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

宋太祖

作者:郭建勋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后汉大将郭威马踏天下,权倾朝野,忽一日篡汉立周成为后周大帝,其部将赵匡胤居功至伟,由此成为他的一应朝臣。赵匡胤文韬武略,卓尔不群,在朝中根基日深。郭威去世后,赵匡胤力佐周世宗支撑大局。南有南唐,北有北汉,东有吴越,西有后蜀,后周面临危境。赵匡胤已成为后周举足轻重的命臣。如同当年郭威之于后汉,他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在周世宗殡天,少主孱弱,危机四伏之际,断然废周,建立大宋,并在他生命的最后十五年间安定四境,为后世划制了一个基本安定的大宋版图。本书从后汉烽燧写到赵匡胤归西,展现了三十年的乱世风云。从宫廷计谋到沙场野战,从热血豪情到儿女幽怨,从江湖险恶到佛踪道影;颇有轮回意味的郭威废汉立周与赵匡胤兵变陈桥驿废周立宋、赵普的半部《论语》治天下、新主杯酒释兵权、李良的煎熬、细君的挚情、花蕊的阴毒、赵光义的难测、众将佐的手足深情……令人感慨嘘唏。…

《宋太祖》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萳阳村夫
    穿越后成为第三代风隐徒弟的宗弥带领着砂隐村一步步走向忍界巅峰……而宗弥也逐渐成为了新的忍界神话……PS:偏黑暗、无系统已签约,节操有保证
  • 作者:安宫的竹子
    [预收《我在六零屠宰场上班》求戳专栏收藏~[一句话简介:穿成七零年代文里的懒媳妇,努力让自己懒得心安理得!]村里人提起林家小媳妇,总是忍不住叹惋,这老林家是遭了什么孽,明明一家子都是勤快人。老大媳妇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老二媳妇是做饭的一把好手,偏偏老三媳妇是出了名的懒,又不下地劳作又不在家做家务,听说就连秋收的时候让在家做点饭都不愿意。村里的那些婆婆一边看戏,一边叮嘱自家儿子日后可得娶个勤快些的。林家人却是半点儿也不在意,老三媳妇是懒了点,可耐不住人有本事啊,动动笔写篇文章都能有钱拿,进个县城带回来肉和粮食,谁家媳妇能有这能耐?吃饱喝足,自家多干点活也是应该的。外头如何喧闹都是另外一码事,林家屋里老三媳妇周云梦正在盘算着随身超市里的物资,想着啥时候再进城一趟,找个由头拿些肉和粮食回来打打牙祭。哦对了,还要赶紧写几篇文章赚钱呢!ps:1.穿书,有私设,比如七十年代没有稿费,但书中世界有。2.日常流,就吃吃喝喝那点事。——预收《我在六零屠宰场上班》求收藏——文案:陈大壮在屠宰场杀猪二十年,是六十年代少有的大肚腩大圆脸双下巴,可惜他闺女陈子初胆怯懦弱还晕血,见她亲爹杀猪竟然给吓晕过去了。这街坊都说:陈大壮这不行啊,以后上了年纪要是他闺女没法顶这个位,怕是不知道要便宜哪家的儿子喽!陈子初在末世靠着力量异能杀了无数丧尸,一朝醒来穿到了柔弱的小姑娘身上。她意念一动,还好还好,这力量异能还在,一拳打死一头野猪都不是问题。*某天陈大壮突然闪到腰,只能躺在床上休息,正愁着要找谁暂时顶替自己的位置。陈子初想着这会没书读,外面乱糟糟的,去哪里都没有去屠宰场杀猪安全。她主动说:爹,让我去屠宰场杀猪吧,我可以的!街坊知道了都在想,这子初丫头明天不得哭着回来?谁知道第一天人高高兴兴回来的,第二天凑热闹跑去屠宰场一看:子初丫头眼神凌厉,手起刀落,一百多斤的猪嚎叫几声没气了。众人惊!陈大壮他闺女瞧着比陈大壮还要猛!*以前街坊羡慕陈家有油水,瞧陈大壮那胖得,家里偶尔还能飘出肉香味,但那女儿懦弱无力,以后那流油的位置要么卖了要么只能给女婿;后来他闺女变得力大无穷,手起刀落杀猪无情,街坊都说陈大壮家好日子还在后头。等到高考恢复,知青回城,街坊又说天可怜见的,别家儿子闺女都是高中生大学生,就陈大壮闺女是个初中生。等到开学时才知道,人陈家闺女早考上京都大学去念书了!***推下竹子专栏好多完结文哇,感兴趣的宝可以看看:《我靠卖盒饭火爆全网》:每天能吃上盒饭也太幸福了叭!《六零小娇妻》:系统在手,发家致富有妙招。《我在七零供销社上班》:手握空间物资,交换货物我可以。《有生活系统后我暴富了》:干干小活我就暴富了。
