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时代

白银时代

作者:王小波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最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它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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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铜时代》是时代三部曲之三。这是以中国古代唐朝为背景的三部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的主人公,是古代的知识分子和传奇人物。他们作为一群追求个性、热爱自由、想按自己的价值观念精神信条生活的人,充满了强烈的创造欲望和人道需求,但被当时的权力斗争控制和扭曲了心态与行状、竟将智慧和爱情演变为滑稽闹剧。作者在这部长篇中,借助才子佳人、夜半私奔、千里寻情、开创伟业等风华绝代的唐朝秘传故事,将今伯爱情与唐人传奇相拼贴,使唐人传奇现代化,在其中贯注现代情趣,并通过对似水流年的追述,让历史艺术相融合,最终确立了对生命终极价值的体认,引出了一种由叙事者随心所欲地穿行于古今中外的对话体叙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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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用爪子抓住岩石,加上一只手的帮助,缓缓地朝上爬,而一只手抓着一杆三箘叉,齿锋锐利,闪闪有光,无疑是一件人类智慧的产物。可是我并不因为这个怪物有人间兵器而产生什么生理上的好感:因为它有翅膀又有手,尽管像人,比两个头的怪物还可怕。你知道,就连鱼也只有一对前鳍,有两对前肢的东西,只有昆虫类里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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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的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书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沒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作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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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似乎是上班的时节,每隔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进来。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是几点。但从太阳的高度来看,大概是十点钟。看来我是来得太早了。我对他们说:你早。他们也说:你早。多数人显得很冷淡,但不是对我有什么恶意,是因为这院子里的臭气。假如你正用手绢捂住口鼻,或者正屏住呼吸,大概也难以对别人表示好意。最后进来一个穿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她一见到我,就把白纱手绢从嘴上拿了下来,瞪大了眼睛说:你怎么出来了,你?这使我觉得自己是个炸尸的死人。这个姑娘圆脸,眼睛不瞪就很大,瞪了以后,连眼眶都快没有了。我觉得她很漂亮,又这样关心我,所以全部内脏都蠢蠢欲动。但她马上又转身朝门口看去,然后又回过头来说:她到医院去看你了,一会儿就来。我不禁问道:谁?她娇嗔地看了我一眼说:小黄嘛,还有谁。我谨慎地答道:是嘛……但是,小黄是谁?她马上答道:讨厌,又来这一套了;然后用手绢罩住鼻子,从我身边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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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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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靖、红拂、虬髯,世称风尘三侠。事载杜光庭《虬髯客传》,颇为人所乐道。然杜氏恶撰,述一漏百,且多谬误。外子王二,博览群书,竭十年心力方成此篇,所录三侠事,既备且凿。外子为营此篇,寝食俱废。洗裤子换煤气全付脑后,买粮食倒垃圾未挂于心,得暇辄稳坐于案前,吞云吐雾,奋笔疾书。