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谷

凤凰谷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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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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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嘉靖四十三年。九月十五。真人府。月圆,雾浓,夜已深!真人府浓雾中迷离,圆月下仿佛天外飞来,又仿佛随时都会天外飞去,看来是那么的不真实。高义却只有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现在他正立在府外高墙之下,暗影之中。在他的左右边有六个人,与他同样年轻,都是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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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建文四年六月乙丑日,南京城破。金川门一开,攻城的兵马立即左右退下,燕王朱棣座下七百死士以司马长安为首,飞骑当中冲过,直冲入城门内,声势惊人,只吓得那开门投降的征虏大将军李景隆与俗王朱穗仓皇躲闪,好不狼狈。司马长安没有理会他们,率令所属直驱禁宫,他受命不借任何代价也要将皇帝朱允纹找出来,抓起来,以绝后患。一生的荣华富贵也就在于他这一次的行动成功与否。城内一片混乱,长街上到处是人潮,呼儿唤娘之声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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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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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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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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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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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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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更两天攒稿修稿,10月28日入V。基本每天18点更新,周日休息。请大家收藏一下先,谢谢。———————————————————————裴徊是一个莫得感情的穿越女。她关于穿越前的记忆十分破碎,只有美食的记忆根深蒂固。可是美食不能救命,她眼睁睁看着三十几条人命在面前灰飞烟灭。她处心积虑给推官陆修挖坑,陆修快死了,她说:你起个誓言吧,我做过什么事你决不查究,否则你师长兄长父母不得好死。可是最后,当陆修的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说:你重律法胜过性命,可是于我而言,只要有一个人可以不需要遵守它,那这律法就他娘的狗屁不如。她说:三个选择:一,你放了我,你家的律法你受着;二,你放了我,我们一起亡命天涯;三,你杀了我,那也……她笑看着他,漫不经心,那也没什么大不了。本该是她的选择,她反客为主得理直气壮。陆修手中的刀重如千钧。
  • 作者:蓝胖
    预收《他的馋丫头》: 五岁的时候三言偷亲了一下丫丫。 第二天,丫丫告诉他自己怀孕了,从此以后三言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和好吃的都给了丫丫,只为养大她的肚子。 小学后,三言有一天忽然想起点事,问丫丫:当年我们的孩子呢? 丫丫愣了一会说道,让我妈交给别人抚养呢。 三言不疑有他。 后来三言当兵,丫丫出国,两个人断了联系。 很多年后的同学会,两个人意外见面,三言一下就想起了很多年前自己的娃,他一步一步走向丫丫,不容她躲避:我的娃呢? 丫丫双手抵在胸前,那个,钱我可以还你 三言呵了一声:我只想要娃! 这是一个女主骗吃骗喝,很多年后遭到报应报复,啊,是回报的故事。 本文文案: 结婚三年,两个人见了不到十面。 夏暖暖决定踹了那个狗男人,提出离婚。 男人很快回复了她:好。 却在去领离婚证的路上逃了。 夏暖暖发出灵魂质问:都要离婚了,男人又送房子又送车是几个意思? 牟谨峥:难道你看不出来,他其实并不想离? 预收文求收藏:《今晚哥哥带你回家》 追妻火葬场。 沈司妍高中的时候表白过一个男生,被拒绝的悄无声息,对方连回都没回。 很多年后,当年那个穷学生已经变成一家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沈司妍却家道落魄混成了个打工仔。 第一天上班两个人意外相遇。 沈司妍装作不认识,对方也没看她一眼。 下班之后她却被人堵在了停车场。 当年你表白的事,我还没回答,现在要不要听? 沈司妍捂上了耳朵,谁要听一个十年前的答案? 男人抓着她的手腕,移开她的手指,贴着她的耳朵边暧昧不清的说:现在,我同意了。 沈司妍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可惜,姐不是你能高攀起的人! 陈曳捏着下巴,故作沉思状:我听说某人被债主追的一个月都没回家了 沈司妍:他怎么知道? 果然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 作者:无用散人
    那一晚,红月当空。父亲临终前拿出祖传之物,准备交给张皓之时,当场离世,灵魂被祖传宝珠摄取。数日后,一个十分巧合的情况下,宝珠被莫名激活,原本已经入土为安的父亲神秘借体还魂还告诉张皓一个天大的秘密。儿啊,原本这个世界真的可以修仙!
