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套

连环套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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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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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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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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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日更/训狗/修罗场/预收《清纯的她》戳专栏圣铭大学里,提起孟寻,人们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词便是完美。惊人的美貌,善良的性格,优异的成绩和不错的家世,就连联姻对象都是季氏财团的三代继承人。直到有人不小心撞破孟寻和一男人在学校废弃地下室里私会。流言纷纷扰扰。第二天,三大财团的继承人都站出来说和孟寻私会的男人是自己。*孟寻如愿与季氏财团继承人订婚那天。宴会结束,孤身一人的孟寻被人拽着手腕扯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来人不是她的未婚夫,是温家继承人。他喝醉了酒,双颊酡红,眸里尽是莹润水光。他拉着孟寻的手轻贴在他发烫的脸颊上,眼尾一片洇红,孟寻,我不信。他偏头,泪水尽数染在她掌心,他的嗓音可怜地颤着,看着我,你真的没感觉吗?手机振动一声,孟寻曾经名义上的哥哥,如今的陆家掌权人发来消息。一张跪在镜头前的照片,若隐若现的胸链顺着他健硕的腹肌下滑,银光闪闪。[你明明说过,最喜欢我的身体。]屋内突然灯光大亮。孟寻微微眯眼,只见她的未婚夫冷硬着脸站在开关处。注:1.大型训狗修罗场,三个男的都是阴暗变态小疯狗,女主面前是好狗2.贵族学院,背景财团当道3.前期单箭头雄竞,后期1v14.详细排雷见第一章作话预收《清纯的她》:祁厌第一次见沈郁雾,她身穿一条被洗的有些发黄的白裙子,在夏日凌冽的暴雨中,固执的伸出细弱胳膊为刚出生不久的小猫遮挡风雨,蹲在路边任由泥点子甩在她白色裙边。祁厌第二次见她,她是班里新来的转校生,怯生生的在台上做自我介绍。祁厌第三次见她,她正因为社会资助生的身份备受刁难,她咬着唇承受一切,眸里含了一汪令人心碎的泪,好巧不巧,朝他望来。祁厌喉结微动。祁厌一直以为沈郁雾漂亮、清纯、怯弱,不攀附着他便无法好好生存在这吃人的世界。后来才知道,他是被沈郁雾骗的第三个男人。却不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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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痞帅浪荡豪门校草少爷清纯坚强学霸少女伪兄妹/女主寄养/青梅竹马/暗恋/豪门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母亲牵着桑意的手,狼狈拖着行李,跟在继父身后,到达陈家气派至极,偌大的豪华别墅里。