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谁说我要和她相认了?……

杨洁这话一落, 孟莺莺的眼泪一下子下来了,一颗一颗,如同断线的珍珠一样往下掉。

这几天为了凑被子, 她和赵月如都急得上火,最难的时候她都想着, 要不把宿舍的被子拿过来结婚用算了。

但是不合适。

她要是从宿舍退出来,连带着之前在后勤部领的被褥,床单,被罩,柜子, 全部都要还给后勤。

但是那么难,孟莺莺都没想过哭什么的,毕竟,大不了再去后勤部领就是了。

一床不行就两床,一人盖一床照样可以结婚。

但是如今瞧着杨洁她们, 一人给自己送两床喜被过来,那种感动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好了, 大喜的日子不哭。”

杨洁抬手给她擦了擦眼泪, “被子——”不是我们的,只是她话还未落下, 就被何处长咳嗽给打断了, “莺莺, 这被子放哪里?”

孟莺莺擦泪, 给她们让开了门,“先帮我拿进去。”

何处长打头,方团长紧随其后,赵教练亦步亦趋, 至于杨洁,好几次何处长都想把她给喊进去。

但是杨洁在和孟莺莺说话,何处长这才作罢,只是她这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时刻提醒杨洁别说错话。

一直等到进去后,发现杨洁还行,就只是关心孟莺莺,何处长这才放心下来。

她进屋后,四处打量着看。

“这房子收拾的不错。”

窗户柜子上都贴着喜字,而且四处卫生做的也干净。

孟莺莺抿着唇笑,“这是月如还有樱桃她们帮忙收拾的。”

这几天她忙起来顾不上家里,所以全凭朋友帮忙。

何处长点头,“你这朋友交的不错。”

说着话,八床被子被依次放到了婚房的床铺上,足足把整个床铺都给摞的老高。

“这下好了,莺莺这辈子的被子都不担心了。”

何处长感慨了一句。

杨洁也说,“确实。”

她拉着孟莺莺的手,“明天怎么安排?”

到底是自己的学生出嫁,说不担心那是假话的。

孟莺莺看了一眼赵月如,她说,“我和月如商量的是明天直接从她家里出嫁,让祁东悍去周家接亲,就意思一下再回家。”

说到底,在驻队这边离家远,自然不可能从家里出嫁的。

也只能说,在众多条件里面,找一个相对方便的来。

杨洁没说话。

何处长试探道,“你想不想从家里出嫁?”

“什么?”

孟莺莺还有些回不过神,接着迅速反应过来,她解释,“何姨,你是不是弄错了啊,我家不是哈市的,而是湘西的。”

“我就算是想从家里出嫁,也出嫁不了呀。”

何处长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她想到宋老太太找她说的话,她轻轻地叹了口气。

“是我记错了。”

“真是不好意思。”

孟莺莺摇摇头,“何姨,明天我和祁东悍会在国营饭店办酒,到时候您有空一定过来喝一杯喜酒。”

因着之前何处长跑到首都出差,所以她也没邀请对方。

何处长点头,“明天我自然会去的。”

送了何处长和杨洁离开的时候,孟莺莺突然喊住了她,“何姨,您这次去首都那边怎么说??”

何处长原先还以为她能忍住不问的,却没想到还是问了出来。

“那边的事情你先别管,等你结完婚我再告诉你。”

这是要瞒着她了。

孟莺莺知道怕是结果不太好,她想了想,也没再问,因为问也于事无补。

她先结婚,才有时间去思考其他的。

明天婚期已定,客人也都邀请了。

其他的却是都要放在后面。

等出了新房后,杨洁回头看,孟莺莺还站在原地送她们,这让杨洁忍不住回头看了又看。

一直出了家属院,她才冲着何处长说,“你怎么不告诉她?”

何处长,“先让孩子把婚结了再说。”

西北基地,滚滚黄沙中,宋芬芳足足在沙漠里面待了四十七天。

等她再次从沙漠里面出来的时候,人已经脱了一层皮,满身的黄沙,嘴唇也是干涸的。

她刚接过一个水壶喝水,杜小娟听到消息,便飞快的跑了过来,“宋教授,您总算是出来了。”

“连着三天宋阿姨都打电话过来,说是孟莺莺同志要结婚了。”

这话一落,宋芬芳的眼镜都跟着一颤,“你说什么?”

甚至都忘记喝水了。

杜小娟重复,“孟莺莺同志要结婚了,宋阿姨说她的婚期定在十八号中午,在国营饭店办酒。”

“她想让您早点赶回去。”

宋芬芳冷静地抹了一把脸,“现在几号?”

