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京华

铁血京华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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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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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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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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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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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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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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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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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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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嘉靖四十三年。九月十五。真人府。月圆,雾浓,夜已深!真人府浓雾中迷离,圆月下仿佛天外飞来,又仿佛随时都会天外飞去,看来是那么的不真实。高义却只有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现在他正立在府外高墙之下,暗影之中。在他的左右边有六个人,与他同样年轻,都是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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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建文四年六月乙丑日,南京城破。金川门一开,攻城的兵马立即左右退下,燕王朱棣座下七百死士以司马长安为首,飞骑当中冲过,直冲入城门内,声势惊人,只吓得那开门投降的征虏大将军李景隆与俗王朱穗仓皇躲闪,好不狼狈。司马长安没有理会他们,率令所属直驱禁宫,他受命不借任何代价也要将皇帝朱允纹找出来,抓起来,以绝后患。一生的荣华富贵也就在于他这一次的行动成功与否。城内一片混乱,长街上到处是人潮,呼儿唤娘之声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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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 作者:黄鹰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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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圆,雾浓。夜末深。小舟周围浓雾迷离,三丈之外除了浓雾,便已什么也都看不见,但仰首望去,隐约仍能够看见一轮圆月。凄冶的月光透过浓雾射下,更加苍白,那迷离的浓雾在月光中就像是烟云一样,又像是一匹白绫,散成了千丝万缕。楚轻侯盘膝坐在小舟上,溶在月光下,迷离在浓雾中,骤看来,也像要散成万缕千丝。在他的面前放着一张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张五弦古琴,他的一双手正在琴弦上移动。一阵阵苍凉的琴声随着他双手地-动,从几上的那张古琴上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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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一下右上角的作者专栏吧,存稿《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前世造孽,今生穿越。