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但魅魔体质

普通人,但魅魔体质

作者:我爱种绿萝 状态:完本 日期:08-14

简介:(每日21:00更新。8月13日更新推迟到晚上十一点)从大山考进城市的袁小溪长相普通,平平无奇。曾经的班主任兼恩人临死前告诉她一个秘密。她来自一个神秘族群,该族群男女有一定概率会遗传一种特殊体质——与人欢好,会令对方沉迷。还举例了历史上若干名人,他们拥有这种体质,或使权贵帝王偏爱,或致血流成河王朝倾覆。也因此他们后来避世不出。但终究没逃过一劫。而她,就是这个族群的沧海遗珠。也遗传了传说中的体质。袁小溪:不好!盛老师不行了!都开始说胡话了!果然,当天夜里盛喻兰过世。直到袁小溪第一次后,她这才发现原来盛喻兰说的都是真的。她拥有让人碰过就会沉迷的特殊体质。接档文:《穿成绝色美人后》《国色天香》求收藏。…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我爱种绿萝
    【本文v前日三,v后日六,更新时间每晚七点。预收文《异界经商,只为祖国富强》求抱走~】本文文案:袁淼一直以为失踪许久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直到在老房子的镜子里看到他们。他们穿越了,此时正在逃难。之所以能在镜子里相见,是因为他们手上有面通界宝镜。袁淼通过宝镜把粮食蔬菜传递了过去,很快收到了父母传递过来的匣子。里面是十个金元宝!每个二十两!后来,袁博文夫妇揭竿而起,袁淼担心父母,不断把粮食武器等传递过去,也收到了父母传递过来的金子玉器珍稀药材稀有宝石等,突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富豪榜上了。几年后,袁博文登上大宝,册封女儿袁淼为长公主,遍访高人,希望全家团聚。素来沉稳淡定的某人吓得失态,勉强稳住了劝:封建社会的公主有什么好当?首富比公主自在多了。袁淼:首富不是你吗?富豪榜上的排名你比我高。某人柔声说:我都是你的,首富当然是你。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天洛水
    【你先祖死了。】 ??? 【所以你也没了。】 ?!!! 为了保住自家先祖的命从而确保未来的自己继续存在,弥亚不得已回到自己前世所在的国度,古老的海之国,去拯救那位据说本该成为一代大帝却因幼时被养歪最终成为凶残暴君的男人。 好想将眼前这个又娇气又傲慢性格恶劣还自恋的金毛波斯猫揍到死怎么办? 【你先祖死】 好的,我不想。 掰正暴君,要从小做起。 身负着拯救自己(主要)以及拯救世界的历史线(顺带)的伟大使命,弥亚努力掰正性格三观都已经歪掉的某人等等,怎么还是在另一种意义上弯了??? 某王(掐对方下巴):我已明白你对我的爱意我,现在,允许你将自己献给我。 (紧张到差点忘词的某王隐晦求婚语录) 小祭司(被掐下巴):??? 我不是,我不想,你别乱讲。 弥亚觉得这样不行,他觉得是时候功成(死)身退(遁)了。 然而 今天我死遁成功了吗? 没有。 亲身经历心上人在眼前死了一次又一次的悲惨遭遇最后发现真相的某王:呵呵。(黑化条疯狂上涨中)
  • 作者:灰熊猫
    《虎狼》小说作者灰熊猫,是《窃明》三部曲系列的第二部。讲述了主角许平,一个非穿越人士,在入长生军中因其出色的表现得到提拔,后身陷莫名的官场与政治阴谋被逼反出长生军;后加入了明末农民起义军,成为出色的起义军将领。然而在故事最后,许平仍然败在黄石所领导的南明政权的反攻之下,失败后远赴北美开拓新的家园。
  • 作者:寄秋
    她很衰,最经典的衰事是交过五个男友,   一个劈腿,其他的皆成她的姊夫与妹婿,   不过霉运在买到一架神奇的留声机、   戴上它抽屉里的幸运草项炼后就终止啦,   瞧,这下凭发票还抽到百货公司大奖呢,   可要是没戴这宝贝她又被打回楣女一级,   她不过带她家灵犬弟弟去打预防针,   竟带赛到狗身上,害它被车压成重伤,   她火得一棒砸碎这死日本鬼子的车窗!   夭寿,要赔三十万,只好留下狗质落跑,   再和他相逢,他要她当他的杆弟好赎狗,   兼任耐操、多用途的玩物,任他随便吻,   呜,楣神别搞她了,连留声机都耍灵异,   自动唱什么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br />
  • 作者:萝卜军团
    鼠柒只想当个普普通通的捕猎人,最好能活个几百年,却被一双无形的手推着一步步向前,直到他发现了那个不得了的秘密,什么永生,都是狗屁,还不如当个普通人自在....腹黑惫懒男+高冷暴力女+大块头小憨憨三人组合在末日星球一路打怪解谜什么机甲什么重型武器,不存在,只要我是主角,我就死不了,还能把你老窝给端了……
  • 作者:废物鱼
    《玄幻之爷的系统是洪荒》穿越新世界,成为开荒者,开拓玄幻世界。在别的开荒者还在苦苦修炼斗气的时候,沈晨已经获得洪荒世界无数圣人先贤的传承,举世绝伦。丹道开创人神农大帝?不知丹术与太上老君孰强孰弱?荒天帝举世绝伦,又能否与盘古至尊一决雌雄?九秘至尊威压万古,又是否比得上六圣包罗万千,恒古不灭?洪荒元灵系统:恭喜宿主,成功抽到女娲幼体,请悉心饲养!精心呵护。沈晨:这又是什么鬼?
