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贼

妾贼

作者:明星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她好端端在後宫当宠妃、炼剧毒,虽只是皇后姊姊的替身,但好歹生活惬意自在,他没事把她掳走做啥?!原来他身患重疾,想借皇帝的龙王宝瓶治病,才抓她当人质,他一身怪病引起她兴趣,她好心救人,却老被嫌是丑八怪,可恶!瞧她熬碗「蛇虫鼠蚁毒草野药汤」来教训他,两人就像欢喜冤家,见面总要斗嘴,却过得比在皇宫还热闹,连她成天闯祸,他虽假意抱怨还是温柔帮她收烂摊子,她才知道原来不当替身的日子,竟是这麽美好……虽然他嘴硬心软又闷骚,可她怎麽看都觉得好可爱,不禁芳心暗许,还拿出传家宝为他补身配药,偷偷盼望能永远别回宫,和他当对比翼鸟,哪知,他还有个娇嫩小娘子在等他回家,他虽声称取消婚约,却屡次任对方亲密依偎,这下,她真的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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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子到底是哪家养出来的怪喀?耳朵打七八个洞、全身上下穿著邋里邋遢,这些她都没意见,但是性格蛮横无理取闹,仗著自己是大少爷为所欲为,那就该死了!偏偏他是少东身份,态度嚣张,她规劝几句就和他结下梁子,还当众被被污蔑曾沦落风尘,是舞女情妇,害她连丢两次工作,可恶,这家伙难道非把人逼到走投无路才高兴吗?也不打听打听她是哪号人物,又不是被虐待狂,怎么可能乖乖受辱!为了还以颜色,她设计诬陷他是窃盗嫌犯、豪门牛郎,消息透过网路传遍四方,轰动校园,差点让他上了社会版头条,本以为吃了苦头他就会学乖,知道什么人要远远避开,没想到他却亲自找上门来,提出结婚要求……结婚?! Oh my god!这小子是不是承受过大打击,脑袋秀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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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男人真的很奇怪,明明英俊多金又前途无量,偏偏耳朵很硬,怎么讲都讲不听,硬要缠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员工,他不是不认识她吗?不是只和她见过三次面吗?根本没必要因为一次酒后乱性特别对她另眼相待嘛,反正她本来就是公司里的隐形人,一点也不想出名,更不想和他这样的发光体扯上任何关系,但怎么她越想低调,他就追得越起劲?下班接送是普通级,三不五时还来个辅导级热吻,把她原本不动如山的心撩拨得越来越不定,现在居然还一脸失意的出现在她家门前,外带一卡皮箱,这、他应该不会是想……不行!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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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只有他东方珞算计别人的分,哪轮得到他人耍心计,不料他却被她骗得团团转,且一耍就是三年!早知如此,当初他就不该一时心软收留她,宠她、护她,任由她耍性子不说,还将自己一颗真心全给了她,以为她失足落下山,他疯了似的寻人却连个屍骨都没搜到,未来亲亲娘子没了、他心也没了,整日失魂落魄……没想到三年後她竟现身京城,他这才知道原来她还活着,可她送来的第一份礼物,居然是将他宠物白狮染成了大熊猫?!瞧她仍旧胆大妄为、娇媚粲笑,他心里就有气,凭什麽只有他一人承受相思之苦,她却快乐似神仙!为折磨她,他想出千百种手法欲一解被欺骗的怨气,她倒好,以不变应万变,天塌下来都有本事吃饱了再赴黄泉路,他气她的洒脱,更气自己仍是为她心疼不已,对她的情感剪不断理还乱,他到底该拿她如何是好?
  • 作者:明星
    饶哲很后悔,当初因为一时气愤当众羞辱上官柔,害她发生车祸命丧黄泉,两人从此天人永隔。她的死对他造成重大打击,他这才明白自己早已不能没有她。失去了心爱的人,他的心也死了,每天像行尸走肉般自暴自弃。无意间他竟发现,家中的小女佣给他似曾相识的感觉,上官柔生前最爱的玩具九连环,她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破解;上官柔为他泡的特制咖啡,她也能泡出相同口味;上官柔所喜欢的,她也喜欢;上官柔所讨厌的,她也通通讨厌;她骄傲的神态与微笑,甚至拥抱他的姿势也和上官柔一模一样!她究竟是谁? 明明是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女佣,餐桌礼仪却表现得丝毫不差,就连各国语言也能讲得吓吓叫,是他太过思念上官柔,还是世上真有灵魂转世?在她身上看到太多思念的影子,使他不自觉爱上她,可那自称被上官柔灵魂附身的未婚妻,又是怎么回事?
