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宫斗文里靠化妆致富

我在宫斗文里靠化妆致富

作者:啾啊啾 状态:完本 日期:09-06

身为化妆师的苏瑾熬夜剪化妆教程晕倒,再一睁眼就穿成了宫斗文里的炮灰。炮灰家世好容貌好,还因为太后的偏爱,刚进宫就拉满了仇恨,十章就下线。然而苏瑾穿过来,看着这个朝代几乎空白的化妆领域。又望了望提供各种化妆品配方的系统,神情激动:这都不是事!于是某一天,宫里的妃嫔们发现,她们的死对头突然变了!梁婕妤画上花钿,眉心红梅灼灼如火,让帝王连声惊叹。冯才人粗眉一修,两弯似蹙非蹙的罥烟眉,使得帝王怜惜。贵妃涂上胭脂,画上眼影眼线,回眸一笑便令帝王心神荡漾。一开始众人都不以为然。然而随着清凉白开水妆、浓颜御姐妆等各种妆容爆火出圈,各式各样的美容产品屡出奇效之后。越来越多的妃嫔慕名前来,在苏瑾的巧手下改头换面,更买了大包小包的养颜产品回宫。众人:啊,真香。--当苏瑾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不亦乐乎之时。却听到昔日被自己百般调戏的质子登基为北周皇帝,领兵攻破大齐都城的消息。下一秒,她宫殿大门就被那北周帝王气势汹汹地推开,然后在宫女侍卫战战兢兢之中——从苏瑾旁边男子的手里夺过妆粉,咬牙切齿:不是你说,我是你唯一的工匠吗?——傅渊被送来大齐为质子时,以为自己从此困于牢笼,永不见天日时。却有人推开门,赋予他明目张胆的偏爱。然后又在他沦陷之时,发现——她只是图他做胭脂水粉的高超技术!!!1.1v1,双c2.骄矜妩媚钓系美人x高冷偏执敌国质子…