  • 作者:不想种地
    【本文将于11月21日第42章开始入v,入v当天万字章节掉落,很感谢陪伴我的各位小天使们啊,爱你们!】挂个预收:《[原神]摆烂后,温迪为我火葬场了》,文案放最后啦,求个收藏呀每晚21.00或24:00更新,不弃坑,卖萌求求收藏(比心,打滚)时间线在枫丹魔神任务之前,不深入涉及游戏主线和剧透。文案:有一天,摸鱼路上的温迪被一个苹果砸中,这本是他摸鱼路上常见的一环,但苹果隐隐露出的力量似乎在暗示里面藏着个大恶魔。温迪将苹果拿来咬了一口,却咬出个孩子。温迪:…你管这奶呼呼的糯米团子叫恶魔???!从此伟大的巴巴托斯大人便走上了带娃的道路。***温迪:原来小孩子是不能喝酒的吗?温迪拿着奶瓶的手被派蒙死死抱住,里面是清冽的苹果酒。温迪:婴儿车吗?派蒙叉腰:是的,我看枫丹人都用这个。温迪面对着派蒙的质疑,果断召唤来了特瓦林,我亲爱的老朋友,介意我在你的背上装一个婴儿椅吗?特瓦林:做点正事吧!***落落,温迪从苹果里开出来的小女孩。因为是从落下的苹果里出来的,全提瓦特最伟大的吟游诗人纠结了好久然后取了这个名字。派蒙:卖唱的太草率了。温迪:欸嘿,我觉得这可是最好听的名字了。被两杯酒忽悠成了冒险家协会的成员后,温迪开始了一边带孩子一边接任务的生活。旅行者:起猛了,一回蒙德发现自己工作被人截胡了,还是被风神截的。去晨曦酒庄摸酒,把丘丘人的日落果换成史莱姆,被隔壁岩神追着打三个时辰,,,落落虽然被温迪带大,但是她并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整日不干正事的爹就是风神,她每天最担心的事除了琴团长布置的功课,便是她那不务正业的爹有没有给她惹祸。别人带娃,到了落落这,是带爹。某天,看着温迪醉醺醺的躺在苹果树下,落落小小年纪,抬头纹都愁出来了: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不过令落落奇怪的是,他这个爹虽然看着不正经,但是为什么骑士团的人似乎都对他有那么点敬畏?***原初之力降临,落落作为唯一的容器被世界反噬。一股绿色的风之力环绕在她的周围,她看到她那一向不干正事的爹,温迪,脸上是从未见过的严肃。他踏风而来,单手抱起自己,落落,这一曲,为你弹奏。1.轻松日常向,自割腿肉,人设尽量不ooc2.文案已经截图保存———————————《[原神]摆烂后,温迪为我火葬场了》文案:【久别重逢、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马甲外套,从风精灵和塞西莉亚花开始的爱】对于巴巴托斯,昔寒敬他,爱他,怨他,最后直接躺平放下了。她曾是长在高塔上唯一的塞西莉亚花,就是有点半死不活。幸得千风中的一缕吹拂,她活了下来,她也因此开始了追着那缕风的道路。*无名少年常坐在她的身旁,弹奏诗篇,吟唱高歌。风精灵带着高塔之外的故事,讲给少年与她听,关于飞鸟,高天…无名少年问过风精灵的名字,可是那天风太大,昔寒没有听清。*她跟风精灵表白了三百九十九次,但从来没有得到回应。举起反抗的大旗的那天,昔寒化为人形,她陪着无名少年与风精灵以生命作为抵押投身于这场战役,死在了风精灵的面前。自由的高歌终于响起,少年殒命高塔,风精灵拥有神格自此风神巴巴托斯诞生。他吹开冰雪,荡平高原。而昔寒是神明最初的信徒。*风神大人留下一句让蒙德自由便一睡不醒。五百年间,沧海桑田,塞西莉亚花重新开放,昔寒坐着时间长河里的白驹,守着他的蒙德。贵族残暴不仁,在温妮莎的第十二次斗争前,昔寒耗尽力量终于将巴巴托斯唤醒。但他不曾看她一眼。