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侠

我非侠

作者:青丘老瓜 状态:完本 日期:02-22

这是我的第一部作品,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我非侠》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牧逸马
    作为一种通俗读物,我想将之写成不折不扣的有趣作品,这是我的梦想。所谓怪奇实话,不言而喻就是指荒唐的事情。然而,这些事看似故事,实则是通过文字来表现事实。把故事跟真实事件这两种表面上截然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就是《世界怪奇实话》的创作思路。我曾经游历欧美,期间耳濡目染甚或亲身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怪事,将其收集、整理一番之后,不禁萌生了真实事件往往比故事更加离奇的有趣想法。因此,我从中筛选了一些,以连载的形式在《中央公论》上发表,后又辑成《世界怪奇实话》付梓发行。让本书成为世界性的一大集成,甚至具有文献意义,正是我唯一的愿望。我想,可能还没有人完成过类似的工作。总之,我的设想是本书将不拘泥于犯罪事件,只要是真实的,各种奇闻异事都不妨逐一收录进来。我在国外的时候,曾走访过一些案件现场。因此,本书所记载的内容,几乎都是我实际调查的结果。为了使各位能悠然自得地欣赏,本书特将不定期发表的文章汇成全集。这在日本也是一个崭新的尝试吧。好啦,诸位,接下来就请大家跟我一起出发,开始我们的世界怪奇之旅吧!——牧逸马
  • 作者:木易兮
    八岁那年,我意外溺亡,村里的疯道士到我家里,告知父母要敲锣打鼓给我大办七日葬礼,七日之后,我将能还阳。丧事其间,每日电闪雷鸣,暴雨不断。村中人都说这是不祥之兆。直到丧事第七天,天空突然出现异象,疯道士再次来到我家中,让我认天上的月亮为干娘,并告诉我,我是神明选中的孩子,这一生都要为神明办事……
  • 作者:陈三年
    预收文《春夜摘星》、《嚣张的他》、《乖祖宗》求收藏~林溪,当红女团组合队长,麋鹿一样的双眼斩获无数粉丝,被评为娱乐圈最具纯欲感的女神。出道以来兢兢业业,鲜少绯闻。某天,媒体拍到她从崭新的劳斯莱斯幻影中下车,开车门的竟然是花花公子霍青桐,霍少爷甚至亲自用手遮挡她的头部,防止她撞到车门顶端。小心翼翼,毕恭毕敬。一时间八卦沸腾,更有黑子扒出林溪一年前缺席跨年晚会,疑似和神秘男人游轮共度三天三夜。媒体只拍到了画面,却没有拍到霍少爷在林溪下车那刻说的话。他说的是:小婶婶,里面请。.霍青桐只有一位叔叔,那就是声名赫赫的霍斯冬。霍斯冬身为霍家家主,手握重权,为人低调,常年在霍家老宅参禅修佛,清冷禁欲,从没有哪个女人让他心动。某日,霍斯冬在城南一掷千金,修建新宅,取名溪园。被问起寓意,霍家家主一改往日寡言形象,灰瞳中尽是隐藏不住的宠溺,薄唇轻启,说道:太太的名字。媒体:是哪个女人攀折下了禁欲多年的霍斯冬?.林溪右手手腕常年戴一串佛珠,只有在表演的时候摘下,平时从不离身。有媒体扒出影帝曾经探班林溪,怀疑佛珠是信佛的影帝送给林溪的。八卦再次沸腾。彼时霍斯冬正在出席慈善盛典,有记者问起影帝和林溪的绯闻。霍家家主言简意赅:假的,佛珠是我送给溪溪的十六岁生日礼物。随后,他薄唇翘起,轻笑着对镜头说道:霍太太,这次不跪搓衣板了,好不好?我蓄谋已久,布下天罗地网,只为爱你。清冷禁欲大佬又纯又欲美人先婚后爱/蓄谋已久
  • 作者:流离不冻港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是哥谭首富失散多年、流落在外的女儿。 你要问一朝暴富究竟是什么滋味,我只能告诉你。 ──真的好爽,摩多摩多。 阅读须知: ◎无cp亲情向 ◎看开心就好,不开心了就快跑 ◎时间线私设,设定涵盖私设 ◎女主铁憨憨,蝙蝠家最没用的一个
  • 作者:夏多布里昂
    酋长的女儿阿达拉爱上了在战争中被俘的印第安青年沙克达斯,曾两次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他,并与他一起出逃。但阿达拉因幼时体弱,母亲曾发誓女儿若能成活,则将女儿奉献神灵。阿达拉不愿违背母亲的誓言而服毒自杀。遵照阿达拉的遗愿,沙克达斯皈依基督教。
  • 作者:冷水青蛙
    吞噬药魂,脱胎换骨,医学生李学东不平凡的一生。擅医术隐修真,种仙草炼灵药,各种疑难杂症药到病除,装逼打脸专治各种不服!
  • 作者:打小就酷
    【科技+强国+热血+星际+灾变+幽默】路子明,一位极度痴迷于科技的大学研究生。立志为龙国科技强盛做贡献,却意外穿越平行世界。疯人院李医生:听话,路子明,快跟我们回病房。路子明:病房?都别过来!我拿着可是刚发明的光剑。李医生:别逗了,不就是根荧光棒嘛?路子明:呵呵,那等下伤着你们,可别怪我!助理:李医生,你看他身上好多伤疤。路子明:这些啊小意思,都是我搞科研时弄伤的。李医生:真是个疯子,别跟他废话了,带走!路子明:哎呦疼!哪个小垃圾搞偷袭?玩不起啊,你们快放了我,我还要给人类造太空飞船!我还要带领人类躲避外星人攻击!我还要带人类遨游星辰大海!
  • 作者:萧宣
    从小她就时常幻想着,自己能像童话的结局——从此和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现实生活里,没有住在皇宫里的王子,只有住在豪宅里的富豪,所以,若要满足她的愿望,就得找个年轻、英俊、尊贵的富豪才行……而全台湾企业家挑来挑去,就属房子莫符合她的条件!他不仅帅到爆,还是台湾十大富豪之一,这样的极品,不正是她梦中的白马王子吗?呵呵,追男大计—到一百条已准备妥当,追男行动——正、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