  • 作者:明星
    真的是人不要脸鬼都怕!想她白菲菲在二十一世纪可是个剽悍而独立的女强人,怎料死后竟还魂变成为那个阴险佞臣割腕的软弱公主!最可恨是那男人还派人向她呛声,要她别再痴缠苦恋,去他的自恋狂,她才没兴趣追在男人屁股后面跑,如何在尔虞我诈的宫中争得一席之地就忙死她了好不好,不过不是她要说,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也实在不争气,不但皇帝老爹不疼不爱,连后宫嫔妃都不把她放在眼里,还好有个可爱又贴心的太子弟弟滋润她的心灵,可惜奸臣当道,别说登基,小家伙能活到长大就该偷笑,从此,她看到奸臣先生不只没好气,更是悲愤莫名,不损个两句就牙痒难受,没想到他压根就有病,她越骂,他越乐,还说她的欲擒故纵玩得很不错……
  • 作者:明星
    虽然身为爹不疼、大娘恨的庶女,她也不让自己活得像个小可怜,她有好友、丫鬟、一只小土狗,还有娘留给她的香囊与铃铛相伴,日子原本过得快活自在,没想到却冒出这个痞痞的灾星王爷,筹划许久的夺碗嫁友大计被他毁了不说,还被栽赃成窃犯!本以为牢狱之灾躲不过,他竟挺身相救,将她带到京城,且一路上照顾周全呵护有加,让她愧疚地反省自己对他太凶,他的体贴让她动了心,但却无意间发现——她被栽赃、被带离家乡来到京城,都是他设的局,只因为她是传说中天音族的传人,可以助他登上帝位!呵,他曾给她定情信物,想必也是拐骗她的招数之一吧,因为,天音族传人被下了诅咒,注定无法和帝王长相厮守!也罢,他除了爱逗她生气外,的确是个当明君的人才,她就当作回报他对她的好,助他登上大宝,然后永生不见…
  • 作者:明星
    超越时空相爱的奇蹟,不可能出现第二次,我当然要永远站在你身边,扞卫这份得来不易的爱情……她在拆开神秘人送的圣诞礼物後竟回到古代,还被当成首富千金,被二娘逼迫嫁给人称恶魔转世的六王爷,听说嫁给他的女人都死得不明不白,她一定要逃!可所谓祸不单行,在逃走的路上她居然被恶人调戏,出面救她的蓝眼山大王还趁火打劫,逼她当压寨夫人,咦,他不是该带她回山寨,怎麽会带她回六王府……难道这混血帅哥山大王就是六王爷?!这下,她终於明白传闻不可信,相处久了更发现,他虽然嘴巴坏又爱整她,却也超级爱护她,看他把想当众甩她巴掌的二娘教训得脸色惨白就知道,而天天被这样宠着,她怎可能不爱上他?听到有人认定蓝眼睛的他不祥,她又怎可能不跳出来扞卫他?谁知,她义正词严的指责,让她得到河东狮的恶名,更糟的是皇上还就爱这一味,竟意图杀死她老公再抢走她?!
