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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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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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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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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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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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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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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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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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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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差破镜重圆暧昧拉扯先婚后爱】老牌车企继承人老钱 VS. 新能源汽车总裁新钱浪漫主义厌世猫猫 VS. 实用主义进取狮子天鹅绒包臀裙 VS.禁欲系西装暴徒一句话文案:双强霸总爱情博弈,谁先低头谁是狗。「1」瑞士小镇,深冬。在酒精的怂恿下,姜希芮强吻了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男人。之后,因缘际会,她和他意外被困在了圣莫里兹高山雪场。荷尔蒙在狂风暴雪中酝酿催动,一发不可收拾。雪山,浅蓝色的天空,炙热呼吸的男女。同样冰冷的嘴唇贴在一起,又同时变得火热起来。不过,这是一段只属于雪山荒芜间的浪漫激荡,注定无法回归到文明正轨中。分别时,为了答谢男人在她遇险时的悉心照料,她自报家门。你竟然是姜希芮?男人目光中的尖锐毫不掩饰。不欢而散,无疾而终。「2」半年后,华国华京,初夏。二人重逢在谈判桌前。姜希芮震惊地看向坐在对面的男人。你竟然是周行之?男人神情淡漠,不复之前相拥时的温柔缱绻。可是之后,在姜希芮深陷泥沼、孤立无援之际,周行之主动找到了她。他不动声色,将一份协议推到她的面前。我们结婚吧。「3」婚后,姜希芮本以为他们会和其他商业联姻的塑料夫妻一样,相敬如宾,只把家当做落脚的酒店。可是……老婆,今天回家吃饭吗?老婆,帮我选一条领带好吗?老婆,晚上可以穿那条白色睡裙吗?姜希芮:……为什么他老婆喊得这么顺嘴?「4」谁先低头谁是狗?周行之:……汪周行之从未想过他会爱上自己原本最为鄙夷的老钱阶层。直到他遇见了姜希芮。偏见在热忱相处中消融,无力挣扎,顺应内心,落入情网。傲慢狮子低下头颅只为亲近一只不愿多走一步的娇贵猫猫。— 小剧场 —会议结束,周行之将姜希芮拽进休息室。男人将她抵在门上,束缚住她的双手。