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中短篇小说集

张爱玲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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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更】明朗大美女 X 强势太子爷数对熟人隐瞒身份同居的抓马恋综,最具话题的CP莫过闻念与霍司偈。高颜值,钞能力,修罗场,名场面频爆热搜。熟人关系揭晓,闻念解释:甲方乙方而已,我们不熟。不熟?霍司偈似笑非笑。你那脐钉硌破我几回都没跟你算账。-百亿集团太子爷霍司偈,做任何事就像呼吸,完美得毫不费力。闻念作为高级打工仔,兢兢业业跟上步调,咖啡酒精取代睡眠,生活空洞乏味。终于决定离职,开启人生新体验。亲友拉横幅放礼花,八个男模站台,楼顶Bar热闹非凡。吧台玻璃盏辉映,太子爷孤身一人,漫不经心向她道贺。她醉酒上头,向他讨彩头。那晚套房落地灯昏黄,他一改斯文模样,咬下她碍事的水钻脐钉。全公司都以为太子爷商业鬼才,上恋综是为宣传品牌,背地里偷摸嗑CP不敢声张。却不知恋综结局前夜,雪中小屋壁炉烧得旺,一向倨傲的他低头卷起她毛衣,别上一枚钻石脐钉。别选他。没心没肺大美女 X 怼天怼地太子爷1v1双C-【预收文破镜重圆《他红》专栏求收藏!】假嗲精 X 真纯情1.乌红最初对白富美的认知局限于爸爸是公司老板,妈妈是体制老师。和赵柏寿在一起那些年,乌红装白富美装得用力又小心。直到他发现她虚荣又市侩,让她滚蛋。2.方程式赛车是门烧钱的运动,玩得起都是不差钱的富哥。赵柏寿是富哥里的顶级赛车手,迷妹无数。乌红第一次出国是去看他比赛。赛车抛锚失火,赵柏寿翻出竖立车身,浴火重生,直播引爆网路。也第一次在那么多人前哭。赵柏寿把她脑袋按抵他头盔,呼吸蒙雾,找不到彼此眼睛。她听见他说,哭什么丧,赢给你看。后来他赢了,她在现场,身边坐着别的男人。赵柏寿臭脸捧总冠奖杯的照片攻占体育头版,标题是他原话:赢了世界?也就这样。那天蒙特卡洛街头热闹非凡,赵柏寿疯了似的找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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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黑偏执攻x娇气小可怜 为了偿还巨额债务,陶心乐成为了某网站的一位主播。 主播不是什么正经主播,他不露脸不见面,只能发一些擦边的照片卖钱。 - 播了一段时间直播间积攒了一点人气,碰到会打赏的男人陶心乐会答应他们的要求乖乖喊哥哥或者老公。 但碰到要求见面的弹幕会很认真地回答:不可以哦哥哥。 - 陶心乐不聪明,不像其他同事能想方设法挽留住金主,但架不住有人喜欢。 - 有一天直播间来了一个特别大方的金主,连着几天打赏好多钱。 陶心乐在直播间问那个金主有什么要求。 哥哥你想要我的照片吗? 我昨天刚拍了穿丝袜的和有猫尾巴的你喜欢吗? - 然而直播间的收入很难去偿还高额的利息,陶心乐还不出钱,挨了好一顿打。 一周后陶心乐才重新直播,回答上周不播是因为家里有事。 话说多了牵扯到脸上的伤,陶心乐觉得好疼,说着说着就在直播间里哭了起来。 - 这时后台收到了几条私信,是那个大方的金主发的。 宝宝,怎么那么可怜。 哭得真好听。 想跟你见面。 我帮你解决所有麻烦,你跟我在一起好不好? 年上/一点强制爱
  • 作者:公子一刀
