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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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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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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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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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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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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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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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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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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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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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以真实人物与历史为背景的作品,因每个人对人物与历史的想法不同容易产生分歧,因此关闭评论区,还望谅解。无论是否对这个文感兴趣,都推荐您了解一下南梁与南梁的将军陈庆之。(去看正史)预收古言《君乃良人》,文案在下面,欢迎收藏。推荐宝子连载《腹黑太子伪装日常》 文案在下本文文案:前世,范叶霄背负克父克夫之名,受尽口诛笔伐,所有人都劝她不如了结此生——赢弱清瘦的主书陈庆之,提起一柄长剑,指着那嚼舌之人的喉头。你不配说她一句闲话。陈庆之风骨卓朗,温润健谈,却用一条以人祭成的血路,为她凿开一道天光。登门,下聘,在无数奚落声中娶她为妻。她以为苦尽甘来,人生圆满。可谁料后来,连剑都提不稳的文弱书生,却白袍加身,成了赫赫有名的将军。疆场吃人吐骨,只留给了她一具衣冠冢。她痛不欲生,抱憾而终。重生之后,范叶霄决心要扯了将军的白袍。彼时的陈庆之不过寒人出身,范叶霄却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执意要嫁。前世疼她宠她的夫君,今世却一再退却,屡屡回绝。穷追不舍,死缠烂打无果,似乎丝毫不为她所动。她恐有变数,故意应下父亲许下的婚事,孝鲤的聘礼我很是喜欢。听到身后乱了几分的脚步,她露出微笑。——友人笑谈,陈庆之被温香软玉投怀送抱,却不动如山,是个胸有雅量的君子。却无人知晓,那日,范叶霄和他打赌猜测她心仪的夫郎,他胸腔积郁,呼吸停滞,害怕从她口中吐出的答案。我心中的夫郎,是像陈主书这样的人。他终得喘息,却喉头微涩,眼底闪动着隐忍克制。在下……怎敢痴心妄想。——分崩离析的大梁,最终还是让文弱主书提起了长剑。范叶霄气得半死,放出成婚的假消息,要么陈庆之来抢婚,要么她就真嫁作他人妇。陈庆之没来。她心如死灰,却终是不甘地找上门去。却见倒塌不起,半死不活的陈庆之拼命从床上爬起,气息奄奄地喊道,抢亲……我要去抢亲……范叶霄便知晓,历经两世,横跨刀山火海,万事变迁。只有她的白袍将军永远没有变数。2021年11、29截图1、南朝梁时期2、前世暗恋重生后明着来(放肆了)3、前期女主护夫、男主一直护着女主!4、女主小家碧玉,男主是儒将!