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拉

莱拉

作者:玛丽莲·罗宾逊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莱拉》是基列三部曲的第三部,小说透过埃姆斯牧师的妻子莱拉的流浪生涯和婚姻生活,审视了苦难和救赎的关系。莱拉自小生病、被穷苦的家人漠视,直到她被黑人妇女多尔窃走,同为命运的弃儿,她们在大萧条时代靠出卖劳力为生,漂泊不定却又紧密相依。多年后,莱拉家人对她展开恶意的追捕,让多尔不惜选择杀人、逃亡。莱拉孤身踏上孤苦而污秽的流浪之路。直到有一天,身无分文的她走进雨中的教堂,遇见在圣坛上布道的牧师埃姆斯……一段恋情,一场辩论,一次洗礼。基列宁静的生活,仍无法抚慰即将为人母的莱拉。她和丈夫埃姆斯,两颗破碎的灵魂,如何能够学习接纳对方……信仰告诉我,上帝和人类一起分担贫穷\\\\痛苦和死亡。这只能意味着,这些事情充满了尊严和意义。而相信这些,需要坚贞的信仰,需要把那些看似荒唐可笑的行为当作理所当然。——玛丽莲·罗宾逊人们必须受苦,才能在恩典到来时,真正体会到那是天恩。《莱拉》的荡气回肠体现在其谦卑的风格之中,也正是这种谦卑,让基列三部曲成为美国文学最令人难忘的一章。——《华尔街日报》在罗宾逊的叙述里,上帝从未如此动人过,但故事的核心是人的种种经验。莱拉和埃姆斯都是孤独的灵魂,被悲伤和痛苦碾碎,但他们学会了如何接纳另一个人,并找到某种程度的和解与拯救。——《卫报》这也许会是你读到的最羞怯、严肃而迷人的小说。——《华盛顿邮报》…