  • 作者:明星
    「小虾米」米小夏胆小怕事,又傻不隆咚的,偏偏凡事都一帆风顺,原来是背後有秦恶少给她撑腰,在他的保护下,她从小吃香喝辣、没吃过半点苦,唯一的缺憾,就是从没谈过恋爱,好不容易偷嚐暗恋的滋味,对方却逃得飞快,原来是秦恶少暗中搞鬼,害她多年来连片桃花叶都没见过,就连她失恋借酒浇愁,回家竟被他打屁股?!他是气她不爱惜身体,还是恼怒她因别人「失恋」啊?虽然他老是算计她,她还是忍不住芳心暗许,原来最大的那朵桃花,早就开好了,难怪从相遇那天起,她什麽也不需要担心,因为他早帮她安排好了「秦太太之路」,本以为接下来的日子,将是幸福满满,未料他的爱慕者却用只宝瓶就毁了这一切……
  • 作者:明星
    她一直相信,神医的他定会医好她的哑疾,她一直相信,他是真心待她、爱她,让她忘记痛苦的往事,只是向来我行我素、目中无人的他不善表达而已,所以,当她得知肚子里有了新生命想告诉他,却听到残酷的真相──他压根不想医她,希望她最好哑巴一辈子,任劳任怨的由他奴役!原来一切都是她的自作多情,死亡对她而言才是解脱……他是最爱研究怪病的逍远侯,知道她这个清倌能唱歌却说不了话,当然鸭霸的直接把她打包带回家,做他的贴身婢女刚刚好,平时她安安静静的伺候他,顺便学学医术,绝不会吵到他,而当他心烦时,成为他的玩具,任他玩弄、让他开心是她的命,她怎可以因为他的气话,不顾危险的假冒四皇子,引诱敌军,结果,当他再见她时,竟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 作者:明星
    墨妖妖本是天帝笔下的一滴朱砂墨,吸收了天地精华化成精,能幻化形态、穿梭时空,由於缺乏善恶能力,若为恶人所用,势必造成世间大乱,必须尽快将其再次封印……上一世他是帝王她是皇后,可他被仇恨蒙蔽了心智,化为魔,杀了她腹中胎儿、逼得她逃离皇宫,他对她的爱至深却至伤,然而越是痛越放不下,她才会在追捕墨妖妖、穿越时空之际,一次又一次爱上他的转世,继而为爱所伤,甚至身亡,幸得老天垂怜,给了她重生的机会,让她回到原生的朝代,纵使誓言不再和他有交集,对他却依然挂念,於是凭着前世轨迹替他化解仇人暗算,但求心中无恨的他,能名正言顺继位成为贤君,没想到缘分还是让两人走在一起,只不过她当初的出手干预,似乎不只改变他一人的命运,因为最终是他皇兄夺了帝位,还妄想夺走她,甚至他的命……
  • 作者:明星
    爱一个人到底可以多委曲求全?想他东方政贵为太子,长得俊美又智勇双全,多少王公大臣想将闺女嫁给他,偏偏他唯一中意的人视他的真心如敝屣,既然要他绝了念,她就该有多远滚多远,最好一点消息都别传进他耳里,可她不是──女扮男装当起赏金猎人,丰功伟业连众臣都夸赞,这回为了替个叛国贼洗刷罪嫌更是直接出现在他面前,而他嘴上逞强,其实心里从没忘记过她,她却口口声声只顾要他别枉害忠良,令他如何不恼?为留下她,他独排众议延后叛国贼的刑期,结果她一心只想赶快功成身退离开他,哼,她太天真了,自投罗网的凤凰哪有放走的道理?这一次哪怕得对她使计,他也要教她成为他的妻……
  • 作者:明星
    我叫墨妖妖,元神被天帝封印在《桃花食谱》中,要用良善之心女子的鲜血才能解开,如今你替我解开了封印,我自然也会成全你的愿望……人人都道凤阳王是个活阎王,果真是「名不虚传」,饭菜不合胃口便要断人一只手,她看不过去帮忙出头,怎料他却看中她的厨艺,要她入府当煮饭的奴才,先别说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和朝廷有关的人扯上关系,她的好手艺所为何来,更是无法与外人道的秘密,但是为了替弟弟治病,她再怎麽不甘,也只能牙一咬,应了。没想到看似狂妄心狠的他,其实是个睿智极富同情心之人,为求生存,才不得不掩藏光芒,所以一得知他幼年的遭遇,她便以血入菜但求帮他恢复味觉,两人之间也因此日渐亲密,他更为了能给她祥和安乐的生活,不惜与整个王朝对抗,换得的结果却是,他从堂堂的皇子成了被押解刑场的死囚……
  • 作者:明星
    五十六万七千八百元要她还?门都没有!这自大男骂喜欢他的女人是慰安妇,他长那种牛郎脸才是慰安男咧,她打抱不平的请他的名牌西装喝红酒,他竟打小报告,害她丢了工作回家当米虫,既然他不喜欢红酒这种上等品,那她好心点换口味,送他一颗她亲口烹调的爱心口香糖好了,这可是她第一次对个陌生人付出那么多关爱,他还有什么不满?居然敢跑来她的地盘呛声,伸手跟她要什么毁损西装费、精神赔偿,她没钱就逼她去他的公司当秘书来抵债,当就当谁怕谁,这傻瓜肯定不知道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难道她没自我介绍,她可是前黑道大哥的女儿……
  • 作者:明星
    想他这万人迷总裁可是呼风唤雨,从来没人敢忤逆,唯独这少根筋的笨女人总是公然和他作对,不仅在接机时迟到还撞坏他的车,更在会议上贴假眼睛呼呼大睡!气得他下令要她连降十八级,直接滚到基层去好好反省,谁知她不但无法体会他的苦心,还不受教的拿著辞呈来碍眼,这会儿更和他的好友上演眉目传情,甚至要他哪边凉快哪边闪,她的脑袋到底是哪里有问题?竟拿他这无敌美男的靠近,当成是毁灭地球的传染病,害他顿时暴走到将她拽上床教训,原以为她会从此乖乖臣服在他的脚下,不敢再唱反调,孰料她总有办法引爆他的终极火山,让他成天怒气喷个没完,更劲爆的是,她居然有他八年前双目失明时,送给一个挚爱女孩的定情戒,既然好不容易相认,不是该来个尽弃前嫌,外加感动大重逢吗?可为啥她会将戒指扔回给他,还要两人从此各自保重啊?