他们靠得很近,呼吸都交融在一起。刚刚说话的时候为什么咬唇?嗯?勾引我?姜希芮眨巴着漂亮的杏眼,满脸无辜:我没有。周行之拿她没办法,凑到她耳旁低声哄她:在外面别招我,听到没?猫猫的视线调皮地往下瞄:其实,我可以帮你的。狮子缴械投降,溃不成军。这是一个猫猫拿捏狮子的爱情博弈故事。/年龄差,22岁 VS 30岁//体型差,165 VS 192//白切黑恶趣味 VS 嘴硬Bking恋爱脑/阅读指南1. 双C & 年上,男主男德班标兵,身心双洁。2. 不用在意女主的前男友~只是炮灰,女主会十分帅气地解决掉他。3. 卷二开始商战,不会很多,但是很刺激~-----------------------------------------预收1:《糖纸童话》豪门玛丽苏雄竞修罗场年龄差上位者低头/公主与恶龙//假天真有手段甜妹 VS 假温雅被拿捏大佬/【雄竞版】唐樱,华京唐家仅此一位的小公主,圈儿里人人宠着的小祖宗。肤白貌美,鬼马精灵,人生的前二十岁可谓顺风顺水。但是回国之后,小公主却分外苦恼。她不明白这些追求者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男嘉宾一号:一起长大的竹马 — 骚包爱开屏的孔雀男嘉宾二号:死对头的亲哥哥 — 笨拙但真诚的大熊男嘉宾三号:英国来的桃花 — 忧郁热忱的拉布拉多男嘉宾四号:教授爸爸的博士生 — 清冷俊挺的雄鹿然而,令众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后夺得芳心的那位,竟然是潜伏在公主身边已久的霸道恶龙!在男人宠溺鼓励的目光下,唐樱振作起来对呆愣的竹马说:顾奕辰,你以后要叫我小婶婶了。【男主版】起初,唐樱对顾辙的认知停留在不可亵玩的大佬小叔,四九城里最是惊才绝艳的人物。她对顾辙,敬仰有,交集无,最多也就是暗戳戳地和小姐妹口嗨顾小叔的貌美皮囊。之后,顾小叔对她好好哦,她是最受偏爱的小辈呢!然后,他说是朋友诶,不让她喊小叔叔了。那她岂不是可以和大名鼎鼎的顾先生称兄道弟了?Yes!成功抱上大佬大腿!再然后……她怎么一觉醒来,就能看到躺在身侧顾小叔的俊脸了呢?「小剧场」圈儿里众人对最近走得很近的顾先生和唐公主很是好奇。唐樱开朗回复:我们是好朋友!顾辙:……顾辙:道阻且长。之后某日,顾辙一处别院。女孩趴在他怀里,放肆得像头初生羊羔,横冲直撞。他抬手护着她,纵容宠溺。樱宝,我们是什么关系?Lovers!-----------------------------------------预收2:《失忆咸鱼不可能有特殊身份》咸鱼女大楚霜芙一朝落入光怪陆离的精怪世界。所幸她命大,被一条阴晴不定的巨龙所救。就在她打算开始驯龙、争取和龙兄搭伙过日子的时候,—— 天地异动降神仙,石破天惊震咸鱼。她被告知这条龙不是普通的龙,他是八荒主神,昆仑。楚霜芙:行吧,她也算是抱上了粗大腿。之后,她被接到昆仑虚,换个地方继续驯龙。终于,昆仑记忆恢复,神格归位。楚霜芙被尊贵的神祗搂在怀中,面容呆滞地听他低声控诉。夫人竟然不认得我了吗?什么?!她竟是八荒主神的失忆夫人!「小剧场」昆仑从沉睡中初醒,八荒时空不稳。他分裂出昼夜两面,日月更迭需靠他两面转换。作为唯一招惹昆仑也不会被攻击的可爱咸鱼,每日将昆仑暴躁黑暗面刺激出来的艰巨任务便落在了楚霜芙身上。昆仑:你说吧,我受得住。他低垂着眼小声嘀咕:虽然每次我都很难受,但是我知道你必须这么做。明明好大一只,委屈的样子却格外让人怜惜。楚霜芙叹了口气:我不喜欢你了。昆仑:嗯。巨龙腾空咆哮,夜幕降临八荒。
  • 作者:八月尽欢