最新更新第3章 第 3 章

《我在宫斗文里靠化妆致富》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啾啊啾
    身为化妆师的苏瑾熬夜剪视频晕倒,再一睁眼就穿成了宫斗文里的炮灰。炮灰家世好容貌好,还因为太后的偏爱,刚进宫就拉满了仇恨,十章就下线。然而苏瑾穿过来,看着这个朝代几乎空白的化妆领域。又望了望提供各种化妆品配方的系统,神情激动:这都不是事!于是某一天,宫里的妃嫔们发现,她们的死对头突然变了!梁婕妤画上花钿,眉心红梅灼灼如火,让帝王连声惊叹。冯才人粗眉一修,两弯似蹙非蹙的罥烟眉,使得帝王怜惜。贵妃涂上胭脂,画上眼影眼线,回眸一笑便令帝王心神荡漾。一开始众人都不以为然。然而随着清凉白开水妆、浓颜御姐妆等各种妆容爆火出圈,各式各样的美容产品屡出奇效之后。越来越多的妃嫔慕名前来,在苏瑾的巧手下改头换面,更买了大包小包的养颜产品回宫。众人:啊,真香。--当苏瑾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不亦乐乎之时。却听到昔日被自己百般调戏的质子登基为北周皇帝,领兵攻破大齐都城的消息。下一秒,她宫殿大门就被那北周帝王气势汹汹地推开,然后在宫女侍卫战战兢兢之中——从旁边男子的手里夺过妆粉,咬牙切齿:不是你说,我是你唯一的工匠吗?——傅渊被送来大齐为质子时,以为自己从此困于牢笼,永不见天日时。却有人推开门,赋予他明目张胆的偏爱。然后又在他沦陷之时,发现她只是图他做胭脂水粉的高超技术!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芝麻汤圆没有芝麻
    【兽世+甜宠+腹黑+男强女强+天灾+战争+基建】顾红夭,28世纪隐世家族的大小姐,一朝不慎被渣爹暗害,最终拉着渣爹庶妹同归于尽!再次醒来,高耸入云的树木,拳头大的蜜蜂,红色的月亮......穿越古代?远处跑来一只白狐,叼起顾红夭就跑。一开始狐九默小雌性,你是我的!后来狐九默夭夭,我是你的小狐狸!穿越兽世,顾红夭建房子、种粮食、搞基建、杀敌人!一步一步走到最高处,身后永远有一只白狐默默守护着她。狐九默在没有遇到夭夭之前,我是狐九默,遇到夭夭之后,我是夭夭的小狐狸!一人一狐在兽世开启属于他们的传奇!
  • 作者:冯伟
    真实、好看、惊险、刺激!聚焦密件外泄风暴,惊现国安特工生涯。Y省L市,地处中国南部,当大半个中国已是银装素裹的时候,她依然展露着动人的身姿。冯伟的这本《1号档案》则围绕Y省L市事关国家安全机密的1号秘密档案被窃的故事展开……Y省L市,国家安全分局内突然暴发惊天大案,事关国家安全机密的1号秘密档案被窃,国家安全一处处长兼特别行动队队长郑雄临危受命,率队赶赴L市并组建反恐组织,在当地相关部门配合下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 作者:飞天鼠CS
    永恒的宇宙,无尽的空间。这里是无间的地狱,这里是修罗的乐园。异界的灵魂们!欢迎来到无限黑狱,这里便是你们最终的归宿!希望实现心中愿望,那便拿出你全部的实力,打倒你的对手,赢取最终的胜利吧!
  • 作者:独来
    林宴是相府嫡子,被赐婚替嫁给手握重兵却毁容暴戾的北陵王。 北陵王容远战功卓著,是当之无愧的战神,一朝被下毒毁容,有如恶鬼修罗,人人惊惧不敢靠近。容远犹记得第一次见林宴时,少年和其他人一样被吓得瑟瑟发抖的样子。 新婚当夜,容远故意用毁容的侧脸,冷笑着靠近身穿嫁衣的少年,想要再次看到少年脸上惊恐害怕的表情,没想到少年却轻抚他狰狞的脸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林宴记得,当他还是一株刚开了灵智的小小树藤时,曾经被野猪刨出根须暴晒空地,是面前的男人把他埋进土里,浇上水,让他活了过来。 别人畏惧他有狰狞纹路的容貌,而自己却始终记得他温柔的手指。 * 林宴是龙渊山里一株小树藤,长出的果子被人摘走,他机缘巧合成为相府嫡子下山来找自己的果子。一日在宫中,遇到一个小太子,两人大眼瞪小眼片刻,看到他头顶明晃晃的小花,小太子憋红了脸,噗嗤,头顶也冒出来了一朵小花。 容远毁容后,吓哭了京城不少的小孩儿。唯有皇宫中那位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小太子,每次看见他,都哼哧哼哧小尾巴一样往他面前凑。 容远发现院中多出来了一盆奇怪的小花,怪可爱的,遂搬到书房亲自照料。 一日京城人仰马翻,暗卫急匆匆前来禀告:王爷不好了,王妃把宫里的小太子拐跑了! 容远看着面前多出来一株小小花的花盆:
  • 作者:焦糖冬瓜
    焦糖冬瓜所著浮色小说,描写了化妆师米尘初入娱乐圈,觉得影帝A温润如玉,影帝B沉默严谨,都是外界少见的优质男神,深入接触了之后才发现男神都是男神经病,一个比一个难伺候。说好的谦谦君子,说好的高岭之花呢?!大部分时间米尘都是在猜测对方想要什么和彻底猜不到对方想要什么之间来回摇摆。
  • 作者:红杏