“十七号下午三点。”

杜小娟小心翼翼地说道。

从西北基地到哈市开车就算是再快,也要足足三十六个小时。也有火车,但是火车也不近。

宋芬芳一口气把壶里面的水喝光,这才往基地所长办公室走过去,“老贺,我要请假。”

贺润抬头看她,他已年过五十,但是瞧着人却依然儒雅。

“怎么会这么突然?”

“我记得基地那边的实验还没完成吧?”

外人都说贺润是为了宋芬芳才不结婚的,其实他们都知道不是的。

贺润有喜欢的姑娘,只是在实验的过程中牺牲了,后来他便终身没娶。

但是到了外人嘴里,传着传着就成了和贺润,在为了宋芬芳守身如玉。

宋芬芳脸色有些黄,眼镜片也都是沙子,唯独那一双眼睛却明亮,“我闺女要结婚了。”

“贺润,我要在明天中午之前赶回哈市。”

贺润是知道宋芬芳有个闺女的,而且上次她就回去找过,只是好像说是没找到。

贺润取下眼镜,走到她身边,“宋教授,你可知道你自己身上的任务?”

宋芬芳冷静道,“贺润,你不必拿这件来压我,我自从上次回来后便足足在沙漠上待了四十七天。”

“该做的实验我做了,该汇报的数据我汇报了。”

“二十年前我为了基地放弃了我闺女,二十年后你们还打算让我再放弃一次吗?”

当年她被宋父绑回家后,没在哈市停留便被直接送到了西北基地。

西北基地到处都是黄沙岗哨,万里无人,想要从西北基地逃出去。基本上是断然没有任何可能。

而她也只能在这种日子里面,一日复一日的接受。

到了后面,已经不是她想去找闺女了,而是身上的责任让她不能去。

她走不开,她一走基地的实验便停摆。

好不容易教出了学生,上次才有了探亲假回家,结果还没找到女儿,也没能和女儿见面。

西北基地就出事了,一死三伤。

这也是宋芬芳现在也无法提及的痛,“上次郭超犯的错误,我已经教训过他们了,任何人在做实验之前,都要再三检查,不能再次犯低级错误。”

“贺润,我已经四十多了,你可能把我这个人一辈子绑在西北基地,你也不可能让下面的学生,永远也不挑大梁。”

“而不挑大梁的后果就是这样,他们会犯错。”

“会犯下无法弥补的大错。”

贺润知道她说的事实。

“你能保证吗?”

他站起来,身量很高,肩膀清瘦,因为长期在西北基地,以至于脸上满是风霜。

宋芬芳摇头,“我不能。”

“即使我亲自上场,我也不能保证实验能够次次成功,我更不能保证,我能活着走下实验基地。”

“贺润,没有人能够保证这个。”

说到这里,宋芬芳的语气已经果决了几分,“我要回去参加我闺女的婚事,这是我通知你,不是在跟你请假。”

“实验基地的事情已经告了一段落,接着下来会有明教授盯着,我需要时间。”

她伸出手,“三天,来回给我三天时间,我一定再次回到实验基地。”

贺润盯着她没说话。

宋芬芳丝毫不退让,“我要回去,我闺女丧父之后来到哈市,她一个人孤立无援。”

“嫁的也是你二弟媳妇那个不受宠的儿子。”

“我要回去给她撑腰。”

贺润到底是败阵下来,“我没有阻拦你请假。”

“我也得到消息了。”

他说,“我那个未曾谋面的侄儿,娶了你闺女。”

“据说,已经在贺家闹的天翻地覆了,这次我和你一起回去。”

宋芬芳没拦着他,脚在贺润的身上,他处理的也是贺家的事情。

和她无关。

她走的时候,马所长过来问她,“宋教授,实验基地那边?”

宋芬芳一边在脸盆洗漱,一边回答,“主体实验我已经完成了,接下来交给明教授。”

“让明教授盯着下面的学生,让他们细心一些,不要瞎来。”

“基本上就没啥大事了。”

马所长还有些担心,上次的事情会发生。毕竟,一死三伤的责任实在是太大了一些。

马所长斟酌地问道,“那会不会在出事?”

宋芬芳把手伸出来,断掉的手指就那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了马所长的面前,“老马,没有人能够保证实验不会出事。”

“哪怕我在现场也不可能。”

“我只能说实验最危险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后面的风险已经很低了。”

如果这种情况下,还出事,那只能是命了。

做实验的人,随时都有可能会牺牲,这是每个人都有的觉悟。

宋芬芳也不意外。

马所长看着她那根断掉的手指,他瞳孔缩了下,“你手怎么了这是?”