风起地,巴巴托斯遇见了奄奄一息的昔寒,他笑着问了一句:亲爱的陌生人,你还好吗?陌生人?阳光刺眼,她看不清风神的模样。昔寒闭上眼想风神记得蒙德所有人的名字,唯独忘了她。在巴巴托斯的注视下,昔寒含恨而终。*坎瑞亚战争前夕,摩拉克斯曾给昔寒递过一杯茶:不被记得未尝是坏事。昔寒苦笑:对他来说吗?摩拉克斯摇摇头:是对你。她再次用生命为歌,为他将蒙德的一缕长风吹入深渊。那一场战争后,蒙德再无风神巴巴托斯的消息,他真如千风中的一缕,散于千风中去。*四百零一次表白,三次死亡,两次还死在了他面前,没想巴巴托斯不仅没有动情,甚至不曾记得自己。昔寒人麻了,罢了,是神是鬼姐都不追了。她在蒙德的巷子里开了一家无名酒馆,摆烂得很安详。但酒馆后来常被一个无所事事酒鬼诗人光顾。他所讲的故事大多都与众所周知的不同,而关于巴巴托斯的那段,他总说风神将他的爱人遗落在了人间…昔寒托着醉态的脸问:温迪,你就编吧,他是爱着蒙德的全部,但不会爱到具体一人。+温迪笑了笑:或许他只是不敢呢。昔寒摇摇头:那他真是个胆小鬼。
  • 作者:璃原风笙
    萧柔此生做过最大的错事,便是得势时活得过于张扬,明知崔燕恒心悦那位贺知宫不得宠的庶公主,还一意孤行要拆散,最终导致公主和亲远嫁,死在了蛮夷人的榻上。明明是一介商户女,却不自量力让舅舅求来与崔燕恒的婚旨。终于,萧家因舅舅的贪墨案,一同被打沉,审理此案件的,正是崔燕恒。婚约没了,家产抄了,被贯上贱藉,充入教坊司为妓。萧柔有认真忏悔,正要接受命运待在教司坊好好过活之时,被崔燕恒撞开门板,拎回府当婢女,他说:她死了,我也不能让你活得轻易。他那双漆若寒潭的眸子一对上她,就让她想起微安公主的事,良心不安不得不妥协。每次他发狠把她折磨得遍体鳞伤之时,她就告诉自己再忍耐一下,等自己的罪赎完,就走。后来,她好不容易得到了一点微安公主的消息,历尽万难终于把公主带回崔燕恒身边,三年来她头一次笑得璀璨夺目,可崔燕恒却越发不安。果然,那一年崔府大张筵席的中秋团圆宴上,她消失得悄无影踪,如同黑夜里落石无痕的水面。后来崔燕恒才发现,这些年来,从来不是她跑不掉,而是她不跑,一旦她觉得自己无罪了,他就算手眼通天,也找不到茫茫草莽里的一根小草。#########下一本预收,喜欢的请收藏一下喔~~^_^预收《惹狼》南国宫变,皇城血流成河,曾极尽宠爱的南国第一美人襄芙公主被下命抓拿。婢女为救她已经全身血孔被射杀,她逃至南国与北国交界的三不管地带,黑水森林,叛军因不知情,追着她进了森林,掩藏在林叶深处有一双双发绿的兽眼,泛着凶光。叛军被撕咬成碎块,小公主瑟瑟抖抖,从尸堆里探出头。为首的狼王,是个披兽皮、戴兽牙,有一双漂亮凤眼的狼人少年。我...怕疼...别杀我...可以吗?小公主苦苦哀求,流泪道:我想活,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狼人歪了歪头,好像听明白了。他把小公主叼回狼窟,给自己当老婆。后来,公主为了摆脱他,和自己皇兄合谋,杀他杀不掉,逃的话,逃到哪里都能被他找回,那就干脆死在他面前吧...公主死那一年,少年狼王每夜孤独徘徊在她生前最爱爬的那棵桑树下,悲鸣泣血,残月染红。他不知道,其实她爱爬桑树也不过是为了避他。再后来,北国大败南国,为了母国,襄芙公主牺牲自己幸福,去北国做妾。北国那位神秘的新国君据说是近几年才被老国君从邻国找回来的,那冷酷的新国君站在一袭舞衣的襄芙公主面前,修长指节骨节泛白,冷硬去掰她下巴,那张噩梦般的英俊脸容再次出现在襄芙眼前,你死后,知道孤替你栽了多少棵桑?你现在告诉孤你没死?嗯?