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乖

再也不乖

作者:席绢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她是章家老三,温柔又乖巧,上有兄姊,下有弟妹,理应,她该是那个最可以打混过日子的人,其实不然,当兄弟姊妹一个比一个还不切实际又荒唐时,身为章家老三的她,竟成了家里唯一能信赖的支柱!这到底是好是坏?圣母啊……朋友说,她有个圣母属性,一家子兄弟姊妹全赖着她的圣母属性,毫无愧疚地过着他们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子生活;亲朋好友因着她的圣母属性,恣意而畅快地予取予求,全然不知客气为何物!啊,原来,是她惯坏了他们呀……人生没有重来这回事,谁知道,在她结束了四十八年的生命后,她竟……重回十七岁?十七岁啊,好个天真烂漫的青春年华,她该怎么重过这一回呢?也许,她可以……不那么地「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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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邪了!明明是陌生人,而且还是她向来讨厌的「臭男人」,为什么居然可以让她忘了一切,只想一直一直看着他呢?他长得好好看,声音也好好听;看着她的目光一点也不会让她讨厌,反而当他不看时,她会好失望……这代表什么呢?怎样的感觉会在男女之间照成中邪的模样?
  • 作者:席绢
    他,寡情、冷绝,杀人不眨眼的一门之主;她,无欲、沉静,曾是千娇万贵的名门之后,是什幺教他们给兜在一块的?怕是没得探究的了。需要探究吗?无亲无依、孑然一身的她,还在乎些什幺呢?只要他别来扰她平静,便值庆幸!可惜……他总爱在夜深时分窝进她房,不见得是索欢……只是习惯!他有众多的妾,却没个真宠的,甚至……冷情以待,引得酸醋乱乱飞……还波及了她,何辜呀!这回丢了块烫手山芋给她,存啥心来着?费解哪!他送她东西,向来是要招祸的,这冰魄寒蝉……怕非易与吧?唉,当了江湖煞星的女人,她想她是别奢求平静度日了……可不?他是人见人畏的江湖煞星,却是她的天……在她的小手扯上他的衣袍那刻起……她已注定被囚了!
  • 作者:席绢
    啊……十五岁了呢!可以下山去作威作福--呃,不是啦,是下山去见见世面了,嘻!可,她一个女娃儿在山下能干啥活呢?让她想想……嗯……丫鬟好象不错!有吃有住,还有得玩儿……嗯!就先当名威风凛凛的丫头,等学会了各种手段,日后再有机会就进宫当宫女,好好兴风作浪一番!凭她使得一手的好毒和巧致的易容术,嘻!她定可以把主子耍得团团转,以不负爹娘的教诲!再来嘛,她还要找个可以「以面相许」的男人,扛他回山上,衣锦还乡见家老!咦?这位大哥--说她怪?她哪怪了?她只是在想怎么把他扛回山上而已啊!
  • 作者:席绢
    阿斗?!程雪歌非常怀疑自己为什么还没有气昏、为什么还没冲上前去掐死她!?她对他的瞧不起、说他不具任何斤两,让他决定恨尽全天下的千金小姐!这辈子,他不想、他不要、他不愿在她面前示弱!真是一个不错的徒弟。身上原有的天真不见了,清纯阳光的气质消失了,那双美丽晶透的大眼睛里不再盛满世间皆美善的天使光采,而是注入了精明深沉、谨慎。改造成功了?等他把奸险诡诈都学上手,就是要料理她的时候了吧?
  • 作者:席绢
    朋友都说她病了,且还病得不轻,竟会爱上他——一个难以亲近、原则多且不容冒犯的贵公子。初见他时,她便像著了魔似的,不顾一切地只想成为他的妻。说她迷恋也好、说她疯狂也罢,认识他九年,嫁给他八年,至今,她还是好爱好爱他。只是,他并不爱她。为了让他能更在乎她一点、更注意她一点,她决定……但,太多的变数让她失去了对他及对自己的控制;她愈来愈不了解他在想什么,他的行为举止也愈来愈莫测高深,仿佛是……洞悉了什么似。该不会,她的计谋被他给看穿了吧?