她看到有两个人趴在栏杆上,远远打量着她,抬头的瞬间,她愣了一下,几乎有些看呆了。一个高挑纤瘦,眼神冷艳,五官精致好看,一张白皙小巧的脸,似洋娃娃一般好看的女生,正俯视着她。而女生身旁,则站着一个身高挺拔,气质突出,长相痞帅,无可挑剔,令人过目不忘,一脸矜贵慵懒的少年。母亲告诉她,那是她继父的儿子,陈家的少爷——名字叫陈恣,是她名义上的哥哥,以后,她就要住在陈家,跟他同吃同住同上学……陈恣懒散倚着栏杆,朝那神色怯怯,肤色近乎透明,苍白孱弱,留着齐刘海,却腰板挺直的少女,懒懒吐了口烟雾,眼尾上挑,痞里痞气的勾唇,笑了一下,对此不以为然。狗屁的后妈,狗屁的妹妹,围着他那爸转的女人们多如苍蝇,他打赌这个后妈,在家里留不过三个月。而站在陈恣身旁的,则是来陈家玩的桑瑜,母亲告诉她,那是她的远房表姐,真正的白富美,据说在九中也是个耀眼的校花。桑意点了点头,只觉得她们两人站在一起,光彩夺目,如同天子骄子一般,和她相比,是她根本触碰不到的,另一个世界。三个月后,母亲竟然偷偷离开,将她这个绊脚石,独自扔在了陈家,让她自己在夹缝里生存,混口饭吃。桑意对此并不感到多么惊讶,自从对她唯一好的,视她为珍宝的爹去世以后,不靠谱的妈,经常带着她到处漂泊,寄人篱下。而多年来,她早已将自己练成了石头缝里长出来的一棵蒲草,在哪里都能,咬碎了牙和着血,一起吞进肚子里,坚强不屈的活下去。自上学时起,陈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球,他虽长了副近乎完美的好皮囊,被学校里的迷妹们,疯狂追捧为校草,是个不折不扣的万人迷。私下里他却抽烟喝酒打架,样样都行,穷得只剩下他爸扔给他的大把钞票。几个亿的别墅,他说要买,他爹就给他买,几千万的豪车他说想坐,他爹就买来,让司机专门给他开。也因此,自出生开始,他就学会了用钞票去解决一切问题,学会了用轻蔑的态度游戏人间,包括所谓的感情。全校人都知道,众人瞩目的校花桑瑜,暗恋着万人迷的校草陈恣,她的喜欢明目张胆,炽热而浓烈,甚至什么也愿意为了他去做。人人也都知道,校花和校草,是学校里最天造地设的一对金童玉女。而和耀眼的表姐桑瑜不同,有如云泥之别的表妹桑意,却只是个父亲去世,母亲消失,寄人篱下,突如其来的贫穷转校生。在班上,她默默无闻,极爱学习,仿佛就是个永远不知疲倦,死读书,啃书本的学习机器,鼻梁上则永远架着一副厚重的黑色眼镜框。直到,有次放学的时候,班里有好事的同学发现,上了司机开来的豪华专车里的校草陈恣,总会坐在车里,在校门口,多等几分钟再走。然后有人亲眼看到,背着厚重书包的桑意,跑出校门后,竟然快步上了那辆专车,难道他们两人竟然是回同一个家?高三毕业那天,桑瑜早已准备好了自己写了好几页纸的表白信和精心准备的花朵,打算向陈恣彻底吐露自己的心意,却在校园里转了一大圈后,遍寻陈恣踪影不到。然而,此时此刻,在无人知晓的天台偏僻角落里,陈恣对今天才刚过完18岁生日,拿到陈父资助,下定决心出国留学,苍白孱弱的妹妹,步步紧逼。他伸出胳膊,撑在墙壁上,将长睫颤抖不安的人,兀自困在了臂弯里,骨节修长的手指,一把摘下她鼻梁上的厚重眼镜框。随即扣住她手腕,红着眼尾,俯身咬住她浅粉唇瓣,在她耳边,哑着声音,狠狠警告:桑意,你知道我等这一天,有多久了吗?你敢去国外,老子就死给你看!tips:1.因为没有家教,野蛮生长的缘故,男主前期三观不太正,后期变化很大,两人自高中,再到工作,时间跨度较大,有破镜重圆和各种纠缠。2.男主大女主一个月,男女主无任何血缘关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伪的不能再伪的兄妹关系。(男女主父母并未结婚,准继父没转正,且女主妈后来离开了,不算继兄妹关系。)3.成年前没有亲密描写。4.成长型主角,非完美人设,介意勿看。(文案2024.7.7已截图,如抄必究!)
