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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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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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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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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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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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最近有些忙不保证能日更】-虞清光是县令之女,一朝县令入狱,她被发卖到青楼做了个清倌。后来,有个人找上了她,说愿意替她赎身并解救虞家,还会给她一大笔钱,但有一个离谱的要求——要她跟在鄢容身边,改掉他的陋习,引领他走上人生正道。鄢容是誉王嫡次子,更是后离有名的纨绔,年仅十五,却被太后宠的无法无天,自小就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找上虞清光的这个人,正是鄢容的亲爹。他其实很讲道理的,不会打骂下人。他年纪还小,更不会对你动手动脚,你不要怕。虞清光就这么被安排在了鄢容身边。她兢兢业业的扮演了一个被世道摧残的凄苦无比的可怜人,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左一个生活不容易,右一个做人要顶天立地,又是抚琴又是唱曲,把鄢容哄的五迷三道,对她心生怜惜。不久,这位混世魔王终于摒弃恶习,开始发奋苦读。而后虞清光听从安排,被一场大火烧死,消失的干脆利索。看着儿子万念俱灰的表情,誉王心中暗暗兴奋,面上却扼腕叹气:人命真脆弱啊,指不定哪天说走就走了,唉,还是要做点正事此生才不留遗憾。鄢容从此封心锁爱,入仕为官,走上人生正道。赎身后的虞清光,带着钱财和一家老小,于远在京都的萦州住下,经营着几个铺子,过的十分滋润。直到四年后。萦州刺史贪污入狱,鄢容亲自来押人,却撞上了虞清光成亲的仪仗。少年纵马过街,掠过一道微风,掀起了那喜轿的窗纱。他看到了自己再熟悉不过,却又让他无比陌生的脸。那垂眉清婉的神态,以及鼻尖落的那枚痣,是他夜夜梦回又贪念不得的容色。鄢容终于意识到,那数月的相处,原来只是一场处心积虑的骗局。于是他勒马折回,挡在了喜轿前头,做了这辈子最大胆的决定。鄢容对着身后跟来的官兵,朝那喜轿递了一眼:里面的人。他轻扯薄唇,眸中淡漠的看不出情绪,带走。*****虞清光再次回到誉王府,本以为会面对鄢容滔天的质问和怒火,却不想等来的竟是他爹冤案平反,升迁入京,以及她和鄢容大婚的消息。但直到大婚当晚,鄢容也没有看她一眼,更未同她说一句话。大婚休沐九天,鄢容全都待在书房。虞清光知道鄢容生她的气才故意如此,便不上赶着触他的霉,这九天两个人竟是谁也没有找谁。书房。鄢容翻开书又合上,拿起笔又搁上,半天看不进一个字。最后他啪的将书拍在桌上,面色浮现一抹烦躁。随从小心凑过来,公子,您怎么了?鄢容抿起薄唇,面色犹豫半晌,最后还是自己先沉不住气,不耐烦吩咐道:告诉她,再不回门我明日就要上朝了。随从:?不是说好了咱绝不先低头的吗?-【参赛理由:因为一场朝廷谋杀案,千金小姐沦为阶下囚,纨绔弟子金盆洗手走上仕途,两个本不相关的人因此被捆绑在一起。四年后,男女主分开后再次遇见,两人在争吵磨合中揭开曾经的误会,并且结为夫妻。也因此窥见当年谋杀案件的冰山一角,被迫卷入朝廷诡谲的洪流之中,悬立于阴谋的刀尖之上。但男女主并未放弃,两人互扶持,女主从一个遇事只会躲避的弱女子,成长为一个不惧困难艰辛,坚定追求自己所选的人,最终两个人克服困难,迎来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强调】*双洁,he,内含修罗场*男主非常爱,恋爱脑*女主cp鄢容,但有多箭头指女主,不建议只站鄢容*女主并不完美,遇到的所有人都属于双向救赎*架空勿考据,勿锱铢必较,如有不适请立刻退出2022.12.11————————————下本《神女为何那样》--灵族至宝失窃,作为灵族的神女,沧葭循着气息追寻至宝下落,却不想拿走至宝的是个一无所知的凡人,还是南风馆的小倌。小倌模样俊俏,却羞赧内敛,颇为抗拒她的亲近。沧葭只得耐着性子,好一番温言软语哄骗再加上各种珠宝绫罗馈赠,才哄得他共度一晚。夜色氤氲,清辉过帐。沧葭看着榻边共枕的小倌,执镜贴向他的后心,欲挖心取宝。还挺好看的,下次......沧葭指尖凝光,算了没下次了,算你倒霉。*天族掌管至宝万年,后被灵族盗窃。众人皆知灵族神女到处沾花捻草,艳闻缠身。但灵山难上,若想取回至宝,只能从神女下手。拂止是天族少主,为取回天族至宝,他费尽心机接近神女,逼迫自己屈尊纡贵成了她的侍者,更甚用了话本手段引她上钩,只为让她带自己回灵界。终于,沧葭上套,开始对他百般宠顺,哄他共度春夜。锦被下,他叩着沧葭的手,欲借温存为达目的:心有爱慕,却身不由己,若姑娘能为我赎身......还未说完,便觉后背冰冷贴近,心口传来剧烈的剜痛。拂止:?!!!沧葭看着毫无至宝痕迹的心脏,冲着拂止尴尬一笑。沧葭:不好意思,搞错人了,我给你装回去。拂止:......?——————【小剧场】得知至宝失窃,为了跟随沧葭,拂止只好继续维持小倌身份。他深知沧葭虚伪无情,暗地总嫌他娇弱无力、是个累赘,面上只说:你当小倌挺好的,这是最适合你的一行,好好干你就是未来花魁。拂止:......拂止:她凭什么拿我跟那些小倌比?下属:殿下,她不是夸您比那些小倌好吗……拂止:废话,我还能比他们差?下属:?并没有感觉到生气,您好像很得意。#女主:一睡二抢三走人男主:莫名被睡莫名被挖心又莫名奇妙被抛弃—————————救…对不起文案写的太长了,我也没想到会写这么长。抱一丝(鞠躬)
  • 作者:你能奈我何
  • 作者:望川不无望
    穿越成了终末女武神的世界里根本不存在的东方主神昊天。就在刚才宙斯宣布毁灭人类的时候,我说了一句有些吵了!现在无数的神明正盯着我接下来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