  • 作者:明星
    第一次见面,他和她喝到醉茫茫上床滚出一条人命来,第二次是在婚礼上,再来相隔多年偶然重逢,她还想说这人怎么跟儿子长那么像,原来就是她老公!听说他是回来要跟她离婚的,OK啦,反正她也不好占著茅坑不拉屎太久,搞不好有别的女人排队哩,只是这男人很龟毛喔,离婚协议书写得落落长,她每一条都同意,除了儿子的监护权她绝对不能让,还在谈判期间三人只好齐唱我的家庭真可爱,一道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私房菜成功收服他的胃和心,他开始觉得她的邋遢是自然美、白目是个性直,破镜想重圆,那现在这个跑到家里来说要当她儿子继母的女人是怎样?她不耽误他的幸福马上带儿子搬家,可他竟反过来指责她和老同学有奸情,狂吃醋的把她骗到饭店,又亲又抱的说什么只要看到她,他就会不请自立……
  • 作者:明星
    为什么这个世界可以不公平成这样?完美的容貌、丰厚的身家、精明的头脑、挺拔的身材……几乎全天下所有的好处,都被东方凌一个人占尽了,身为这种超级发光体的同居人,为了避免成为女性公敌,她一向低调、低调、再低调,可没想到就在高三最后几个月,她的装不熟策略竟然破功,被他的第N号仰慕者抓奸在车,而他更为了保护她,大剌剌的当众发表未婚妻宣言,拜托,他什么时候跟她求过婚了?啊,不对,重点应该是,他真的……爱她吗?
  • 作者:明星
    我叫傻蛋,六岁,很聪明(真的N次方),可是一直被个小问题困扰──我的名字。妈妈说我们家的店要被官商勾结的大集团骗走了,没时间管我人这么聪明名字却叫傻蛋的无聊事,只叫我带很有味道的贺礼去问候那个集团总裁,谁知道老妈看到人家帅就害羞的逃走,后来才说那个男人就是她常提起的他妈的负心汉,虽然不知道他们分开和我未曾谋面的奶奶有什么关系,但终于有另一个可以帮我改名字的对象出现啦!(撒小花)不过看刚刚才知道有我的老爸,只想找我妈话当年的爆青筋样,我想,我的名字大概永远只能叫傻蛋了吧……(泣)
  • 作者:明星
    离职信 申请人:沈小柔 部门:老板儿子杨嘉乔总管职称:小开的玩具 上司:杨嘉乔 批阅:驳回离职原因:小小小柔无才无能负此重任。无所谓,你有潜力。证明:我的手可能有障碍,可能?你误会了,我肯定你有障碍。先是请杨先生的头发吃义大利面,还弄丢他的宝贝照片,没关系,我也让你去海里找鲨鱼练泳技,还差点找上帝!我的肺活量也不太好,跟你的脑容量和胆量比还好点。不能老爬三十几层楼梯送文件,我下次让电梯坏在十楼。我的运势也差,所以遇到那种东西了,那种东西?我送的文件竟成香艳刺激的杂志?说我是鬼,你死定了。最近更惨,我患了心疾,每次见杨先生,心都跳得快!基于上述种种,不能尽心工作,所以请辞,盼准。不准,沈小柔你这毛病一堆的员工,除了我没人会收,况且治疗心疾可是我的专长,我准你留下来养病……
  • 作者:明星
    这男人是投错胎还是坏了脑袋?古时候女人被看到肚脐才要以身相许,她现在不过是剪了他的长发,也要被迫让他许?荒谬嘛这是!可想而知,就算他动用武力,她被押著签结婚证书,新娘也绝不会是她……惨!被抓包她用假名,连工作和房子都被他毁了,没关系,她什么没有,骨气最多,到河滨公园搭帐篷,过过露营的瘾总行了吧?就算大雨一直下,她也可以抱睡袋当听轻音乐入眠,咦?他干么气冲冲的连人带袋扛她回家,还细心呵护到呵上……
  • 作者:明星
    身为聂氏集团接班人的聂洛雷,从小到大什么都难不倒他,外表出众、工作能力超强,异性缘更是绝佳,但,说出来也许没人信,他活到二十八岁了,却还没谈过恋爱!原因?还不是那只蜗牛美眉,黏得他什么桃花都跑光光,从高中到出社会,她从学妹变成特助,他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她,啧,她工作能力是很强啦,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也不在话下,但他可是正常男人啊,同个女人看了十年也会腻的,他与别的女人约会,这蜗牛美眉却彷如怨妇般含泪望著他,她的泪水惹得他心烦,他讨厌失去控制的自己,想尽办法甩开这只小蜗牛,她却挺有毅力的回到他身边,话越说越重,要她别巴著他不放,终于如愿逼走她,原以为获得自由,但却心酸的发现——没了她的目光跟随,他的日子也失去了活力……