    【预收文】——《佛说不渡我》固定更新时间:每晚9:00.【本文文案】(铮铮傲骨章阿蕴『有着最多的刺,也是最温柔的高岭玫瑰』vs三贞九烈宋少师『多重精分人格(药罐子(主)、小二、二爷),卑微忠犬权相,最爱小刺瑰』)章蕴之回到祖宅闭关写作,在书架上翻到一本古籍《宋少师与妻书》。宋惟清,卒于熙和二十一年,临死前百病缠身,饥寒交迫,郁郁寡欢。为官二十载,从布衣书生到内阁首辅,贵极人臣,富甲一方。最后败于党争,悄然离开人世,名列《昭史.奸臣列传》。章蕴之看完他的一生,从书中掉出了一张「宋少师夫妻遗像」。画中的宋惟清,清隽疏朗,等等,他妻子章氏的脸为什么和自己一模一样?章蕴之继续看书的下卷,上卷是讲宋惟清的仕途,下卷是讲他和妻子章氏的恩爱日常。这位大昭奸相阴险狡诈、嗜权敛财,却是个痴情种,一生只娶一妻,与妻章氏相守至死。章蕴之看书倦了,昏昏沉沉睡下……睁开眼时,她,穿越到大昭,成为了《宋少师与妻书》中的「妻」。此时的她,是尙未出阁的官家小姐,刚从馒头庵还俗,做了七年尼姑,机缘巧合下嫁给未曾踏上仕途的宋惟清冲喜。婚后的他经常咳血,被历史上的医圣诊断为大限将至。书上他的死限也在慢慢缩短,原来她能影响他的人生走向。她掰着指头数他的死期,盼着他死后,自己能成为大昭最有钱有闲的寡妇。一年、两年、三年……这个人的面色竟然越来越红润,在官场上混的风生水起。还能怎么办?凑合与这位柄国弄权的首辅过下去呗。一品诰命夫人的凤冠霞帔大昭两京十三省的庄园别墅遍布列国的连锁书坊、古代民宿(会馆)……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初来大昭时,章蕴之手里攥着那本《宋少师与妻书》,对她而言,这是一场开卷考试。她只需要冷眼旁观宋惟清的一生,看他起高楼,看他高楼塌,在他生命结束后,当一名富贵闲人。与他执手同沐风雨十余载,她慢慢对这位老祖宗的印象有所改观。他这一生,大忠似奸。历史上他的真正死因,扑朔迷离。这位奸相一生未负君父百姓,唯负发妻阿蕴……宋惟清:阿蕴吾妻,为夫今以此书,与你永别矣。望你余生,有人问你粥可温,有人与你立黄昏。章蕴之看了眼自己打在手心的小抄,声情并茂地念道:清清,我不要你的赠书,今日轮到我来写史书了,我为你书半生功名,还你一纸清白。章蕴之内心OS:祖宗哎,要是你死了,不就没有我了吗?宋惟清内心OS:让我死吧,为夫不想再给万岁爷背锅了!这是一个一心想救自己祖宗的戏精美人,阴差阳错下,救赎治愈一个只想重新投胎的迂腐权臣的故事。【阅读指南】1.1v1+结局He+sc(女主存在一个大乌龙,认错祖宗,差点狗带),番外有占比极小的古穿今。2.女主是在自家祖宅穿越的,因为时空交叠的原因魂穿,女主的一些生活痕迹会同时出现在现代的祖宅,也就是变相间接地和现代家人单箭头交流(不排除双箭头交流,此设定只影响番外),不排除住在祖宅的其他家人会定时或不定时魂穿。3.架空明,不排除私设。4.女主设定是古代话本写手+古代买楼囤地成瘾者+戏霸+书店守业者+X(在现代,她母亲是古籍修复师,父亲开兼卖古董的传统书店,家里有一间破旧的大厦收租,还有一间古怪的祖宅),此事业线与男主事业线并行。5.男主设定是伪奸相+古籍古画古董囤积成癖者+金钱狂热爱好者+造皇者+职业背锅侠+丈母娘赵女士最满意的女婿+岳父老章最嫌弃的一生死敌+X,前期较弱,有扮猪吃虎的嫌疑,主人格为药罐子(君子人格道德至上),剩下两个极端人格二爷(狂暴人格腹黑无敌)、小二(贤者人格无欲无求)是他的挂。文案留于2022.9.5(2022.10.19修改)--------------------------------【下一本书】《佛说不渡我》(孤绝阴鸷妖僧魏不尘vs佛系清醒美人李如柿)一位禅宗盲僧(逢)和一位咸鱼女帝(隐)的三十五年,她送他一颗如意柿,他赠她江山万万年……李隐,乳名如柿,夷光国九公主,命宫主星为紫微。相传紫微帝星入命者,生在一国,必成一国之主。可是四海列国,还未出过一位女帝。夷光帝笃信二龙不相见,见必损其一,逐皇九女李隐出大内,寄养襁褓中的她于无垢寺。登临帝位之前,她活得像条落水狗,谁都可以来践上一脚。踹她踹得最狠的,是神仪明秀的盲僧不尘。