今书已成,余喜史家案头,又添新书,更喜日后家事,彼无遁词,遂成此序。丙寅年夏日,王门胡氏焚香敬撰。根据史籍记载,大唐卫国公李靖少年无行。隋炀帝下江都那几年,他在洛阳城里,欺行霸市,征收老实市民的保护费。俗话说,奇人自有异相。这位大叔生得身高八尺,膀阔三停,虎背熊腰,鹰鼻大眼,声如熊罴,肌肉发达,有过人之力,头发胡子是黑的,体毛是金黄色。说出话来,共鸣在肚脐眼下面。要是在现代,他就在歌剧院唱男低音啦,也不必在街上当流氓。他的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只绿一只紫。看见这位爷们走过来,路边的小贩马上在摊头放十枚铜钱。他过去以后,这些钱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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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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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王小波
    我舅舅上个世纪(20世纪)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岁,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该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笔记、相片,除此之外,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是个肤色黝黑的大个子,年轻时头发很多,老了就秃了。他们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知道的只是:当时烧煤,烧得整个天空乌烟障气,而且大多数人骑车上班。自行车这种体育器械,在当年是一种代步工具,样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两个轮子之间有一个三角形的钢管架子,还有一根管子竖在此架子之上。流传到现在的车里有一小部分该管子上面有个车座,另一部分上面什么都没有;此种情形使考古学家大惑不解,有人说后一些车子的座子遗失了,还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当时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生活,有座的车就属于他们。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权利,故而这种不带座子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对肛门、会阴部实施自残自虐的工具。根据我的童年印象,这后一种说法颇为牵强。我还记得人们是怎样骑自行车的。但是我不想和权威争辩——上级现在还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讨没趣。。。。。。
  • 作者:王小波
    王二生在北京城,我就是王二。夏天的早上,我骑车子去上班,经过学校门口时,看着学校庄严的大门,看着宽阔的操场和操场后面高耸的烟囱,我忽然觉得:无论如何,我也不能相信。仿佛在不久之前,我还是初一的学生。放学时在校门口和同学们打书包仗。我的书包打在人身上一声闷响,把人家摔出一米多远。原来我的书包里不光有书,还有一整块板砖。那时节全班动了公愤,呐喊一声在我背后追赶。我奔过操场,逃向那根灰色的烟囱。后来校长出来走动,只见我高高爬在脚手梯上,迎着万里东风,敞开年轻的胸怀,高叫着:×你妈!谁敢上来我就一脚踹他下去!这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事情。转眼之间我就长大了很多,身高一米九十,体重八十多公斤。无论如何,一帮初一的男孩子不能把这样一条大汉撵得爬上烟囱,所以我绝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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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二年表:一九五○年出生。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文化革命。住在矿院,是一名中学生,目睹了贺先生跳楼自杀和李先生龟头血肿。一九六八年,和许由在地下室造炸药玩,出了事故,大倒其霉。先被专政,后被捕,挨了很多揍。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到云南插队。认识陈清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七年、在京郊插队。与小转铃交好。与刘先生结识,刘老先生死。后来上调回城,在街道厂当工人。一九七七至一九八一年,上大学。一九八一至一九八四年,毕业,三十而立。与二妞子结婚。一九八五至一九九○年,与旧情人线条重逢,很惊讶地发现她己嫁了李先生。