身殉阵...而二狗,抱着阿慈尸体,自愿被穿魂剑穿心而过...自此,相依为命的阿慈与二狗身死。同时,八百年前消失的圣女云慈与魔头恒莲,再现世间。注:1、自我产粮,私设颇多2、不会很长,最多四十多万字3、无完美人设,养成哈养成4、文案更新于20240627已截图-----------------感谢支持
  • 作者:最爱生肖兔
    周然重生到了洪荒之中,成了未来也是赫赫有名的大能之一,燃灯道人。我既身为紫霄宫中三千客之一,还能做到阐教副教主,更能改换门庭,成为佛教竖三世佛的燃灯上古佛,为何不能更进一步?先定下个小目标,成为圣人之下第一人?成圣,你以为很容易?不过那就设为大目标吧!
  • 作者:飞升的青草
    范清芸从小性子软,被人欺负也不吭声,只会闷闷生气,索性她长得好,十里八乡一枝花,从成年起,就有无数人给她介绍对象,她挑来挑去,选中了一个看上去十分老实的对象。谁知这时候,公社中长相英俊,前途无量,是无数女同志梦中情人的高恺上门来提亲了,她看着男人的霸道眼神,怯怯道:我有对象了。高恺眼神一深,淡淡道:没关系,我才是最适合你的。范清芸:......流,流氓婚后,高恺工资全给她,家里的事大多也是她做主,也没人再敢欺负她,占她便宜,可她还是怕他,因为他老逼她做不爱做的事,比如三天要吃一次肉,比如出门要同他一起,比如糖水不能多喝。后来,男人意外牺牲,她虽然痛苦,但也不免松口气。就这般当了十年寡妇,大病一场的二嫂突然要给她介绍对象,她拒绝了好几次都没成功,恰在这时,死了十年的高恺回来,一把将她揽进怀里,摩挲她的头发:想我没?范清芸:......十年没见,这人好像更加霸道了?向阳公社的人都在说,这范清芸虽然长得好,嫁得好,但命不好,年纪轻轻就守了寡,拖着个女儿过了十年,眼看女儿就要长大嫁人,她后半生是眼见孤寡,苦水漫灌,而她二嫂,虽然也带着个女儿守寡,但人家懂事聪明,孩子学习成绩好,以后肯定能幸福后半生。哪里想到没过多久,就有人给范清芸介绍对象,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她那死了十年的男人居然回来了,不仅带着全家进城,她还住进了市委大院,女儿常驻电视新闻,成为众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大佬,这日子是越过越好,闪瞎了众人的眼。社员们:......高欢本以为自己重生是来拯救妈妈的,没想到她死了十年的爸回来了,高欢:......。早不回来,晚不回来,现在回来整天跟她抢妈妈,太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