儒将!5、除部分女性角色外文中所有官员以及男主都有原型。(女性角色能查到的不多)这是南朝梁武帝时期,以陈庆之将军为视角的文。若感兴趣,这边除了史书外推荐 周一良先生著作的书籍及文献。还有田晓菲教授的《烽火与流星》。友情提示:1、节奏微慢、人物群像,建议打开作话。2、不要将作者的三观与文中的人物对应!一切攻击作者本人的言论统统反弹。3、文中民风习俗与南梁不符之处望请指正!4、小说与正史不可一概而论,没人见过真正的历史人物,一切全凭想象刻画。忌者勿入。5、和以前的书一样,所有参考文献及书籍都会在最后放在作话中。6、想要借女主的双眼看见南梁那个时代,笔力有限,若是您刚好感兴趣,可以去看看那些关于南梁的事迹。————————下一本:《君乃良人》柳安藏了卢以清十年,直到他觉得那些卑劣的手段能给她一寸净土。皇上说要将公主给他做妻的那日,他道:臣有发妻。那位在林间住了许多年的女子才被接入府中,但在回到长安的第一日便被禁足府邸卢以清做不得笼中雀。上元灯节,她潜出府邸被柳安知道,大雪纷飞的夜里她立足庭中,看着他与妾室相谈甚欢。雪地中他捏着人的下巴问:阿竹你知不知道我是你的夫君?你与他人不顾分寸将我至于何地?夫人病弱,府中妾室无一将她看在眼里。但这位病弱的夫人亲手拿着剑杀了丞相的贴身婢子。皆以丞相要大怒之际,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的丞相嘴角却勾着不明所以的笑。酒醉迷离之际,他也曾问:我能否做得阿竹的心上人?可柳安娶了她,又何曾不是因为她有几分像阿姊?中元节当晚夫人一宿没睡,丞相站在她身边一句话也不敢说。柳安,你杀我父亲时心软了吗?柳安心中一颤,他的心和手都软了。杀前丞相的那把剑是他来中原的第一日,前丞相亲手赠与他的。阿竹,我会用这把剑护你一辈子。——————————《腹黑太子伪装日常》作者:糯米晗小花十五岁这年,一眼倾慕上了一位贵人。贵人是当今太子,生得芝兰玉树、琼华玉貌,笑容清隽温和,好似穹月上酌琼露玉酿的仙人。她位卑俗鄙,只敢远远瞻望太子风姿。一夜之间,她从村姑变成遗落民间的永乐公主姜念兰,曾经遥不可及的太子,成了她相依为伴的兄长,他冠玉般的面容下,是对她无尽包容的怜爱,总是温温柔柔地唤她,念兰。她逐渐沉浸在太子的温情脉脉、体贴入微中,她想,太子真是这世界上顶好顶好的兄长。直到一日,她在梦中遇见太子。案上摆着她最爱吃的葡萄,她在梦里也瞧着嘴馋,便想像往日那般,大口地吃葡萄,而太子哥哥会伸出玉白的手,让她把葡萄籽吐在他的手上。当她满脸期待地望向他时,他却收起葡萄,挑开她的唇齿,用轻挑魅惑的嗓音说:念兰想吃葡萄,可要付出些代价。她这才望见,平日里温润如玉的太子哥哥,那双温和眼眸中夹杂着她看不懂的深色,充满占有和偏执。……【男主篇】楚南瑾虽为储君,却非皇帝亲子,伴君如伴虎,让他多年来深谋远虑、步步为营。不知从哪夜起,向来少梦的他有春意缠绕。梦中那人生着他那痴疯皇妹的模样,一脸无辜纯然,如白日那般脆生生地唤着他哥哥,说他是世上最体贴温柔的兄长。他听得厌烦,温热的掌心施下力道,怀揣着恶意,看她从脆生生的娇笑,到泛着哆嗦的低泣。到底是夜夜失了分寸,他得在白日里更细心地掩藏,才不至于分不清梦境现实,对她在梦外失德。直到听闻,她被赐婚世子,眼底的阴鸷再难压抑。大婚当夜,她的夫君被他关押柴房,而他堂而皇之地踏入新房,用掌心比划着她脆嫩的脖颈。你是不是忘了哥哥和你说的,你敢嫁他,我就敢杀他。哥哥倒不知,你还有好做寡妇的喜好。
  • 作者:黑猫白白
    吃货司诺穿到星际兽人时代, 成为因精神域残缺被退婚的雌性少年,还被发配到乡下农业星! 好在他有穿越必备金手指吃货成神系统。 食用灵食可以修复精神域,粉丝喜爱值可以兑换新菜谱和增益buff。 直播初开,司诺惨遭观众砸臭鸡蛋,觉得他根本是在糟蹋灵材! 然而看着一道道比药剂效果还好,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灵食,却只能看不能吃 雌性兽人灵药师流着口水送礼物:啊啊啊,求开店!求收徒! 雄性兽人战士们眼冒红心送鲜花:嗷嗷嗷,求投喂!求交往! 明明可以靠颜值偏偏靠厨艺风靡星际的美食主播
  • 作者:三月果
    没有爹,还有娘,日子照样过,长安任我行!(穿越架空,不可考据。)指路新坑《和亲公主回来了》。
  • 作者:刘慕晚
