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入选韩国《中央日报》评选的100部必读书(2000年),与《活着》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0部作品本书为全国畅销书,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轰动,并被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这是一条绵延的道路、一条亘古的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被余华的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其实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两个人的历史就在这样荡气的歌声中唤起了更多人的记忆………

最新更新第二十九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余华
    余华中篇小说集汇总了余华的书,总是在自己觉得生活无限美好到快乐心情膨胀至难以控制时看,因为余华的书总能让我沉寂下来。不是悲伤,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心痛与冷静。
  • 作者:余华
    没有一个作者的写作历史可以长过阅读历史就像是没有一种经历能够长过人生一样。我相信是读者的经历养育了我写作的能力……二十年多来,我像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那样保持了阅读的饥渴,我可以说是用喝的方式去阅读那些经典作品。最近的三年当我写作这些随笔作品时我重读了里面很多篇章,我感到自己开始用品尝的方式会阅读了。我意外地发现品尝比喝更加惬意。
  • 作者:余华
    本《余华精选集》收录余华的短篇小说。现实的残酷,说到底,就是要把裹在其外表的那层美丽的表皮撕破,而露出的血淋淋的液体和阴森的白骨。 我们太习惯于美丽,我们太憧憬美丽了,中国的传统教育,总是这边学着鲁迅,那边让我们作那种人性美丽的作文。
  • 作者:余华
    《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它通过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展示了个人命运与权力意志之间不可抗衡的灾难性景象,也凸显了人性之爱与活着之间的坚实关系。
  • 作者:余华
    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哪怕后来成了万亩荡和木器社的主人,他身上的谦卑和沉默依旧没有变。他的过去和一座谜一样的城联系在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一个不存在的地方。他原本不属于这里,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往后的日子,他见识过温暖赤诚的心,也见识过冰冷无情的血。最终他徒劳无获,但许多人的牵挂和眼泪都留在了他身上。文城在哪里?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 作者:余华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 作者:余华
    本书收入余华的九篇阅读和音乐随笔,他从读者和听者的角度对大师们的经典作品进行独特的解读,既痴迷、激越,又保持冷静的思索。音乐的叙述和文学的叙述有时候是如此的相似,它们都暗示了时间的衰老和时间的新生,暗示了空间的瞬息万变;它们都经历了段落的开始,情感的跌宕起伏,高潮的推出和结束时的回响…… 它们的叙述之所以合理的存在,是因为它们在流动,就像道路的存在是为了行走。不同的是,文学的道路仿佛是在地上延续,而音乐的道路更像是在空中伸展。
  • 作者:余华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 作者:余华
