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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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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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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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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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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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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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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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几千所的中国文言小说史上,《聊斋志异》的地位就如同《红楼梦》在中国通俗小说史上一样,是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作者蒲松龄在继承魏晋志怪和唐宋传奇传统的基础上,以隽永之笔、博爱之情写就《聊斋志异》,使其如奇峰突起,达到了中国文言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聊斋志异》是蒲松龄一生精力所聚之书。他自幼便以气节和才华自负,但却命运坎坷,科举失败,内心郁结,不得已,转而创作。所以,《聊斋志异》是蒲松龄藉以抒发内心愤懑、寄托生活理想的作品。《聊斋志异》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成就,其艺术魅力的根源,在于它一书而兼两体,鲁迅先生称之为用传奇法,而以志怪。书中作品构思奇幻委曲,记事诙谲曼妙,行文典雅纯熟,风调寒峭高古。《聊斋志异》是我国清初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共收小说近500篇,或讲民间的民俗民习、奇谈异闻、或讲世间万物的奇异变幻、题材极为广泛。其独特的故事情节、异彩纷呈的艺术形象,作者蒲松龄一生科甲不利、生活清贫,对于当时的社会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创作的无数个看似荒诞的故事及艺术形象,都有扎根于社会的思想内容基础,并由此曲折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及爱憎等思想感情,其中,也熔铸了作者自己的感受,寄托了作者自己的孤愤心情。此书历来被视为小说中的翘楚之作,有空前绝后的美誉。此书刊行之后,风行海内,几至家置一家,脍炙人口。人们几乎众口一词,公认小说家谈狐说鬼之书,以《聊斋》为第一。它使蒲松龄于在世时就已获得了极高的声誉。
  • 作者:木鱼歌
    瞎眼美人相奴临死前,意外进入了一个无限逃生世界。他本以为自己死里逃生,不曾想,因为失明,第一个世界就被当成消耗型炮灰,塞进了通关率几近于0的死神世界。为了活下去且恢复光明,相奴决定出卖色相拼一把,缠上了他直觉中这个游戏里最厉害的大佬。大佬也果然非常给力,带着相奴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通关了传说中的死神世界。通关后,相奴第一件事就是用丰富的奖励为自己换了一双眼睛,得以重见光明。之后他打开任务面板,准备复盘第一个世界,为自己以后的任务积累经验。却发现……任务名单里,他是那个世界中唯一的通关者。而他的任务面板上,以三个红色感叹号命名的不可说联系人还在坚持不懈的给他发着消息:宝贝,我就在你的门外了,快给我开门吧。相奴:……如果他是任务中唯一的存活者,那带他通关的大佬和外面正等着他开门的红色感叹号……都是个什么鬼?(副本鬼怪们:π_π他是死神!是我们万千世界的第一男神啊!辣鸡玩家不要脸,打不过男神就搞美人计色l诱,你快把我们男神还回来啊呜呜呜呜*【推荐我好基友最爱梅子酒的《亲手养大的纸片人要娶我[基建]》,一百二十多万的大长文!!!肥的要命,可以直接冲了】*新文求预收:《成为黑科技大佬后我回地球了》文案:凌澈意外穿越到星际,以为自己再也回不了地球了,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费尽心思获得了星际居民身份,并通过努力和机遇成为星际最顶级的机甲和星舰制师,被誉之为‘奇迹之星’、‘宇宙瑰宝’。功成名就、怀念故土的他驾驶着‘地球号’航舰在宇宙中乱飘,却无意中截到了来自地球的频率波段。???!!!凌澈:老子能回家了!*地球历2135年,不明航舰空降地球,据记者报道,星舰主人为华国2121年往星际联盟交流学习(?)的杰出青年凌澈,现已学成归来,衣锦还乡,不日将被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院士称号。*星际联盟居民:???什么鬼?凌澈大人不是开星舰兜风去了吗?怎么兜着兜着不回来了!可恶的地球人,把我们的宇宙瑰宝还回来啊!!!
  • 作者:虞宝宝
    凤挽穿到修仙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废物五岁幼崽身上。按照原文走向,所有靠近女主的女修都没有好下场,而她就是死的最惨烈的那个!凤挽陷入了沉思,修真界强者为尊,为了保命,必须提高修为,早日飞升,远离女主。于是……女主被恋爱脑男配们围着表白的时候,凤挽在修炼。女主休息吃饭的时候,凤挽在修炼。天元宗的弟子们都觉得凤挽疯了。明明一个丹修天才小苗苗,却比剑修还刻苦,这也太卷了吧。凤挽:好像卷过头了,女主都被卷哭了。
  • 作者:疯狂的石头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我把深情负流年
  • 作者:宁九君
    温芸,堂堂新世界的医生一穿越就要殉葬。便宜丈夫还没断气就要被活埋?温芸手中银针翻飞就是死了都能给他救活了。小姑子刁难?一掌给你拍飞!婆婆偏心?一针让你生不如死!只是……不是说某人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吗,那让她腰酸背痛腿抽筋的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