  • 作者:席绢
    江湖上人人称道的杰出神医阎王避刘若谦这回不得不乖乖就逮喽!原因无它,还不就是那个他那避之为恐不及、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失踪了!这叫他从何找起?十七岁拒婚离家,身为驿帮少主,说来是有那么点不负责任啦,但──自由可贵……如今唯一的线索是──她胸口有一蝶形胎记。胸口?唉唉唉!借问有哪个姑娘会主动让他观赏胸前风光?办法是人想出来的……人,终究是找到了。可──他他他……被耍得──好惨!他当初拒不接受的未婚妻,竟然…
  • 作者:席绢
    为什么要散尽家当、赔上仅有的老黄马来救她?呵呵!他也不知道,可能是习惯吧!算命的说,他这个人有钱也留不住,索性就拿来救人喽!不过,这姑娘怎么这等泼辣?他不过是救她出火坑嘛!怎么她还怀疑他有企图!?要她身体?他要她身体做啥?不能吃,也做不了什么工作,他还不如要一条猪……哇——这个女人真是霸道啊!年节快到了,她嫁不到老公,居然……居然要他负责?配吗?她美颜冠天下,他却是这么拙……大概配吧!她这么凶悍,他不要她,还有谁要她呢?原来,算命的没诓他,他真的讨了一个大美人媳妇。呵呵!
  • 作者:席绢
    她的人生原则是这样的——只要能给她好吃、好睡的舒服日子过,其它随便你。生活在哪里没有关系;世界天翻地覆不必在意,有美食就行。虽然不是一个米虫的崇拜者,然而如果现实必须如此屈服的话,那她也不会太过挣扎就是了,所以她同意了他的要求。没料到,却因此成为人人唾弃的堕落恶女……他是一个名声败坏的男人。他的名声之坏,不仅举国皆知,还远播到海外。他没有不敢做的事,尤其专做惹人非议的事!别人所不敢为、不能为、不屑为之事,他统统都做了,彻底地将名声败坏!如果他是男人之耻,那她也该是女人之耻!谁知,因为这个交易,他的人生彻底失控…
  • 作者:席绢
    谁来痛扁这个牛皮糖替天行道一下好吗?世上怎会有这幺无赖的男人!没节操没志气也就算了,竟还不要脸的好吃爱玩和瞎闹!贼溜溜的眼没一刻安定,活似一天不惹事会死。这厢,苗疆元教倾巢要追捕他;那厢,意外得了本捞啥子极天秘籍,成了过街老鼠。老天爷!她只是个再清白单纯不过的小女子呀!未婚夫娶妻,新娘不是她已够惨得风云变色了,为什幺她还得跟着他大逃亡???她、她……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疗伤止痛,可那牛皮糖非但不放人,竟还敢振振有词:「你是我的饭友,我不巴着你巴谁!」听听!这是人话吗?
  • 作者:席绢
    麻烦!他实在是太讨厌麻烦了!可是,身在江湖……唉!神秘!愈神秘愈高竿!此乃混江湖的最高原则!可瞧瞧他这一大家子亲爱的家人……非但敲锣打鼓四处宣扬逞威风,还自制牌匾高高挂──怕人家不知道要报仇该往哪寻去吗?头痛啊……看来!他迫切需要一个女人──啊?这个女人……做啥把整张梳妆台都给嵌到脸上去了?他需要的是一个能整治他那精于败家的亲爱家人的女人,而不是一个鸨儿啊……头痛!身在龙家……真个儿教他头痛!
