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夜勾魂

七夜勾魂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黄昏。夕阳未下。古寺荒凉。一双老鸦不知何处飞至,落至古寺前一株枯树上,呱一声惊叫,突然又飞走。箫声一缕正从枯树下吹来。吹的是不知名的曲调,凄凉而婉转。深山古寺,已经废弃多年,山门倒塌,到处颓垣断壁,野草丛生。寺前那条小径亦草长及膝,不知多久没有人走过。可是现在却有人吹箫在古寺前那株枯树下。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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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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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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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嘉靖四十三年。九月十五。真人府。月圆,雾浓,夜已深!真人府浓雾中迷离,圆月下仿佛天外飞来,又仿佛随时都会天外飞去,看来是那么的不真实。高义却只有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现在他正立在府外高墙之下,暗影之中。在他的左右边有六个人,与他同样年轻,都是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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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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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看到我,没有不露出挑逗的眼神的,但你比她们更火热。妈的!他的话,好像暗示她很饥渴似的,虽然她的确对他很感兴趣,为了采访他,她不仅使出狼来了的绝招,得罪了众家媒体,还伪装成服务生,想与他近距离接触,不过,他这么说她,也太过分了——如果我让你做专访,你会拿什么东西做交换?嗄?他真的答应让她采访他!?哇哈哈哈哈!她终于成功了,他要什么就尽管开口——我要你这个小骗子。ㄟ……这、这要求也太刺激了吧……
  • 作者:西风醉
    【星际+神明养成+军校+升级流+修罗场】【推推完结旧文《眷属个个想造反》啾咪】云奚熬夜通宵,刚打完《与神明的分手日常》,刚刚顺利通关主线,心悸猝死,下一秒成为星际时代低级星球一名正准备分科考的普通学生。星际时代,全球进化,异种入侵,神秘横行,神明并行于尘世之上。分科竟然不再是文理科,竟然是异武科和普通科,全民武德充沛,只有异武者才能考最好的大学。而此时,一份体检报告正摆在她面前。【神眷亲和度:0】【异能觉醒度:0】【体质:48】【总结评价:绝无仅有的完全麻瓜。诸神遗弃之徒。异能绝缘之体。一个完完全全的、教科书级别的普通人。甚至体质也远低于联邦平均线。】她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普通人。在别人或嘲笑或安慰的声音中,云奚只有一个想法。不就是普通人吗?她当了一辈子普通人,这题我会!结果,异种降临,生死存亡之际。一颗苍天巨树突然从她身前拔地而起,巨大华盖遮蔽星光,伫立天地。世界树化身*生命与丰饶之神*她游戏中分手的神明前男友一号,在巨树前凝聚。一双碧绿的眼眸如冰冷的翡翠,祂低头俯首,眼瞳里神性光辉闪耀。神明之音通过世界树传遍整个星域。你的分手理由,吾不接受。云奚:???于是,全世界都知道一位生命序列的神祇被女朋友劈腿了。……送走前男友一号,云奚转身深藏功与名,突然发现饲养神明前男友小人,给所有神明一个家,还会在线送外挂!【神明领域】【神降助战】【点击就送,在线抽取专属技能】于是,普通人*云奚左手捏邪神,右手打穿异武训练营,一举夺冠军校联赛冠军,全网震惊。后来……记者采访,网友们想听您用一句话评价自己。云奚,我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记者,请问您是怎么变成星际最强的呢?