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人比人气死人!

第四百六十七章人比人气死人!

人生纵使百年,也不过三万六千五百日。能日日醉的绝对是神仙人物。林泽对酒没太大特殊癖好。就跟他对女人一样,占有欲没那么强,也极少会主动去追究哪个女人,哪怕这个女人出众到薛家姑姑那级别的女神。

这和他当年跟那个她暧昧一年,没来得及做出实际行动便被一把大火焚成灰烬的惊骇经历不无关系。

其实以一个虚伪点,却怎么都不算假话的说说法,林泽当年在英国的确过了半年醉生梦死的日子。喝尽美酒,玩尽女人。虽说是如同堕入黑暗的沉沦,却也将他那颗很年轻的心脏打磨得沧桑老练。

女人?

不管是哪个男人经历半年每晚床上伴侣都不同的日子,需求渴望恐怕都不会再那么重。

酗酒?

经历半年的摧残,加上林泽本就是个心智坚挺的男人,除了极少数几道坎,多数心结都能很快解开。所以林泽不讨厌酒,但绝对不钟情。

正如那句老话的大致意思:

玩够了,玩腻的男人,只要你能接受他的过去,整体来说比那些稚嫩菜鸟男人靠谱得多。

林泽经历那半年后在英国的几年和回国后的一年,他几乎没主动把自己灌醉过。即便跟志同道合或不得不喝的环境下喝酒,他也极少把自己灌醉,甚至一次都没有。一方面是他酒量惊人。另一方面则是他本身没醉的冲动。

林泽是这样一个人,陈瘸子不是。

他喜欢喝酒,虽然谁也不知道他是真喜欢喝酒还是假喜欢。但有一点是不能否认的,自从他来了韩家之后,终日以酒为伴。别说韩小宝,就连韩小艺这么个智商怎么都不低,情商也高得很符合她韩家继承人的千金小姐,也颇有点纳闷。

他不是来守护别墅的吗?

整天喝得酩酊大醉,怎么守护?

韩小艺多少会有这么一丝疑惑,却并没责备他的意思。甚至于在她看来,只要陈瘸子喜欢,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并一点作用都没有,韩小艺都愿意支付他酒钱。不为别的,只因他是林泽的朋友。或者说,兄弟?

韩小艺不知道,但她从来不是小气的女人。他喜欢喝酒,那自己就给他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喝。喝多少都成。

韩小艺从林泽那儿得知他很强,至于有多强,就如林泽初次跟韩镇北介绍的那样,能打趴一个黑袍。韩小艺的想象极致也差不多就是这个级数。可经过今儿这一战,他总算明白林泽把陈瘸子安排在自己身边的原因了。

一个能秒杀白虎,并将黑龙打成重伤的瘸子,别说林泽,恐怕燕京任何一个大佬都愿意接纳,并以国士待之吧?

陈瘸子自来韩家后,并未真正醉过。

这一点只有陈瘸子自己和林泽才知道。也许在韩家姐弟眼里,他只是一个贪杯的酒鬼,是个只要有酒,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家伙。可林泽知道他并非如此。甚至清楚地明白,一旦韩家姐弟出现危机,他便会爆发出全部潜能护驾。这一点,林泽从未怀疑过。

所以才会有林泽甫一出现,便踩碎黑龙双腿的戏码。

他当然知道当着凌红的面打残凌家头号王牌是多么严重的事儿,甚至做好若韩家不肯撑他,便卷铺盖跑路的打算。

“还能抽烟不?”

林泽坐在床边,朝陈瘸子递了一根烟。

“能。”躺在床上,左手绑着厚厚绷带的陈瘸子接过烟。被林泽点燃后深吸一口。面色如常。似乎身上那放在常人身上早就痛得欲仙欲死的伤痛根本不算个事儿。

林泽也自顾自点上一根,深深抽了两口,目光平静地扫视陈瘸子,问道:“这场架感觉怎么样?”

