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当机

爱情当机

作者:冬凌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那个搞不清楚葱跟蒜的味觉白痴,竟敢嫌他做的菜难吃!?我咧!他可是拜过名师、学过绝艺的天才厨师耶!她随便两名不负责的话,就把他的自尊心给毁得一干二净,这会儿她还好意思上门来讨饭吃?!真不知道他到底是走哪门子的狗屎运,连搬个新家也跟她坐对门,这下子可好,动不动她就会闻香上门来,怎么,她当他这里是不用付钱的自助式餐馆唷?吃饱喝足拍拍屁股走人就没事了?没那么容易!敢情她是没听过什么叫吃人手软、拿人手短吧?她吃他的、喝他的、一切做来是这么顺畅流利,既然如此,那些在她身上多长出来的肉,他也该有使用权吧?…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冬凌
    从他第一次认识她到现在,她从没给他好脸色看!「我讨厌你!讨厌你!」她上辈子是九官鸟不成!?每次见面,她总要来上几段麻痹他耳朵的绕口令──讨厌他?他又没得罪过她,只不过就那么刚好的、十分凑巧的,在她老哥的房间里,跟别的女人小小的「运动」一下时,被她当面逮个正着而已嘛!有必要让她一念就念个好几年吗?也不想想自己的恋兄癖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她还好意思指正他的「偏差」行为!?不过这头爱撒泼的小野猫,除了可以看的诱人美貌以及动人的姣美曲线之外,那专属于女人的「内涵」,不知道有没有「深度」说……
  • 作者:冬凌
    她不是要自杀!?那她干嘛没事来撞他的车子?算了,就当日行一善,委屈自己当一天的好人吧,人家都赖上了,哪有不负责的道理!呃……他可不是趁人之危,只要看她昏倒在地,当然要提供他的床,让她好好休息嘛……谁知道她竟然要以身相许——是男人怎可拒绝淑女的要求说……该死的!她竟然敢利用他!不是把他当作用过即丢的环保餐具,要不就是她失恋疗伤的止痛药!很好!他会让她知道,止痛药是不能乱吃的,而且,他还会好心的建议她,用针筒绝对比用吃的来得实在——
  • 作者:冬凌
    这女人怎么如此有本事疯得这么像样?!真搞不懂她脑袋里装的是什么垃圾──人家嫁妹妹是喜事,她倒有本事把气氛搞得像在办丧事!奇怪了,平平都是同个爸妈生的,为什么会差这么多?!好的那个,被他的同胞哥哥抢了去,坏的这个,干嘛就净推往他这里?!既没气质又没品质,光脸蛋长得好看又不能卖钱,想赖给他?门都不给开!干嘛?藉酒装疯跳艳舞是想诱惑谁啊?呃……这四下无人,难不成会是他吗?嗯……她的身材好像比她的脸蛋还来得有看头哩──好吧!看她这副德性也知道没半个男人敢碰她,他就当运动运动筋骨,顺便做做善事吧……什么?睡着了?!他都提「枪」运气到门口了,这下子他是得用「敲」的,还是用力「撬」的好?!
  • 作者:冬凌
    不会吧?她好端端地吃她的便当又没碍着他们,他跟他女朋友吵架,干她什么事啊?!人家只是正好凑巧出现在一旁,顺便当个不付钱的观众而已嘛!就这样,她也有事哦?!唉!这种男人是她连想都不敢梦想的对象,是大企业的有为总经理也就算了,还有一拖拉库的女人排队等着跟他上床,她算什么?!只是个没钱、没背景的小可怜助理,充其量也只能替他跑跑腿、买便当……等等等――他是撞到鬼了唷?!怎么她才一转身,他就变了个样?!竟眼带深情、语带坚决的公开宣示着――他娶她是娶定了?!谁说的?即使是小助理也有人权的,什么?!抗议无效?!――
  • 作者:冬凌
    怎么会有这么恶劣到了极点还翻过去的人?!明明就是他自己急色,没长脑也没长眼──跟女人嘿咻的时候,不是有床就可以的好不好?起码要观前顾后,至少也先清个场嘛!人家好端端地在这儿打扫铺床整理房间,哪知道他没头没脸的闯进来,还怪她腿短跑太慢?!没品的傢伙!更恶劣的是,正牌女主角跑了,竟然想拿她消气去欲火!呜……呜……杀千刀的臭男人!他害得她不但被扣工资,连处女膜都拿去倒贴,还敢说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找的?!可恶!他既然「堵」了她的「生路」,那……就别怪她要「断」他的「前凸」!
