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夏天,桑夏当着全校同学的面,在校园广播里给素不相识的陈西彦读了一封含蓄的告白信。事后,陈西彦把她堵在教室外的楼梯口,并拒绝了她——我们年纪还太小,至少要等考上大学以后,再考虑感情的事。陈西彦眼神清澈,声线温和,彬彬有礼,一看就是安分守己的好学生。桑夏连忙解释误会:真是不好意思啊。前天的信,其实是我帮朋友写的。所以,跟我表白的人,不是你?桑夏点头。陈西彦没有说话,粉色从脖子涌上来,蔓延到耳尖,像夏日黄昏里烂漫的火烧云。*桑夏以为,那场阴差阳错的告白只是一段人生的小插曲,却没想到,一不小心被当事人记仇好多年。大三的秋天,读绘画系的桑夏为了赚外快,成为了计算机系大佬工作室里的兼职美工。桑夏问大佬怎样才能给自己加工资。陈西彦思考良久,找出多年前的告白信,一脸认真地提要求——再念一遍。本文不长,HE,故事从大学重逢开始。每晚七点半更新,不更会在文案请假。温柔白切黑 VS 撩系富贵花
《寓所谜案》(The Murder at the Vicarage),本书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以马普尔小姐作为主角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圣玛丽米德是一个典型的英国乡村:恬静安宁,远离伦敦的尘嚣和迷雾,而且交通便利;规模不小的火车站,教堂,旅馆,几家便利商店、杂货铺和酒吧……还有一群爱嚼舌头的老小姐们,首当其冲是马普尔小姐。马普尔小姐个子高高,蓝色纯净的眼睛,粉红的脸颊,性情温和。她就住在牧师家隔壁,占尽了天时地利。老太太热衷园艺,修理花园的同时也把来来往往出入牧师家的人尽收眼底。村子里有点什么风吹草动的没有瞒得了马普尔小姐的;别人不知道的她也知道。虽是乡村,圣玛丽米德的风流逸事真不少。克莱蒙特牧师娶了比自己年少几乎二十岁的格丽泽尔达,家里住着个年龄和她相仿的侄儿丹尼斯,画室又租给画家劳伦斯。克莱蒙特温和持重,格丽泽尔达美丽活泼,丹尼斯调皮捣蛋,劳伦斯英俊迷人。这一家子已够村子里的人嚼舌头的了,村子里新近又搬来一位深入简出的太太,一位著名的考古学家和他那位活力充沛的年轻女助手。村子里人缘最差的要属普罗瑟罗上校了。他的前妻多年前不辞而别,现在的太太和女儿又被人风言风语、和劳伦斯扯上关系。上校三天两头找碴和人斗嘴,就连温文尔雅的克来蒙特牧师也被他弄恼了,这一天在午餐桌上宣布:任何人如果谋杀了上校,将会对整个世界做了一件大好事。此话说后不久,上校的尸体就在牧师的书房里被人发现,桌上还有一张他未写完的便条:亲爱的克莱蒙特,很抱歉我不能再等下去了,但是我必须……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奇怪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发生了。有人打出恶毒的匿名电话,树林里时时传来奇怪的声响,考古博士去向不明。大家或是隐瞒、或是拒绝告诉警察他们在案发时的去向。教区的副牧师行为诡秘,半夜里服毒自尽。莱蒂斯情绪不定,格丽泽尔达和丹尼斯也有意对克莱蒙特隐瞒着什么……《寓所谜案》是马普尔小姐初次登场的杰出表演。和以后的马普尔系列探案作品相比,这时的马普尔小姐是典型的好管闲事的老太太,并且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好奇心。人们常常看到她在后花园里忙碌的身影——后门口的小径直通牧师的花园,不光来来往往的人逃不过马普尔小姐精明的眼睛,就是牧师书房里的一举一动也一目了然——这决定了她后来做目击证人时的可信度是毋庸质疑的。别看她平时聊起天来唠唠叨叨,阐叙事实时言简意赅、立场坚定,就连警察也不得不承认,老太太确实头脑清醒、有条理,是最理想的证人。老太太的人物造型也许不太讨好,尤其年轻的读者现实生活中对老年人本来就避而远之,更不乐于读一帮老太太们的无事生非和闲言碎语。偏偏这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功之笔。马普尔的个性描写在这一部中最为下笔墨,也最为生动鲜明。以后的马普尔形象方面多偏向于老年人的慈祥温和一面,但印象不深刻,个性也不突出。阿加莎·克里斯蒂更注重于马普尔的破案能力而忽略了人物本身的塑造,尤其后期的案子大多是以配角身份出现,出场不多,三言两语道出案情。到那时,人物只是为了情节而存在,只是情节的偶而补充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