“不差。”陈瘸子淡淡道。“让人有种存在感。”

他极力掩饰着脸上的表情,但眼眸中那一抹一闪即逝的诡谲还是被敏锐的林泽捕捉到。

如他所言,他找到了存在感。这是林泽迟迟不肯到达韩家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他希望让燕京那帮自以为了不起,自以为身边有几个猛人就不可一世的家伙都知道,韩小艺身边除了他林泽,还有一个十棍子打下去也未必憋得出个闷屁的瘸子是个超级强者。是个能力撼黑龙白虎的变态。

沉默地抽完一根烟,林泽目光略显复杂的扫了陈瘸子一眼,正欲说什么,却被陈瘸子抢先道:“要是能再有一壶酒,就圆满了。”

“你伤的挺重,不适合喝酒。”林泽微微皱眉。

“也许是最后一次了。”陈瘸子淡淡地说道。

林泽眉头一挑,立刻咧嘴笑道:“如果是这样,我请你喝。”

言罢,他变戏法般从腰间摸出一壶酒,递给陈瘸子。

陈瘸子没做声,只是心平气和地接过酒,灌了一大口。死气沉沉的脸庞顿时恢复生气,喃喃道:“好酒。”

“酒是挠心的烧刀子,自然是好酒。”林泽说道。

“谢谢。”陈瘸子又灌了一口,吐出一口酒气道。

“谢什么?”林泽揉了揉鼻子。

“送我酒喝。给我饭吃。”陈瘸子万说道。

“是朋友就别说这种话。”林泽笑道。“其实我也有把你留在韩小艺身边的私心,别把我想的太伟大。”

“你是人,不是神。”陈瘸子简明扼要道。

林泽却是略微愕然。

“你放心,喝完这壶酒,燕京就算多了个瘸腿的不死小强。没谁敢再瞧不起这个死瘸子。”陈瘸子继续说道。

“真这么想?”林泽却是不那么肯定地问道。

“你用心良苦激发我的战意和斗志,我再破罐子破摔说不过去。”陈瘸子轻轻抚摸打了铁架的左腿,将床边的纯钢拐杖抬起来,淡淡道。“既然你送了这根拐杖给我,我自然要自己站起来。而不是让你扶,更不是踩在你的背上才能站起来。”

“好!”林泽大笑三声,劈手夺过烈酒道。“这一杯,敬你。”言罢,一饮而尽。

陈瘸子怔怔瞅了林泽一眼,见他真喝完了烈酒,却是苦涩道:“我这辈子的最后一口酒啊——”

“哈哈哈!”

————自从上次董小婉当着几百号人的面言辞拒绝了燕京第一少,也同样是燕园第一少的陈逸飞之后。她的人气水涨船高,大有一统燕园的架势。但作为当事者,大才女却仍然过着早起早睡的正常生活。没被这些对她而言毫无意义和营养的身外之物影响作息,如往常一样,只要有机会有条件,她都会像个跟屁虫似地坐在林泽旁边。上课听讲做笔记。课间休息则是给林泽做一份远远详细过她的笔记,毕竟,她做笔记只是多年养成的习惯。老师传授的知识她基本都记入脑子,根本不担心漏掉什么。

这一日她如往常一样,下了课便给林泽做笔记,顺便给睡的撕心裂肺的牲口当守门神。至于偶尔从他旁边走过,看上去好像是去办什么正儿八经的事儿,实际则是借故偷偷瞄她几眼的男生口,也不知道董小婉真是心无旁骛地在做笔记,还是假装没看见。总之上课时她大多时间抬头听讲,下课则低头认真写笔记。丝毫不像一个出尽风头的校园风云人物。

但也正是董小婉这宠辱不惊的姿态,让这位开学没多久便一鸣惊人的大才女在燕园彻底大红大紫。

燕园缺校花吗?