  • 作者:冬凌
    见鬼了!他从来就不是个心软的人,怎么一见到她如小鹿斑比的眼神,一颗心便像著了魔般,对她的要求有求必应!?不行!不行!他脑中发出警讯,避免麻烦上身的唯一方法就是——彻底远离她!但……来不及了,一场意外早已将他们紧紧相系在一起……
  • 作者:冬凌
    她想,他应该是个好人,不仅救了她、供她吃住,更重要的是--他还给她金卡刷!这……这种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她怎会客气呢?于是她给他拚命的刷、用力的买--啥咪!?他竟然说卡费要她自己缴,不然就是暂当他女友抵债!?可恶! 看来,她掉入他的陷阱,而且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 作者:冬凌
    他就是那个自小跟她有婚配的扬哥哥吗?奇怪了怎么会有人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唉~他不喜欢她,她当然可以了解他的不屑,谁叫她只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小哑巴,这会儿依亲来高攀当他的少夫人,任谁都说她摆不上台面配不上他要娶她进门是父母作的主,他是不在乎这娶进来的媳妇是圆或扁,媳妇?娶来摆着也不是一件坏事该死的!她怎么柔弱得让他的心像缺了个角?成天东病西倒的烂身子竟然会让他跟着魂不守舍?可恶!就知道这女人什么不会找麻烦最会,唯一他只好把她拴在他裤带上比较安全……
  • 作者:冬凌
    常言道,初恋是美好的……但当时圆滚滚又满脸豆花的花仙芷,永远记得初恋带给她的伤害多大,都是那个混血男人,那个她偷偷暗恋多时的白马王子,他不但在纵多同学面前取笑她——还说她辜负了父母给她取了个好名字,让她从此活在这痛苦的回忆中……但还好有女大十八变这句话,十五年后的她不但变得美丽又妖娇,还是人人追求的花蝴蝶……当那个白马王子再度闯入她的生命中,她发誓,她绝对要给他好看——
  • 作者:冬凌
    虽然说女人的战争男人不宜插手,可放着他的女人蛮横不讲理跟她抢买内衣,他竟然可以连气都不吭一句?!可恶!她抢不过那个坏女人,就抢她的男朋友泄泄恨!——不会吧?!她只是轻轻的吻他一下,他就「兴奋」的鼻血流了满地?……啧啧……原来他这么「纯情」啊……好玩!早说他跟那个妖娆女不配的嘛!他人这么呆,早晚被人「压落底」,她就当行行好,勉强接收他当她的男朋友啰……不是真的吧?!他还有未婚妻?!厚~原来他的「呆」全是装来的,扮猪吃老虎?他可是连骨带皮把她啃得一滴都不剩了……
  • 作者:冬凌
    结婚?!她竟然要跟那个瘟神结婚?!究竟是哪个家伙答应的?!啥米?他说了算?!这算什么啊——从读书开始,他就是她醒不来的噩梦,同班同学了十几年,走到哪他就挡到哪,连她继承家业开夜总会讨生活,他也要在她店的对门轧上一脚,与她互别苗头,拜托哟!她上辈子是抢了他的老婆,还是放火烧了他的家?!该死的小人!他竟然当着她老弟的面强行绑走她!最扯的是,该死的老弟竟然连行李都替她款好了!!我咧!这两个内神通外鬼的家伙竟敢光明正大的算计她,是看她势单力薄好欺负是吧?哼,别以为押走她一切就搞定了,她偏不让那该死的家伙得逞!