  • 作者:明星
    把人家的车窗当镜子照,傻笑扮鬼脸,最后发现车内有人,糗!车内的人是她公司的大老板,身上还挂了一个半裸美女,更糗!事实证明,破坏人家的好事果然会倒楣,无名小助理含泪荣登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总裁秘书宝座……一会儿被嫌咖啡太甜、衣服太露,还三不五时抽考哪支股票值得买,没关系,她忍!大不了回家再多剪几个纸人排成一排射飞镖!不知道是坏总裁良心发现,还是她私底下的诅咒有效,他开始转了性子,见她生病,竟还会亲自煮粥喂她吃?!真是吓死她了,他说他没下毒,但她知道有,因为一口一口吃下后,她竟觉得他是温柔体贴的大好人……日子越久,症状越严重,只要在他身旁,连呼吸都觉得甜,就在她傻傻告白,将心双手奉上之后,她才发现——一切都是包了糖衣的谎言,坏男人终究还是坏男人……
  • 作者:明星
    季英旭就像一束刺眼的光,永远是最受瞩目的主角,读书时,他是学生会长,她因演出话剧严重忘词,比赛大失败,让他当众骂到无脸可见江东父老,从此,她每天打听他的行踪,别人是想制造和他的不期而遇,她则是要避开危险路线,低调过日子,就算他后来出国留学,威胁解除,她这好习惯保持到出社会,自己再有才华,也都装便利贴女孩,怎知出国度假玩一趟回到公司,大老板就换人了?!他要发飙骂下属没关系,可她只是送文件来的,这样也中枪!最惨的是,他们两个身上像是装有磁铁,走到哪都吸在一起,她雨中拒借伞、在珠宝展中得罪他女友、和他困在电梯里……这种生活太刺激了啦,她冻未条想辞职,主管却说总裁交代不准,还把她调到身边做助理,屁啦,她看根本是去当他的玩具耍著玩兼吃豆腐,连奉上辞呈都可以被当成告白信乱乱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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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底想怎么样?他冰冷的问。我想你现在去煮一顿宵夜给我吃,就这样。女声哭著回答。这之后,他不当建筑设计师,改开酒吧,偶尔兼大厨,推出一道名为黑色七夕的限定招牌菜。传说,他只请长发、白皙的美女品尝,只有他自己晓得,那些人,都不是他要的,他想喂饱的那个女人,三年前的七夕就离开了,可他不放弃,相信情人间是该有公平的等待,所以一直孤单的等,等著黑色七夕真正的主人,直到三年后的这天,他的等待有了回应,她终于出现,也吃了他做的菜,但却没有感动,没有心动,什么都没有,因为,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 作者:明星
    网拍面交个东西,遇到餐厅被人放炸弹的衰事,大难不死算她运气好……嗯,也太好了吧,怎么莫名其妙醒过来,她就成了某个大总裁的老婆兼孩子的妈?医生很两光的下了个结论──她失忆了,她脑海中没有橡皮擦,往事倒带连点芝麻小事都没忘好不好!可是这男人很坚持他是她老公,还有结婚证书跟照片为凭,见鬼了,他老婆的照片还跟她长得一模一样耶,这就算了,名字也一样,出生日期还是一样!厚,她是什么时候偷偷搞了一个家庭出来,而且还是那种不负责任、没爱心只爱血拚的家庭主妇?!瞧瞧老公看到她像看到仇人,儿子怕她像怕个虎姑婆,她于是拿出全部的母性来疼小孩,全力支持老公的事业,这样就可以证明她真的不是正牌女主人吧,唔,还是不信?好吧,那就在床上让老公验货,她仍是原装的喔……
  • 作者:明星
    这个女人为什么会这么亲密的喊着他的名字?为何一看到她掉眼泪,他竟会莫名觉得一阵心痛?!身为盛世集团的接班人,他从小被父亲训练得冷血无情,唯独对这个欠他一屁股债的小女人,他总有无法言喻的熟悉感,照理说逼她下海陪酒是最快的还钱方式,他却没来由大发慈悲,脱口让她当他家的女佣抵债,明明他对人都怀有强烈的戒心,但他就是相信她绝不会伤害他,而且更让他惊愕的是,她不但能满足他挑剔的胃,还知道他向来惯用左手?!若这一切只是巧合,如她所说两人以前没有特别的关系,她怎么可能在他病倒时,不眠不休地守着他一整晚,他又怎会看到她和别的男人有说有笑时,忍不住妒火中烧,甚而知道她被家人无情对待后,对她产生从未有过的怜惜,她的身影总会和他模糊记忆中的一个女孩重迭,他清楚他要她,但更想知道,凌水月,妳到底是谁……