上次看到的时候,她手还是好好的。

“数据出错了,我跑的快,炸了一根手指,但是保住了一只手。”

马所长脸色一变,“那你怎么不回来去医院检查?”

他当即就要拽着宋芬芳往外走,宋芬芳一把把手缩了回来,“没必要。”

“随行的何大夫已经给我包扎了,而且那个时候,也没空出来看病。”

她走不开。

时间就是争分夺秒。

宋芬芳收回那根断了指头的手,面无表情,“老马,天冷手不会发炎,而且我在那边也打了消炎的针。”

“基本上就是这样了,我就是去医院也不过是这个结果。”

“我给你看我手的目的是为了告诉你,没有人能够保证实验不受伤,我也不行,我们只能说在危险来临时,尽量去降低危险。”

马所长低头看着宋芬芳收起的手,他叹气,“算了算了,你去参加你闺女的婚事。”

“快去快回。”

这一场假,他知道宋芬芳等了太多年了。

宋芬芳和他道谢洗了一把脸,也顾不得换衣服就准备离开,“我见一面就回来。”

“争取三天内搞定。”

她一走,贺润也要走,马所长不让,贺润给出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是一线实验的人,我只是负责后方的。”

“我的工作你也可以做,所以我可以走,老马。”

“一线的工作已经被宋教授安排清楚了,我的工作你也知道。”

“我和宋教授一样,只回去三天,三天后我就回来。”

马所长还是不同意。

贺润直言,“我不回去,我怕宋教授把我贺家给砸了。”

他家那个未曾谋面的继侄儿,娶了宋芬芳的亲闺女。

还不知道宋芬芳在心里怎么骂娘呢。

但是她这人涵养高,尤其是上了年纪后,也不像是年轻时那般叛逆了。

所以现在基本上都是喜怒不言语色,但是贺润却知道,对于宋芬芳来说,她绝对想把贺家砸了。

把娶了她闺女的那个男同志给收拾了。

马所长听到这话,也呆了下,“你家那孩子娶了宋教授的闺女?”

贺润嗯了一声,“那孩子没进贺家族谱,是个小可怜。”

马所长,“……”

马所长看着已经上车,面无表情的宋芬芳,他喃喃道,“难怪我说,宋教授那脸色活脱脱跟要去炸了人家家一样。”

这要是他家闺女,被人这样拱了,他怕是也要急。

想到这里,他也不敢逼了,只是三两步追过去,冲着已经上车的宋芬芳说,“宋教授,你一路慢点,注意安全。”

宋芬芳点头。

过了一会,贺润也上来了,他和宋芬芳认识快三十年,很是熟悉。

所以他也很自然地和杜小娟换了位置,让杜小娟去副驾驶上,他则是坐在宋芬芳旁边。

落座后。

贺润低头看着她的那一只手,断掉的指节处已经结痂了。

只是和齐整的手比起来,这一根指头看着分外扎眼。

“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问。

宋芬芳低头看了一眼,很平静道,“已经过去了,在提这些没有意义了。”

贺润不说话,过了好一会,他才换了话题,“杜小娟在接到消息后,我也接到消息了。”

“让老家的人帮忙查了查,你闺女孟莺莺这次嫁的那个对象——”

本来一直看窗外风景的宋芬芳,听到这话,终于把头回了过来。

到了她这个年纪,很少为外物再去情绪波动大了。

只有她在乎的人,才会提起她的兴趣。

“他叫祁东悍,是祁家人,也确实是我那个弟妹前面的孩子。”

见宋芬芳仔细搜索祁东悍这个名字,但是她搜索了半天,也没有任何记忆。

贺润解释,“你不知道这个名字很正常,他母亲刘秋凤嫁到贺家的时候,没有带他,而是带了他大哥。”

“所以他算是在外面长大,也能称得上一句吃百家饭。”

宋芬芳听完这话,她淡淡道,“你那个弟妹也挺眼瞎的。”

她虽然不知道祁东悍是具体做什么的,但是能被她闺女挑中结婚,自然是有可取之处的。

在她来看,贺家下一代里面没有主事人,显然代表着刘秋凤带过来的那个儿子也不行。

贺润嘴角抽了抽,没想到宋芬芳的嘴巴还是这么毒,他轻咳一声,“是挺瞎的,她带过来的那个孩子叫祁东青,后来改名成贺东青了,在贺家的照顾下进了电机厂的宣传科,不过进去好几年了,还是一线人员,瞧着似乎也没啥长进。”

接着,他话锋一转,“但是你闺女挑的那个对象祁东悍不一样,我第一次去查他的履历时,说实话我都被吓了一跳。”