  • 作者:冬凌
    「我认识你吗?」他竟然还敢问她?!短短几年不见,他这么有本事把她忘得一乾二净?!亏她还搁在心上等了他八年……哼!这男人有了权和钱,良心就都变成了狼心狗肺!人家现在可是坐拥金城的黄金单身汉,谁还跟你记得两小无猜的幼稚园游戏啊?!他要有什么样的女人,就有什么样的女人,而她,只是一个没地没位的杂志小记者罢了,想跟他说句话要先排队挂号预约,还得看他老大心情愉不愉悦呢……我咧!跟她耍大牌?!别以为她还是从前那个躲在他身后没路用的小丫头,看清楚!现在可是她顶在他前面!「顶」……不太对劲哟……她背后的那根「芒刺」,是不是稍稍「大条」了些……
  • 作者:冬凌
    可恶!她只是例行公事採访他而已,竟然会被狗仔队炒成是他的热门绯闻女主角──就说这个人邪门!她跟他第一次见面就不对盘到了极点,嗯哼!演艺圈的金牌制作人了不起啊!顶多是不小心让他成功的把偶像剧推上收视高峰嘛!要不就是不巧的他手下新人都是行情看涨的红人嘛!他抢手热门是他家的事,他可以跩得目中无人,难道她就不能懒得理他吗?什么?!不行?!这样会对不起爱看热闹的观众消费群?!他还打算让绯闻继续烧得满天飞?!而且拿她当逼婚的挡箭牌只是刚好,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看不上她──可恶!烂肚烂心的烂男人!她会答应他,她就跟他姓!──什么?!跟他姓还得下辈子再说?!$!──
  • 作者:冬凌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国际知名的名导演耶!要他拍这种肉麻恶心又没气质的偶像剧?!他宁可切腹自杀算了!——哼!什么当红的偶像剧作家?!就那几句嗯嗯啊啊也能当饭吃啊?怎么样?!跟他比分贝高低、嗓门大小?!嗟!没见过女人的脾气火爆到随时可以引火自焚,哈!她还敢不屑他?!搞什么鬼啊!这女人是跟他吵上瘾了唷?!他们真的很不对盘,三言两语就可以天雷勾动地火,一发顺势杠到底——天杀的!她干嘛喝那么多酒?!千杯不醉?连这个也要跟他拼输赢?!她脱一件他也得脱一件?然后勒?……
  • 作者:冬凌
    阮绵绵正苦于如何改变一成不变的生活时,父亲派给她一项任务--担任白睦的贴身保镳,原本她还在考虑是否接下这任务的时候,却见识到白睦偏差的人格,让她正义心燃起,决定要好好改造他……
  • 作者:冬凌
    这女人!开个离婚事务所有什么好跩的,要她接个Case,她竟然敢拒绝,说他的委托不在她们的业务范围内!?呿!有钱给她赚,她还嫌东嫌西,那他就买下她的地盘,让她的事务所准备关门大吉,看她是不是还嚣张的起来……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江蕴意
    许临月在权至龙心中一直是只小白兔,温顺,乖巧,听话。却没想到兔子也有急了咬人的那天。在他失约她生日的第二天,她跟他提了分手。起初权至龙没当回事,她脾气好,又喜欢他,闹几天就好了。然而这回他失算了,小白兔这回来真的,她真的甩了他。不管他道歉也好,放下身段让她回来也好,她都不为所动。权至龙这才知道她不是没脾气,然而已经晚了。再后来……权至龙:别问,问就是后悔。阅读指南:1,男主龙哥。2,龙哥追妻火葬场~本文将于5.22V,入V 三更,各位多多支持哈~推下基友的新文预收,宝子们动动手指赏个收藏叭!仙界第一仙子她转职锤修谢玉楼出身修真世家,也曾御剑凌空飞舞,仙姿佚貌,被封作仙界第一美人玉楼仙子,与名门天才剑修签订婚约。本以为一生顺遂,只可惜高开低走,未婚夫爱上别人,剑也被抢走,直至身败名裂,道心破碎,走火入魔,被钉在诛魔台万剑穿心而死。她不甘心!侥幸重生,谢玉楼发现她所在的世界是一本书,女主是天命之女,她不过是一个愚蠢无脑的炮灰女配,存在的意义就是给女主角打脸送菜,未婚夫是女主的,她的剑也永远不可能赢女主。谢玉楼气笑了。男人不要也罢;既然比剑赢不了,那就换个活法。从此,仙界第一美人改做了锤修,绝色仙子抡着一柄比脑袋还大的巨锤锤扁了女主。女主阻她,她便锤了女主;天道阻她,她便轰了这天。推荐已完结龙哥文:1,穿成炮灰女配后,(龙哥和夏月一起穿书,打boss,顺便谈恋爱的小故事~)2,离婚之后,(龙哥离婚后的追妻小故事~)3,一觉醒来她结婚了,(追星少女一觉醒来发现和龙哥结婚了的故事~)4,拜拜,不谈了,(苏荷追妻的小故事~,跟这本是同一个系列)5,据说她是男神前任,(关于她儿子跟龙哥长一样的故事。)
  • 作者:苝枫
    世间体质,圣体称雄,各种王体,血脉争霸,其中十二至强圣体堪称无敌,能与其匹敌者只有十大最强血脉。但是传说中还有一种从未出现过的禁忌体质,混沌神体一出,万古无敌。少年秦天,身怀逆天神器,炼神丹、铸神器、全能。且看秦天横扫无敌,碾压各种圣体、血脉,痛打圣子圣女。
  • 作者:苏珊·桑塔格
    《重点所在》延续了苏珊·桑塔格一贯的敏锐和视角的多元,在她《重点所在》这本最新的论文集中,她的目光投向了现当代的重要诗人、作家、戏剧家、舞蹈家,以及各种类型的艺术、文学形式,由于其独特的敏锐性,使得她的文章的意义不局限在某个领域,透过文章本身,我们看到永恒的人性,永恒的正义感,永恒的批判精神、永恒的激情以及永恒的冷静。
  • 作者:剑舞秀
    今天早上,异位面发过来一张二向箔,当时我的心啊 先等等,二向箔是什么? 嗯能够一键式成画的傻瓜装置 所以你就是为了个丑图秀秀申请了那么多资金,还浪费公众资源开记者会? 我家的猫很挑嘴,猫粮有亿点贵。至于记者会我只是想告诉大家,前几天出来的那个丧尸灭霸是我们剧组的特技演员,莫要惊慌!
