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团圆

小团圆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最新更新第十二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陈溪午
    【下本开《败北》】初见蒋城聿,是在聚会的晚宴,旁边的人在赔笑和奉承,他是话题的中心,却游离在浮华声色之外,垂眸,拨弄手里的打火机。许朝今那时是他侄子的未婚妻,圈子里好运的代名词,凭借长辈的约定才能和蒋家攀上婚约。推杯换盏间回头,望见未婚夫在和女明星谈笑,许朝今意兴阑珊地收回眼神,却无意间和蒋城聿的目光相撞。昏暗不明的光线,更衬得他面容英挺,指间夹着一点猩红,目光深邃,神情难辨。再见蒋城聿,是京北的雨夜,许朝今刚和未婚夫闹掰,狼狈不堪地蹲在地上,委屈地落眼泪。面前有阴影落下来,西装革履的男人替她撑伞,比旁人更矜贵的姿态。许朝今抬眸,鬼使神差地问出了那句。蒋先生,要不要和我结婚?*结婚后两人相敬如宾,许朝今也认为这场婚姻是各取所取,直到蒋城聿对她的男同事格外在意,两个人第一次发生口角。许朝今随口反驳:你没必要这么在意,反正我们也是协议夫妻。蒋城聿抬手松领带,眉眼矜贵,似笑非笑地重复:协议夫妻?岁岁,知唔知我好钟意你。*先婚后爱/老房子着火/清冷矜贵温柔坚韧/双洁下本开《败北》,求收藏【青梅竹马/男暗恋/天之骄子温柔坚韧】即使是最躁动的青春期,同学们也一致认为,江朝北和陈橘是无比纯粹的革命友谊。无他,两个人差距实在太大,学生时代江朝北是天之骄子,竞赛射击样样擅长,出现频率最高的地方是领奖台和光荣榜,少年意气。陈橘是他默默无闻的小青梅,沉静寡言。陈橘做过最离经叛道的事情大概就是暗恋隔壁航校的林嘉南,无人知晓,无人在意,偶然能得到对方的回应,就能欢欣雀跃很久很久。即使后来被辜负,也只是独自舔舐伤口,没有怨怼任何人。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江朝北翻墙出校,打得对方满脸血,回来以后鼻梁上贴着创口贴,受伤粗砺的手蹭在陈橘脸颊,帮她抹去眼泪。别为他哭,不值得。陈橘做过第二件轰轰烈烈的事是高考之后的同学聚会,同学们起哄,嚷嚷着找高考状元。她跌跌撞撞站不稳,和高考状元江朝北在天台吻得昏天黑地,第二天报了离清华最远的大学,再没联系过江朝北。后来世锦赛揭幕,新人记者陈橘被主编打发去采访江朝北。阔别多年,曾经的竹马现在是射击队的王牌选手,夺冠率高居不下。比江朝北胜绩更引人津津乐道的是他那张脸,一双深情眼,偏偏看谁都寡淡,聚光灯里冷得勾人,粉丝热评,说江神用脸杀人。记者发布会上,陈橘硬着头皮提问。请问...嗯...在这次比赛中您觉得还有什么需要突破的地方?本该匆匆离去的江朝北突然顿步,看着陈橘胸前挂着的记者证,答非所问。陈橘,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几年前亲了我没负责,嗯?*这一生桀骜不驯难低头,唯独对你,甘愿败北。
  • 作者:留恋
    今天轮到巨蟹座成为十二之首哈来王后攻击巨蟹座公主逃到人类世界,小蓝美琪美雪李鹤东德云社的师兄弟以及巨蟹座的公主幻音
  • 作者:迷羊
    《极乐鲜师》主要讲述了上乐佑尚校园系列之极乐鲜师,化学天才陆书颖年轻成名,享誉国际,却放弃名校来到上乐佑尚高中执教,千奇百怪的化学配方,搞得全鸡飞狗跳。严肃的化学实验室,沦为了性爱试验场。目的只有一个——这位同学,老师除了化学,还可以给你上别的更有趣的课哦。放荡不羁的俊美学生,千方百计主动献身的天才老师,救命啊!一定还会发生更惊天动地的事!!