    【接档文《穿成大佬的炮灰白月光》求收藏】 文案一 周芷是十八线的小明星,兢兢业业扮尸体,立志成为大明星,赚钱成为有钱人。 顾意是小言里标准霸总,英俊帅气还多金,身在豪门有个明星梦。 一日,周芷在遭遇男友劈腿,淋雨发烧后,成了顾意,劈腿的男友就站在她病床前,恭恭敬敬的叫了她一声顾总好。 周芷: 文案二 大家都说顾意眼睛瞎了看上周芷,还花大价钱捧她,让观众的眼睛备受摧残。 而实际上是: 面试现场,身为评审官的周芷静静的看着住在自己身体里的顾意的辣眼睛表演。 表演结束后,周芷无法昧着良心给他一个机会。 顾意问:顾先生,我觉得我的表演能打满分,你觉得呢?笑容里带着威胁。 周芷:我觉得很OK,周小姐天生就适合吃这碗饭。 众人大跌眼镜。 推一下基友的文 《我靠玄学征服豪门》by春江阔:我算命贼6 《我在横滨开饭店》by不披马甲太销魂:吃中餐还有buff加成 下本开《穿成大佬的炮灰白月光》,求收藏 沈莺在一次大病之后,发现她是一本书中的女配。 她是沈家被抱错的假千金,等沈家知道真相后就会把她扫地出门,下场凄惨。 她想到了她前不久救下的狼狈少年,他马上就会从烂泥之地一步步走到众人不可仰望的位置。 少年乖戾冷酷,唯独对沈家真千金沈悦不一样,因为他误以为当年救他的是沈悦。 如果她对他好,他会不会把她救于水火,她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于是,沈莺开始试着对顾执好。 多年以后,顾执洗尽一身尘埃,成为B市人人吹捧的上流新贵,他在商场上杀戮果断,无人敢惹。 宴会上,有女人想去跟顾执搭讪,被同伴拉了回来,小声提醒着:你别去招惹他,顾执就是条疯狗,只听那沈莺的话。 沈莺是谁?那女人问。 那同伴摇摇头,没有见过,听说是被他藏起来了。 那女人看着顾执俊美如神祗的容颜,将信将疑。 顾执从来没有想到他黯淡无光,无可救药的人生中,会遇到这样一个人。 她是纯白的幼小羔.羊,也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他想偏执占有,也想虔诚跪拜。 她是圣洁的光,哪怕被灼伤,他也要拥抱她入怀,至死不放手。 所以沈莺啊,别想着逃,只有死亡能将他们分离。
  • 作者:酒禅
    1月23日入v,有万字更新掉落~每天凌晨十二点准时更新。我的名字是冬。是黑衣组织最锋利的剑刃。请问,可以帮我把行李箱放到行李架上吗?在一次任务途中,因为需要借助这位名叫松田的警官来接近目标,一向不比组织内的第一杀手温柔多少的冬唇边挂起了浅浅的微笑。真的是太感谢了,如果可以的话,要加个联系方式吗?她以绿茶的形象出现,将这个傻傻的警察玩弄在股掌之中。不经意间的身体触碰,暧昧的间接接吻,还有不小心走错房间,这一切都让那个警察误以为他遇见了爱情。任务结束,受了伤的她默默的回到安全屋内,舔舐着伤口。放在一旁的手机亮起。明天水族馆,要一起来吗?是那个逢场作戏的警官。黑暗中,纤细的手指微动。......好。*松田一直都是一个正直的人。但是他为了宣告主权,竟然挡住了冬子小姐的视线,还在冬子小姐追求者的面前亲吻了她!这真是太糟糕了。竟然以这种方式赶走冬子小姐的追求者。阵平先生可以帮我把上衣拿进来吗?从房间里传来属于冬子的呼唤声。顶着一身牙印的松田:......马上!糟糕就糟糕吧。赶走了就行。*但在看见屏幕上属于拆弹警官——松田阵平的死亡预告时,冬子不安又无措的捂住了自己的心脏。如果不是在做戏,又会是什么。*其实是个甜文来着*剧情流文案:在玩全息游戏的时候进入游戏成为杀手已经够倒霉的了,还要在游戏中继续清理附在人类身上的污秽,不然时间线就会倒流这种事情也很惨。但更惨的是到底是谁在她都快要清理完之后把她噶了!让她被迫开启了二周目!知道打工人的怨气有多大吗?!同类型完结文:《gin的秘密情人竟是家养精灵?!》《身为gin的女儿和卧底恋爱啦》《和日本救世主恋爱啦》已经全部完结,可以开宰啦。新文预收:《柯学世界,随意认爹》我叫钱串子,这是我给我自己在游戏中起的名字。如果我能早早预知到现在的情况,我一定不会给自己起个这样的名字——但没有如果。我在游戏中只有一个比较突出的能力,就是我获得了全服唯一一个神级称号【天下皆我爹】。因为太过屈辱,我之前把这个称号死死的压了箱底,但是现在,我却美滋滋的把它戴在了头上。当爹好,当爹妙,当爹才好薅羊毛。于是我白天在组织里当第一杀手的崽子,晚上就可怜兮兮的拉着卧底爸爸的衣角表示他已经三天都没回家了。我很想他。当然,也很想他做的满汉全席(抬手,吸溜)。我因为连续一周都闷在家里吃外卖,所以被送进了帝丹托儿所(划掉)小学。我认识了一个很神奇的小伙伴,明明他才六岁,但是他却总是想要当我爹。真奇怪,我的被动不是只针对十六岁以上的优质男性吗。
  • 作者:碉堡堡