  • 作者:梨子喀嚓
    正文已完结入v公告:8.4入v,感谢大家的支持~预收《幼驯染是神之子》……本文文案森乔月有一个幼驯染。他长得帅气,游戏运动都很精通。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烦人。课间,放学后,休假日……森乔月感觉,他在自己的生活中无处不在。这种情况甚至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所有人都把切原当成她的男朋友。终于有一天,风和日丽的走在放学路上,森乔月决定向切原发出了谈恋爱邀请。我想了想,以后的生活如果没有你,会很不习惯的。切原:你说得对,好兄弟一辈子不分彼此才对!森乔月:算了,她的白马王子可能还没出现。……谈恋爱后,看着越来越爱撒娇的幼驯染,森乔月果断选择一句:好兄弟,别撒娇,男人要成熟一点!阅读提要:1.同人难免ooc2.涉及原著打比赛不多(可能没有),因为作者不太会写3.不保证日更,稳定每周有更新4.立海大会关东十六连霸和全国三连霸……预收:《幼驯染是神之子》栗见春奈有一个幼驯染,但实际上他们不熟,上了国小后就没一块玩过。国小毕业的时候,栗见春奈突然发现,自己的幼驯染有些变化。比如他会主动来找自己玩:栗见,我们一起去买花怎么样?栗见,这个周末一起去看看画展吧。栗见春奈:如果可以,这些时间她比较想去做其他伟大的事情。某个人笑得一脸温和,精准扎痛脚,伟大的事情是指穿上一身黑袍,要去拯救世界嘛?又比如他突然很重视身体检查:栗见,我们一起去趟医院吧。栗见春奈:没病没灾的,她去医院干什么。某个人神情不变,只是用一种让人觉得火大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疾病没有规定必须是身体出问题不是嘛?*推基友文:《和透子结婚以后》by辛九同
  • 作者:渡衡度
    【公告:本文将于4月17日周三入v,入v当日会有万字更新!感谢支持~】【重生美艳商户子腹黑心机世家女】宋辰安死了。宋辰安这一生,颠沛流离过,安稳富足过,唯二的遗憾便是失去了长姐和养子瑾儿。他以为死后定能和她们团聚。可一睁眼,他竟回到了十四岁,回到了长姐离开他,跟着本家前往邺康城的那一年。前世,宋辰安的长姐轻信了本家的话,被本家当做替死鬼交了出去。直到多年以后,宋辰安成了燕国摄政王王夫,才得知了这个真相。重活一世,宋辰安岂能让悲剧重演?他要去邺康,他要带着长姐离开这些是非之地。这一次,他不想再和那些世家大族有什么纠葛,也不想再遇到那个人,他只想和长姐一起,过平静的生活。虽然商户子的身份让他本就艰难的处境雪上加霜,但他并不惧怕。宋辰安已不是当初稚嫩单纯的宋辰安,他有前世的经历,他能利用先知提前布局,为他和长姐谋划一个安稳的未来。只是,一个计划之外的人却是强势地闯入了宋辰安的生活。世家之首河东裴家的嫡女——十四君裴煜,一个宋辰安前世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传奇人物。传闻中裴煜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因族中排行十四,故时人称其十四君。她容貌清绝,恍若谪仙;她温润如玉,性情洒脱;她才高八斗,乃名士之首;她足智多谋,屡建奇功……未曾见到裴煜本人之前,宋辰安确实是这么以为的。直到……大庭广众之下裴煜:卿卿爱我,我心甚悦!宋辰安:……事实证明,传闻不可信。那厮分明性格恶劣,狡诈如狐,腹黑得很,哪有半点传闻所说的温润洒脱?【阅读指南】1、女尊,1v1,双C,男生子。2、男主视角居多。3、背景设定为架空大乱炖,请勿考究。
  • 作者:埃利·维赛尔
    埃利·维赛尔,美国著名作家,社会活动家,从小笃信上帝。二战期间,年仅15岁的他被投入奥斯维辛集中营,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和可爱的小妹妹被活活扔进焚尸炉里,在熊熊烈火中销声匿迹。从那一刻起,在他的心灵深处,上帝死了。也许,就是为了写这本书他才活了下来。《夜》出版后,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他本人也于1986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这是一本力量惊人的小书,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触目惊心的记忆,由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感人至深的推荐。该书全球销量超过1000万册,位列《纽约时报》、亚马逊书店、《今日美国》、《出版商周刊》畅销书第一名。本书是对在集中营里一段苦难经历的记录,正如作者在序言所说的:我们坐在封闭的牲口车里,不知去什么地方,怎样描述那次最后的行程?或者,在疯狂的、阴森森的天地间,人性与非人性全都颠倒,组织严密、颇有教养、身穿制服的人一过来就大开杀戒,天真的幼童和疲弱的老人全都走向死亡,这又该怎样描述?在烈焰蒸腾的夜晚,无数亲人一夜之间被强行分离,整个家庭、整个社区支离破碎,那是怎样一幅惨景?一个窈窕妩媚、举止得当、金发?W颜、面带微笑的犹太小女孩,与母亲一起到达目的地,当夜就被处决,谁能相信这是事实?每当想起这些,人们怎能不惶然悚然、肝肠欲断?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夜晚,那是在集中营度过的第一个夜晚,它把我的整个一生变成了漫漫长夜,被七层夜幕严裹着的长夜。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烟云。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孩子们的小脸,他们的躯体在岑寂的苍穹下化作一缕青烟。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火焰。它们把我的信仰焚烧殆尽。我永远不会忘记黑洞洞的寂静。它永远夺去了我的生存意愿。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时刻,它戕杀了我的上帝、我的灵魂,把我的梦想化成灰烬。……这是一个15岁孩子的记忆,它讲述的是死亡,却给了我们生的力量。这本书已经成为美国和其他国家学生的必读教材,被翻译成了30种文字,流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