出国读学位。丧父。离婚。回国。一九九○年,四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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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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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宗在世的时候,四海清平,正是太平盛世,普天下的货殖流到帝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壮丽大城。城里立着皇上的宫城,说不尽的琼楼玉宇,雕梁画栋,无论巴格达的哈里发,还是波斯的皇帝,都没见过这样的宫殿。皇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后妃,就连宫中的洗衣女,到土耳其的奴隶市场都能卖一斗珍珠的价钱。他还吃着洋人闻所未闻的美味,就连他的御厨泔水桶中的杂物都可以成为欧洲子爵、伯爵,乃至公爵、亲王席上的珍馐。他穿着金线剌绣的软缎,那是全世界的人都没见过的。皇上家里用丝绸做擦桌布,用白玉做磨刀石,用黄金做马桶,用安南的碧玉砌成浴池。他简直什么也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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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住在立新街甲一号的破楼里。庚子年间,有一帮洋主子在此据守,招来了成千上万的义和团大叔,把它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搬来红衣炮、黑衣炮、大将军、过江龙、三眼铳、榆木喷、大抬杆儿、满天星、一声雷、一窝蜂、麻雷子、二踢脚、老头冒花一百星,铁炮铜炮烟花炮,鸟枪土枪滋水枪,装上烟花药、炮仗药、开山药、鸟枪药、耗子药、狗皮膏药,填以榴弹、霰弹、燃烧弹、葡萄弹、臭鸡蛋、犁头砂、铅子儿砂,对准它排头燃放,打了它一身窟窿,可它还是挺着不倒。直到八十多年后,它还摇摇晃晃地站着,我还得住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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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呆在一个游艇里。这条船好像是在岸上,架在一个木架上修理。有关这条船,可以补充说,它是用层压板做成的,因为船壁上剥落了几处,薄薄的木片披挂下来。这让我想起了好几件往事:一件是我小时候到胡同口的肉铺去买肉馅,店员把肉馅裹在桦木膜里递给我;另一件是我上大学时,在礼堂里听大课,椅子上的书写板就是层压板的。看到这条船是层压板做的,我就暗自庆幸道,幸亏我没有驾着它出海。这条船实在是太小了,在里面连身都转不过来,驾着它出海一定要晕船(我既晕飞机,又晕小车,坐在这么一个小船里到了大海上,一定要把胆汁都吐出来),更何况它是木头片儿做的,肯定不太结实。可是船舱里有一面很大的舷窗,我从窗口往外看,看到远处有一个灯火通明的码头,但近处是一团漆黑,可是在一团漆黑中,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我俯下身去,想要看清楚那是一些什么东西。就在这时,有人从外面朝舷窗开了一枪——这就是说,舷窗上出现了一个星形的洞,而舱里的壁板乒地一声碎了一块。这一枪着实让我惭愧,因为假如我告诉别人说,有人朝我开了一枪,他们一定会以为我在编故事。那一枪打来时,我影影绰绰想到了它的缘由,头天晚上在海上,我看到两条渔船在交接东西。。。。。。
  • 作者:王小波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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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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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吧,孩子,让我们一起升到高空,来看看脚下的大地吧。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翠绿的山峦显出琉璃瓦的光泽,蓝色的大河在它们中间像一条条巨蟒般缓缓的爬动。偶而,群山中的湖泊猛然发出镜子般的闪光。在陆地的尽头,大海蔚蓝色的波涛中间,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好像大陆朝海洋的胸膛伸出去的一条手臂。这一块金黄色的土地呀,多少黄昏,多少夜晚,我就在那里独步徘徊,想念着你们。你看到了吗?那墨绿色的一丛,那里是一片高大的杨树和槐树。他们的叶片正在阳光下懒洋洋的耳语。