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怯

别怯

作者:宴时陈羡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一篇平平无奇的短篇小甜文啦 女主小太妹:男主天之骄子 雷点:女主以前混夜场。 ——接档古言《为惑》求收藏—— 宋家幺女宋欢欢,媚骨天成,腰肢娇软,打小便是顶顶的美人胚子。 美则美矣,和宋家人却无一处不像,不得宋家人待见。 一朝被太后选中。 按着太子心头死去的白月光的身姿模样调养一段时日,送去蛊惑太子。 目的叫他鬼迷心窍,退位让贤。 * 宋欢欢是个有本事,不长心眼儿的。 陆太子钦她做掌中雀,养在手心玩。 日子久了,还被她迷住了。 满心满眼都是这个女人,掏心掏肺对她好。 她深深明白自个就是个混饭吃的小玩意儿,拿钱办事,哄得太后太子两边都开心就是了。 一日,宋欢欢喝飘了不小心说漏嘴,叫太子知道了一切。 甜蜜的谎言被识破。 太子看她的眼里藏刀,宋欢欢的日子不好过了。 * 她密谋死遁。 谁知道墙头都还没攀上去,陆太子早有预料。 一脚踩在青砖瓦上,手里端着一碗狗饭。 笑得如沐春风、咬牙切齿,不是混孤手里的饭吃,还没吃呢要去哪儿? 宋欢欢身后的包袱藏都藏不住,她害怕她抖,她想跑。 那男人不轻不重敲着碗边,小狗东西没吃饭呢,拔不动道了。 无碍,孤过来...亲自喂你... 撑不死这个小畜生孤的名字倒着写! #敢骗孤!养什么养!掐死算了!#…