云奚,最初,我其实只是想给祂们一个家罢了。【阅读指南】1.成长流女主。万人迷,单箭头插满身,还是个挂壁。2.应该是篇小白升级流爽文。3.男主切片。————————当当当,客官请进,客官请点餐,祝您吃好喝好。餐点1:《外挂是神明前男友V0.2版本 》本文的姐妹文!是魔法异世界校园版本的神明前男友!热血升级+修罗场餐点2:《全星际唯一人类》 纯苏文。机械帝国:古老的人类文明创造出全球性的仆从系统,它们存在的意义只为服务于人类主人,迭代算法,踏出星河,都是为更好地照顾主人。但这个古老的机械帝国已经失去主人上万年,庞大的帝国在星河中龋龋独行,为自己寻找主人。直到有一天,寻觅上万年的机仆们在一颗荒芜星上,发现了一个人类少女。整个机械帝国,瞬间沸腾。
  • 作者:祝糖
    苏央为避免利益联姻逃离了苏家。 一个雨夜,他捡来一位满身是伤还是失去记忆的男人。带回到家后,发现自己捡到了宝。 男人不但颜值爆表,武力值爆表,还精通厨艺,温顺听话。 苏央想,他得好好唱歌赚钱养家养男人。 直到有一天,他在街头大屏幕上看到播放的紧急新闻:【首富独子失踪数月,目前发起全球警力搜索......】 大屏幕上首富的儿子照片,跟家里那位穿着围裙做饭的男人长得一摸一样。 苏央拿着买到的打折面包,心想:完了,是他养不起的。 --- 程则失忆期间被一个男孩所救。 男孩很穷。靠在酒吧唱歌挣钱为他治伤看病,为他买菜做饭。清俊秀美的面容上总是对他带着浅浅的笑。 程则想:等他有钱了,一定把最好都送给男孩。 直到他恢复记忆,知道了他是一位集团企业继承人,拥有着百亿身价和数不清的资产。 只是,男孩却离开他消失了。 他发疯一样寻找,翻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踏遍了整个国家,而男孩依旧杳无音讯。 直到他看一条新闻:【苏氏幼子苏央,跳楼自杀身亡......】 照片里那个他想要一生珍重的人,而如今只剩下了一具支离破碎的身躯。原来,他拼命寻找的人,一直在被两个家族软禁逼迫,男孩用他的生命做出了最后的抗争。 一睁眼,他又回到了那个失忆的雨夜。 男孩跟上一世一样,正举着伞朝他走来。 互宠高甜,复仇打脸。 立意:没有过不去坎坷,只有走不出的心结。
  • 作者:淅和
    正文完。 已开新文《成为第一名媛的妹妹》,文案专栏求收藏 ———————— 京城里有一位化名巨巨的小说家宛若横空出世,活跃在市井之间,深闺小姐宫廷公主都爱读她的书,什么霸道王爷爱上我,吻安,我的太子殿下,首辅大人的小甜甜简直满足了万千少女的梦。 这位才女甚至开创了一系列壁咚、摸头杀、背拥等萌宠新词汇,读本上配了亲绘的插画,叫京城里的姑娘们看了脸红的不要不要的。 众人都在纳罕,这位叫巨巨的作家到底是什么来头,竟敢将皇城里的皇亲贵族们都yy个遍。 与此同时,皇城里那几位自以为自己是小说人物原型的王爷、太子、首辅大人们,也都不约而同的看着画本沉默了: 呵,女人你成功吸引起了我的注意。 本文大概是一个漫画大触穿越到古代,变成穷得叮当响的家族小透明,最后弃画从书,一心只为赚大钱,周转于各位大佬之间的故事。架空。勿考究。 提示: 1.非主事业文,重点还是在谈情说爱。 2.偏群像,不单围绕女主一人。 3.感情线复杂,会出现多方纠缠。 4.介意以上者,谨慎入坑哈。 5.围脖艾特富茶礼,欢迎来找我玩 ———————————— 《成为第一名媛的妹妹》: CTN发布年度最想魂穿女性TOP榜单,年仅十六岁的纪明熙成为当之无愧第一名。 隐世豪门,逆天学神,人间仙子,全能天才,还有一个自小定了娃娃亲、据说颜值爆表的神秘未婚夫。 ——林初谣坐在旧街杂货铺门口的青砖上,翻看着已经是两月前的杂志期刊盘点。 看到右下角露出的和自己三分相像的女生照片,微微一愣。 不及多想,一辆加长版劳斯莱斯幻影以龟速开过坎坷的古巷,在杂货铺边停住。 接着跟杂志图片上一模一样的漂亮矜雅女生从车上下来,在她面前缓缓蹲下,温和道:谣谣,姐姐带你回家。 —————— 纪家走失在外多年的小女儿终于找到了,为了不让外界带有异样眼光,只跟人介绍从小在国外养大。 诺顿贵族学校高二七班的学生得知老大未婚妻的妹妹从国外回来,要转来和他们一个班,秉着嫂嫂妹妹是一家的原则,非常照拂—— 原本想着妹妹跟大嫂同种基因,应该是旗鼓相当的学神, 谁想妹妹明明拿的美籍华裔剧本,却在外教课上磕磕巴巴一个英文单词都说不出来,甚至月考英语零蛋,总科年级倒数第一。 这让众人感到十分幻灭。 更让他们觉得奇妙的是——素来喜欢控排名、霸占年级第七名两年之久的老大,突然有了上进心,连续两次月考拿下全校第一,只为了将成绩条甩妹妹桌子上,翘腿狂嘚瑟。 姐姐是妹控,和女主异卵双胞胎,三分像。 和男主定娃娃亲的是女主,但被外界误会是姐姐。
  • 作者:巴尔扎克