在它的遮蔽下,有一个很大的村庄,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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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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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老大哥每天早上,王二都要在床上从一数到十。这件事具有决定一天行止的意义。假如数出来是一个自然数列,那就是说,他还得上班,必须马上起床。假如数出的数带有随机的性质,他就不上班了,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下去。假如你年龄不小并且曾在技术部工作多年,可能也会这样干。因为过去你遇到过这种情况:早上到班时,忽然某个同事没来。下班时大家去看他,他也不在家。问遍了他的亲戚朋友,都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部里的老大哥,就会提心吊胆,生怕他从河里浮出来,脑盖被打得粉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过些日子你收到一张通知:某同志积劳成疾,患了数盲症,正在疗养。这时你只好叹口气,从花名册上勾去他的名字,找人作见证,砸他的柜子,撬他的抽屉,取出他的技术文件,把他手上的活分给大家;再过些日子,他就出来了,但不是从河里出来——简言之,上了电视,登上报纸,走上了领导岗位,见了面也不认识你。这一切的契机就是数盲症。这种病使你愤愤不已、心理不平衡,但是始终不肯来光顾你,你恨数盲症,又怕得数盲症,所以就猜测并且试探它发作起来是何种情形。未离婚时,我前妻见到我这种五迷三道的样子,就说:你简直像女孩子怕强奸一样。我认为这是个有益的启示,遗憾的是我没当过女孩子,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形;问她她也不肯讲。她甚至不肯告诉我数盲症是像个男人呢,还是像男人的那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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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太阳初升时,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在黑暗尚未褪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我忽然泪如雨下,但是我心底在欢歌。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耳中轰鸣。这是一首胜利之歌,音韵铿锵,有如一支乐曲。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又把字迹加深,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永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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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宠粉》已开,戳专栏即可传送】 - 和悦第一次见到秋清安是在医院,单薄清秀的少年惨白着一张脸,眼眶通红,看着从急诊室里推出来的人,白布从头盖到了脚。 再见到他,是在街角便利店,男生穿着洗得泛白的T恤,低头给对面的客人找零,侧脸明净温和。 * 秋清安问她,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无微不至的关心。 下雨天在楼下等了半夜为他送伞。 胃病复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和悦亲手做一日三餐给他。 就连后来秋清安情浓失控,她也只是一言不发的承受接纳。 终有一天,这般超出寻常没有底线的纵容有了答案。 两人决裂,闹得狠绝又难堪,秋清安对她恨之入骨,和悦远走他乡。 不过几年光景,全部颠覆。 和悦家中突逢巨变,父亲一夜之间苍老无数,她被迫回国。 那个清冷淡漠的孤寡少年已然在肆城声名鹊起。酒宴上,一身得体西装,眉眼内敛而绮丽,神色带着漫不经心的疏冷。 暧昧昏暗的光影中,和悦被他压在沙发一角,握着下巴把玩,指腹温度薄凉而炙热。 秋清安轻挑起嘴角,眼中带着嘲弄,声音低沉咬字轻慢。 和悦。你求我,我就帮你。 极度依恋X无限纵容 狗血小清新巨宠甜文前期校园非姐弟 ------------------- 新文《宠粉》求个收藏 文案: 剧组在香港高档半山别墅取景,沈意浓中途休息,回程时迷路,错敲了一扇门。 电影圈最年轻的传奇程如歌站在里头,眼角烧红,一张惊艳绝伦的脸轻睇着她。 沈意浓被蛊惑,一不留神,被拖了进去。 她十三岁时看他的电影,十六岁看他拿下影帝,二十岁见他在电影圈封神。 而现在,他的唇印在她颈间。 事后,沈意浓落荒而逃。 再次见到他,男人温了一壶茶,坐在窗边,淡淡抬眸,宁静而致远。 能否陪我喝一盏茶聊天。 聊什么? 聊一聊那天的混乱事。 戳右上角作者专栏即可传送呀 微博:@江小绿啊