“他今年才二十四五岁,便已经在哈市驻队坐到团级干部的位置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贺润扭头看向宋芬芳,“这小子的天赋非常强,身体素质一流,脑子也在线,人情世故也会,堪称一句有勇有谋,所以才能达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说实话,芬芳,你闺女真的很会挑对象。”

“你要知道祁东悍这小子身后没有家族依靠,没有长辈蒙荫,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做到这个地步,他的未来不可限量。”

听到这话,宋芬芳难看的脸色到底是柔和了几分,“我闺女很聪明的。”

她能在没有任何靠山的情况下,在哈市驻队站稳脚跟夺冠登报,这里面每一项都证明了,孟莺莺这个人的绝对不是一个笨蛋。

她是真的很高兴,她闺女挑对象,又挑了一个聪明的。

这样的话,将来他们俩在一起生个孩子,也能是个聪明的。

贺润瞧着她脸色,就能知道她很满意这个女婿,“所以你放宽心,只管睡一觉,便到了哈市。”

“我和司机换着开车,争取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抵达哈市国营饭店。”

宋芬芳道谢,便把头依靠在玻璃窗上昏沉沉地睡去,长期在沙漠上高强度的工作,睡眠都是不足的。

这会靠上去后,很快就睡着了,只是她睡的似乎不安稳。

不一会就咳了起来,原先还是小声的隐忍的咳,到了最后已经咳到撕心裂肺的地步。

宋芬芳不想吵着别人,便捂着嘴,尽量把咳嗽都给咽回去,可是咳嗽过的人都知道。

唯独咳嗽是忍不了的。

到了最后,她手心里面都是猩红的血点。

贺润给她递水的,但是在看到她手心的血点后,瞬间脸色一变,“你什么时候开始咳血的??”

宋芬芳接过水喝了一口,喉咙不在那么干涩发痒,她这才拿了帕子一点点把手心的血迹给清理掉。

她反问了一句,“在沙漠做实验的人,有几个人不咳血的?”

实验有辐射。

也会对身体造成巨大的影响,这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他们这些人还在继续做。

无非是因为这个岗位上需要有人,拿命去填。

填的多了,实验结果自然就出来了。

贺润瞬间不说话了,他脸色极为难看,“你怎么不早说,宋芬芳,你为什么不早说?”

“早期的话你去医院治疗,还是有效果的。”

宋芬芳把带血的帕子,收纳了起来,她抬头看了一眼贺润,用着很奇怪的语气说,“我说了以后呢?我去治疗然后实验基地的事情交给谁?”

“贺润,别天真了好吗?”

“做了我们这一行便没有回头路了。”

她很多年前就知道了。

所以,她在想自己不去和莺莺相认,是不是也是对的?

毕竟,没有相认就不会有离别。

莺莺也不会痛苦,在送走了父亲之后,还要送走母亲。

贺润的脸色非常难看,他靠在椅子背上,呼吸很是沉重,“那你也不能,不能——”

不能什么,却始终没被他说出来。

“贺润。”

宋芬芳闭上了眼睛,她闭目养神起来,声音淡淡,“没有什么不能的。”

“无非是早死晚死的区别,接受就好了。”

贺润接受不了啊。

宋芬芳睁开眼看了他一眼,那一双通透的眼睛,很是平静,“做人不要太偏执了。”

这是二十年前孟百川劝她的话,很难想象二十年后,这句话会从曾经叛逆的宋芬芳嘴里说出来。

贺润张了张嘴,只觉得嘴巴里面一片苦涩。

“宋芬芳,你这个人、你这个人真的太——”

太什么了。

他也说不出来。

宋芬芳不想理他,便继续休息。她太久没休息好了,眼皮子在打架,只想躺在这里好好睡一觉。

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去看着莺莺出嫁就好了。

她不说话。

贺润却受不了这种几近乎快把人逼疯的气氛,“宋芬芳,你对自己好点行吗?”

“你现在这个情况还不严重,去医院看看,去首都的医院看看。”

“肯定是有救的。”

宋芬芳睁开眼,她平静地看着贺润,“你看着我师父被救回来了吗?”

她二十一岁进来的西北基地。

她师父便是死在了岗位上。

而她也会重复师父的宿命。

贺润的声音像是戛然而止,像是被人扼住了命运的脉搏,他无法呼吸,声音艰涩,“你不在乎自己,你总该在乎孟莺莺的吧?”

“你才刚和她相见相认——”

他话还没说完,宋芬芳打断了他,那一双眸子清冷,语气平静,“谁说我要和她相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