  • 作者:裟椤双树
    千百年前,她曾是爱上了水神的小小树妖,在经历过与水神幻灭的悲情爱恋后,她独自活到现世,变成了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她会泡一种叫做浮生的茶,她店铺里会来很多奇怪的客人。每个客人都会喝到她的茶,给她说一个自己的故事,那是妖怪们荡气回肠的爱恨情仇——俊美的猫妖少年爱上一条鱼、视觉系的美艳狐狸守护着谶花、黄金狮子仰天长啸拯救爱人,夜蝶武士背负离奇身世诛杀妖魔……每个光临甜品店的客人身上都有故事。如同浮生茶一般,有着百转千回后的苦涩与甘甜?树妖老板娘是听故事的人。而她自己也是在人生中淡然寻觅的人她的生命有子淼、九厥、敖炽、胖子、瘦子……最终,他们将走向何方?一段段妖怪神话的全新动漫式演绎,日漫式剧情,韩剧式浪漫,超人气单元剧连载,《漫客·小说绘》千万读者热切呼吁,集结出版。
  • 作者:一筐小香瓜
    《男强女强,双洁,爆笑宠文,高质量非套路》宋希上一世被渣男婚后出轨,眼看小三登堂入室,颜面扫地,没想到一觉醒来重生回到结婚前几日。结婚当天面对观看直播的全城百姓她当场悔婚并扎心新郎:我爱的不你,是秦司!轻飘飘一句话将秦家神秘的千亿太子爷推上了风口浪尖,也让渣男沦为笑柄。可万万没想到悔婚后的第三天,某顶级大佬在微博上艾特了她——真好奇,不知道宋三小姐喜欢我什么?宋希只好硬着头皮瞎掰——我喜欢你人比花娇,绝世好腰。五分钟后,宋希再一次收到大佬本人回复——既然如此,我满足你。宋希:???那一天,微博炸了,技术小哥连夜赶回加班,服务器瘫痪,无数少女粉丝哭诉失恋!只有宋希默默地陷入了沉思……
  • 作者:莫里斯·勒布朗
    拉尔波瓦先生在凡尔赛中学教学,收入微薄。去年底的一天,他在一个旧货摊一发现一张桃花芯木的小巧玲珑的写字台。他立即决定买下作为女儿的生日礼物。他还了半天价,最后以65法郎成交。与此同时,一个仪表滞洒的小伙子也喜欢上了这张写字台,他一路缠着拉尔彼瓦先生,希望用高于三倍的价钱买过去,但遭到了拒绝。
  • 作者:兰桂
    纪薇十项全能,就是没谈过恋爱,有点想试试。可现实里哪有好男人?直到她进入各个小世界,遇到无数男神,当然各种风格都要来一个!【1:娱乐圈颜值天花板】某歌手有个圈内粉丝,他发觉对方连他出过什么歌都不知道,假称粉丝怕是在蹭他热度,太虚伪了,然后他长胖了几斤。纪薇:颜粉受不了这个,那个顶流爱豆更好看,换人换人!某歌手看穿颜粉本质后,将外形管理到极致,成了娱乐圈颜值天花板!【2:七零年代兵哥哥】年代文中兵哥哥很排斥家里给他定的未婚妻,觉得包办婚姻没幸福,打算转业回老家就说清楚。纪薇:原来你不喜欢当兵?那可以介绍其他兵哥哥给我吗?兵哥哥知道了有种喜欢叫职业滤镜,从此奋力拼搏,屡立战功,成了超级兵王!【3:天下第一杀手】杀手重伤被郡主救下,郡主很喜欢他,想招他做郡马,可他手染鲜血,自觉不配,只愿做个影子暗卫。纪薇:听说有几个杀手实力超强,把他们都招来做面首吧!暗卫发现郡主只是喜欢强者,默默打败了所有人,稳坐第一杀手宝座。【4:疯批反派太子】【5:心机白莲真少爷】【6:纯欲小奶狗】【7:禁欲霸总】不切片,每个世界男主不同,苏爽风!天下美男任我挑!宝宝们收藏一下吧~——————我的预收《每个男配我都爱[快穿]》:男主是女主的,男配是读者的!江瑶作为资深读者,意外穿到各种小说里,那她可就不客气了——所有的男配她都要!——————我的完结快穿文:《退休反派穿成炮灰女配[快穿]》《作精女配觉醒了[快穿]》《谢当年不娶之恩[快穿]》《BOSS打脸手册[快穿]》《大佬拿了渣男剧本[快穿]》《把主角碾成渣(快穿)》《头号炮灰[快穿]》《快穿之护短狂魔》
  • 作者:解青