  • 作者:明星
    想他堂堂永烈帝竟如此惧内,居然能让他的皇后躺着接旨?不!他不是怕,而是疼她疼得不得了,才这么由得她放肆,然而她不但不感恩,还当众打他的大臣、摔坏象征后位的信物,既然她这么不珍惜国母的位置,他就如她所愿废了她!一个月过去,却好似只有他心焦不已,她仍悠闲欺侮后宫妃子,这……难道是因为他默许,让摘去后冠的她仍享有荣宠的错吗?即便如此,他还是包庇她,只因他舍不得让她受委屈,可她竟无视他为她挡下旁人指责的用心,还偷跑出宫想逃离他?!那他就用一条「囚凤索」,强迫她留在身旁。只是他没想到,他的宠溺竟令她树敌众多,更害得她遭嫉中毒,他很懊悔,誓言用性命护她周全,并为她清除所有敌人。他做了这么多,只不过卑微的希望她能爱他,她却以一句「我恨你」来回报他的付出,难道,无论他做什么都不足以弥补他杀了她爹、让她亡国的恨?
  • 作者:白葱
    接档文《穿成男扮女装的龙傲天男主》求预收~***我叫乔乔,穿越到平安时代已经十六年了。在我被迫嫁人之前,收到了一封神秘信件,说的是我的外祖父已经退休,需要我前往平安京继承他的神社,成为第一百七十八任土地神。我欣然前往,继承了那座摇摇欲坠的腐朽神社,以及神社中两个自称是我式神的独眼小妖怪。但是,我外祖父的信中没告诉我,他早就跟一个阴阳师签订了契约,堂堂一个土地神,成为了对方的式神。于是,在我盘腿坐炕写同人的时候,一阵蓝光闪过,我来到了一座比我的神社更破的屋子里,我一手拿笔,一手捧书,与一个黑衣少年面面相觑,沉默良久,还是问出了那一句:请问……你是我的玛斯塔吗?***爱好写拉郎同人的万年单身狗乔乔一朝穿越平安京,成为了主管姻缘的御舟神社土地神。于是,缘分红线乱了套。乔乔:总之,但是我搞的CP必须结婚!*单元剧,温馨暖心向小品,平安时代背景,元气少女、某不老不死只想找到青色彼岸花的屑老板,梦枕貘小说《阴阳师》、紫式部《源氏物语》,私设如山,切勿较真。男沙雕少女与阴鸷少年斗嘴日常,1v1。本文将于11月19日入V,请多多支持,谢谢=3=***接档文《穿成男扮女装的龙傲天男主》文案:001天虞仙宗的小师弟孟听雨姿容甚佳、禀赋过人,然而性格顽劣,不学无术,二十年过去了,修为仍无长进。最气人的是,他十分好色,不仅惹得十里八乡的待嫁女子春心萌动,甚至还有了断袖之癖,招惹了清静峰上那位出鞘不留情的老祖宗。差点气死天虞仙宗掌门真人。002玩游戏的时候不刷天赋不刷名望也不刷各种技能,只专注于娶遍天下美人的少女孟听雨穿越了,还穿成了自己一手成就的龙傲天男主,只不过是女扮男装版的。按照系统要求,她必须把自己在游戏里娶的小老婆们一个个娶回来,要么就攻略那些在游戏里被自己横刀夺爱的男(绿)角色。想到被自己绿过的妖界帝王、魔界魔神、人间巨富、九五之尊、剑修顶峰们,孟听雨沉默了:……当事人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在修罗场中如履薄冰,还得战战兢兢捂紧男装马甲。原来当一个渣男,也是有代价的。*1.本文又名:《穿越后我和被我绿过的男角色们修罗场了》、《对不起我再也不当龙傲天男主了》、《住手你们别打了要打去练舞室打!》(bushi。2.女主魂穿,但是身体仍然是女性,女扮男装。3.本文不搞基,也不搞姬。4.有修罗场,但是1V1,作精话唠万人迷女主X清冷剑修顶峰男主,HE
  • 作者:淼淼金
    本文将于周日12.4入V,感谢各位小天使支持~日更,不定时加更~文案:桐花曾经有过一个心上人,后来,她决定换一个人喜欢。***桐花在凤凰山称王称霸时,劫道劫到了一个小美人。小美人仙姿玉骨,俊美绝伦,她一眼看中,决定抢回来给自己做个压寨夫君。小夫君身娇体贵多病身,日常炊金馔玉,得倾全寨之力精心供养,桐花咬咬牙,攒下来的压箱底儿全都用来养了心上之人。后来对方身份暴露,一心想要谋夺天下,桐花二话不说,带着一帮子兄弟开始横刀立马打天下。***三年征战,声势浩荡,曙光在即。临近成亲的日子,想起当年的约定,桐花高高兴兴去寻人。那人却说,凭你的功绩,我可以给你许多封赏,唯独除了婚事。这时候,桐花才知道人家里外里只当她是个好用的下属,无关半分男女风月,尊贵的正妻之位要留给更有价值出身尊贵的世家小姐。那天,桐花在心上人的营帐外独坐了一夜,看了一夜的天上寒月。***等最后一战拼死一搏送他入皇城时,桐花想,既然他要权掌天下了,那她也不做白日梦去攀那天上月了,等这场仗打完,她就拿了说好的赏赐重新找个俊秀伶俐的意中人封夫荫子热炕头去。然后,转瞬之间,战场之上,万箭穿心。***后来,等她从偏远的乡下小镇醒来,她决定先去京城看看老朋友,再去偷偷挖了从前囤积的财宝,至于新君许诺的封赏,不要也罢,她要回山清水秀的凤凰山找个新夫君过好日子去。谁知人还没出京城,就被天子亲卫请进了宫里……***身为废太子的幼子,一生以慎为名,薛慎很小就知道,这世间,他能信的人就只有自己。至于桐花,起初不过是一株野蛮生长的乡间杂草,横亘在他成王成皇的路上,后来她粗蛮莽撞,一往无前,凭借战功成了他的心腹手足。他想,看在她赤子之心与深情厚谊的份上,他虽不能允诺她婚姻,却也能给她无边荣华与富贵。只是后来,他什么都没能给出去,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她都收不到了。直到有一天,他亲眼看到亲耳听到她笑着和另一人许诺婚姻——她对那人说,小夫君,你要不要和我回家?薛慎手里的刀,动了。