为她脱袈裟、堕红尘的,是执刀人魏逢。她一朝咸鱼翻身,他打了个天下送给她。她爱他,她装的,只盼他死在马背上。要他满身狼藉万人唾骂。要他命丧九泉不得昭雪。要他一身玄衣沾血,魂不归故国。【男主视角】贫僧养了一个小孩儿,她丑陋、粗鄙、愚蠢……她是这世间最不听话的坏小孩,她叫李隐。贫僧出家前,有一可怜的妻,年纪轻轻就病死了,她美丽、端庄、聪慧……她是这世间最温柔的女子,她叫李吟。贫僧想要她活成李吟,教她读书识字、抚琴插花……如贫僧所愿,她越来越像那人,模样像,性情像,唯独对贫僧的那颗心,不像。哦,原来她是无心之人。后来,她想逃,贫僧用江山囚住了她,也囚住了我。对了,我叫魏逢,她的裙下之臣。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我赠她太平盛世朝,送她高坐明堂上,要她被万世仰望。功成身退,引颈就戮。这一场起于情、终于情的赌局,终究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臣罪该万死!今日一别,生死殊途。愿吾皇芳华万代!吾国千秋永固!ps:就这样!还是He哟!【小剧场】魏不尘佛昨日入梦,收回贫僧在佛前许下的戒誓,佛让贫僧还俗。李如柿还……还……还还还俗?不尘,佛昨日在我面前显灵,让我削去三千烦恼丝,持戒出家做比丘尼。魏不尘出家?哼……小柿饼,你大概误解了佛言,佛是让你出嫁。李如柿出……出……出出出嫁?佛让我嫁谁?魏不尘嫁贫僧。文案修改于2022.10.28.
  • 作者:沙舟踏翠
    祝圆穿越了。 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各种娱乐的落后古代,她是如何打发时间的呢? 她交了个笔友真笔友。 祝圆拿出她的小本本,毛笔一勾一画:狗蛋,出来聊天啦! 正在书房练字的谢峥笔一滑,整幅字帖顿时毁了。 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欺我! by 多年后的谢峥
  • 作者:凉到梦
    末世降临,动植物纷纷变异。频繁爆发的丧尸潮,世界再也没有安全的地方,末世人类每天都在担心死亡降临。田甜也是其中一员。某天她被旅店系统绑定了,完成任务招揽客人,旅店就可以不断升级...各式房间,超市,食堂,锻炼房,温泉浴场,电影院,游戏厅,甚至还有商业美食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稳的人们,发现了田甜开的旅店。他们喜极而泣,纷纷涌入,从此过上衣食不愁体面如末世前的幸福生活。一栋栋连锁旅店,在末世里拔地而起,旅店所在的地方,就是文明重建的地方!ps.偏群像女主咸鱼,在末世里过的最悠闲,非女强。感情线部分是玛丽苏,不喜欢的可以跳过,或者点x。我的同类型文推荐:《末世移动旅店》末日降临,丧尸肆虐。夏暖暖发现自己拥有一个可以移动的旅店。从此,丧尸横行的世界里多了温暖和希望。停电多日的学校宿舍,沦陷数月的生物研究所,突然出现一间旅店。被困的幸存者们惊呆了!!!夏暖暖喝着饮料,烫着火锅,笑容温暖:要进来吗?众人奔入旅店,吃着热乎乎的食物,喜极而泣。末世里道路难行,基地与基地无法往来,只要支付路费,移动旅店就能带大家去往世界各地。夏桃的旅店成了最让人们感到安心的地方,旅店落建之处,便是文明重建之乡。【感情线】夏暖暖十岁时被接到大院。彼时,厉泽骁是大院里最受欢迎的混世魔王,夏暖暖是被忽视的小可怜。作为小可怜,夏暖暖从不往厉泽骁面前凑,谁也不知道小可怜早就被大魔王放入了心底最深处。三栖兵王厉泽骁,桀骜不驯,精英中的精英。末世前,厉泽骁满世界出任务。末世来临,厉泽骁最后悔的事:没有早一点对夏桃表明心意。推荐好基友陈年奶泡新文《新时代女配[快穿]》去吧,去做新时代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