温明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但人生就是如此操蛋,很不幸她胎穿了,随时面临夭折。好不容易苟到豆蔻年华,她开始议亲。这个盲婚哑嫁的年代,渣男遍地走,卖妻求荣更是比比皆是。为了耳根清净,温家三小姐从此缠绵病榻,时不时还要咳血,议亲之人烟消云散。可惜她没等来孤独终老的好日子,被古板固执亲爹镇压,以死相逼。两口棺材陈列府中,要带她一起走。温明蕴无法,只得开始寻找良人。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个带着拖油瓶的鳏夫,年纪不算小,古人活个三十多差不多,应该很快就能熬死了。还有个儿子,都不用她自己生,也没人能骂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有万贯家财,手中的权柄也不小,要不换个富贵窝继续苟命?***程晏自幼丧母,十四岁那年继母进门,他看着新妇走一步颤三颤,随时晕倒的模样,不由讥笑。都不用他出手,这女人就是个活不长的命。哪知她都吐血把手帕染红了,阎王爷也没能收走她。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儿,一边在外人面前疯狂吐血,另一边能把他打得找牙,毫无还手之力。和父亲告状,爹他还不信!这日子,没法过了!阅读指南:1.儿子不是男主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男主身份有异,涉及剧透不多说了。2.男主34,女主22,两人相差12岁。3.本文1V1,女主始终初心不改,不会在古代生孩子。4.女主哪怕谈恋爱了,她也永远最爱自己,大家都要好好爱自己~5.有点沙雕搞笑文吧,有时候用力过猛会显得无厘头,想来想去还是加上这条,就有个心理准备吧,躺。*《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文案如下:陈雪莹是出了名的作精女王,作得惊天动地,所过之处哀鸿遍野。最终这尊瘟神迎来了报应,穿进某本追妻火葬场文里,活不过三章的女配。身为被逼和亲的异国公主,却在成亲路上与情夫私奔,结果被新郎官男主当场抓住,直接被匕首钉死在悬崖峭壁上,陈雪莹也丝毫没在怕的。看着手拿利刃迎面走来的男人,她忍不住蹙起眉,没好气地道:你是没吃饭吗?乌龟走得都比你快!男人微怔,手中的匕首就已经被她夺走了,当作铜镜。这鬼天气,把我的妆都弄花了,你最好带了吉祥阁的胭脂,藩国进贡的东珠磨出来的珍珠粉,否则我的脸会烂掉的!她深信男人不能惯,一惯就不知天高地厚。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生性多疑,脑壳有包,乃是红眼病(动不动就红眼发疯病)文学标配男主。事实证明,作能治百病。比如疯狗男主眼不红气不喘,直接化身忠犬,甚至还动不动就跪求她不要不理人。北齐太子本是一匹智谋双绝的苍狼,却被一个女人训成了一条狗。
  • 作者:饭在锅里
    在末世摸爬滚打十年,一觉醒来成了七零年代病秧子。叶青欣喜若狂。比起全球灾变秩序紊乱的末世废土,这个时代于她而言简直就是天堂。木系异能傍身,她只想找个植被茂密的深山僻壤呆着。正巧,原主爹不疼娘不爱,刚被逼顶替家中兄姐下乡插队。叶青正中下怀,跟原身家庭彻底撕破脸后,拎着包袱屁颠颠就启程了。农田,山林,湖泊,江河,广袤天地,大有可为!在这个平行时空,她一定要恣意而活!顾卫东入伍第七年就被选拔进了特种兵团,原本应该前途无量。可在一场秘密行动中,他膝盖中枪,被困在山中陷阱数天,没能得到及时救治,从此左腿就瘸了。之后,他退伍回老家,进县钢铁厂保卫科,按部就班结婚,庸庸碌碌度过了十八年。然后是人到中年突逢下岗,妻子闹离婚,又被告知养了多年的孩子可能也不是自己的,本就浑噩的人生,直接被搅了个天翻地覆。再一睁眼,竟然回到了十八年前秘密行动那一晚。这一次,他豁出性命也要往陷阱外爬。没想到,陷阱外等着他的,却不是杀了个回马枪的歹徒——预收文:《招个和尚当赘婿[六零]》,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先收藏,比心心。穿成六十年代小和尚,裴明朗没想到,一睁眼面临的就是老方丈临终托孤。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才当上寺庙住持呢,新政来了,所有出家人都得下山还俗。更更让他想不到的是,下山路上救了个失足落水的姑娘,竟然被姑娘当场逼婚。身无分文,流离失所,还带着俩拖油瓶,裴明朗认真思考了一番后,觉得进城当个上门女婿,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宋荷做了个梦,梦见后妈为了霸占她的房子,竟把她迷晕卖给农村傻子当老婆,导致她受十多年磋磨折辱,最后被傻子活活打死。没想到一睁眼,她竟然真的被下了药关在一间黑屋子里!外面敲锣打鼓正在宴宾客,马上她就要被拉出去跟傻子拜堂了,她绝对不能让后妈的算计得逞!为了自救,宋荷只能跳窗逃婚,结果摔断了腿骨,在过独木桥时不小心掉进了河里。旱鸭子宋荷:MMP的,天要亡我!【预收文】:当豪门千金不如回乡种田从末世穿到千禧年,元嫣发现她居然成了古早文里被抱错的假千金。眼下,正是豪门一家发现孩子被掉包的关键节点。不过,原本的剧情线,真千金女主回归后,原身各种使绊子耍手段,满心满眼都是怎么跟女主抢男人。最后遭豪门厌弃,又被男主报复,落得个身败名裂,尸骨无存的下场。手握御虫术满级技能的元嫣:???渣男有什么好抢,老实回乡种田不香吗?蚯蚓翻土,屎壳郎施肥,蜜蜂授粉,蚂蚁收割……名贵山珍漫山野,冬虫夏草不要钱,香甜蜂蜜堆满屋……豪门千金她可不稀罕,她只想做这山间最悠闲的山大王!
