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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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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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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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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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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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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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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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追妻火葬场文《奸相嫁姐》****贼带劲儿,张力拉满文案在最下面!#我以为我是断袖,原来只是眼瞎##软萌青梅和她那靠脑补掰弯自己的竹马##一不小心把竹马掰弯后,又给他掰直了#撩不自知的软萌画骨师 X 狠厉孤傲的心软醋精大理寺卿十年前,大名鼎鼎的仵作世家——虞家蒙冤覆灭,年仅七岁的虞家幼女也葬身火海,天下人闻之无不惋惜。十年后,一名为余安的少年横空出世,一手精彩绝伦的画骨奇术,惊艳四座。自此,大理寺来了画骨师。闻骨判时、焚骨断凶、描骨复容......少年屡破奇案。若说不好,只唯独那面容男生女相,虎牙梨涡,一双杏眸似坠入点点辰星,撩不自知。余安性子软糯,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碰一下雪肤都得红上三天。这让一向杀伐果断,狠辣乖戾的大理寺卿陆允时,欣赏同时又不免嫌弃,冷冷道:矫情。少年一听,登时就红了眼眶,一抬头正好撞进那双深邃的眼眸——好嘛,这下更矫情了!余安索性直接落实了这矫情,累了要擦汗,渴了要倒水,冷了要披衣。不料,各种蛮不讲理的差遣下,狠厉禁欲的陆允竟然越来越不对劲!她分明是男儿身,他却毫不避讳地在众人面前,捱着她的颈侧,细致温柔地给她净手,冷不丁来了句:我朝允许娶男妻......余安:???玩大了,一不小心,女扮男装后把竹马给掰弯了!*陆允时性子孤傲冷僻,杀伐果断,清心寡欲了二十年,从未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人。白日,少年眉眼弯弯,望向他的杏眸澄澈干净。可到夜间,纯净少年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叫人难以自持。起初他自恼困窘,屡屡躲她。她却捉住他的襟衣,让他退无可退,只能步步沦陷在她有意为之,却又无可奈何的陷进里。少年泛红的眼圈闪过一丝坏心,陆寺卿,我怎觉得你在躲我?他心底搭建好的防线功亏一篑:男人——好像也不是不行?*直到那日,少年换上一袭红裙,天姿绝色,却被扣上通敌叛国,以死刑打入诏狱。看着那张时隔十年的熟悉面孔,陆允时神色癫狂,屠了满狱。身上长衫血迹斑驳,一如他心头的朱砂痣。他拭尽嘴角鲜血,悲喜交加,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那个虞?那人唇边勾笑,探不明真伪,安不忘虞的……虞。阅读指南:1.1V1,SC,HE.2.青梅竹马久别重逢,互撩互演小学鸡式谈恋爱。3.男主自前期己掰弯自己,后期自己掰正自己。4.大理寺的单身狗们被撒狗粮的每一天。***预收文,哭唧唧跪求求收藏啊***-《奸相嫁姐》#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带球跑##姐姐,我是伪君子,但只做你的裙下臣。