最新更新10

《莱拉》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玛丽莲·罗宾逊
    《基列家书》是基列三部曲的第一本。整本小说其实是年事已高的牧师约翰·埃姆斯给自己的幼子写的家书,亦是一部浓缩的美国近代史。在爱荷华州一个叫基列的小镇,鳏居多年的牧师埃姆斯在礼拜日的教堂里邂逅了现在的妻子莱拉,并在不可能生育的年纪拥有了一个儿子。在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为了向幼子解释他从哪里来,又将生活在怎样的世界,埃姆斯借托这封书信回顾了自己的家族历史:他身为牧师的祖父如何狂热地参与美国南方如火如荼的废奴运动,让家庭陷入分裂和绝望,并与持和平立场的儿子至死无法和解;而埃姆斯自己又如何在漫长的孤独岁月里,调和自身的悲剧和对上帝的信仰的冲突。《基列家书》是玛丽莲·罗宾逊最负盛名的作品,它用父与子的主题诠释了一个属于美国的悲伤的故事,隽永而平实地呈现了存在本身神秘而惊人的力量。宗教如此深刻地与个体的思考和经历缠绕在一起,它和意识本身一样无法穷尽。如果小说的目的是为了灌输教条,那无论它的说教是关于基督教式的,还是安·兰德的世界观,都是很糟糕的。作家们似乎经常假定宗教是一种姿态,用来自欺或者欺人,但这只是偏见。——玛丽莲·罗宾逊加尔文在什么地方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上帝是观众。这个比喻总是让我感到新鲜贴切。因为它使我们成为自己行为的艺术家。上帝对我们的反应可以看作是从美学角度而不是从平常意义上的道德角度做的评判。我们对自己的角色有多少了解?罗宾逊勇气非凡,能在一个宗教通常具有消极、暴力意味的时代里,如此书写信仰。——《纽约时报》《基列家书》如国家般广阔,如思想般静默,如祷告般动人,气势恢宏,举世无双。——《卫报》
  • 作者:玛丽莲·罗宾逊
    《家园》是基列三部曲的第二本。本书以埃姆斯的老朋友鲍顿一家的故事为主线,再现了老牧师鲍顿及其一双儿女各自孤独又相互慰藉的亲情故事。三十八岁的格罗瑞因一场失败的婚约而再次回到家乡,照看年迈的父亲。不久,二十年鲜有音信的哥哥杰克也意外回家。一个自小遭受哥哥姐姐冷落戏谑,成年后又遭受未婚夫欺骗;一个自幼是家人眼中的害群之马。两个孤独的人揣着各自的秘密,试探着慢慢走近对方,慢慢打开心扉。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罗贯中 毛宗岗
    本书为《四大奇书》第一种,即毛宗岗评点本《三国演义》 (简称毛评本)。毛宗岗(1632~1709以后),字序始,号子庵,生于明崇祯五年,为一介寒儒。中国清初文学批评家。毛宗岗本《三国演义》在情节上变动很大,不仅有增删,还整顿回目,修正文辞,改换诗文。与原著比较,尊刘抑曹的正统观念和天命思想明显加强,在表现技巧、文字修饰方面也有提高。本书中斜体字为毛宗岗的评点。
  • 作者:喵画像
    安坏是一种星宿关系,它的意思是指,最纯粹的爱情,以及最致命的吸引力。————星宿关系那天我跟朋友聚餐喝多了,回家的路上,前男友打来电话王八念经。我一气之下拽过一个正巧刚从一辆劳斯莱斯开门下车的路人,手机对准他,你跟他讲,你是我的现任,让他别再来骚扰我,快点!然后,我稀里糊涂跟那个开劳斯莱斯的男人在一起了。若干年后,我问宴修赫,你知道我这辈子做的最不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吗?宴修赫问我:是什么?我说:就是那一年的那天晚上我喝醉了酒,在路边对你一见钟情。宴修赫又问我,那你知道我这辈子最庆幸的事是什么吗?我摇头,是什么?他说:就是那一年的那天晚上,你喝醉了酒,在路边对我一见钟情。7月8日入V
  • 作者:冬半暖
    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 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 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看了看空间里那堆积成山的物资,不存在的。 还要下地种田?有木系异能的风知意表示这是小菜一碟。 可这炮灰家庭背景被女主视为金大腿,整天想拉她走剧情。 风知意抬手拒绝女主靠近:不约,离我远点。 女配也想抢她这个金手指。 风知意表示只想吃瓜看戏:丑拒,别想占我便宜。 就连还没成长起来的反派BOSS也暗戳戳地来搞事。 风知意拂起袖子:熊孩子嘛,趁还没黑化前,赶紧打乖了。 可当看到有盛世美颜的少年反派又乖又软,还特别会做饭。 吃货+颜狗的末世大佬风知意赶紧把袖子撸下来:那个,为了世界和平,这个反派我收了! 拉着所有仇人下地狱之后,孟西洲又回到了还没开始复仇前。 孟西洲冷笑:老天这是什么意思?觉得他做得不对?回档让他重新选择一次? 不可能的。 孟西洲继续麻木不仁地布置复仇的局。 只是,上辈子那个早死的小知青为何还在活蹦乱跳? 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不允许有人破坏他复仇的孟西洲悄眯眯地靠近,暗中观察 这小知青长得还挺好看; 这小知青笑起来有点甜; 这小知青使坏的样子真可爱; 这小知青踹人的姿势有点帅; 这小知青救人善举暖人心窝; 这小知青看小孩子的目光好温柔; 这小知青护他的举动让他心头发软; 这小知青 算了算了,报什么社? 还是赶快把小知青骗到碗里来要紧。 报社有什么好玩的? 小知青不香吗? 半夜被上辈子噩梦惊醒的孟西洲赶紧抱紧怀里的小知青亲一口。 真香! 佛系咸鱼女vs芝麻汤圆男。 【排雷】: 1.女主从有智脑高科技的末世而来,家族是传承了数百年的世家,因为从小当做家主培养,谈吐、气度以及涵养比较讲究,并不是古穿今。 2.女主是个内心温柔强大的人,就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黑暗和争斗,厌倦了杀戮和阴谋,才会心胸宽广平和,比较咸鱼比较佛。 3.我不知道末世女主是不是一定要满眼戾气、浑身是刺地充满防备、冷漠强势才合格。但我的女主历尽千帆,性情被打磨得温润如玉,是个踩遍荆棘、看遍世情冷暖,还愿意温柔拥抱生活和世界的人。但不是包子和圣母,她有自己的行事原则,她的气度和涵养,注定不可能跟人去撕逼。 大家看清楚排雷哦,以免觉得上当受骗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红尘情感故事
    前世单纯的她被人害得尸骨无存,连唯一的儿子都被人杀了剁碎喂狗。可怜小妾到死都不知道是谁要害自己。她处处为人小心谨慎,从不害人,只求平安度日,不想到头来落个死无全尸,她发誓若有来世,她一定要将害她的人一个都不留。也许是老天爷都可怜她生得无辜,便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让她回到了自己刚进楚王府的那天……
  • 作者:打字机1
    天下剑修十斗,我张长铭独占九斗。修仙家族流,修仙只为长视久生。
  • 作者:道存我心
    如果能够操控一切事件的发生概率的话,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比如说:下雨,概率:100觉醒超能力,概率:100穿越,概率:100命中,概率:100跟琦玉老师一样,打破物种限制器,概率:100地震,概率地球爆炸,概率太阳黑子爆炸,概率遭受黑暗森林打击,概率宇宙熵变停止,概率还有最重要的是:崩坏三抽奖爆神装,概
  • 作者:白锦茴
    苏毓竟穿到自己睡前看的七十年代小说中穿书不要紧,重点是穿成了书中女主的姑姑这可是彻头彻尾的大反派离婚、拐卖、杀人......结局凄惨苏毓不禁出了一身冷汗,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趁着原书女主还没重生抓紧时间改变反派命运只是一不小心被人盯上了某人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把人拐回家当媳妇。(作者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哟,看书就是娱乐,希望大家不要太考究,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