排雷:双C1V1,问题男女主。理智看文,好聚好散。下本开——《表妹》文案:作为梁王府世子,魏琮向来冷酷无情,一切以王府利益为先,是最合格的掌权者。适逢王府选聘世子妃之际,府中来了个美貌小表妹,心机颇深,屡次偶遇示好,但世子自来冷酷,丝毫不为所动。王妃为此恼怒不已,魏琮则淡淡道,既有一番情深算计,纳为妾室成全便可。随后,在王府与侯府定亲前夕,绿竹花荫下,魏琮听到小表妹神情骄纵的对求爱的侯门公子说,若要我为妾,这天底下唯有身份最尊贵的男人才值得我低头屈就,其余人等,一个都不够格。后来,魏琮在薛凝决意入宫的前一夜,许下了娶她为世子妃的承诺。***在用婚姻改变命运的这条路上,薛凝半点不吝心机。梁王府世子妃,实在是一条极好的出路,虽然向她许下婚姻那天,魏琮眼底充斥的全是厌恶。成亲后,不管他是喜爱还是厌恶,都不影响她做一个温柔贴心的成功世子妃,毕竟,她只想他娶她,又不强求他爱她。在她心里,太过贪婪不知足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但是后来,在有了太后做靠山之后,她决定允许自己稍稍贪婪一点——一场婚姻如此无聊,再换一个丈夫也不是不行。***娶薛凝,在魏琮心里,是自己为色所迷满足私欲的下下之选。他被那张脸蛊惑,放纵自己犯错,但他已然吸取教训,绝不会一错再错。薛凝既是他给自己的奖赏,也是他给自己的警醒。幸好婚后她乖巧听话,让他稍稍满意几分。直到他从并州风尘仆仆回来那一日,进门后得到的不是爱妻的温柔体贴,而是一张轻薄薄冷冰冰的和离书。薛凝她,要琵琶别抱了!排雷:双C1V1,问题男女主。理智看文,好聚好散。新文求预收——《重生之融雪》文案:三月初三,名动京城的春园赏花宴,是为魏氏麒麟子魏序遴选妻子的重要宴会。姜融本是来凑个数走个过场,谁知被魏老夫人一眼看中,顷刻间成了众人眼中钉。半月后,魏家的媒人登门,诚意满满,姜融考虑了一天之后,允嫁。于是,姜氏与魏氏联姻,没落的二流世家姜家趁着这股联姻的东风,一下子有了崛起迹象。***姜融心里,魏序这个麻烦人物从来不在她选婿的考量范围之内。奈何某日两人相遇,她看着对方,心潮涌动情难自已,随后便有了两家联姻。然后,新婚第二天,她失手碰到头,突然间想起了一切——她嫁给了自己上辈子的死对头。姜融:原来我不是想搞他,而是想搞死他。***于曾经的魏序而言,他的前半生,最恨的人就是姜融,偏偏,她总有办法让他更恨她。到她死,他不能释怀。逢她生,他早已入魔。后来有一天醒来,他突然发现,姜融变成了他的新婚妻子……排雷:双C1V1,问题男女主。理智看文,好聚好散。
  • 作者:尧三青
    意向单位派人来公司视察,老板高度重视。 向南忆来的第一天,全公司女同事都议论纷纷,有种春天要来了的错觉。 唯独顾韵沉默不语,端茶倒水,忙的跟孙子一样。 晚上有饭局,桌上聊起向南忆老家就在溪城,住的桃花三里巷。 同事低低的咦了一声:韵姐,那不是你家的位置吗?这么多年没见过向总? 她干干的扯谎:没见过面。 下一秒,向南忆开口:哦?我怎么记得跟这位顾小姐邻里十几载呢? 边上跟他同行的男士惊的一口水喷了出来。 他语不惊人死不休:三年前,不正是顾小姐二话不说把我甩了吗? 顾韵: 那年向南忆为救顾韵,失了一只左手,顾韵哭哭啼啼的抱着他说:我不会嫌弃你的,我们还要结婚。 向南忆笑着摸摸她的后脑勺,觉得失去一只手还不至于要死要活。 后来顾韵跟他提分手,求他放她走。 向南忆问她说:你不跟我结婚了? 顾韵说:不结了,失了一半劳动力的人,能给我什么? 顾韵:我想再来一次,就让我死在那场车祸里。 (2021.01.26) 预收:《师父今天表白了吗》文名待改 文案: 刘新烟觊觎苏氏宗主苏修雅的美色多年,在一次魔道大围剿中被其弟子暗伤,不幸连个尸首都没找回来。 六年后,她从乱葬岗中爬了出来,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修真界有个闹得沸沸扬扬的传闻。 南无君白子玉因痛失爱徒与苏修雅抵死相杀,朝歌苏氏因此日暮穷途。 更有传,白子玉默默爱恋其徒弟多年,碍于彼此身份只能多年隐忍,直至魔道围剿痛失所爱,便再无遮掩,情愿与世人为敌,也要将真爱公之于众! 刘新烟:我怎么不知道我师父暗恋我啊?!
  • 作者:月关
    本书为《步步生莲》之第七卷《出采江南莲》。作为社区工作者的杨得成因为尽职尽责的工作而意外回到古代,成为丁家最不受待见的私生子,丁浩。无权无财,为同父异母弟弟当车夫的丁浩也因此有了梦想,就是在这万恶的社会下成为一个阔少,遛狗取乐,偶尔调戏一下良家妇女。梦想虽然有些遥远,但是丁浩却不以为然,凭借着自己做社区工作积累下来的社会经验,丁浩应对世人、世事八面玲珑,聪明地抓住身边每一个机会,脱出樊笼,去争取自己想要拥有的一切,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的一代佳人小周后,情归何处?花不足以拟其色,蕊差堪状其容的花蕊夫人,恩怨可了?宋廷的明争暗战,南唐李煜的悲欢离合,北国萧绰的抱负,金匮之盟的秘密,斧影摇红的迷踪,陈抟一局玲珑取华山,高梁河干古憾事。
  • 作者:花和尚
    谢姜女扮男装进京报仇,准备掰弯一个算一个。 谁料半道上就遇见摄政王易砚亘,她还没来得及下手,他就迫不及待投怀送抱欲擒故纵。 传闻中让人闻风丧胆的摄政王弯得猝不及防! 主动送上门的男人不值钱,谢姜系上裤腰带,便快乐地奔向下一个目标。 摄政王将她抵在墙角,红着眼凌厉一笑,谢公子始乱终弃,以为忘记了,就不用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