最新更新29、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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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文案:当一家三口穿越到塞北后。一开始,姜青禾只想过好自家的日子,努力在这片土地上开荒种田,能温饱度日,粮食满仓,最好能成为羊大户。可后来她帮蒙古牧民们卖皮货,被蒙古小部落在祭敖包时,奉为歇家,从此开启了她草原歇家的一生。从卖皮子、卖羊到让牧民砖茶叠满蒙古包,粮食不愁,再后来让牧民们不再过游牧生活,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粮食堆满田野,过上安稳的日子。后来姜青禾让只有苜蓿的草原,变成一亩地长出几十种草的草原,让牛羊长得更肥更壮。她主张将草原上的路通到更繁华的边城,她带领着牧民花费五年的时间挖出一条宽阔的水渠,浇灌出沃野千里。她买下了几千亩草原,建立歇店,引进蒙医、兽医、接生婆等人才,让其他游牧民族能够得到帮助,让母亲能安稳生产,她让草原人丁兴旺,共同富裕。而她在这片草原前进的步伐永远未曾停歇…此文案写于福利番外:姜青禾一家三口穿越到古代塞北山野第二年,在春山湾脚下有了一座小房子,两层高,阳台开阔,站在上面能看到远处茂绿的草原。屋前栽花、搭藤、支秋千架,屋后垦荒种菜,还圈了个棚子,养了头野鹿,渐渐的棚子越来越大,从几只鸡鸭,到后面放羊。他们傍山而居,逐水而眠,游荡在牛马布野的草原。春初积雪融化,蓬蓬勃勃的苜蓿闯出地面,苦苦菜满山遍野,枸杞头青嫩,冬播春收的菠菜成熟。夏时水草丰美,放牧的住在夏窝子里,赶牲畜吃草抓夏膘。过了六月红花采摘,择嫩沙葱腌几坛子,冬小麦夏收,忙忙碌碌。秋起山里的枸杞亮红红,玉米早已饱满,去薅藏在草丛里的野芝麻,等到第一场秋雨过后,摸黑点火把到草原上采白蘑菇,从早霜忙到河水上冻。冬日雪夜里,生起暖炉,围着火堆吃羊杂,来一碗热奶茶,再灌杯热冬果。打羊毛、织毛衣,酿浑酒,猫冬正当时。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人民炽盛,万物生长。【本文指南】古代背景极其架空,跟真实古代差了十万八千里。背景不受约束,极其离谱,想看真实古代种田文的,可以就此点叉了。1.女主一家三口穿越,一家三口是指女主,男主和两人的女儿。2.塞外山林生活,日常流,无极品。架空,所有地名如有重合纯属巧合。3.主打温馨家庭感情流
  • 作者:微风纤妙
    双开现言《声声入耳》,咸鱼设计师VS高冷律师,感兴趣的可以戳开专栏收藏一下呀!本文又名#黑心莲与伪君子互穿后,暴露了真实人设#楚令瑜认识的太子,模样清隽、性格温润,而且对她与旁人不同十分温柔体贴;她想太子真是个好人,嫁给他以后的日子肯定美滋滋!太子眼中的楚令瑜,氏族出身,温柔善良,并且深深爱慕自己,正逢宫里催婚,娶她回来正好交差。得偿所愿,两人深情对视:我未婚夫妻真完美!然而,赐婚圣旨下来当晚,两人互穿进对方身体。楚令瑜被太子最重视的谋臣规劝:楚家势大,狼子野心,殿下切不能被楚女迷惑,应表面予以安抚,等待时机将楚家连根拔除。太子被楚家老太太召见听训:你虽嫁入东宫,仍是我楚家嫡女,应万事以楚氏为先,更要笼络太子早日诞下嫡子,稳固我楚氏一族的地位。楚令瑜&太子:哦豁,我未婚夫/妻对我可真是情(太)、深(会)、义(装)、重(了)!再后来众人看见:危难之际,太子妃奋不顾身为太子以身挡剑;有人说太子妃善妒,太子夫纲不振,太子一顿输出把太子妃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众人:当真是一对神仙眷侣!慕了慕了!楚令瑜&太子:……滚!不准用我的身体做傻-(哗)事。【阅读提醒】1、文里没有今穿古的角色,但男女主互穿身体,所以归到古穿频道。2、日更,v后看情况加更。3、本文架空,作者也不研究历史,请勿考据。打个小广告,下本预收《穿成和亲公主后》文案南梁末期,山河飘摇、胡人铁蹄南下,自此开始长达百年的乱世,文化断层,史称胡马之乱。漠北王拓跋骁,汉胡杂血出身寒微。十六岁横空出世,四方征战杀伐果断,不过三年便一统草原,然后亲自出使梁国迎娶公主,改革汉化,传为一段佳话。可惜天妒英才,二十三岁英年早逝。后世无数人想象,若是这位天纵之才没有早亡,定能将汉家文化传承下来,重建一个盛世王朝。姜从珚也幻想过。直到一天穿越,在和亲圣旨上听到自己的名字。姜从珚:……???还有三年老公就可能要死!!!
  • 作者:匀妙合
    玉映被选上九重天做侍女后,以为自己光耀的机会来了。 可第一次高攀就以失败告终,且下场极惨。 第二次高攀虽然成功,但她那高贵的夫君却有一位死了的白月光。 而她,只因为容貌与那白月光有几分相似,所以才入了人家的法眼。 虽不像第一次那样狼狈,终不过,也是个可怜替身。 罢了罢了,既然拿的是女配的剧本,她也不强求女主的命了,得不到夫君的宠爱,那就到人间走走看看,聊度这空寂的一生吧。 不过这人间的少年郎还真俊俏啊,空虚寂寞冷的我要不搭个讪? 然而少年郎转过身淡然道:夫人,真巧,你也来人间了。 玉映内心日了狗:夫君,好巧,你也在呀。 食用指南:披着仙侠皮的言情文。 前期:嘤嘤嘤,后期:跪下。 私设较多,有剧情有感情,有甜有咸。
  • 作者:陈莱特
    商品宣传:意外坠落光之国的百特星人被进化成为奥特曼,随后便开始了自己的传奇之旅。实际上:迪迦玛(主角):一心科研无心其他,我只是位科学家。菲米娜(女奥):诶赛文师傅好厉害!诶雷欧师傅好厉害!什么?要我去地球历练?好耶!麦德妮丝(迪迦玛生物实验杰作):有叶腐细胞就是了不起,不服来打我啊!这里是——三人小队!欢迎加群:迪迦玛的科研小屋(835609057)求推荐,求收藏!(本书时间线从梦比优斯回归光之国后,超银河传说前开始。)
  • 作者:冷水煮面
    「下本预收《去日不可追》,喜欢可以点点收藏!」外婆有个喜欢的继孙子,叫叶序。有些人不站在位置的最中间,也会是视觉的最中心,叶家的叶序是、一中的叶序也是。在转学之前,她就听过他的名号,妈妈口中的他、外婆口中的他、同学口中的他,似乎都不及,站在她面前的他。昏暗的路灯下,少年截住她的去路,阻挡在前,江之也,抱一下好吗?好。她说:但你把手放进兜里。少年照做,单手插兜,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另一只手也放进去。这样?他脸上带着笑,享受着傍晚的微风和她眼里的落日余晖。可是这样,我怎么。我抱你。她打断他,绷直身体,将头斜斜点在他的肩膀上。她看见他的喉结滚了一下,如同她的心跳一样。他的手臂有微弯的倾向,她立刻环住:不要伸手。他垂眼看她,勾着嘴角:你喜欢酷酷的男生?呼吸渐稳后,她才回答:嗯,所以以后也要酷一点。PS:叶的排列方式叫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