    1992年春节后,我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我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我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我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我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
  • 作者:余华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作品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记忆中的时间的感受,叙述者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忆记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 作者:余华
    《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它通过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展示了个人命运与权力意志之间不可抗衡的灾难性景象,也凸显了人性之爱与活着之间的坚实关系。它从特定的历史苦难中发现了爱的宽广、无私与无畏。我们的故事将从最精彩处开始……
  • 作者:余华
    作为去年中国最会制造悬念的小说家―――余华,去年7月出版18万字的《兄弟》上部之后,今年2月下旬完成了《兄弟》下部33万字的创作。余华最长的一部作品由此诞生。《兄弟》是余华第一次在写作时用到尾声的作品,下部包括尾声在内共有51章,前面有两三章写两兄弟自己有工资以后的幸福而平静的生活。接下来,有七章写了兄弟俩和林红之间的三角关系,长达六万多字。 《兄弟》上部中,有人说于华从宋钢父亲宋凡平之死就开始烹调死亡的盛宴。在下部里面,他不会继续烹调死亡盛宴―――除了宋钢自杀是非正常死亡外,别的人,譬如宋钢爷爷、老关剪刀、张裁缝等,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生老病死。 宋钢在下部里面遭遇的命运是他所在的工厂破产,他也越来越潦倒,后来因为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他在40多岁时自杀了。他自杀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同一张床上。宋钢在临死之前,给林红和李光头都写了一封信。 林红是一个典型的连接今天和过去的女性,不同于80年代以后出生的女性。宋钢的死,让她在生意场上变得像以前的李光头一样很成功,而李光头则变得没有了任何欲望,挣钱没有了任何兴趣,唯一的愿望就是,上太空,把哥哥的骨灰盒拿到太空去。在尾声里,余华交代了李光头的命运。他要上太空去。他还专门请了两个俄罗斯留学生教他俄语,还进行体能锻炼。因为李光头在电视里看到,在太空的轨道上,每天可以看16次日出和16次日落。李光头要把宋钢的骨灰盒放在,太空的轨道上,让宋钢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最后,李光头用俄语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
  • 作者:余华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 作者:余华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 作者:余华
    这是我从1986年到1998年的写作旅程,十多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者阴沉的白昼过去之后,岁月留下了什么?我感到自己的记忆只能点点滴滴地出现,而且转瞬即逝。回首往事有时就像是翻阅陈旧的日历,昔日曾经出现过的欢乐和痛苦的时光成为了同样的颜色,在泛黄的纸上字迹都是一样的暗淡,使人难以区分。这似乎就是人生之路,经历总是比回忆鲜明有力。回忆在岁月消失后出现,如同一根稻草漂浮到溺水者眼前,自我的拯救仅仅只是象征。同样的道理,回忆无法还原过去的生活,它只是偶然提醒我们:过去曾经拥有过什么?而且这样的提醒时常以篡改为荣,不过人们也需要偷梁换柱的回忆来满足内心的虚荣,使过去的人生变得丰富和饱满。