    他们当然是「朋友」,而且是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ㄛ!现在他这个「纯情男」第一次动了「色心」,想要泡美眉,她这个「鬼灵精」立刻纷有义气的抢着做他的「狗头军师」,嘿!别看她年纪小小,她的「办事能力」可是粉强的ㄋㄟ!她努力的以自己的「丰富经验」教导他泡妞奇招,希望他能「一举成功」!可是,他粉认真、粉委屈的告诉她:这样是不够的!他除了得充实「人体知识」,还得要「累绩实战经验」才行,否则如果他的「弟弟」在道次「拋头露面」时,因害羞而罢工的话,不就完蛋了?嗯~~他说得好象纷有道理耶!为了好友的「终生性福」着想,不让他的「弟弟」英雄无用武之地,好吧好吧!她就牺牲一点,自己陪他从头到尾实际「演练一遍」,吃吃饭、约约会、跳跳舞、亲一亲、泡一抱,再喝点小酒儿谁知道等她一觉醒来.天啊地啊!她竟然……「酒后乱性」,把虾米都不懂的他一口给「吃」了!那那那……她需不需要负起责任,把他「娶」回家啊???
  • 作者:饶雪漫
    师大中文系毕业的童嘉璇是个崇尚自由,伶牙俐齿的女生。大学毕业后,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一直赋闲在家,在网络和现实中一人分饰两角。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由于替富商的女儿安子担任家教的缘故,嘉璇开始和上流社会有所接触,并对学生时代的纯真爱情渐渐产生了动摇。面对各种纷至沓来的诱惑,面对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情感交错,嘉璇该如何守住自己,懂得真爱,并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幸福。
  • 作者:柯云路
    史家大多认为,曹操在东汉末年的动乱中奠定了中国随后被晋朝统一的基础。其实,更确切地说,是曹操与汉献帝一同奠定了中国再次统一的基础;两人二十多年的共事,形成了一种别样的平衡体制,这段历史的余音未尽。至于曹操与白芍的故事,则是新近发现的一个传说⋯⋯毛泽东读《三国演义》很早,十三岁就对这部课外书爱不释手。到逝世前,还热衷于谈论三国人物。三国英雄星罗棋布,最受毛泽东关注的还是曹操。1952年,已是大国领袖的毛泽东视察河南安阳,一点没忘怀自己布衣时代的偶像。参观殷墟时他兴奋地补充导游的讲解:漳河,就是曹操练水兵的地方。曹操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在这里进行大规模的扩建,还在这一带实行屯田制,使百姓丰衣足食,积蓄力量,逐渐统一北方,为后来晋统一全国打下了基础。毛泽东在别的场合也说过:曹操改革了东汉的许多恶政,抑制豪强,发展生产,实行屯田制,还督促开荒,推行法制,提倡节俭,使遭受大破坏的社会开始稳定、恢复、发展。1957年,毛泽东与《人民日报》负责人谈话时,为曹操辩诬:历史上说曹操是奸雄,不要相信那些演义。其实,曹操不坏。曹操是代表进步一方的,汉是没落的。柯云路最新长篇小说《曹操与献帝》扑朔迷离的惊险故事,前所未有的崭新曹操,出类拔萃的政治智慧,超尘拔俗的爱情绝唱,《新星》是当年的新星,曹操是当下的新星!扑朔迷离的惊险故事!前所未有的崭新曹操!出类拔萃的政治智慧!超尘拔俗的爱情绝唱!柯云路酝酿构思十余年,回归文学的长篇小说新作。《曹操与献帝》是柯云路酝酿构思十余年,回归文学的长篇小说新作。写曹操,当然得有政治、有权谋,这当然是柯云路的长项;曹操呢,当然是文武忠奸具备,坏得有理,好得必然,小说家嘛,这都是看家本事。读者心里都有一个曹操,不用谁告诉;所以,要读者认可你写的曹操,并不容易。简单说,小说好不好看,关键在细节;作者的才智、功力,主要体现在细节运用上。细节好,假的也有趣;细节不好,真的也叫人兴味索然。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说白了就是编故事。柯云路编故事的能力,可谓一流,他生给曹操编出一位红颜知己。乍一听觉得不甚靠谱,可是越看越觉得是那么回事,有意思,好看,干净,大气。这就是细节的力量。又当然,如果柯云路写了一个沉湎于男女之情的曹操,他就不是柯云路了,那曹操也不是曹操了。曹操的舞台天高地阔,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他的雄才大略、奸诈权谋,都是为了天下,对女人也是别样的情怀,这才合乎逻辑。曹操爱女人爱到无欲无求,挟天子挟得有理有道——连汉献帝本人窝囊之余,也觉得与其被别人挟,还不如被曹操挟——这样的立意对小说家是极大的考验,弄不好就成了夹生饭,强扭的瓜。柯云路写的曹操看着舒服,不矫情,出彩儿,不枉他三十多年练就的看家本领。如果把小说分为本色派和演技派,《曹操与献帝》似乎属于演技派。但细细琢磨,里头也有本色派的意思。写过《新星》《夜与昼》等等的柯云路,总要在小说里表达点什么吧。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这个曹操,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