    虽说帅哥的运气都不会太差,但江絮总觉得自己点很背,穷就算了,还瞎。 读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傻x追了他足足两年,把江絮一个直男硬生生给掰弯了。 傻x各方面都挺好,长得帅,成绩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江絮跟他谈了两个月就直接saygoodbye了。 顾轻舟:为什么? 江絮:因为你穷。 然而人生处处是狗血。 狗血是什么?狗血就是当分手之后,你们在街头再次相遇,他开着宝马i8,而你蹬着二轮自行。 江絮:哎呦我的波棱盖啊!哎呦我的小腿骨啊!哎呦你不给个十万八千今天别想走啊! 车窗缓缓降下,露出前任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对方摘下墨镜,把躺在大马路上装死的江絮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乐了。 顾轻舟的嘴巴一如既然又欠又毒:江絮,没有我,你现在怎么混的这么惨? 江絮: 很好,当年他成功的错过了一个低调的富二代。 避雷:不建议攻控受控各种控入,简简单单的小故事,不纠结,我随便写,大家随便看,开心就好,不喜点叉。 二流子攻x毒舌傲娇受
  • 作者:东道呀
    【[!]请帮助张秀琴女士,去菜市场购置晚餐所需的菜品。】余舟一觉醒来,发现自家老妈头顶上出现了一个黄色的感叹号。对话即可领取任务。同时,身边的朋友老师,头上也纷纷冒出感叹号。仿佛都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NPC,完成任务即可获取系统奖励!.......【本游戏自由度极高,请玩家自行探索!】————————
  • 作者:小熊大人
    土著小可怜女主,脱离原生家庭后的生活实录赵三娘生在爹不疼娘不爱的赵家,被家里做主嫁给原本她大姐要嫁的夫郎——猎户刘壮。上溪村都说赵三娘太可怜了,她哥姐是家里的宝,她却是家里的草。如今替嫁给了瘸腿夫郎,日后一定过得更加凄惨。就连赵三娘自己都觉得不过是从一个火坑到另一个火坑。没想到新家里,盖的是棉花被,吃的是白米饭,还有明事理的公婆,可爱懂事的弟妹,和心疼她爱护她的夫郎……她第一次感受到被人爱,午夜梦回,都觉得像做梦。刘家村都说刘壮家太惨了,父亲眼疾,弟妹年幼,刘壮伤重后被骗婚,这一家子日后可怎么过。结果赵三娘嫁过来后,带着刘家人山里刨食,垦荒种菜,鸡鸭满地,做小生意……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被小夫妻经营得有声有色。后来瘸腿的刘壮康复了……五大三粗的壮汉跟在他媳妇身后,眼里心里都是她。赵三娘看着那夜夜如狼似虎的目光欲哭无泪,黏人,这家伙也太黏人了!小剧场:赶集篇——刘文:大哥!我要吃冰糖葫芦。冰糖葫芦好,你嫂子爱吃。买。刘小甜:大哥!我想穿新衣服!这块布料好,你嫂子喜欢,买。刘文and刘小甜:……阅读指南:1v1+古代温馨种田,没重生没科举没王爷皇帝,男女主先婚后爱,会有少许极品,女主后面会变漂亮,是外表到生活都变好。主打一个细水长流预收:《庶女登高日常》宋鸢是将军府的小庶女,却因其生母位卑,没人拿她当正经主子。她十岁生辰那天,玉京城中正在举办盛大的元宵灯会。家中人去了大半,独她在破旧小院里冻得发抖,捧着个烤红薯祝自己生辰快乐。也是那天,她在墙头遇见一个黑衣少年。少年收起短剑跳至她面前,布巾遮脸,只露出一双黑沉如墨的双眼。少年正欲走时,他肚子响了。却见十岁的小姑娘掰了一半烤红薯过来。长大后的宋鸢想,那应该是她此生做过最划算的买卖。用半个烤红薯,换走了此后一生郑淮对她的忠心。郑淮是个不做亏本生意的杀手。他收了一笔钱,按那人的要求去将军府里找当年旧人的孤女。他找到了。那孤女一日一日长大,长成容貌殊丽,倾国倾城的女子。郑淮,我要一步一步爬到最高。最高是多高。不知道,但我俩要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