#谢凛为人冷血无情,乖戾暴虐,是个阳奉阴违的伪君子。毒如蛇蝎,权倾朝野的奸佞之臣。谢寒酥早该知道的。可太晚了。自那夜他金榜题名归来,发现她被绑在老鳏夫榻上快要承欢,屠了她虚假繁华的大婚夜之后。乌发在男人粗粝的指腹散落开来,耳边闻得一声轻笑:-姐姐,你要嫁给旁人吗?-姐姐,你只能嫁给我。无媚苟合,竟然荒唐的发生在庶女和嫡子的身上。发髻间珠钗散乱,步摇晃动。谢寒酥无力招架,瘫软着嗔骂:我是你姐姐!换来的却是身后人更大的怒气。-你不是。后来,她跟着别的男人,逃了。十里红妆,大喜之日。谢寒酥望向阻拦自己成婚的男人,眉眼冷淡。-我与他是奉子成婚。谢凛拭去眼角染上的鲜血,神色癫狂,几欲嗜人。-姐姐,你当为夫死了吗?-你当你肚子里的种是谁的?男人的大手轻易扼住了女人纤细脆弱的脖颈,却又霎时撤了力。翻转手腕,将剑柄恭恭敬敬递于谢寒酥手中。-不如,用我这条命,来贺你新婚,可好?终于,她成了套在疯犬身上最后一层枷锁,只需她脚尖轻点,谢凛便只能心甘情愿做她的裙下之臣。逼急了也会狠咬人的反PUA庶姐 X 眼里只有姐姐的疯批权臣【阅读指南】13.1V1,SC,HE,年龄差三岁。14.男女主只有彼此,婚前就那啥了。15.男女主无血缘关系,中期女主户籍迁出,男主自立户籍。16.男主真疯也真宠,永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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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感谢阅读~】本文文案:祝乔穿越到了星际,在穿越前没过上的有猫有狗种田的日子,穿越后过上了。祝乔对这一切非常满足,她养了五只猫,两条狗,都长得圆润好rua,且极通人性。直到一天祝乔发现,这些动物好像不是猫和狗……更可怕的是,这些毛茸茸好像还能变成人!*星际时代,所有动物都能进化成人类,他们强悍可怕,是行走的人形兵器。然而伴随着进化种一生的是精神海的混乱烧灼,一旦精神海崩溃,便会退化成原型,倘若没有人类治愈师的梳理,便只能永远成为记忆混乱,没有神志的野兽。基因纯度越高的人类对进化种进行治愈安抚效果越好,现存基因纯度最高的人类仅为60%,已是受尽追捧,占据高位。直到一次,检测机构拿出了人类治愈师祝乔的报告:基因纯度:100%全星际沸腾。*T9区是星际臭名昭著的垃圾区,这儿生活的全是被抛弃的进化种,他们拥有极高的精神力,却因精神海暴动陷入崩溃,即将退化成没有神志的野兽。他们深受所有治愈师的厌恶,无法得到任何治疗。等待他们的只有在无望中看着生命一点一滴消亡。直到祝乔的出现,她喜爱着每一个进化种的原型,温柔地对他们进行治疗,暴动的野兽在她的安抚下重生找回理智。她是深渊底唯一的光亮,是被放弃的进化种唯一的救赎。【阅读提示】1、女主万人迷(万动物迷)非女强,主治愈2、男主诺森,绿茶且吃醋,为获得女主宠爱费劲心机,包括但不限于拉踩其他毛茸茸,自己勤快洗澡梳毛,以争取女主芳心3、毛茸茸都不太单纯,各个为争夺女主关心勾心斗角,明争暗斗,甚至不惜大打出手4、不吃心机毛茸茸的千万不要点进来,没有什么傻白甜,谢谢了!5、弃文勿告知(磕头感谢)————下一本,求收藏《我养的崽不可能全是反派!》乌月穿到异世,系统告诉她,不做任务就要死。乌月:死就死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系统:……系统哭了:看到那只狐狸没有,去救他,求求你!乌月抬眼一看,一只白色狐狸被关在笼子里奄奄一息,蓝色眼睛湿漉漉,白色毛发蓬松绵软,+尾巴尖无力垂下……重度毛绒控的乌月:我救!在后来的日子里,乌月根据系统系统提示收养了人鱼崽崽,白色鹌鹑……面对这些可爱崽崽,乌月表示:再来几只,我还能吸!*这是一个融合了几本书的世界,凭一己之力覆灭世界的半妖天狐,被人欺辱最后杀光对方全家的强悍人鱼,被家族抛弃受尽而后浴火重生的白色凤凰……无数玩家被扔到这个世界历练,他们都知道这个世界异常恐怖,做好了回不去的准备,但他们看到——抬手翻云覆雨的天狐化作原形蜷缩在一漂亮女孩手边,凶悍的人鱼在水里表演吐泡泡,白色凤凰站在枝丫上歪着头啾啾啾……众人:这人,恐怖如斯。乌月:今天也是努力端水,撸好每个崽崽的一天呢!
  • 作者:狂奔的蜗牛
    少年袁辰,在绝望中步入黑暗,自此,以血魂铸登天路,以枯骨练剑道经!闯绝地,群雄共逐鹿,问鼎傲苍穹!战天骄,一点浩然气,万道化天尊!一切尽在万道天尊!
  • 作者:想天开
    徐若光选手,请问你在o打上单的时候经常骂uzi导致被踢,有这一回事吗?没有,绝对没有。徐若光选手,请问你在加入skt以后逼faker替补让侯!
