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年代旺夫体质

六零年代旺夫体质

作者:沈宝爷 状态:完本 日期:10-08

【偏执糙汉vs软甜娇娘】 在村里穷的叮当响的肖卫国,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比村花还好看的小媳妇,村子里的男人全都嫉妒的红了眼。 自此,肖卫国不仅要忙着挣钱,还得防着自己头上随时变绿。 为了不让别的男人觊觎萧软软,肖卫国决定从今天开始,要努力赚钱,早点搬出村,住上独立的大房子。 * 自从萧软软跟了肖卫国后,整日里只用操心想吃什么想买什么,一天到晚的被娇养着,惯的一塌糊涂。 可外头的人见了她,还都竖起了大拇指,夸她一句是天生的旺夫命! 阅读指南: 1、男女主皆为本土人士,女主有异能。 2、文里有其他穿书者和重生者。 3、温馨种田,发家致富,节奏不快,极品不多。 ps:在这里解释一下,旺夫并不是金手指,女主本身很优秀,看过正文的都应该知道,遇到女主,男主后期才会发家致富,如果没有女主,男主还是个得过且过的人,因为女主优秀,所以男主会有点自卑,会害怕女主离开,怕自己配不上女主,所以才拼了命的要努力。 女主不懒,也没想过靠男主,但是夫妻本是共同体,两个小可爱都会为对方考虑,这本文其实讲的很简单,讲的就是婚后男女主互相尊重,互相成就的温馨生活是如何的。 正因为后期男主越来越好,所以村里人都夸女主是旺夫的,在那个时代老一辈都喜欢这么夸人,没有恶意,那时候的人都很淳朴。【或许有个别地区对这个词有别的解析,所以文里写的旺夫,也仅代表文中世界的时代是夸人的词汇,不喜勿喷,并无贬低女性的意味,如果有哪里语言不当致歉,如果有言论冒犯对不起,只是单纯的设定,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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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天烛曾接了系统任务去伪装成一个完美又早逝的凡人女孩并要跟一些走偏的天之骄子建立深厚的联系,系统承诺只要她完成任务,便会重新给她一具天赋颇高的健康身体让她重新来过。她做过第一剑修的青梅,当过第一法修的知心姐姐,给前未婚夫佛子指了条看破红尘的明路,甚至路过街边的小乞丐她也给逐个安排工作,让其自食其力…………大家都很乐意跟她做朋友。但也偶尔会有例外。作为沉衣谷少谷主的大小姐就很不喜欢她,处处针对。还有她那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好像也因为喜欢她青梅竹马所以对她颇有芥蒂,以及她曾经救过的少年也反咬了她一口。但总归宁天烛还是完成了任务。她死去前一一跟自己的青梅竹马和朋友们告别,大家虽然伤心,但毕竟是修道修佛的天才们,而她只不过是一个肯定会早死的凡人,所以他们也淡然接受了她的告别。宁天烛一直是这么以为的,直到——她重生了。*重生的宁天烛终于可以做自己,终于可以去交新朋友,也终于可以用武力值让其他人闭嘴。宁天烛玩的不亦乐乎,或许是因为她的真实性格实在跟她前世的青梅竹马犯冲,所以两人很快成了针尖对麦芒的状态。宿敌嘛,这她熟!很久的后来,宁天烛才听说,自己前世死后,她的朋友们都疯了一阵,很长时间里张嘴闭嘴就是自己曾经有一个故人。而曾经背叛她的小厮—已经成为邪修的少年在幻境中跪在地上求她怜悯。至于她前世的宿敌、某位傲慢的大小姐、现在的谷主大人竟然因为她的一张画像不顾一切跟人打了起来。而她那纯粹走流程没有一点爱情的前未婚夫佛子在幻境中被她发现实则已经生了心魔。当然,最疯的还属对于她的死最平静的青梅竹马、桀骜不驯的第一剑修,听说在她死后自己造出了个鬼婴来说是两人的孩子。喜当妈的宁天烛:好像演过头了……你们一个个要不要这么癫啊!说好了只是人间的普通朋友的呢?*#当求神女渡我,渡我喜怒怨恨,渡我贪嗔痴妄,渡我忧思忧虑,渡我爱欲沟壑,渡我孤枕难眠。#【重新改了个文案文名家人们,基础大纲和内容是不变的。】阅读小提示:1、扑街小作者脸滚键盘式写作,暂时先随榜,过些时日再日六日万2、非爽文、非大女主、走剧情、回忆多。3、养肥容易死,记得收藏回来看我奥(鸽子卖萌)4、一般晚上23点更新,23点不更明天再看吧,其他时间会不定时修改错别字跟细小剧情,不用理会。笔芯
  • 作者:相吾
    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下一本开:《嫁皇叔》,年上dom系权臣娇软公主,先婚后爱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朝更迭,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这位传闻中嗜血好杀生的大司马,在红烛下,冷硬着脸庞,皱着眉打量她的小脸纤腰,不甚满意。这样瘦弱的身板,也受得了?隆汉公主惊慌不已,只觉新婚夫婿好食人肉,在新婚之夜,要将她分食殆尽。只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食与她认为的食不一样。*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慢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男主是年上dom系,我必须得写一个这样的男主,我馋好久了。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传闻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始终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被献给新帝后,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被磋磨致死。可事实上,大家等来的却是某次宫宴时,看到乌发柔腰,依偎在皇帝怀里的宁筝纤细的脚腕上,被锁着精心打造的金链。任是皇帝喂酒喂食,她都垂睫静默,直到皇帝用手指掐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目光对准她曾今的夫君,咬耳轻语道:来,告诉他,现在你是谁的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