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恩入海

神恩入海

作者:泷笼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四百年汹涌的浪随风而起,故事中银河倒挂天际。在湍急的流水中,亘古不变的是晶莹的泪滴。谁不曾孤独行走,谁不曾为梦放手,就怕你宁愿泪流却不昂首……锣鼓惊天起,少年的梦已破碎,你该书写自己的传奇。…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十月杨杨杨
    刚租的公寓,半夜床上突然多了个男人?还是她的室友?天降一盆狗血!她,易安初,二十一年母胎solo,是绝对不能接受跟男人同居的!况且还是一个主动送上门的陌生男人。什么?这个是墨家二少?整片公寓都是他的?啊啊啊!这个同居是可以接受的。什么墨家不墨家,公寓不公寓的。主要是这男人老实本分好相处。接连假扮墨少女友,气走相亲对象。易安初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早已掉进了墨少的坑。原来一不小心送上门的那个人,是自己啊!
  • 作者:谢天
    江湖上使用金剑的人并不多。当然,这里所指的金剑,不只是金色的剑,而且是九九纯金打造的剑。金剑不受使用者欢迎的原因很多,黄金太软,一碰到精钢铸成的别种兵器,可能立刻会被砍弯,甚至砍断。所以没有极高的内力,绝对不适合使用黄金打造的剑,这是其一。黄金也太重,通常黄金的重量,是同体积铁器的三到四倍,所以没有惊人的臂力,也不适合使用金剑,这是其二。而最重要的一点,却是因为金剑太惹眼、太夸张,江湖儿女虽然豪爽,却也一样怕惹人议论,所以除非必要,也不愿意使用金剑。至于黄金打造的剑贵不贵,反而不是重点了。
  • 作者:匹萨娘子
    意识可以改变世界的形态,甚至改写过去。我不是说说而已。2025年,一通电话永远改变了解忆的命运。她的心跳在1小时23分钟后停止。又在20年前重新开始搏动。3小时后,震惊全国的水中维纳斯酒店绑架案即将发生。八人之中,仅一人生还。食用须知:1.主悬疑,言情点缀2.解,作姓氏音同谢
  • 作者:桑梨木
    【穿书+读心术+反派+逆袭+1V1双洁+沙雕+团宠+甜宠】穿成书里反派暴君的炮灰贵妃,在暴君死后还要给他陪葬?程槿:我有密集恐惧症,主角团的心眼子太多我害怕。自请去冷宫被拒,还成了暴君身边离开不得的宠妃?程槿只想保全自己,带着全家全身而退。【爹啊,可怜你忠心耿耿一心为国,却不被中用,君臣离间,死在御前。】【娘啊,爹真的只爱弹劾不爱养外室,不要轻信了别人的话。】【哥啊,你上阵杀敌,英勇无比,却交友不慎被人陷害卖国通敌五马分尸啊。】程家众人:!!!鉴小人,找内鬼,誓死也要将程槿救出如火如荼的后宫。为了自己和全家活命,她化身舔狗+戏精与暴君周旋,看到暴君微皱眉头,她悲愤欲绝痛不欲生。皇上,你难道厌恶臣妾,要离开臣妾了?【你要离开我?别走好吗?飞起来。】听到心声的暴君:???怎么会?朕三宫六院,只你一人。程槿看着本该全家惨死越过越红火的程家,本该厌恶自己却缠着自己的暴君。程槿:!!!这怎么跟书里说的不一样啊!
  • 作者:威廉·福克纳
    小说是福克纳打猎情结和自然意识的集中展示,通过对打猎活动的描写,刻画了猎人的生活与南方乡野的生活图景。小说涉及的主题较福克纳其他小说更为纯粹,即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福克纳将野蛮的打猎与文明的开发顺承叙述,强烈抨击了文明的开发似乎比野蛮的打猎还要更野蛮,更不能冠之以文明。福克纳在小说尾声中写老猎人艾萨克自言自语地说:难怪我过去熟知的大片被毁的森林没有吵吵嚷嚷要求上天报应了。将来完成大森林复仇大业的必将正好是那些毁掉森林的人。这完全可以看成是在面对现代主义与商业利益对传统价值以及原始森林的掠夺时,福克纳本人借老猎人之口对传统道德的呼唤。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最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2.福克纳,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3. 福克纳有三个标志性喜好:酗酒、嗜烟、骑马打猎。酗酒抽烟使他健康受损,65岁便去世;而骑马打猎成为了他不朽文字的抒写主题。《大森林》是一部完整的打猎故事集,是福克纳晚年时亲自编订篇目的作品。这部作品被视为成长小说,但是其中关于大熊是人类的高贵的对手,必须用崇高的原则、公正的行为与之打交道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阐释,更可视作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思想主题。因此,这部作品越来越受到福克纳研究者的重视和推崇。
  • 作者:如行于夜
    【1v1双洁+甜宠+偏执疯批病娇】晚晚穿书历劫,天道要求她感化正处在黑化边缘的反派小可怜,教其向善,心生莲花。为了完成任务,晚晚被迫饲养/保护/感化/拯救反派,谁知反派他不仅粘人还是个嗜爱如命的病娇兔子精,这谁顶得住啊!后来,渡劫成功的晚晚被三界闻风丧胆的妖尊陛下抵在墙角:始乱终弃了本尊就想跑?
  • 作者:罗周 王题
    炎兴元年(公元263年),魏军兵临城下,蜀汉亡国在即。绵廷数十年的三分天下行将结束。蜀人陈寿有志修史,苦于资料匮乏、真伪难辨。这时,一名妖人——魇师赵直悠然步入他的生活,向史家展开一段奇幻而真实的历史……这是两个心灵的撞击、两种视角的融会。是你闻所未闻的论史之法。这是一种信仰:请相信,一种高贵的、优美的、干净的、纯粹的东西确实存在,我们信仰它并向它所在处缓慢地接近。
  • 作者:屠格涅夫
    小说写于1871年,而在它背后,有着一个鲜为人知的真实题材,这个故事发生在1840年5月——屠格涅夫在游历了意大利和瑞士回柏林的途中,来到德国城市法兰克福。在那里他偶然踏进一家糖果店,想喝一杯柠檬汁。恰遇店主的女儿向他呼救,请他帮助抢救突然昏厥的弟弟。那个美貌异常、气质非凡的女孩子,使他顿生爱慕之心。只是由于后来匆匆离去,爱情的种子未及萌芽便夭折了……这段让屠格涅夫始终铭记在心的故事,便成为了他30后创作《春潮》的底稿。小说开头部分的情节与他的经历几乎毫无二致,但这并不是他的自传体小说,因为他只是把那段经历作为小说的引子,之后的部分则是由他想象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