  • 作者:席绢
    慎重的核对手上的地址与这幢新颖大楼的门牌号码。确定无误后,季曼曼轻轻吹了声口哨,对着大楼正门上方那几个字看了又看。殷华大楼……她心里咀嚼着这四个字。这一幢二十五层楼的办公大楼竣工于五年前,算是这繁华都会区里新颖且进步的点缀之一。款步轻移入接待区,不免要欣赏起殷华主事者的聪明之举。这幢大楼里的十五至二十五层楼为殷华所用,至于二到十四楼则分租给各家公司、事务所。而一楼,则是大楼内所有公司共用的接待中心、普通会客室以及员工休息室、阅览室。
  • 作者:席绢
    天地良心!要不是为了报恩,要不是为了作研究,她干嘛牺牲这么大,把自己搞得……好吧,好吧,就算还有那么一点点暗恋情愫吧!可是……十个月耶!难道他不知道怀孕很辛苦的吗?居然还可以把一张俊脸臭成那样对她!好像她偷了他什么天大的宝贝似的,从没见过像东方磊这么小气的男人!她不过就是偷了他的‘种’嘛……
  • 作者:席绢
    陆湛不敢相信他的眼,不熟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亲昵的神态?他的蔚湘打小就不习惯与人接近,然而,此刻依在那家伙的怀中,竟然再自然地没有了。不,不能是这样!耿雄谦这家伙太可恶,抢走了他六年来的所有心血,他不甘心——于是,男人的战争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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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今年一十九,已婚,生有一子——意外的啦!所以呢,日子就过得好像有那么一点给它糟糕。瞧瞧这小爹地,原是俊美无比的白面书生样,却是上学念书兼打工,还得时时防范娇妻遭狼吻。再说这清纯小妈咪,为了这个意外的小祖宗,她是大腹便便又辍学,还要小心俊美老公有没有四处招蜂引蝶。这日子够糟了是不?但更糟的是——小俩口的浓情蜜意,竟也教人看了眼红,不拿他们的小祖宗玩玩好像会对不起他们似的;岂料,这一玩,竟玩上了社会版的头条新闻……哇哇哇!他们这是招谁惹谁了?太幸福也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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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那个意思吗?——他们有最密切的肌肤之亲……该死的!就是这句话让她作了有颜色的梦!他们到底有什么关系?她不是轻易会与人热络的人,更不可能随便与人亲吻,除非他对她很重要。他重要吗?区区十四个月记忆的失却,竟可以颠覆她裴红叶整整二十八年的人生!这个令她屡作春梦的天杀的男人!
  • 作者:席绢
    展锋学园欢迎帅哥美女、富家子弟来报考!不过,除了好看的皮相之外,请记得掂掂皮相下的斤两!就说她罗蝶起吧——虽说没啥艳惊四座的绝世容颜,可光凭她那来自校长妈妈和数学高手老爸的优良基因,不仅在学生会上呼风唤雨,更是勾动那个一星期跷六天课的未来黑社会老大一颗冷傲的心!唉!没办法,太聪明就是会有这样的麻烦!不过,他说要娶她,她就得嫁他吗?慢慢等吧!此刻她年华正青春,还有很多事没做呢!首先,当然是先算计她那世间少有的爹娘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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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头银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而银发的主人有一张绝世的俊美面孔像未经尘世沾染,甫出生最纯净的婴儿般散播着纯洁无瑕的气息白净,优雅的容颜,加上充满智慧的双眸结合成难以形容的美丽脱俗像天人——像谪仙——像天使!哦——她的第二只白马!朱水恋当下非常肯定——她,又,要,恋,爱,了!更迫不及待——把,他,带,回,家!
  • 作者:席绢