  • 作者:明星
    人不来犯他,他向来懒得理人,但只要官船敢航行到他海王管辖的海域,绝对扒光他们的皮,派谁来都一样,还不是一样中他的计,全成为他的阶下囚──咦,这次竟然是个女将,不过,是个有肩膀又有胆量的女将,原本想逗弄一下就放了她,但她的不肯低头挑起他的兴致,要她一人画押成为他的仆人,就放了其他士兵,她竟然毫不犹豫就签了!他当然不跟她客气的奴役她,只是,怎么几天不见,她的双手变得这么惨不忍睹?原来是底下的人狐假虎威,把她整得这么惨,而她不但照单全收,当敌人来袭时,还奋勇抗敌,甚至不在乎男女授受不亲,主动帮他吸出毒血!喔,这么特别的女人,教他看了,心痒难耐啊……
  • 作者:明星
    郗宝宝,吃饱饱,他的皇后名字还真是取对了!竟然当众用手直接抓起猪肘子,还吃得一脸美味,那模样让他好想直接从她嘴里尝一口,看是否真那样好吃……等等!他怎会对这在册后典礼上跌了一跤、贪吃又不懂礼仪的笨蛋看到出神,还产生了古怪想法?一定是操心国事太累了……可越观察他越觉得她是不做作,看到她跳出来袒护做错事的小太监,他发现她的善良、宽厚,而且她其实也不笨,懂医术又会作画,还写得一手好字,毫无心机的笑脸更是深深吸引在宫廷斗争中成长的他,可没想到他都动心了,这女人却仍一心计划着三年后要离开,还要他到时让她带两个御厨出宫,他的魅力难道比厨子还差?!哼!他绝不会让她有机会离开,还会让她对他死心塌地,达成目标的第一步便是把她拆吃入腹,从此以后专宠她……
  • 作者:明星
    出身将门,白君然一心就只想驰骋沙场保家卫国,偏偏祖母却一意孤行在他少年得志时替他娶个小新娘,而且还是他最感冒的大家闺秀类型,所以能怪他送她一只癞虾蟆当见面礼下马威吗?不能嘛,瞧,娇娇女就是娇娇女,竟然这样就晕过去,害他在花烛夜逃回边关,就怕跑得慢被祖母给吊起来毒打,只是逃了十年,终究有人看不过去,连发家书催他回家探亲,坦白说,若非顾念祖母年迈,他是宁可被骂负心也不回去,然而直到真正交手,他才发现自己根本就小看了他的小媳妇,因为她不但治理手腕高明到让府里所有下人都对她敬畏有加,遇到鱼肉乡里的恶霸,更是勇敢无畏的骂得对方脸上无光,甚至当他拿个后台强硬的狗官没辙时,也是她献计为他解忧,谁知当他从欣赏到认定这个妻时,却爆出她是敌国大将之女,既然家国难两全,为了她,即使杠上皇权,他也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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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年,一直静默潜伏在东北边陲小城丹城的中共地下党员林飞,在侦破一起日本少尉被杀的离奇案件中,接触到了同样混入到城中的代号为深蓝的地下党同志。二人联手,设计除掉警务科长高乔。并从高乔手中掌握了日军一次秘密军事行动的计划,帮助抗联队伍成功粉碎敌人的猎杀,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因丹城的地理位置特殊,境内境外敌特务人员不断渗透。真与假的情报充斥整座丹城,林飞终于被组织唤醒,游离于各方势力的角逐之中,用自己的方式,抗战斗争!潜伏者,隐藏暗处锻造利刃!爱国者,于无声处热血抗战!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Digi404
    凌叶穿越到脑叶公司的世界中,为了生存,他成为了一名收尾人。经历了一系列苦难的他在这绝望的都市中开了一家让人们放松的咖啡馆,但逐渐他开始发觉,自己的本心真的是想要人们放松吗?白夜黑昼……图书馆……废墟与深渊……从收尾人和帮派到辛迪加和禁忌猎人,各个都市中的演绎者们都开始追随于其。他能追寻到心中的光明吗?未来又何去何从呢?