  • 作者:奔跑的苹果
    身为明星的林海穿越到平行世界。带着沈芯语成立组合成名。为了获取更大利益直接抛弃林海,还嫌林海写的歌土。笑话,我的歌土?那是你不知道另一个世界的凤凰组合多牛逼!甜心美女立马抛出橄榄枝:林海,她不要你我要!参加节目,一首冰雨震惊娱乐圈。沈芯语震惊:他唱歌原来这么好听?金鹰娱乐总裁后悔的捶胸顿足:如此天才,你为何不早说?全民粉丝:你是永远歌神!……
  • 作者:潘桂明
    一个白马驮经的传说,引来了印度佛教的东渐。此后,佛教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梁武帝舍身为奴、玄奘西行求法、慧能菩提本非树的顿悟……随着这些经典的故事、传说和思想的传播,佛教逐海走进大众内心。
  • 作者:婀娜小球球
    研究院首席医师穿为被害落水淹死的商户嫡女,生母早亡贱妾当家,恶奴猖狂庶妹阴狠,堂堂嫡女跪姨娘!再次睁眼,怯懦少女变狠辣嫡女,自带逆天医术,虐渣救人两不误。毁她容?班门弄斧!反手就让你白面生疮,七窍流血!教她尊卑?祖宗堂前教你何为嫡女为尊!抢亲事?渣男与你正般配,送你了!搞陷害?比演技谁怕谁,叫你自食恶果有来无回!正春风得意,不料惹上一尊邪煞神,刚救醒就斥她放肆,还要打断她的腿!李若离表示,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万万没想到,再见面,煞神就画风突变,化身哈士奇对她纠缠不休。从此她敛财,他善后;她杀人,他抛尸;她虐渣,他撒盐,妇唱夫随,京城最后一只鹌鹑都被吓秃了毛!很久以后,众人询问某煞神夫妻和谐之道,煞神霸气放言,掷地有声,爱妃才貌双全,以夫为天,最是贤惠,自是琴瑟和鸣。躲在暗处的影卫们:王爷,要点脸,您昨夜跪榴莲壳时可不是这么说的!
  • 作者:朝鹤飞天
    日更,18:00更新重活一世,林初初才知道自己生活在一本甜宠校园文里。女主是活泼开朗,灵动漂亮,感染众人的小太阳。而她只是个十八线开外,全文描写不超过两百字的路人甲。她的好姐妹是女主的对照组,文中的恶毒女配。平日里拽天拽地的大少爷只对女主一人温柔。她暗恋的校草对女主颇为照顾,关系匪浅,就连她的邻居弟弟也对女主暗生情愫。上一辈子她太蠢,在女主的鼓励下不自量力和校草告白,代替她成为了众矢之的。她的姐妹为了帮她出气,和女主处处作对,最后下场凄惨。这一世林初初不敢再心存妄想,只想老老实实当个路人甲。……吴城一中的学生觉得林初初是个万人迷。低年级的学弟每天下课都会来找她,像个小奶狗一样粘着她。脾气暴躁,不喜和任何女生接触的大少爷,唯独不排斥她。就连高岭之花,清冷寡言的校草,看到她也会微笑着打招呼。林初初表示:呵呵,假的,都是假的。邻家弟弟不是来找她,是借着幌子偷看和她同班的女主。大少爷不排斥她的接近,是因为她是个存在感近乎为零的路人甲,根本注意不到她。至于校草看到她会微笑更是无稽之谈,那是因为他脸盲——女主和她身形相当,他把她错认成了女主!拜托,什么万人迷?醒醒吧,那是女主的剧本。身为路人甲她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一句话:读作路人甲,写作万人迷。PS:雄竞,酸涩校园日常文,小学鸡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