我的经验是写作可以不断地去唤醒记忆,我相信这样的记忆不仅仅属于我个人,这可能是一个时代的形象,或者说是一个世界在某一个人心灵深处的烙印,那是无法愈合的疤痕。我的写作唤醒了我记忆中无数的欲望,这样的欲望在我过去生活里曾经有过或者根本没有,曾经实现过或者根本无法实现。我的写作使它们聚集到了一起,在虚构的现实里成为合法。十多年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样的话——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因为我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时,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之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
  • 作者:余华
    余华是因小说享誉方坛的,1998年,意大利已将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颁发给这个渐出国门的优秀作家,而这个奖十二年前也曾颁发给199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萨拉马戈,以及略萨、君特·格拉斯、多丽斯·莱辛、富恩特斯等国际知名作家。当余华被问到如何又迷恋上随笔了,他这样回答:随笔与小说有思维方式上的截然不同,我写随笔是被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迷恋了,我不常写散文,它在思维方式上与小说没有什么变化。现实生活、对小说和写随笔的就的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开始我完全找不到随笔的语言序,现在已经写得秀快,但是我认为不能再写了,因为我发现我写随笔的同时写小说的欲望在减弱。将随笔的精华结集也足对我三年多写作随笔的总结。读余华随笔,您会感受到他独特的思维方式及文体。他对句子的穿透力达到惊人的程度,以至于现实仅仅存在于句子的力量抵达的空间,含混但是精确,模糊却又透明。因此,在当代各路作家徘徊于新状态、私人写作的路上之时,具有超越被超越、反叛被反叛精神的余华回到了经典。在这个语言铺就的途中,余华再度与内心相遇,这即是余华常说的虚无的写作,因为虚无就是回到真正的内心,亦即朝向内心的写作。
  • 作者:余华
    柳生赴京赶考,行走在一条黄色大道上。他身穿一件青色布衣,下截打着密褶,头戴一顶褪色小帽,腰束一条青丝织带。恍若一棵暗翠的树木行走在黄色大道上。此刻正是阳春时节,极目望去,一处是桃柳争妍,一处是桑麻遍野。竹篱茅舍四散开去,错落有致遥遥相望。丽日悬高空,万道金光如丝在织机上,齐刷刷奔下来。柳生在道上行走了半日,其间只遇上两个衙门当差气昂昂擦肩而过,几个武生模样的人扬鞭摧马急驰而去,马蹄扬起的尘土遮住了前面的景致,柳生眼前一片纷纷扬扬的混乱。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似伊
    【隔壁《年代文首富是我爸》已开】 阮糯米是个满级绿茶,人美声甜段位高,被评选为绿茶届冠军,在领奖时被一道雷劈中 在睁眼,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低级绿茶,该绿茶被男主/反派同时喜欢,却被重生女撕破了绿茶面皮,当场翻车,被男主和反派虐的极惨。 为了保住小命,阮糯米决定不当绿茶了,要在那些原身勾引过的男人面前洗白,当钢铁直女! 小鸟胃变大胃王,先吓跑他! 一口气吃了八个大肉包,她抚着小肚皮,软软地打了一个,嗝 反派:艹终于遇见了一个真实不做作的女孩子! 遇见男主表白,先打跑他! 糯米一招左勾拳,凶巴巴:滚,你这是在耍流氓! 男主红了耳朵:她在摸我,还跟我心有灵犀一点通,连凶巴巴的小模样,都该死的可爱! 阮糯米:???看着更加爱她的男主和反派 她陷入了沉思,是时候放终极大招了 糯米白着小脸,颤颤巍巍的搬起石头,想要露出健壮的大!胸!肌! 石头太重,吧唧摔出了个销.魂姿势 高冷男主:小妖精就是存心勾引我的! 偏执反派:小妖精就是存心勾引我的! 阮糯米疼的眼泪汪汪,勾勾引你妈啊! 预收文 《年代文首富是我爸》 文案: 顾明月是天之娇女,生来便拥有亿万家产,福布斯排名榜第一名是她爹顾嘉城,而她是首富顾嘉城六十岁那年老来得女,被宠到天上。 