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成婚:爱是一场修行

作茧成婚:爱是一场修行

作者:秦小舞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因为是女孩,她从小就被重男轻女的妈妈看不起,妈妈强迫她去相亲,成为富二代渣男的女朋友。在一场车祸中,她成了富二代渣男友的代罪羔羊,对伤者于心不忍,就日日去医院探望。因此她被富二代男友怀疑,还惨遭抛弃。没想到,她救的人却是高高在上的帝国首席执行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说,还日日夜夜宠她成瘾。爱是一场修行,也许身处绝境的时候,遇到的人才最好。…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秦小舞
    小时候的一段偶遇,让她永远记在心里,并深深爱上那位大哥哥。但是,等到多年后再次相遇时,大哥哥身边却已经有了心仪的人。尽管那个女人不为他的家人所喜欢,尽管她是个恶毒的女人,都抵不过他喜欢。得不到爱情,她亦从不强求。她从不歇斯底里,宁愿把所有的精力倾注在事业上,成长为一个出色的人。早安,我们的女王!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蒙曼
    隋朝就像流星一样,在中国历史上瞬间璀璨又瞬间毁灭。尽管如此,它却拥有非凡、传奇的历史特性:统一、富强、文明与短命、暴虐、造反并存。杨坚,大隋王朝的缔造者,生在寺院、由尼姑抚养长大;年仅十四岁就步入仕途,凭借特殊手段快速攀上权力核心;不到四十岁时,再次通过特殊手段,从皇帝女婿死后的孤儿寡妇手中夺取皇权。改朝换代,这事儿在南北朝时期早已司空见惯,两百年间多少帝王将相奢望将乱世终结,却都抱憾失败,但是,杨坚成功了。历史上的隋文帝当时还是皇帝新人,却兼用武力与计谋分裂突厥帝国,取代其东亚霸主地位;随后,世人再次见识到他的霸主威势,大隋仅用两个月时间就消灭南陈,统一天下。以霸业而论,他配得上千古一帝的称号!
  • 作者:缪娟
    二十五岁的我开始相亲或者进行一些不咸不淡的约会,几个形状各异的男同学让我领悟了一个道理:其实自己过也没有那么糟糕。同时几个情况类似的闺蜜之间也达成了共识:如果我们没有好的男人,就让我们努力工作多赚些钱,然后锻炼好身体,游遍祖国大好河山。二十七岁的时候,精力充沛、面色红润、冷静狡猾的我认识了现在的爱人,施以诡计,几番小斗,将之擒下。二十九岁的我在这里讲一个女孩成长的故事,同时想要告诉跟我年龄相仿或更年轻一些的朋友:桃花在三月开放的时候,槐树还没有动静,但是谁不爱它在五月里的芬芳馥郁?所以无论迟早,每个姑娘都一定有她的白马王子。但是更多的时候,幸福来源于我们自己的内心。
  • 作者:艾米
    网友山楂精神提议用陈霭做女主人公名字,罗定做男主人公名字,然后将故事命名为陈霭罗定。虽然这个提议有点搞笑,但陈霭刚好是我定的女主人公名,而且这个故事也刚好是从女主人公的角度来叙述的,所以我决定先用女主人公的名字暂时命名这个故事,请大家一边看,一边继续寻找合适的故事名字,找到了请随时告诉我。如果在
  • 作者:木成天
    下本开:《他只是个保镖》 大小姐跟保镖的爱情故事,欢迎进专栏点个收藏。 本文文案: 梁祈,外部评价:好看,不近人情。 南昭:不啊,我第一天去学校报道人还给我提行李了。 不久,南昭妈给女儿介绍自己的新男友。 妈妈新男友:我儿子跟你一个学校,我还给他看过你照片。 南昭意识到事情不简单:好家伙,这男生还有两幅面孔? 无血缘,两人父母未婚,感情正式发展是成年后,前期有校园情节(不长),破镜重圆。 本文将于6-19开V,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他只是个保镖》文案: 程家大小姐程阮阮,骄纵,不可一世,海城富豪圈里出了名的高岭之花。 她唯一一次栽跟头,是在高二那年,跟校草宁野告白。 大小姐当着全校学生的面给宁野送上限量球鞋,毫不委婉表达自己对他的‘欣赏’。 刚从球场出来,发捎还沾着汗的少年,看也不看她一眼,只淡淡留下一句无聊,错开她便离开。 再见面,大小姐还是那个大小姐,如今闲来无事,自己开了家媒体公关公司。 当年那个孤傲的少年却已长成沉默男人,在保镖公司当职。 她恰好缺个保镖,直接点名要他。 从那之后,大家便看到程阮阮身边多了个寡言男人。 她走哪都带着他。她让他做什么,他都一声不吭完成。 大家怀疑,哪怕程阮阮要月亮,他也能给她摘下。 人家以为他是她新交的男朋友,她却面露讽刺:他啊,我的保镖啦! 一次商业聚会上,人却看到大小姐喝醉了酒,将男人抵在墙角,红着眼睛道:宁野,我程阮阮想要的男人就不可能得不到! 男人挺括的身姿立在那里,低头凝视着她,良久,突然俯身吻住她。
  • 作者:唤云
    (通知:即日起不再每天固定时间更新,改为随机更。)【本文简介】:一篇灵异/副本/剧情类型的大女主文,女强男弱,剧情慢、文长。放心,不恐怖。
  • 作者:淡盲
    我得承认我最近貌似有些犯小人,干什么什么都不顺,每天什么事情都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都会发生在身上。就连好端端的上次天,天帝也能看我不顺眼,找了个理由要惩治我。哎,最近的悲剧的世界,悲剧的生活,要到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能不这么悲剧,能不这么倒霉呢。上天啊,请让我的运气好点吧。内心默默的呐喊,默默地祈祷着。天帝震怒,金銮殿上发怒要去了我三千年修为。
  • 作者:寄秋
    哈?这身高不到160,三围全是38的胖妞,竟不自量力前来应征沈氏企业的秘书职位? br要不是他一年得换掉365个秘书,这橄榄球型的粉红猪有面试机会才是奇迹! br可这不怕死的胖女人竟语不惊人死不休,不但大胆批评公司里的浓妆女人是应召妓,br说他有病不医会拖垮国家竞争力,是来自冰河时期的远古人类,还建议他做做好事自杀捐赠遗体以供研究? br正想给她封个天下无敌无厘舌之名,她更大言不惭说自己肯纡尊降贵替他工作,br是他天赐的福份,且还要先约法三章,以保美色不受凯觎和三个月的任用期…… br
  • 作者:Andlao
    莱茵历1244年。我所在的城市在超凡世界的眼中,被评为最为疯嚣与无序的城市。主要原因呢,层出不穷的恶魔,不怀好意的凝华者,试图违背契约的债务人,哦对了,还有那些藏在阴影之中、妄图索取你灵魂的魔鬼。无法否认,可事实就是如此,来此居住的人还是络绎不绝。这城市总会给你一丝希望,谎言也好,幻觉也罢,但就近在咫尺,仿佛触手可及,让你舍生忘死。这是座疯嚣且无序的城市,它时刻都在吞食你的生命。而我,恰好是不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