  • 作者:汇桪
    (本文8.14于第40章正式倒V,当天新世界万更,感谢大家的支持!!!)刚爬完山回来的陈言就被宣告自己的世界成了丧尸世界。不同于一般的丧尸末日,她所在的世界出现了2度变异:地壳运动和积雨。所有人都被拉入了名为神域的生存游戏里。每个人的基本任务就是存活,少部分被选中的人会有额外的指定任务,由于指定任务的危险性,这部分人在初始时拥有额外的技能。陈言的技能是24小时便利店。陈言:这很难评。一开始只是鸡肋的每24刷新便利店的物品,但在逆世界中,24小时便利店居然开发出了新技能:强制消费和留言便签追求刺激的陈言如愿在神域里畅游,除了操心老母亲外,她每天的生活简直多姿多彩。世界存在多个位面,位面里的所有世界都被拉进神域。其中最让玩家忌惮的就是来自高级位面的炼狱世界。因为所有的炼狱世界不允许携带任何系统商店出品的东西。技能是24小时便利店的陈言彼时已经拥有难以想象的丰富物资。陈言:这哪是炼狱世界?这不是我家吗?***身处炼狱世界的玩家早已饿的两眼昏花,当他看见有人在全是废墟的世界吃便当的时候,以为自己已经饿死了,不然怎么能看到幻象?正在吃便当的人见他身上没有血腥味,怜悯下凭空变出个三明治给他。兄弟吃吧,怎么混得这么惨?接过三明治的男人懵逼,谁来炼狱世界能不惨?还有怎么会凭空变出一个三明治?不是不允许携带系统商店出品的东西吗?便当兄弟神秘一笑:这是言老板的便利店,这样,给我15金币,我悄悄告诉你!***丧尸来袭:已完成逆世界:已完成(开发了两个新技能)狂渊迷森:已完成(开发一个新技能)雪国列车:已完成(开发一个新技能)注意:1、女主的技能多且强大2、主角团无男人3、本文主写强大且坚韧的女性角色4、有cp,男主在番外
  • 作者:金鱼宝宝
    【灵泉空间】【种田经商】【家长里短】原主混姐姐一个,被分家赶出来之后,不亲自己娘和弟弟妹妹,反而和大娘家亲,大娘家姐姐看似对她好,实则利用她,她被推翻撞死,醒来里子换了人!更气人的是,在大夫说没救了准备后事之后,她奶家觉得少了一个拖油瓶正好,要把她娘卖给隔壁村恶臭老头做媳妇!还要把她幼小妹妹弟弟送去做苦工赚钱养他们一大家子!看着面对自己唯唯诺诺懂事无比的年幼弟弟妹妹,饿的面黄肌瘦也不断原谅女儿的可怜母亲,女主觉得前身真是瞎了眼,就在这时灵泉空间来了!饥荒年里连树根都吃却没有人要的野草,在空间这里竟是珍贵的药材!换钱换物!确认有毒根本都不能吃的植物,竟也能换钱换物!!换!灵泉空间在手,天下我有,更何况前世的她可是吃货一枚,各种美食手到擒来,看她带着弟弟妹妹娘亲发家致富!至于那些极品亲戚?笑话!她一个现代精英女,宫斗宅斗十级学者,还怕这些个奇葩货色?!
  • 作者:琳西·斐
    身为英国最伟大的犯罪侦察专家,夏洛克·福尔摩斯参与了追捕肆虐伦敦东区的那位杀人犯。他与华生医师不但亲身涉险,深入白教堂区的贫民窟,并雇用了—名机敏聪慧的风尘女子——玛丽·安·若克琳小姐——她的一位同样在街头讨生活的朋友,悲惨地命丧开膛手杰克的刀下。同时参与缉捕团队的还有福尔摩斯向来倚重的忠诚好友——约翰·华生医师。在一次企图逮住那个凶残怪物的行动中,福尔摩斯受了重伤。沉潜修养的日子,开膛手杰克竟然也隐匿踪迹……对此新闻界开始发动调查,甚至质疑起这位伟大侦探,在他全力阻止的罪行之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信用与名誉遭遇空前挑战的福尔摩斯别无选择,只能打破所有既定规矩——在为时已晚以前,拼命争取时间,找到那位人称刀客的疯狂杀手……
  • 作者:青神羽
    顶级豪门白家丢失十八年的女儿终于找到了,却是个又笨又丑,没见过世面的村姑!却没人知道,村姑的面具下隐藏着来自古代妖妃的灵魂。而那个游走于黑白两色的矜贵宴少果断退婚后,却发现——和全球十佳影帝喝咖啡,顺便和智能AI下盲棋的是她,让国际第一怪盗金盆洗手,还追着拜把子的是她,被顶级医学研究所计划了九十九次绑架,只求莅临指导实验的是她,而自己意外邂逅,就被迷得无法自拔的梦中情人还是她?!眼看就要踏上‘退婚一时爽,追妻火葬场’的不归路,宴少痛定思痛,找到身为国际刑警的大舅哥掏出榴莲乖巧跪好:我有罪,帮忙判我个有妻徒刑呗!