她从小顺风顺水,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见过她爹年轻时的儒雅风姿。 再一睁眼,穿到了一本以她爹为名字的同人小说里面。 书里,她是父母双亡的孤儿,最终被女主家屈尊降贵的收养,成为女主的血包,到了后来,女主更是顶替她的身份成为了首富的干女儿,而她郁郁而终。 顾明月:???当她死人啊? 面对即将被女主家收养的现场。 顾明月果断转身,往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怀里一扑,娇滴滴的喊,爸爸! 刚过十八岁连女同志手都没摸过却喜当爹的顾嘉城: 顾嘉城口中自己年轻时:知事懂礼,天然学霸,风流潇洒被女同志追捧。 顾明月信以为真。 直到看到年轻爸爸:打架斗殴,成绩倒数,偷看洗澡被女同志追打。 顾明月: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爸爸! 后来,顾明月才发现,当了首富两辈子的闺女 唯一不变的就是,她被爸爸宠到了天上。 完结文: 《穿成七零白富美》 《穿成七零娇娇女》 《穿成七零福气包》 《女配在年代文中当团宠》
  • 作者:橘花散里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呆仙女下凡寻师,却收了三个徒弟: 一个聪明伶俐; 一个天真浪漫; 一个善良痴情。 两只乖小羊,一头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深夜,大灰狼摸到床边。 嗷呜嗷呜~ 很邪恶的故事开始了
  • 作者:苏打夹心
    第一次相遇,月华锦钱袋巧夺天工,抢了;第二次相遇,犀角宝石扇匠心独运,抢了; 第三次相遇,微雕白玉鉴鬼斧神工,抢了; 第n次相遇,呆萌小王爷温文尔雅,抢了!治他的病,救他的命,掳去了山顶,咦?这腹黑的货哪来的?把我的呆萌还给我!为躲皇帝迫害,他装傻充愣,服药佯病,哪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天降女飞贼敢抢他?很好,布下天罗地网,设个甜蜜圈套,调到腹黑模式,妞儿,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 作者:觉觉今天也想睡觉
    漂亮无心受X最后都变成疯狗攻 沈杳谈过三段恋爱,初恋是脾气臭但对他很好的高中校霸,旧爱是温柔体贴的大学校草,新欢是他抱上的有钱大腿。 他与新欢一起出席宴会,看起来无比登对。 沈杳很配合,全程满是爱意地看着新欢。他演完戏听到声冷笑,回头看到的却是被他渣过的初恋。 许久未见的初恋把他堵在洗手间,阴阳怪气地道:这么久没见,你怎么还是那么会勾搭Alpha? * 新欢最看不上沈杳这种唯利是图的Omega,得知他和初恋的纠葛后,却失控地问道:我没有给你想要的吗?为什么还要找别人? 沈杳不如往日一样同他笑,漫不经心道:我们之间只是交易而已,动感情就没意思了。 得知他失踪,初恋找上门与新欢扭打在一起,沈杳却趁机跑了出去 他扑进旧爱的怀抱: 他们对我一点也不好,只有你最爱我。 旧爱藏住自己眼底的情绪,一言不发地抱住他,原谅过去所有的伤害。 * 沈杳对三个男人说着甜言蜜语,旁观争风吃醋,直到他藏得最深的秘密被发现。 自此以后,沈杳的腺体上常年被咬满了牙印,身上的信息素永远无法散去。 属于不同人,难以辨别。 *注意置顶排雷
  • 作者:头埋雪里
    林戈在和天庭扶贫办签订合约之后,拥有了一座现代旅游型历史古城,从无业游民晋升为一城之主 城主是他,员工是荆轲、嬴政、关羽、蔡文姬、杨玉环、花木兰、睚眦等历史名人 后来,为了达成脱贫指标,他不得不开展各项副业 林戈:前排售卖酒水茶点,服饰鞋包。看病医馆找扁鹊,算命出门左转,摆摊那个是袁天罡大师。歌舞学院的老师赵飞燕最近不接受预约,如有需要,请致电联系我的秘书李清照,感谢支持 游客们:??这是什么神仙古城 后来,全国人民都震惊了 #谈谈荆轲和嬴政是怎么相爱相杀的# #杨玉环与西施竞争古城第一美那些年# #城主和保安之间不可描述的故事# 林戈:没有不可描述,只有单方面碾压 谢修白:我压你 【沉稳很皮铁骨铮铮受x凶残暴躁每天都在神经病神兽攻】 【阅读指南】 ①苏爽金手指 ②升级流,自带商城抽卡技能 ③私设大如山 排雷:攻前期又作又坏,后期才比较正常,别不喜欢他!!
  • 作者:三月蜜糖