    一部传统的小说,自然可以用传统的方法去解读。让我们着重看一看《邦斯舅舅》中的主要人物邦斯舅舅。邦斯舅舅是个旧时代的遗迹。小说一开始,便以极富象征和概括性的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他那悲剧性的外表及这外表所兆示的悲剧性的命运。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巴黎,那是七月王朝统治时期,法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经受着激烈的动荡。贵族阶级逐渐没落,资产阶级政客、大银行家,投机商和大批食利者占据了法国的政治和经济舞台,而邦斯舅舅在这个时代的的舞台上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这个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要知道在这一八四四年,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怪不得他一出场,巴黎街头早已麻木的无聊看客也不由得发出含义丰富的微笑,带着讥刺、嘲弄或怜悯:他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就像人们说帝国式样家具一样,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这位帝国时代人物,原本是个颇有才华的音乐家,他的曲子还获得过罗马大奖。当初,国家把他派往罗马,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可他却在那儿染上了古董癖,还染上了七大原罪中恐怕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贪馋。一方面,邦斯那颗生机盎然的心灵永不疲惫地欣赏着人类壮丽的创造,在收藏和欣赏人类的艺术创造中得到慰藉和升华;另一方面,他那张挑剔的嘴巴充满嗜欲,腐蚀了他的气节,那嗜欲潜伏在人的心中,无处不在,在那儿发号施令,要冲破人的意志和荣誉的缺口……从表面看,似乎是邦斯犯的那桩原罪——贪馋把他推向悲剧的道路,由一个具有艺术追求的音乐家沦落到一个吃白食;养成了吃好喝好的恶习,只要能够继续活个痛快,尝到所有那些时鲜的瓜果蔬菜,敞开肚子大吃(话虽俗,但却富有表现力)那些制作精细的美味佳肴,什么下贱事都能做得出来。他不仅为满足自己的贪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而且还被腐蚀了灵魂,对交际场上那些客套,那些取代了真情的虚伪表演全已习以为常,说起来恭维话来,那简直就像花几个小钱一样方便。然而,这仅仅是邦斯人生悲剧的一个方面,一个非本质的方面。他的悲剧的深刻原因,在于他的穷,在于他与他的那些富有、显赫的亲戚根本上的格格不入。一个在一八四四年还穿着斯宾塞的帝国时代人物,偏偏又生活在一群七月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之中。在他身边,有法国药材界巨头博比诺,当年闹七月革命,好处尽让博比诺得了,至少与波旁王族第二分支得到好处不相上下;有不惜牺牲自己的长子,拼命向政界爬的老卡缪佐;有野心勃勃一心想当司法部长的最高法院庭长;有公证人出身,后来当上了巴黎某区区长,捞尽了好处的卡尔多。邦斯担任乐队指挥的那家戏院的经理,也同样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暴发户。从本质上讲,邦斯是个艺术家。只有在艺术的天地里,他才拥有青春;只有与艺术交流时,他才显得那么才气横溢。在乐队的指挥台上,他的手势是那么有力;在他的那间充满人类美的创造的收藏室里,他是那么幸福。对于艺术和美的创造,他是那么一往情深。他热爱艺术,对任何手工艺品,对任何神奇的创造,无不感到一种难以满足的欲望,那是一位男士对一位美丽的恋人的爱。甚至,当他因为得不到爱而绝望,投入到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的怀抱时,也是像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热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然而,他对艺术的热爱是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相悖的。对七月王朝时期那些资产阶级暴发户来说,音乐只是那些音乐家的一种糊口的手段,戏院经理戈迪萨尔看重邦斯的,不是他的才华,而是邦斯编的乐曲可以给他招徕观众,带来滚滚财源;对爱慕虚荣,耍尽一切手段要让丈夫当上议员,乃至司法部长的德·玛维尔庭长太太来说,邦斯搜集的那些艺术品,那些稀世珍品,纯粹是一钱不值的玩艺,艺术痴迷的邦斯,完全是一个怪物。