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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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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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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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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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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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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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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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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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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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副本囍事已结束。预收《末世第二十年》文案已开,下下划』 1、你女朋友是BOSS。——常有BOSS这样对骆放说。 2、众所周知,祷陵庄园是无限世界最为恶名昭著的一个地方,庄园主阮莓喜怒无常,最喜制人偶。 直到一场意外,阮莓失踪,祷陵庄园成为了无主之地,恶鬼横行。 后来BOSS们才知道,阮莓因为长得太可爱被一个菜鸡新手给捡回去当吉祥物了。 BOSS们开了赌局,赌那个菜鸡新手什么时候会被那个小恶魔做成人偶。 然而他们没等到骆放被做成人偶,只等到他把阮莓哄得服服帖帖,坏脾气的小姑娘也变得可爱温顺,就连凶性大发失去理智,一颗草莓味软糖就能哄回来。 最喜欢做人偶的大BOSS,也能像个洋娃娃似的被骆放抱在怀里哄。 3、无限世界新星骆放一直都觉得这儿的BOSS想挑拨他和阮莓的关系。 嫁衣女鬼从棺材里爬起来幸灾乐祸:你女朋友是BOSS。 吃人不眨眼的鬼婴躲在骆放身后号啕大哭:你女朋友是BOSS,我小时候被她做成过人偶娃娃! 就连后来到了祷陵庄园,把他们一行人折腾得死去活来的庄园主也幽幽的欲说话。 够了!我知道,你也要说我女朋友是BOSS。 不,我就是你女朋友。 #我本来以为我只是随手捡了个可爱的吉祥物# #没想到我是捡了个女朋友# #哦我错了她是大BOSS# #BOSS我也要,宠了这么久不能白宠了# 『《末世第二十年》文案』 1、末世第二十年,世界是一片废土。 阮芽是废土最后的坚守者;贺缺是被基地驱逐的叛徒。 后来,贺缺被阮芽捡了回去。 孤独的姑娘接纳了被驱逐的贺缺,递给他一枝沾着清晨露水娇嫩欲滴的红玫瑰。她指尖是玫瑰的芬芳,带来希望的圣光。 她拉过他粗糙带血的手,轻抚焦黑废土,对他说:这片土地满目疮痍,但我爱她,我将为她奉献一生的爱。 那片焦黑的土壤,满目疮痍,四野荒芜,寸草不生。但自她经过,万物生长,生机盎然。 阮芽治愈了大地,也治愈了他。他颤抖着伸出双手,用毕生的爱与忠诚,接下她的鲜花与爱。 2、贺缺生来就是黑暗中最不为人所容的怪物,众人都惧他,怕他,憎他,无人爱他。 他最终一败涂地,被驱逐出基地,他以为这就是他生命的结束。直到一个废土上的流浪少女将浑身是伤的他捡回家,悉心照料。 分明只是个孤苦无依的流浪少女,却义无反顾的走向他的黑暗世界:众人惧你,怕你,憎你,但阮芽爱你。 这一刻,贺缺意识到,这才是他真正生命的开始。 他不舍阮芽踏入黑暗,她是来自光明的女神,不容黑暗所染指。于是他抛下过去,不顾一切的朝着她的世界奔了过去。 阮芽的世界,是大树,是鲜花,是贺缺。 #阮芽曾错把受伤的恶狼捡回家# #时不时顺顺毛后# #他变成了摇着尾巴的大狗狗# #种花的小仙女X从良的大坏蛋# #你看那片曾焦黑的大地,她开出了朵朵姹紫嫣红,无数游荡的丧尸变得温驯理智,美丽的绿色遍布世间,那是生命的绿荫。# #谢谢你,没有放弃她。# 『还有一个要看看吗《我的丧尸姑娘》』 末世来临,丧尸席卷全球,人类生存受到巨大威胁,世界成为由丧尸主宰的巨大狩猎游乐场。 辛昙认为她是幸运的,因为她成为了丧尸;辛昙认为她是不幸的,因为她还有身为人的记忆与理智。 她在尝试了和丧尸兄弟唠嗑、和丧尸姐妹聊去腐肉后,悲哀的发现她的同类蠢蠢笨笨,聪明的她反而成了异类。 既然无法改变,那她只能加入。 此后的每一天都是灰暗的阴霾,她不是辛昙,她是丧尸,是行尸走肉。直到有一天,祁灿来了,她活了。 我身体与样貌腐烂而丑陋,我的性格丧气又软弱。但自他出现,他爱着我,无关我的样貌,无关我的性格,无关我是丧尸。他说他爱我皮囊下那颗温暖的心,可他不知,我的心浸泡在寒潭中,是他曾强忍寒冷将我的心捧了出来,从那之后,我的心只为他所温暖。——辛昙。 我曾失去过她一次,久别重逢,是上天对我最珍贵的恩赐。从前她是我的姑娘,今后她是我的丧尸姑娘。——祁灿。 丧丧的丧尸姑娘X暖暖的人类少年 『没了没了,别翻了_(:з」)_』
  • 作者:阿历克斯·欧文
    我们总以为外星生物来自其他星球事实上,它们来自深海。在太平洋底部,两大地壳板块之间的裂缝连接着一个平行宇宙虫洞。这里正是外来生物的巢穴。 2013年8月11日早晨七点,第一只怪兽穿过虫洞登陆旧金山。此后数十年间,不断有怪兽从海底冒出,攻击洛杉矶、澳大利亚、香港等太平洋沿岸城市。怪兽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攻击次数越来越频繁,破坏程度也越来越严重,人类世界始终笼罩在死亡与恐惧的阴影下。 为了抵御怪兽,人类启动了一项名为机甲猎人的军事计划。这项计划组建起一支由人类驾驶员操纵的机甲战队来对抗怪兽进攻。罗利贝克特就是一位机甲驾驶员,在战斗中失去哥哥杨希之后,罗利退出了猎人计划。5年后,在元帅的邀请下,罗利回归了机甲战队,并有了新的搭档森真子 地球危机日益深重,看我们的英雄如何拯救地球!