    宝贝们,8号入v,万字落下,v后爆更!专栏求收《谋夺美人》《表姑娘她不想高攀》明姮给顾云庭做了三年外室,从不拈酸吃醋,外人都道她爱的低贱。顾云庭起先也这么觉得。后来昌平伯嫡女搬来城中,翌日便有传言说,她是顾云庭的青梅竹马,心中皎月,她一回来,顾云庭怕是要舍弃明姮。果然,顾云庭从昌平伯府回来的当晚,明姮收拾好了行囊,同他辞别。本欲安抚的话成了决绝:滚了就永远别回来。他终是把乖巧隐忍的雀儿宠坏了,才会不知深浅试探他的底线。顾云庭绷着脸,以为下一瞬明姮便会低头,却不想她转身就朝门口走。滚蛋的明姮没让顾云庭失望,消失的连一丝消息也无。许久后,顾云庭再见明姮。她趴在男人的胸前,眼含热泪,深情缱绻,用握过他的手握住男人的脸:你知道我等你多久了?暗处的顾云庭:.....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原来,明姮要的只是一张脸。碰巧,他有。如今正主回来了,他也就没用了。阅读指南:*架空,双替身,狗子先爱而不自知。*真替身,女主动心很晚很晚...--------------------求预收《谋夺美人》苏弗见燕珏第一面,他正坐在一群小娘子间,左拥右抱,好不热闹。一双桃花眼满是风流,抬眼对上时,苏弗往后避了避,心道:登徒子。未婚夫出事,苏弗求告无门找到未婚夫好友燕珏帮忙,谁知那厮变了脸,握着她细腰说道:好啊,你陪我一夜,我救他出来。苏弗咬破了唇,久久不应。燕珏冷笑:你有大把时间考虑,但他有没有命去等,那便难说了。苏弗屈辱应下,燕珏趁机占了她的身子。一夜快活,果真将她未婚夫救出。原以为是登徒子的兴起之意,却不成想自此以后成了苏弗噩梦,她竭力摆脱,燕珏总能死皮赖脸缠上去,一月,一年,不知餍足。夜深人静,燕珏握着她的皓腕阴恻恻说着:苏弗,你本就该是我的。燕珏不是好人,他阴险卑鄙,冷鸷狠戾。若不然也不会从见苏弗第一面起,便起了谋夺之心。====================《表姑娘她不想高攀》李幼白寄居在母亲闺蜜府中,得悉心照料,不胜感激,花朝节,她将亲手作的画放在姨母房中,聊表心意,然画没送到,反被姨母儿子截了胡。卢辰钊看到画,翻了个白眼:孤女还想攀高门,恬不知耻。他揉烂了画,跳上去蹦了几脚。卢辰钊没想倒孤女如此有耐心,竟求了祭酒尾随他到国子监听学,听课时,他拐着胳膊扭头朝后:不要以为你近水楼台先得月,死了这条心吧。李幼白:.....就很莫名其妙。谢师宴,李幼白浅饮两盏秋露白,薄醉微醺,面如桃靥。卢辰钊冷哼,笑:今夜我会关紧房门,绝不叫你借酒行凶。他裹着中衣翻来覆去,清风把门板拍的啪啪作响,夜半子时,他那俩眼瞪得像灯笼,终于听到轻微的脚步声,他寒毛立了起来,赤着脚三两步冲到门后边。等了半晌不见有动静,他拨开门栓,探头往外瞧去。隔壁的屋门口,李幼白正仰着头,慢慢垫起脚尖,细软的手臂环过男人的颈项,一点点凑近过去。卢辰钊大惊:李幼白这个蠢货,喝得连人都不认识了。他赤着脚狂奔出去,在李幼白快触到男人嘴唇时,拦腰把她挂在肩膀,跑了。一个自我攻略,脑补一场追夫大戏的男人,发现女鹅不喜欢自己,最终发疯发癫。
  • 作者:其实苦瓜很甜
    我叫唐彻,是个穿越者,因为魂穿,我感觉不到一丝痛觉。我并没有像其他穿越者那么好运,锦衣玉食,美女如云,也没有所谓系统。在这个没落的封建王朝。我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民,三个月来,我经历了我人生未经历的疾苦!喝过脏水、啃过树皮,哪怕那明知有害的观音土,我也食之如山珍!与我一路的流民,一个接着一个倒在了路上,没有一人怜悯,也没有一人生出安葬之心。我不想饿死,更不想暴尸街头,为了活下去,我现在什么事都敢做,哪怕是杀人!那一天,有一个独脚乞丐来到我面前,他说一个馒头,帮他抢一本册子!我答应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不要钱,因为它们在这乱世之中如同废纸,除了铁就是粮最值钱!接下这个任务的我,未来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
  • 作者:他是宝哥哥
    主角李宝龙,出生华国七十年代,自幼随父母生活新疆大沙漠边缘小镇,十五那年父母在一次蘑菇弹试验中去世,以后的故事就从父母留下的一个箱子开始了,箱子里的半部天书和一个老道士留下的发簪,能给李宝龙踏入社会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当财富名利垂手可得,天下财富皆我所用,漂亮女人对我俯首称臣,黑白两道唯我马首是瞻,黑金帝国我就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