  • 作者:状元书生
    单身狗夏成安穿越大乾,成了夏国公家的憨子世子。本以为可以当一个纨绔,游戏人生,却没想,人人都想要逼他!老父亲逼他娶公主,皇帝逼他做驸马,太子逼他当妹夫,百官逼他做高官,异族逼他做大王……甚至是对他厌恶至极的公主,也是逼着他:你敢不娶我,我就不活了!
  • 作者:鹿余梦
    【入V公告】本文将于11月22日倒v,倒v章节从30章开始~ 唐菲菲是万人追捧、名极一时的影后,却遭到男友和闺蜜背叛,意外身亡。 醒来之后,她穿到正被万人唾骂、全网黑嘲的练习生林小满——也是与她从未联系的表妹身上。 她微微一笑,登顶娱乐圈,不过是重来一次。 这一次,她要为自己而活,顺便把那对狗男女夺走的东西全部拿回! 但周围全是对她虎视眈眈的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被逼得无路可走。 从不近女色的冰山影帝——她的死对头纪知羡却找到她,提出了bao养合同。 纪知羡:我会帮你扫清一切障碍,让你站在娱乐圈顶端。 林小满:条件呢? 纪知羡:在我面前,扮演唐菲菲。 林小满:??? 小剧场: 纪知羡:你只需要扮演唐菲菲。 纪知羡:你一点都不了解唐菲菲。 纪知羡:她绝不是你这样。 林小满:??? 刚开始签合约时—— 纪知羡:你就是个替身,我绝对不会爱上你的。 后来—— 纪知羡·真香:待在我身边,再也不要离开。 逆风翻盘,绝地反击 在线打脸,复仇虐渣 霸道高冷影帝×撕×小能手影后 强强 下篇新文正在连载,求收藏:《黑化校草又又又吃醋了[穿书]》 慕昭昭是个十八线狗血言情写手,她突然被绑定系统,穿到自己乱换男主的狗血文里,变成被四个男人宠爱的万人迷女主。 慕昭昭:这也太爽了! 系统:因为作者中途换男主,原男主贺朗意识觉醒黑化,并将导致世界崩坏,你的任务是阻止贺朗黑化。 慕昭昭:自己儿子,捋毛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然而,当温柔帅气的富家少爷在众人面前给她穿上水晶鞋时,站在人群中的贺朗冷然一笑,黑化值加10%。 当浪漫多情的花花公子对她说着你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时,坐在旁边做题的贺朗眼底一凉,黑化值增加20%。 当阳光可爱的小奶狗在天台对她喊着爱的告白时,从旁边经过的贺朗目露寒光,黑化值增加30%。 当霸道暴戾的校霸将她按在墙上要强吻时,站在楼上默默观察的贺朗强势路过,黑化值增加50%。 慕昭昭:听我解释!我爱的只有你! 贺朗:呵呵。 醋王腹黑大反派男主×天天给自己挖坑的暴躁戏精 #看言情作者的一百种撩汉方式#++#自己挖坑自己填#+++#世界上怎么有这么狗血的桥段#+++#每天都是修罗场#
  • 作者:溶解氧
    洛云舒为了天下大义舍身封印了大魔头沈化。结果再睁眼时却是回到了过去。为了斩草除根,她提起刀寻到了主要人物大魔头沈化的故乡。准备从源头解决问题。然而,此时沈化还不叫沈化,他叫沈铁牛,还是个只会玩泥巴的臭娃娃。洛云舒准备动手时,小铁牛正红着眼,与一群小屁孩对峙,怀里还护着一只受了伤的小兔子。等到小铁牛皱着脸,眼巴巴的求她救救小兔子的时候,洛云舒的心瞬间化成了水,手里剑都没拿稳。这哪里是沈化大魔头啊,这分明她的是天使小铁牛呀!*仙宗人人都道好的沈星回,在一次秘境归来后,突然多了些陌生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个人,名唤沈化,是个臭名昭著,人人喊打的大魔头。他们两人几乎一模一样,沈化更像他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却远不如他幸运。