在这些人的府上,邦斯老人经受着百般的奚落、嘲讽和耍弄,最终被逐出他们的天地,实在是不可避免的。在他们这里,没有艺术的位置,他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剧院的头牌舞女爱洛伊斯·布利兹图说得是那么一针见血:如今这个世道,当老板的斤斤计较,做国王的巧取豪夺,当大臣的营私舞弊,有钱的吝啬抠门……艺术家就太惨了!看来,邦斯由艺术家沦为吃白食的,这不能不说艺术本身的沦丧,而邦斯的悲剧,恐怕就是艺术的悲剧了。
  • 作者:禾尖
    下一本《掌心小通房》超甜追妻,求个收呀^本文文案:御史庶长女扶杳,丰都有名的清秀佳人,此生最大心愿,不过是借着不错的家世名声,嫁个如意郎君做那正头娘子。不料命薄,父亲因顶撞圣上下狱,主母趁机拿下她姨娘打算发卖。内忧外患之际,扶杳想起一个人。商椴,内阁首辅嫡孙,人人称颂的弦光公子,高岭之花,丰都贵女可望不可得的白月光。他曾给过她一个承诺,若需要帮助,只要她肯以名节交换,他必不计后果帮她。救不了生身父母,留着名节何用?扶杳狠下心肠,约商椴于河畔茶楼相见。春日绿柳拂面,公子俊美无双。扶杳亭亭而立,软声轻唤:公子……**男主篇:商椴少年成名,目下无尘,一心只为家族百年声名筹谋。直到宫变日,他被家人绑于皇帝病榻前受满三天三夜酷刑,才明白自己只是一个笑话。问斩游街那天,他曾拼着清名受损也要庇护的扶家庶女,竟刺了他最后一刀。血,溅在她清丽面庞,一如他们私定终身那晚,床边红烛的泪滴。他想起,那夜春色旖旎,如妖魅般冶艳的她在他耳边呵气:公子,阿杳……不悔!长久混沌后他重生了,回到宫变两年前约见之茶楼。清软的声音于河畔响起:公子!小女扶杳,还记得我吗?商椴寒雪似的脸上缓缓勾起一抹笑:呵,那可真是……镂心刻骨,没世难忘。***后来,将扶杳从商家大哥身边强行带走时,扶杳红了眼眶:你不是讨厌我?商椴掐住她的腰,恨不能与之血肉相融:对,我讨厌你假心假面,自私凉薄!更讨厌我自己,明知你是魔,却甘心一次又一次沉溺堕落!————————阅读提示:正文女主视角;男主重生,女主不知情;双c,女主两次嫁人都被男主破坏;男主娶了一房侧室,协议婚姻,没有实质关系和感情。架空朝代。////////////////////预收《掌心小通房》文案:观沅从记事起便是窦昭的丫鬟,因点得一手好茶得到赏识,她却一直很怕他。主要窦昭其人,权倾朝野的世家子弟,年纪轻轻已是太子少师,又生的谪仙一般,从小养成一副孤高性子,为人淡泊寡情,从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尤其女人。想嫁给他的贵女从城南排到城北,他一个都看不上,生生拖到二十三四还未成婚。本以为他天生对女人不感兴趣,可那一日他生辰,被老祖宗灌了几杯酒薄醉而归。观沅不过如往常一般为他沏茶醒酒,他本该接茶的手却搂上了她的腰。我的阿沅,长大了啊……那晚之后,观沅终于知道,食髓知味的他才叫真正可怕。因他提过,不要将两人关系告诉别人,观沅便一直谨守秘密,等着有一天能有个开脸的名分。可名分没等到,等来赐婚公主的消息。公主跋扈世人皆知,曾因仕女多看窦昭一眼便被杖毙。观沅想,自己怕是活不长。当晚,她去求窦昭放自己出去,却无意听见他对老祖宗说:阿沅不过是个丫鬟,随便配个小厮打发便罢,何苦多费工夫?观沅大惊大痛,连夜出逃。**窦昭本以为,这世间万物没有他得不到。直到那个养熟的小通房跑了,他将整个上京翻过来都找不到时,痛彻心扉的他才明白:原来他最想要的,真的得不到!**后来,观沅因茶艺精湛又太过美貌,被暂居地官员抓去给微服私访的太子沏茶。太子一见很是喜欢,叫她坐到身边,却听到那个连公主赐婚都拒了的少师窦昭幽幽道:姑娘似乎体寒,好巧我心热,坐我身边正合适。观沅:……
  • 作者:小白诗仙
    我要这天向我俯首我要这地向我称臣我龙潜要用这神龙血脉成就一世帝座我要这玄灵大陆上的帝国以我为尊挡我道者,杀之,乱我国者,杀之,伤我亲者,杀之。乱世天下,众国林立,内忧外患,何时可以一统玄灵!血脉觉醒,灵识显现,唯有成仙,才能成就一世底座!武能开天,谋能辟地,何者兼之,方能问鼎万古之巅!
  • 作者:李阿吾
    木少倾睡了她弟弟的同学。 小少年好看又有钱,就是脾气有点臭。 算一算年纪,她决定还是翻脸不认人。 然而千防万防还是被小狼狗堵在了楼道里,冰冷栏杆贴在她腰上,再往前是他精壮胸膛。 只听见他咬着牙,红着眼,气息不稳,霸道又卑微地说 命都给你,够不够啊。 ※狗血文,前期暧昧,后期偏执占有 ※男女主相差四岁,1v1,he无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