  • 作者:季辞
    他是京城权贵,而她不过是个普通的宁家养女。初遇,是江斐被人围堵在漆黑的小巷,宁娇英雄救美。第二次,江斐只是在人家学校远远望了一眼。江斐是个神经病,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就连他自己也这么觉得。一开始,他对身份成谜的宁娇感到好奇,随着一个个谜团的破解,他也逐渐丢了心。如果世界与你为敌,那么世界便是我的敌人。
  • 作者:松风归月
    【周四入v,爆更掉落】黎啾啾穿成了一个炮灰工具人,反派大妖的傀儡娃娃。大妖一副翩翩玉郎少年模样,唇红齿白,表面端的是无害无辜,实则狠毒嗜血,是被主角团忌惮的全书最大幕后反派。而黎啾啾作为真身是散发着邪气的傀儡娃娃,按照剧情,她未来的命运是被潜藏在主角团的大妖丢出去当炮灰,然后被正义的主角团弄死。大妖将傀儡当作利用的工具,他丢她独自进入幻境,让她成为吸引妖魔的诱饵,教她蛊惑人心又将她结识的人类友人杀死……傀儡要对主人俯首称臣,她乖巧讨好,他满不在乎。大妖对傀儡用完即弃,傀儡身份暴露,身体被人类的剑法炸飞,重重地砸在地上。她身上的血留了一地,开出的血色花朵模糊了她的漂亮衣裙,血肉模糊。苍白少年漠然俯视,他眉眼薄凉宛如神明,伸出手挖掉了她体内的妖骨。黎啾啾:救命!她才不要当这疯子的炮灰工具人!黎啾啾每天都在思索如何完成系统任务并逃跑。她一边在大妖面前当贴心乖巧小傀儡,博得多疑大妖的信任,一边在主角团面前打造思春少女人设。最后,找到时机,用嫁人的幌子远走高飞。月黑风高,准备好一切的黎啾啾将要远航。谁知道,大妖在半路等她。不仅如此,大妖竟身着火红嫁衣,少年的肤色在嫁衣的衬托中越发苍白,染着血的手指摆弄着一根根的傀儡丝线,数个尸体躺在一边。接着……大妖勾一勾手指,黎啾啾就被细线缠住四肢拉到大妖的怀中。他染满鲜血的手紧紧拥抱她的腰肢,疯狂湿热。黎啾啾的身子不受控制地颤抖着,你不是睡了吗?怎么会……她话音未落,大妖操纵着傀儡术,让黎啾啾主动勾住他的脖子。病娇大妖轻轻的低语传到她耳中。眼前的景象变得模糊。满天鲜血下,为他献上一吻。——......我奄奄一息的新娘。大妖是反派是病娇是占有欲超强1v1,sc,he2020.6.9——戳专栏!预收1:《我养的乖徒是黑莲花魔神》(努力严肃古板的沙雕甜妹x装作乖巧徒弟的黑莲花魔神)预收2:《兰烬藏娇》(捡的黏人失忆美少年是阴鸷皇帝)——#预收1《我养的乖徒是黑莲花魔神》文案:鹿清皎穿进一本师徒文,成了与师徒虐恋男女主对照的古板师尊。原书中,该古板师尊不是在当炮灰就是在当炮灰,后来在仙魔大战中死去。系统告诉她,原主执念太深,给她的任务是培养出一个根正苗红的救世主,阻止未来魔神现世毁灭世界,然后她就能功成身退了。鹿清皎:根正苗红三观正直?这不简单?鹿清皎立刻物色了一个乖巧的小徒弟,少年肤色白润眼睛温良,一看就是一个好苗子。鹿清皎对徒弟进行美好花朵的教养。她每日对徒弟教导:乖徒,要珍爱花花草草,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未来仙魔大战,就靠你了!徒弟不负她的期待,每次都低眉顺眼,温良应下,甚至还说:师父放心,我一定会掌管仙魔大战的局面。徒弟很上道,鹿清皎很欣慰,美美等着仙魔大战到来时她完美退休离开这个世界。但是.......仙魔大战那日,鹿清皎懵逼地看着被称为灭世魔头的家伙。鹿清皎:卧槽卧槽!?这不是我徒弟吗!?鹿清皎不知道,少年每次在她面前乖顺低头时,他温良的眸色都会化成疯狂。现在,少年走到他面前,疯狂不再遮掩。师父,你要的天下,我送给你了。#喂,让你培养救世主,不是让你培养魔神啊!#徒弟有什么坏心思,徒弟只是想讨好师父罢了——#预收2《兰烬藏娇》文案:随父上京,沈熙洛捡到一个失去记忆的战损美少年。破碎的呼吸,潮红的脸蛋,乖巧又黏人。沈熙洛心动万分,非常想救。上京路途遥远,闲着也是闲着,沈熙洛偷偷陪着少年,教导少年说话、识字,带他体验人间烟火。只是沈熙洛家中管教森严,注定不能跟他在一起,沈熙洛对少年按捺多余情愫,单纯打发时间,她打算当少年身上伤势恢复的差不多时,就让他离开。可有一日,少年的仇敌追来,生死未卜,沈熙洛慌张找到少年时,他周围都是死人,少年浑身是血,抱膝坐在死人中,脖颈青筋鼓起来,肌肤在血色中湿漉漉的。少年手中握剑的姿势残留着阴狠杀意,当沈熙洛过来,他肩膀颤抖,眼眶红红,黏人兮兮的眼神小心翼翼看向沈熙洛,洛洛,你来接我了。这次,沈熙洛不再偷偷养着少年,她带着他光明正大出现,但周围的人大多不同意,觉得少年是一个没有身份的野人,沈熙洛跟少年成亲,是一场大笑话。但没想到,进京之后大家发现,沈熙洛的黏人少年与皇宫里那位阴鸷暴戾的皇帝一摸一样。……后来,瑟瑟发抖的沈熙洛被少年皇帝抱在怀中,想跑也跑不了。天下人面前阴鸷骇人,只手遮天的疯子皇帝眸光幽暗,充斥着占有欲,声音小心翼翼,亲昵黏人,洛洛,今天还没有陪我用膳。#1v1,sc,he#黏人阴鸷失忆少年皇帝x娇俏机灵人间富贵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