  • 作者:沈复
    这是一部自传体文学的作品,原书六卷,已逸其二,现仅存四卷(本书所收录后二记系伪作。两篇伪作大约成于1932年左右。)书中记叙了作者夫妇间平凡的家居生活,坎坷际遇,和各地浪游闻见。文辞朴素,情感真挚,前人曾有幽芳凄三角,读之心醉的评语。本书文字不长,但向为文学爱好者和研究者所重视,影响广泛。
  • 作者:二和菀灵
    已完结。 恃宠而骄小作精狐狸受VS邪魅狂狷霸道情深老虎攻(纯现代娱乐圈,狐狸老虎只是比喻) 影帝叶赫,出道以来,零差评,零绯闻,被誉为禁欲系第一男神。 临退圈之际,忽然被拍到了他有一位长发披肩的小娇妻。 当下最火的流量,偶像唱跳歌手云卿忽然转战影视,他正式出演的第一部电影,是要演一位雌雄难辨的绝世美男。为了真实,云卿蓄了长发,闭关在剧组拍戏。 直到某天,他被拍到出现在叶影帝家门口 微博热搜第一:叶影帝小娇妻已入驻爱巢 云卿跳脚:娇妻是个什么鬼,我可是个酷盖,为什么要用小娇妻形容我? 叶影帝转发微博:更正,是男朋友 --------------------------------- 完结文:《君子有方》 镇国公府优雅清贵的贺二公子被燕王殿下下了迷魂汤,伴读,出征,暖chuang,什么都肯给他干。 燕王殿下得意:老子魅力大! 众人(瞥一眼跪着的殿下):您先起来再说话。 柴昊(翻白眼):不要脸。 ----------------------------------- 下一本,求收藏【一念永恒】 咸鱼翻身,成满级大佬。 美弱爽小受VS高深莫测温柔深情两幅面孔攻 沈砚自认是条咸鱼,从小被人说惯了是个纨绔子弟,可某天灵力觉醒,金光万丈,还被澜川大陆第一学府千机学苑录取了。 沈砚觉得人生行大运了,从此一路顺畅。 沈琮要杀他,他随意一挡,沈琮残废了。 妖兽要吃他,他挥挥手,妖兽服服帖帖。 仙门对他俯首称臣,高喊一句:尊上! 啊嘞,什么情况,澜川大陆不是已经有一位尊上了吗? 晏淮:尊上,欢迎你回来。 一念沧海,一念桑田,一念成魔,一念化神,我唯念与你的永恒。 -------------------- 预收文:萌娃团宠《福星高照》 神仙团子下凡历劫,成了三岁半的呆萌豪门小公主,不止是一家人的宝,还是那位神界大佬的心尖尖 陆家有女,福星高照
  • 作者:一波三折
    祝沧澜是末世里让人闻风丧胆、深恶痛疾的女僵尸王,也许是行事太过高调,为人太过猖狂,老天看不下去一道雷把她劈死了。 醒来后,祝沧澜发现自己穿成了《豪门抱错之天价新娘》的恶毒女配祝苍蓝。 祝苍蓝是祝家十六年前被贺家故意掉包的真女儿,从小在贺家饱受欺凌,养成了恶毒、贪婪、自私的性格。反观女主贺思妤,自小在爱里长大,性格乖巧善良,成绩优异,先是成为娱乐圈当红流量小花,后来又嫁入豪门,成为首富男主顾沉年之妻。 因为嫉妒女主拥有亲生父母的爱,祝苍蓝疯狂地报复女主,不敌女主身后背景强大的男主跟男配们,最后落得众叛亲离跳楼自杀的下场。 只要安分守己,不跟女主作对,就能平安活到大结局? 祝沧澜:那是不可能的。 女主不离开祝家?那就赶出去。 女主想跟男主家联姻?那她就扶持反派,跟男主争家产。 从末世穿到书里,老子照样能做大哥。 很久很久之后,祝沧澜发现,这届的小弟们不好带啊。校霸?影帝?霸总?反派?他们一个个都想造反,做她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