    通告:11月25日(周五)0点入V,到时候更新三合一肥章,非常感谢大家支持正版~预收都市现言《国王的软糖》,文案在最下面,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康康~平静的军属大院里,忽然搬来了一家万元户,这对于大院的各家各户来说都是个新鲜事。这家的男主人头戴金项链,手戴镶金表,见谁都勾肩搭背,笑容可掬地递上一支红塔山,称兄道弟;这家的女主人风风火火、聪明能干,见人三分笑,不过一周的时间就跟各家女眷亲如姐妹;这家的儿子帅气又爽朗,篮球技术高超,很快就隐隐要成为大院男孩中的扛把子,女孩们的心尖子。这家的小女儿……诶?这家还有个女儿?……直到万元户家搬进来大半个月后,大院邻里们才知道,他们家居然还有个娇滴滴的小女儿。大家伙都很纳闷,这家的小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不爱玩也不爱交朋友,这到底像谁?不像他们老谢家的基因能生出来的啊。直到院里搞文艺演出,小姑娘被赶鸭子上架,一曲《昭君出塞》迷得整个大院的大小伙小男娃神魂颠倒。也不知道是被琴迷的,还是被人迷的。不过不好的地方也有,一朝出风头,这又美又娇的小姑娘就被院里知名的霸王惦记上了。-----------欧阳轩性子混,路子野,用宁城话说,就是邪性得很。军属大院周围一条街,他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总结来说就是——见了他得绕道走。唯独那个会弹琴的小昭君不怕他。欧阳轩觉得有点意思,忍不住想逮着人欺负欺负。不过喜欢小昭君的人有点多,经常欺负不着。于是他找到他那个一直为他头秃的爹,头一次坐下来跟他平心静气地谈判。爸,我要把谢家那个小女儿娶回家,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你可以尽快去准备准备了。冤种爹:……?-----------------------------------------婚前拽哥霸王婚后宠妻狂魔男主 X 娇软社恐钝感阿宅女主女主团宠万人迷,男主未来巨佬成年前没有任何感情和亲热描写【排雷排雷排雷排雷】:1)女主前期性格社恐胆小怂,依赖家人,一点儿也不强大,后期才会慢慢成长,介意的请勿点2)男主初登场的时候比较招人烦,喜欢上女主以后才越来越好,介意的可以骂他,别骂我家长里短治愈风年代文,搞对象为主,男女主事业和成长为辅,没什么奇葩极品,节奏较慢----------------------预收-----------------------预收文文案《国王的软糖》姜恬的人生前二十年,就是童话故事中小公主的成长史。圆满,甜美,被爱萦绕。仅有的一点小烦恼,也不过是青春中那点酸涩又甜蜜的暗恋。和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人表白成功后,姜恬以为,童话故事已经到了结局,王子应该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却未曾预料,有时候以为是命运馈赠的礼物,不过是没有看到背后的价签。变故降临后,小公主一夜间变成了灰姑娘。而她以为的王子,第一个选择弃她而去。当所有的道路都被堵死,唯一给了她一扇窗的是一个意外的男人,也是星城冉冉升起的新贵。那个有些冷淡,又高高在上的男人,向她伸出了一只手。我对婚姻和家庭没有兴趣,但有些时候,我的确需要一位妻子——你有兴趣跟我合作么?试用期一年。------叶洵的人生前半段,似乎从未被命运眷顾。只是他不想服输,人活一辈子,他总想尽力一点,再往后走一走,看看到底能走到哪里。他就像静寂之国的国王,晦暗的学生时代,让他学会了和自己相处,与孤独作伴。无人依靠的日子里,任何东西,只有紧紧握在手里,才让他安心。直到那个笑容柔软而灿烂的女孩,在某个夏天,向他伸出了一只手。叶洵没有同任何人提起过那个夏天。他原本想把这个夏天的记忆藏起来,因为那就像他苦涩的生命中,一粒珍贵的、甜美的软糖。他要把这颗软糖紧紧攥住,一直带进坟墓里。没想到的是,一切苦尽甘来,而他的软糖,也落下了凡间。---外冷淡清贵内偏执深情男主 X 胆小甜心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