预收《兄长,知错了》佩金是侯府金尊玉贵的嫡女,自幼被宠得娇纵蛮横,最看不惯外室养的鸣玉。九岁那年,鸣玉进府,她大哭大闹,一定要他把她的洗脚水喝了才肯把人放进来,鸣玉一声不吭喝了,把他扛沙袋辛苦赚来的束脩打赏给乞丐,把他很珍惜的书逐页撕下来裁成纸片人,同小伙伴一起取笑他的腿,一个不高兴,还让他跪她,让他当马凳。一天,小佩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过了一生的零碎片段,似真似幻。在梦里她已然长大,惊悉原来自己鸠占鹊巢,鸣玉才是侯府耀眼的世子,而她,只是外室同野男人生的、用来讹诈侯爷的孽种。不仅如此,当亲生父亲把她拉去给老县官当续房时,她还把主意打到昔日的堂兄身上,结果她不但喝醉走错房间,事后还忘了个一干二净,同堂兄成亲那天,夫君被弄死在宫中,当夜,红烛还来不及换白烛,钟鸣玉光顾了她的新房,从此,一朝贵女沦为笼中玩物,一生都在笼中渡过,而钟鸣玉则靠自己一路荆棘,位极人臣,昔日侯府也得仰仗他。小佩金吓了一身冷汗,虽然梦境许多没看明白,只隐约知道,自己一定要善待鸣玉,于是,日常画风变成了,鸣玉不穿上衣跪在她房里当血包引蚊子,她适时递来一把杌子,笑眯眯道:哥哥,谢谢你疼我,不然我就要被蚊子咬死了。冬日鸣玉用怀捂化冰块给她泡茶时,她皱着眉,小脸认真道:哥哥,你要经常这么锻炼,以后才能保护我哦。鸣玉笑了笑,黑黢黢的眸底凉飕飕。佩金以为这样做就一定能撇掉鸣玉。殊不知,当保护成了习惯,才是最可怕的。***后来,长大的佩金虽然不用住笼子了,却依然哭得很惨:兄长,我知错了!ps:主角亲人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亲情线,没有感情线。预收《每天都想让驸马杀我》男主视角:重生复仇归来的左垣,发誓这辈子定要先杀掉上辈子折他腿还羞辱他的荒`淫公主。可他发现,这荒`淫公主竟开始半夜祭祀忏悔恶行了,他陷入困顿也会偷偷出手相助。但是...!幸好他是重生回来的,才不会轻易被诡计多端的女子所骗。女主视角:银符公主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反派女配,她荒`淫无度,贪财好色,日后将会丧命在自己捡来养的小乞丐手中。原来眼前眉清目秀的小乞丐就是当年被她父皇追杀的前朝余孽,他是天命之子,话本中的主角,大晋日后会被他覆灭。银符看着刚刚被自己打断腿,准备叫大夫给他截肢的左垣...原来话本中的角色都不可能逃脱既定的宿命,但只要反派诚心悔过,偷偷帮助主角别被发现,获得话本子既定下场,完成故事线后,就能改头换命躲角落肆意地活了。于是,夜深人静,银符抱一堆元宝蜡烛在偏殿偷偷烧给前朝皇族,痛哭流涕忏悔。拿刀威逼宫中最好的御医伪装成民间庸医给左垣治腿,左垣走投无路之际,她又匿名大方赠银钱,甚至,左垣要利用她获得兵权,同她成亲后,拿她当药人救心仪的女子,银符也笑嘻嘻地每天服下一大缸草药,眼都不眨,手起刀落割肉取血,看得旁人都发怵。左垣看着空荡滚落在地的那个,比她瘦弱身子大多了的药缸,心烦意乱地捏紧拳头。终于,到了她这个反派女配完成既定宿命的一幕,银符早早打扮得体,笑容满脸来到城楼前,左垣最后时刻后悔了,他浴血持戟,遇神杀神,挡在了她的城楼前。可银符还是纵身跳了下来。
  • 作者:南山有小狐
    (偏慢热)(无系统)重生在北宋末年,原本是打算混日子,享受一番。但见识过这繁华世界,知道大概历史走向,又岂能让这段历史再次重演。从佞臣之子开始,慢慢改变这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