    什么呆呆吾徒……!他只是生性严谨、少言少怒,又冷峻了点;生平无大志,不过是小小的誓死为神医罢了!可,他那个顽童师父,连进棺材还不忘要戏弄他一下,竟携个二十道谜题玩他……现下可热闹了!全江湖人都卯上了他那什么百宝箱……一个超级无聊、举世无匹的疯师父已经够他头大的了,现在又教他运气好得沾上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不过,尽管他再酷,似乎也甩不掉这个麻烦了——一个美丽得很祸水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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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是从后面倒数过来。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所以——江青云永远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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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别当真》、《心动停拍》、《喜欢你,我也是》,喜欢可以先收藏噢~【小镇救赎,破镜重圆,前校园后都市,追妻】城里大小姐x乡镇拽哥美艳画家x豪横霸总1.初次见面那天,破败的小镇,路边一群小混混趁夜在进行围殴,陆同舟双手抱胸斜靠在路灯下,很安静,和身边的咒骂声、哀嚎声割裂开。他朝她转过身,上半张脸完全藏在帽子的阴影里,露出来的下巴收得很紧,窄窄的,线条凌厉,浑身散发着不好惹的气息。到落星镇的第一天,靳明嫣就知道陆同舟是个小混混。那天午后,热辣的阳光下,两人站在路边,影子在地上纠缠到一起,从来高傲的大小姐试探性说了句——喜欢你啊。他从喉咙里发出一声闷笑,仰头看天空飘动的云,风吹起他T恤的下摆,吊儿郎当不把喜欢当回事的态度。最好别,我是个混蛋,配不上你。一模一样的,他拒绝女孩的话术。—————————2.后来,陆同舟怎么等都等不到靳明嫣回头,从落星镇到法国,再到非洲,他追随她的脚步,见证她梦想成真,然后明白这颗曾为他低头的星星再也不会向他垂眸。参加完她的订婚典礼,陆同舟深夜在巴黎的街头烂醉,靳明嫣拎着高跟鞋,单手提着礼服裙摆跟在他身后。在他红着眼回头的时候,她高傲地仰着头,神色讥诮,一字一句——陆同舟,如今看你,似乎也并不让人心动。这一刻,陆同舟觉得死了可能比活着痛快,但他没死,没死就不会放手。小剧场:一天,关于陆总撬人墙角,不要脸当小三的传闻甚嚣尘上,有媒体记者在采访时向他求证。陆同舟西装革履,朝着镜头勾起嘴角,禁欲成熟的气质没了,仿若少年意气时痞气丛生,小三?你们外国都把老公叫小三吗?于是,这天财经频道的新闻爆点画风歪曲——【亿万身家总裁现场求名份:老婆你是不是还会有小四?】*男主从头到尾只喜欢女主,女主未婚夫是名义上的,写不了纯甜文,甜里带小虐,ok,over预收:1.《别当真》文案:在和陈费谈恋爱前,多的是朋友来劝乔宛姿——陈费那种人,你最好别去招惹,太吓人。原因无他,陈费是京圈里出了名的高冷贵公子,远离一切桃色,从不对哪个女人例外。乔宛姿莞尔一笑,脱掉热辣吊带,换上纯白连衣裙,凭借极其出众的样貌和精湛的演技走进陈费的视野。乔宛姿追了陈费一年,频频被无情拒绝,但她越追越起劲,势必要采下这朵高岭之花,狐朋狗友笑她转了性,回国后就像换了个人,居然从多情变专情了。陈费答应和乔宛姿在一起的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陈费霸道地咬破了她的嘴唇,血腥味在两人的口腔里蔓延,他轻声说,招惹我,是要负责的。乔宛姿却不是个对感情负责的人,激情过后,她有了新目标。在跟陈费提出分手的第二天,乔宛姿音信全无,所有人都联络不上她。*陈费曾去拜佛,一个僧人说他大智近妖,看透情缘,此生注定孤身。陈费默认,直到遇见乔宛姿。她的心机太浅,偏偏热情似火,或许冷清太久,他放纵她的步步靠近,结果用情太深的人变成了他,痴缠不放手的人也是他。2.《心动停拍》文案:成为影后的这年,是林羽白和韩铮在一起的第五年,她以为他们会在这一年结婚,可最后她却参加了韩铮和别人的订婚典礼。她戴着墨镜坐在订婚典礼的现场,别人看的是一对喜结连理的璧人,她透过眼泪看见的是她和韩铮一路走过来的十年,是她苦恋韩铮的十年,是拼尽全力跟在韩铮身后的十年。典礼开始前,韩铮摸着她的头发,与她深吻,在她耳边呢喃,谁敢动你?就算我订婚了,谁敢动你林羽白?韩铮是京圈新贵,权势滔天到几乎可以只手遮天,他想要养一只金丝雀简直轻而易举。他从未想过娶她为妻,给她名分。当晚,林羽白拖着行李箱从别墅离开,韩铮和好友站在别墅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好友问,你不去哄回来?韩铮把烟掐灭,目光沉沉盯着那越走越远的人,她很懂事,会自己回来。后来,韩铮带着十几个保镖拦在高速路口,不想让林羽白跟别的男人离开。他走进大雨中,弯着腰敲车窗,小羽,你下来,跟我回家。可林羽白不想回头。被韩铮困在别墅的第三个月最后一天,林羽白赤脚站在阳台上,声音狠绝,如果你还不放我走,我就从三十三楼跳下去。韩铮看着她阴恻恻笑了,脱掉身上的西装外套丢在地上,高大的身躯慢慢靠近,好啊,林羽白,那我们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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