    【日更,每天中午十二点更新】【4.6月入V,当天双更】 【下本开《小师弟有八个马甲》求预收】 暴躁学渣顾曦穿书后,成了花瓶女配,还是一群刺头高中生的班主任。 学渣顾曦:???我勒个去! 班上学生 我行我素、目中无人的暴力校霸。 头脑灵活却不走正道的经商天才。 表面乖乖女背地暴力的萝莉校花。 顾曦看着他们因为各种奇葩事件热搜,忽然想通了。 她虽然不懂怎么当一个好老师,但却知道怎么收复一群小弟。 然后 学霸获得全国数学奥赛金牌! 校花夺得国际铁人三项大奖赛冠军! 校霸在电子信息创新大赛拔得头筹! 若干年后,送走了又一届毕业生的顾曦,成了热搜常客。 某当红流量感谢昔日恩师顾曦,送给学校一栋教学楼。 某集团总裁感谢昔日恩师顾曦,送给学校一座图书馆。 某世界冠军感谢昔日恩师顾曦,免费给学生上课。 被他教过的学生们:感谢上天让我们在年少无知时,遇见全世界最好的老师! ps:不要站错CP,女主是和不任何学生组CP的。有男主,男主比较靠后,体育老师。 预收文案《小师弟有八个马甲》 小师弟有八个马甲,都被我一一扒掉。 文案一: 青云派团宠小师妹顾清音捡到了个奄奄一息的美少年。 少年又聋又哑还瞎,伤愈后整天像个木头似的跟在顾清音身后。 顾清音灵机一动,收了这个漂亮木头做小师弟。 带他认(吃)真(喝)修(玩)仙(乐),好不快活。 直到有一天,掌门发现被他宠上天的宝贝女儿是假千金。 一怒之下,废了顾清音一身修为,将她赶出门派。 曾经宠爱她的师兄无一人相送。 只有木头美人小师弟不离不弃。 后来,顾清音发现小师弟并不简单。 随手拿来哄她玩的糖豆豆是绝世罕见的极品灵丹。 替她解气拿来捉弄人的毒药是毒圣失传已久的丹方。 他随便丢出去的暗器是举世闻名的天家法宝。 顾清音一把将小师弟按在修仙台上:好家伙,你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聋哑又瞎的师弟,睁开眼睛,怯生生地说:师姐,你长得真好看。 还有呢? 小师弟反客为主,将顾清音按在怀里:生生世世,四海八荒,你逃不掉的。 文案二: 顾清音绑定了红颜祸水系统,以平衡天下大势为己任。 简而言之,谁强她就去祸害谁。 她在魔界骗婚魔尊,拐跑了魔尊麾下四大鬼使。 她在修仙界玩失踪,害得仙尊为她一怒屠城。 她在天界,偷了神龙最珍贵的翅骨,搞得永生神龙元神寂灭。 她在人界当咸鱼,动动嘴皮子就要大将军为她舞剑,还给将军的酒里下毒。 她无恶不作,搅合得三界六合,腥风血雨,终于完成任务,光荣退休。 退休后,顾清音被放逐到一个修仙位面养老,成了青云剑派掌门人的老来女,剑派团宠小师妹。 顾清音被一众师兄宠得无法无天,要星星不给摘月亮。 顾清音说:我想要个小师弟。 还真捡到了个漂亮的小师弟。 本文又名《一层一层扒掉小师弟的马甲》《为了追妻我同时打八份工》
  • 作者:喜欢吃橘子
    【校园,日常,爆笑,灵气复苏,不当人,沙雕,夺笋】睁开眼,秦柯来到了灵气复苏的平行世界!开局就碰到恶霸来找麻烦,问他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不慌,翻开字典,告诉他死字应该这么写!跟着我一起念,si,死亡的死!反义词是活,活着的活!系统要他不当人,那就放手大干一场吧!路人甲:警察蜀黍吗,我要报警,我是算命的,昨天来了个人,他让我算算我今天会不会被打!现在他又来了,又问了我同样的问题,你们快来救我!路人乙:还有天理吗!我跟他打赌,输了的扇对方两个大逼兜,结果他赢了给了我两个大逼兜!我说他作弊,他说没规定不许作弊,又给了我一个大逼兜!呜呜呜!本书又名:《这祸害又来了,大家快跑!》《求求你做个人吧!》《我一块板砖,伤害高亿点很合理吧?》《这人很好,可惜长了张嘴!》……看看吧,不笑你打我!!
  • 作者:阿夫
    上一世,秦星月在末世苦苦挣扎七年再睁眼却回到了末世前一月,自己正被养妹找的人堵在角落拳打脚踢再来一次,她怎还会任人打骂想要她的命,呵呵,先将命拿来吧!撸起袖子上前干,操起棍子往人砸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囤物资,没钱,怎么办?中彩票,卖珠宝,没用的卖卖卖,然后买买买,实在不够零元购这一世,她不要空有空间却无物资,她要做末世最富有的人,最凶狠的刀!什么,那群混混还想要告她?都末世了,她就无法无天了,怎么了!!!人人都道秦家千金一日之间疯了,变卖长者送的礼物疯狂敛财,不敬长辈,人见人嫌秦星月大笑,没错我疯了,我不止要人见人嫌,我还要人见人怕!
  • 作者:张小娴
    本书收录了张小娴100多篇散文随笔,包括《风从指间掠过》,《他不会永远俯伏在你跟前》,《不要看着我换衣服》,《爱情不是避难所》等。喜欢一个人,是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她找寻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