  • 作者:00紫枫00
    一个在帝都混不下去的销售员,回到老家都在学校混的风生水起的故事....有青春的回忆,有梦想的追寻,有对人生的感悟,有你想要的一切
  • 作者:舒雀乘
    1娱乐圈顶流邵覃,光华万千,一双桃花眼,熠熠生辉,炙热也明媚,冷寂却温柔,粉丝眼中的他,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谁也想不到他会在某次演唱会Encore环节,礼貌却疏离宣布隐退。携歌而归时,粉丝敏锐地发现他中指侧多了朵艳红的玫瑰,有好事者追问刺青的缘来,他眸光温柔,含笑而言:因为玫瑰太好看。2白瑶是舞蹈届百年难遇的奇才,二十余年顺风顺水。于她而言,这辈子最荒唐的事,不是曾万念俱灰地放弃跳舞,而是不明不白地结婚,她一直以为他对她的感激胜过喜欢,而她本人对他利用的成分大过欢喜。她坚信这段婚姻并不会长久,时间到了自然会散,始终小心翼翼,不敢投入过多感情,她没想过自己会沦陷,更没料到这场有名无实的婚姻是那人苦心求来的。3某日坊间传闻,邵覃已隐婚多时,并附佐证良多。狗仔跟拍多日无果,正当想要放弃那天,拍到邵覃手捧玫瑰,只身前往剧院。剧院舞台中央聚光灯下,是一席红裙动情起舞的美人,她如摇曳多姿的红玫瑰,明媚娇艳,张扬肆意,而他的目光随她而动。一石激起千层,大家众说纷纭。在这不久后,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惊动众人,旁人才知,白瑶是邵覃踏过荆棘也要拥抱的那朵玫瑰。*你无需抱歉,玫瑰年年为你盛开。/he/救赎文清矜娱乐圈顶流x野玫瑰女舞蹈家预收《古穿今生存手册》1齐妙妙出生名门,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偏不得不承家族之命高嫁侯府,她临深履薄过了一世,死后穿越到了现代,成了个黑料满天飞的女明星。她看着镜子里尚未老去的容颜,翻出箱底红彤彤的房产证,望向电视屏幕里新闻联播里播报的法治社会,感受到便利的科技,满意地点了点头。2齐妙妙的变化,黑粉最先发现:过去目不识丁的齐妙妙捧着本古籍看得津津有味。一众黑粉嘲讽:现在装什么文化?谁不知道你高中肆业!没多久,齐妙妙晒出国内高等学府的录取通知书。与此同时众人发现当年文科状元也叫齐妙妙。演技只停留在噘嘴瞪眼的齐妙妙接了个大IP里的恶毒女配。黑粉再接再厉:演技菜还爱耍大牌,完全本色出演?戏杀青后,同组演员纷纷发博:影后:和妙妙一起度过的这三个月,我受益良多。知名导演:这个角色被妙妙演活了。服化:齐老师,谢谢你!!!...更离奇的是向来独善其身影帝陆致远,给这些发言挨个点了赞。3齐妙妙在现代社会过得如鱼得水,正直妙龄,她决定来上场期盼已久的自由恋爱,目标锁定在一起参加恋爱综艺的新晋小生上。正当她使出浑身解数,准备大展身手时,她发现空降节目的影帝陆致远长得跟过去侯府世子一模一样。他目光温柔,含笑而言:阿妙,好久不见。齐妙妙:我妙你奶奶个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