  • 作者:银烛鸢尾
    (预收《血色裁决》[无限],文案见下)——————那一年,全球各个角落的非自然凶宅,都被绑定了无限系统。从此,猛鬼潜行、异怪横生,房屋里的任何一扇门,都有可能随时通往惊悚灵异的游戏空间。——你的胜利除了依靠自己,还要依靠你亲爱的室友。——否则输得太惨,结局可能是曝尸街头。鹿筝转身看向自己的倒霉室友们,一个在兴高采烈剥小龙虾,一个转着圈做空中瑜伽,还有一个用飞镖往前男友的照片上扎扎扎。……她面无表情叹了口气,我还是曝尸街头吧。【团队无限流,热血搞笑爽文风,女孩子们都很厉害】【有男主,未必什么时候出来;有cp,但不是主线】PS:除特殊情况,一般都在21-23点之间更新。本书背景架空,完全虚构,一切设定均为剧情服务,有大量自由发挥的成分,请辩证看待,并不要带入现实。一万个读者有一万个雷点,请酌情阅读,不喜欢好聚好散。———————预收新书《血色裁决[无限]》:【离经叛道暴徒女主&清冷寡言深情男主】【裁决】系统试运营的那一年,时空管理局将玩家受众定位于各平行空间的危险分子与罪恶之人,意图用他们去测试游戏平衡。但管理局没想到的是,审核程序出现问题,极地牢狱的重犯们,以及局内各部门的成员们,也都被卷进了这场游戏。……于是全员发疯的修罗场诞生了。局势变得一发不可控制。*深夜,身穿粗布破衣的年轻女孩离开荒山牢狱,进入了那扇散发强光的时空之门。她手里捻着狼牙磨成的串珠,眼神无比天真,连唇边的笑意都如此发自内心。好啊,六年了,这场盛会总算没错过。——————已完结无限流:《神明邀请函》《别笑!这是恐怖片》《惊悚狩猎计划》《逃生游戏禁止恋爱》等
  • 作者:飞飞语
    从小到大叶夏养过很多小动物,却没一个能够真正养成,甚至连乌龟都没能存活。直到有一天,他偶然之下居然养活了一条怎么都不肯吃桑叶的家蚕。 经过他的精心喂养,那只东西开始茁壮成长,却长得越来越奇怪,脾气和习性也越来越怪异
  • 作者:江小绿
    剧组在香港高档半山别墅取景,沈意浓中途休息,回程时迷路,错敲了一扇门。 电影圈最年轻的传奇程如歌站在里头,眼角烧红,一张惊艳绝伦的脸轻睇着她。 沈意浓被蛊惑,一不留神,被拖了进去。 她十三岁时看他的电影,十六岁看他拿下影帝,二十岁见他在电影圈封神。 而现在,他的唇印在她颈间。 事后,沈意浓落荒而逃。 再次见到他,男人温了一壶茶,坐在窗边,淡淡抬眸,宁静而致远。 能否陪我喝一盏茶聊天。 聊什么? 聊一聊那天的混乱事。 十八线X大影帝 一个庸俗的温情故事。 小剧场: 沈意浓死都不承认自己是程如歌粉丝,直到某天晚上,被他无意间打开手机,发现一个名为今夜大家一起做梦的群聊,记录最顶上便是他一张高清写真照。 这样的美貌是真实存在的吗? 行走的芳心纵火犯。 哥哥下凡辛苦了! 这堆花式吹捧彩虹屁下,是沈意浓最新发出的一条消息。 啊啊啊想在哥哥的睫毛上荡秋千!!! 程如歌一言不发,翻完了群里所有发言。 当晚,沈意浓洗完澡出来,见程如歌捏着她手机,咬字缓慢地质问。 不怎么看我的电影? 没什么印象? 想在哥哥的睫毛上荡秋千? 沈意浓:
  • 作者:此心向明月
    【是比较正统的修仙文,剧情为主,本文稳定日万中!】修仙文苏绸一觉醒来,发现她换了个世界这个世界里,她是某点打脸修仙爽文里的路人甲男主被女配退婚,她在旁边吃酒男主打脸男配时,她在旁边啃瓜男主升级装备时,她在旁边喝茶当危难降临,魔修袭击人群,男主倒地不起进入升级剧情时,她掏出了怀里的符笔。凌空画符,一张符就降服了打的众人头破血流的魔修。转过身,苏绸对上了男主和男主小伙伴们钦佩的小眼神苏绸:其实我就是想现场观看热血漫,魔修有点影响我欣赏了男主及其小伙伴(连连点头):我们懂!前辈只是想低调一些!苏绸:……你们高兴就好高手的人生总是充满咸鱼翻车的刺激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