  • 作者:桓枭枭
    [双男主,无女主,甜文]洛童书穿书了,穿成了影帝祁澜的炮灰伴侣。在书里,他为了财富和名气跟影帝在一起,却在对方车祸受伤后花样作死,成功把自己作进监狱。他穿过来的时候,故事正好进行到百分之三十。他成功与初恋相遇并一起对影帝冷暴力,图谋影帝的家产。而影帝,已经开始缓缓恢复意识,磨刀霍霍要捅破他们的阴谋和奸情。洛童书:……我这是作了个什么洋孽TvT祁澜出过一场车祸。由于脑部受损,导致他经常以为自己是曾经出演过的影片里的角色。月初,他穿一身道具龙袍:来人!快去为朕取仙丹!月中,他高坐按摩椅要求办一场选秀。月末,他背手望着窗外的菜园子:皇后,朕要与你共享这盛世河山!洛童书看着坐成一排的,拼夕夕低价购买的娃娃妃子:……累了,毁灭吧。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隆汉在新婚之夜见到了传说中嗜血好杀生的谢狁——她的夫君。乌发簪冠,冷皮薄唇,眼眸浓黑得恍若恶鬼,衬得那身喜气洋洋的吉服也像是被鲜血浸染成色。他负手而立,看着眼前畏惧发抖的新婚妻子,冰冷冷的声音里带着挑剔:会吗?*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戴着玉扳指的手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条斯理地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曾有人诅咒谢犹此生爱而不得,谢犹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求他。只要你肯放我们姐弟二人走,我就把孩子生下来给你,并且保证此生不与他相认,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你依然可以娶一个高门嫡女,做他的母亲。但若不同意,那就一尸两命,我保证说到做到。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年上dom爹系年龄差体型差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 作者:自由港湾
    他替老婆坐了三年牢,出来却要和他离婚。拿他妹妹威胁,奸夫还趾高气昂?那就破产吧!帮助妹妹的富家千金,他罩!被欺负的妹妹,各种宠!离婚后,被女首富、女明星疯狂追求。前妻跪求复合!带领药王宗守护华夏。外资虎视眈眈?带你试试华夏古老医术的神奇!
  • 作者:卷荒
    弥勒降生,明王出世。无生老母,真空家乡...红阳劫尽,白阳当生,我为明王,当救渡众生,得大欢喜,大自在,大解脱...
  • 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
    杜拉斯说:这是我生命的第一本书。《副领事》与《劳儿之劫》相关,展现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癫狂世界。本书由北大法语系教授、博导王东亮先生根据伽里玛出版社2002年法文版新译。故事发生在恒河岸边。法国驻拉合尔的副领事深夜朝夏利玛花园开了枪,在加尔各答等待新的任命。孤独中,他疯狂地爱上了大使夫人安娜-玛丽·斯特雷特,这个加尔各答最优秀的女人。季风期来了,加尔各答的白人百无聊赖,细碎的声音到处传说副领事的疯狂、大使夫人的风流韵事。沉闷的招待晚会上,副领事被包围在这声音之中,他是孤独的化身,在孤独中发狂。细碎的声音淹没了他,他在狂乱中怆然而去……
  • 作者:蜀客
    常言道:十个人挣得好,不如一个人躺得好。莲花托月、猛虎下山、朝天玉鼎、仙蚌生珠、鲤跃龙门……神奇的风水宝地,古老玄奇的故事,若有若无却难以割舍的爱情。石磨旁古怪的瞎子老头,寒夜里锦衣公子的微笑,身边高深莫测的师父,神秘的青衣少年,总是恰巧遇到一起……一场抢亲风波,克夫新娘绝路逢生,却又不知不觉地卷入了一场更为险恶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