肯定不缺。

那一小撮被好事者评断出来的校花哪个不是有着倾国之姿?哪怕气质并没董小婉这般纯洁干净,却也称得上要妩媚有妩媚,要风情有风情,没半点水分。可比起受欢迎度,董小婉秒杀那帮早已高高在上的校花毫无压力。

倒不是董小婉的长相气质真高出那帮艳明远播的校花级美女多少,而是她并没恃姿色为傲,更没摆出拒人千里之外的架势。

其余大一大二的校花习惯了被万人捧杀,久而久之自然会养成或多或少的公主病或傲娇毛病。对某些不自量力的钓丝男不假以辞色是情理之中意料之中的。甚至可以说是人之常情,并没什么好奇怪的。纵使是大三大四那帮修炼成精的校花,为了维持形象会努力克制对那些毫无自知之明的吊丝男的厌恶,并不会流露在脸上。但无形中,她们还是会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俯瞰那帮穷矮搓。

所以不论是大一大二的新鲜校花,还是大三大四的那帮学姐校花,终究都会让一部分男性牲口不爽,大部分女性牲口恶心。但董小婉不会,她从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她只希望能多点时间守候在林泽身边,帮他多做几份笔记,让他睡觉的时候能多点安稳,那就足够了。

她不会仗着自己的资本为所欲为,也从不招惹任何人,仅仅是一个普通学生的身份在学校活动,在课堂上听讲。没有杀伤力,对任何人都笑的腼腆但不热烈。矜持而矜贵。像个纯真无邪的小女孩似的,惹人怜爱。

这样一个对任何人都无害,非但不会伤害男性牲口的自尊,也几乎无法让女性嫉妒羡慕,撑死了有点嫉妒她才华和脸蛋的女孩,想成为燕园最热门的种子校花几乎是情理之中的。

当上课铃声再度响起时,足足睡了三节课的林泽终于如猛虎般抬头,揉了揉睡得僵硬发麻的脸蛋,嘟哝道:“现在啥时候?”

“十一点了。”董小婉微笑道。

“草,时光如狗啊。眨眼就要吃饭了。”林泽唏嘘感慨,惆怅地直欲摸出一根香烟。但考虑这儿是教室,正大光明地抽烟终究影响不好,便是作罢,无奈地摇头道。“待会儿一起去吃饭?”

“嗯。”董小婉点了点头,眨巴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灵气眼眸,咬唇犹豫着,似乎想说一件很严重很大条的事儿。

她这个下意识地举动立马牵动了能清晰瞧见她表情的男性牲口,一个个叹为观止,惊为天人。林泽亦是揉了揉鼻子笑道:“有什么事儿吗?”

“有一件——”董小婉轻咬贝齿道。“但不知道应不应该说。”

“说罢,咱们什么关系,只要不是问我借钱,啥事儿都好商量。”林泽拍了拍嘴巴,老烟枪最怕的就是有烟没机会抽。比没烟了还难受。

“我爸妈明儿来燕京探望我。知道你跟我是一个系的,想让我们一起出去吃个饭。”董小婉轻声说道。

“这样啊——”林泽挠了挠头,表情略有些惆怅。

“如果——如果你有事儿就不勉强了。反正只是吃顿饭。”董小婉神色慌乱地说道。似乎很担心自己将林泽逼入艰难地抉择之境。

她不是个喜欢给男人压力的女孩,所以她从不给林泽做艰难抉择的机会。只要他不喜欢,她一般都不会提。但今儿这事情是爹妈交代的,所以才会硬着头皮询问。

“我能有啥事儿。”林泽见女孩儿面露忐忑不安,不由咧嘴笑道。“我这不是纯粹在琢磨着见你爹妈应该买什么礼物嘛。”

董小婉喜上眉梢,心中无比甜蜜,幡然从紧张中脱离出来,却发现手心全是汗珠。无比狼狈。

“不用啦。人去就好。”董小婉说道。

若是让那帮从上课到下课都在偷看董小婉的男性牲口听见这句话,必定吐血而亡。

这算啥?

老子连搭讪你,跟你说句话都鼓不起胆量。这牲口倒好,连礼物都不带,就可以见校花的爹妈。

人比人,当真气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