但有时他又矛盾的羡慕沈化。沈星回不能做的事,沈化能。就如沈星回是云舒的徒弟,而沈化不是。小剧场:洛云舒:沈化是魔头,星回是徒弟,铁牛是小天使,你选哪个?沈某:你最喜欢哪个,我便是哪个?洛云舒:院子里还有新鲜的泥巴,去玩吧!我只喜欢小天使。#我把未来的大魔头养好后,他又自己变坏了##虽然祸害了自己,但我拯救了天下T^T#钢铁直废宅疯批女主vs小时候可可爱爱,长大了也努力装可可爱爱疯批男主到底是我拯救了你,还是你拯救了我呢?男女主非传统意义上好人,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下本求收藏求预收《穿成龙傲天金手指后,我被反派捡走了》季凝穿成了男频无脑文里龙傲天男主的最大金手指。剧情里她前期是龙傲天敬重的师长,为其扫除一切障碍。后期则成为了龙傲天的后宫之一,与众多美女争奇斗艳,只为搏其一笑。为了摆脱狗血的剧情,季凝趁着男主还没来,从镇压自己的洞府秘境里提前化形跑了出去。结果因为受伤虚弱变成了个奶娃娃,没走两步就被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傻子给提着脖领捡了回去。小傻子无父无母,他笨拙的将家里仅剩的半碗米煮成夹生的粥,顶着弄了一脸的锅灰,将碗递给季凝,笑得傻兮兮的对她说,妹妹,吃。对上那双满是真挚的眼眸,季凝心中微微一动,觉得既然人生地不熟,暂且陪这个人走上一段路似乎也不错。然后她就从人人惧怕的凶兽,成了小傻子嘴里半句不离的乖妹妹。不知不觉间,小傻子长大了长高了。更因为天资出众,被大宗门的宗门长老收为了关门弟子,混成了本书中男主最大的对头。当看着与龙傲天男主对立而站的大傻子,季凝才动了动自己快生锈的脑袋想了下大傻子的名字,接着狐疑:这是反派?此时大傻子一把将她扒拉到身后,满脸凶相的看着龙傲天,恶狠狠道:凝凝这么乖,错的一定是你。接着转头将手小心的放在了季凝头上,柔声哄道:凝凝,他哪只手碰你了?季凝还没开口,就听他了然般的继续道,你是不是也不喜欢他的眼睛,我也是,不如同手一起毁掉好了。季凝:嗯,是反派没错了。PS:男主就是少根弦,比较直,不是特别傻(大概)女主是上古凶兽。文案已截图
  • 作者:林海听涛
    胡莱先生,当今足坛像您这样只会进球的前锋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但尽管如此,您还是取得了耀眼的成就,请问您的成功秘诀是什么呢?在一个冬日的午后,胡莱向来自全世界的记者们展示他刚刚获得的至高荣誉,有记者向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记者们投来的目光,胡莱的思绪却回到了中学时的那个下午,他孤独的站在球场旁边看其他同学踢比赛,他们不让他上场,觉得他是来捣乱的。他还想到了教练板着脸对他说的话:胡莱,如果你不能付出十倍于别人的努力,你的天赋就只是毫无价值的石头而已。以及一个不屑的声音:现代足球对中锋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全面,你只会射门有什么用呢?最后他的思绪定格于那时,夜幕已在东方的天空中若隐若现,在周边长满了荒草的废弃空地中央,有个女孩子很认真地对他说:胡莱,你其实是有天赋的,而且是很厉害的天赋!因为你知道球门在哪里!胡莱盯着女孩子的眼睛,从那双眼眸中看到了身后的夕阳。阳光映在瞳孔中,流动着,燃烧着,凝成一道光环,仿佛要把自己也融化在这光芒中一样。收回思绪的胡莱重新回到了这个暖和的冬日午后,面对兴致勃勃的记者们,他微微一笑:因为我知道,球门就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