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神

剑神

作者:司马紫烟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时当九月,正是秋染丹枫,香飘金桂的季节。重九,俗例有登高之举。举凡骚人墨客、逸者雅士,都在这一天上三五成群携酒煮茗于名山胜境,或吟哦而遣怀、或高歌以寄情、或凭岩而揽胜、或抱石而独饮……总之,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节日、一个属于雅人的节日,也是一个属于山的节日,更是一个欢乐的节日。东岳泰山为五岳之首,虽然不是最高的山,却是最负盛名的山,故而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说。时值佳节,泰山应该是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游人最多的地方。可是这一年的重九,在登山的路上却冷冷清清,寂无行人!…

最新更新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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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初年,武林混乱。三三会称雄关外,不可一世。镖客尤不平为护送赈救黄河灾民银两,而与三三会展开殊死搏斗。少林、武当九大门派及天竺魔女乘火打劫,江湖上风起云涌,武林中杀机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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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染霜林醉,暮照夕阳红。这是个秋天的黄昏,满天的晚霞,映着满林的丹枫,萧瑟的秋意,透着一种耀目的绚烂。咸阳古道上,得得地来了一匹骏马,马是胭脂色,在霞光枫影中,显得更红了。马上是个二十四五的健壮青年,一身劲装,肩头斜挂着一张大弓,鞍下跨着长剑,魁伟的身材,黝黑又俊秀的脸膛,越发衬得他的英气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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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霞山只是一座小小的土山,方圆不远百里,高不满百寻,无峻拔之奇峰,也没有湍急的流泉飞瀑;可是它到秋天,却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游客,诗人为它谱下了无数美丽的词章,因为它有着一个引人的特色。那就是满山的丹枫。枫树是一种变色的乔木,它的叶子如展开的手掌,五枝叶角,像五根手指;一到秋天,它就变成了红色,红得带苍,红得发紫,这满山的红叶,为那座土山带来了一片灿烂的奇景,也赢得了一个引人遐思、充满诗意的名字栖霞。这不是秋天,而是一个料峭峻寒的冬晨,红叶早就凋零了,地下铺了一层白色的厚雪,枯枝上也堆着白雪,只有下半片还保留着原来的褚色,算是银装世界中唯一的异色,因为其他的所在全被积雪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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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物凄凉拂暑流,汉家宫阙动高秋,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紫艳半开篱菊静,红衣落尽渚莲愁,鲈鱼正美不归去,空戴南冠学楚囚。这首长安秋望的诗中,写尽流落异地思乡之情,虽非韩宏所作,却流露出他此时此地的心情。长安,这两个字在偏远的地方而言,本身就具有了一种权威性吾从长安来。当有人说这句话时,多半会不自觉的挺起了胸膛,表现出一种傲意来。而且,周围的眼光也立刻会加上相当程度的尊敬。因为长安是帝都,皇帝在那儿治理万民,抚育四夷。那儿堆积不尽的财富,到处都是琼楼玉宇似的宫殿。在长安市上,几乎找不到一个丑的女人,每个女子都是美若天仙。
  • 作者:司马紫烟
    少年侠士罗菩提一人一骑,仆仆风尘,闯关万里,由黄山的菩提禅院,来到了滇西的高黎贡山。他虽然才只有二十七岁,却已名列武林八奇之。他是一个孤儿,除了知道他姓罗之外,身世早巳不详。自幼即是菩提禅院的主持一一一代侠僧佛印上人——生平仅有的-个传人,他是如何为佛印上人所收录,已经无人得知了。因为黄山之奇闻名于世,佛印上人修真之所,又建于黄山最高的始信峰,很少有人前去探访。他封剑江湖之后,也谢绝了交游,直到罗菩提二十岁艺成出师,游侠江湖,大家才知道他是一代侠僧的传人,间接地也知道了佛印上人修真之所,否则大家还以为这风云一世的武林高人离开人世呢!
  • 作者:司马紫烟
    武侠小说写侠,写侠的七情六欲侠肝义胆。七剑九狐十六人,简直就是风云变幻的江湖缩影,各有绝技,鱼龙混杂,为了出十年止杀-口恶气,同赴黄山。情侠江梦秋初出茅庐代人践约,显技雁回峰……智狐方梅影芳心暗许,二人姐弟相称游历江湖。卢沧客赠其宝马佳人,丐帮赠其侠士,兰质慧心倾城倾国的美人,渐渐围绕在情侠周围。一个天资过人、心机缜密、几近完美的魔,一点点的壮大,离侠士们也愈来愈近。司马先生敏锐细腻的描写了魔的张狂,更有魔的弱点入了魔道,心里只有自己,唯我独尊。
  • 作者:司马紫烟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纳宠喜宴上,那天也是他四十八岁的生日。
  • 作者:司马紫烟
    谢灵运也表示不信道:那张云竹怎能当着我的面前把它炼化了……蛇神接道:是啊!我去的时候,他刚好完工……柳依幻大笑道,你们都上了他的障眼法的当,事实上他在龟壳上滴了一种蚀形药水,他那种药水只能将龟壳蚀化为无形,你们所得到的,不过是壳内血肉所化灰烬而已,对人蛟丝毫不起作用……蛇神呆然不语,谢灵运也怔住了,柳依幻又笑道;张云竹在昨天就到人蛟的穴中将那枚卵壳取到手中,因为你们都跟得他很紧,他无法分身制炼,所以才偷偷地交给了我,叫我到外面去制炼成功,今天才赶回来,恰好赶上时间……
  • 作者:司马紫烟
    爱新觉罗氏的天下是在马背上打出来的,所以清朝的皇帝比以前君临天下的皇帝都要苦一点,尽管他们已经可以坐享其成,可是从他们做阿哥的时代开始,除了要学习坐朝理政的文事之外,还得要苦学骑射的功夫。学则必须有用,没有可供杀伐的对象,就只好用万兽来代替了,京城禁官内地方不够宽敞,於是在京郊特辟了一个大围场,豢养着难以数计的飞禽走兽,用以供皇族操演射技,而且每年必然有一次大规模的秋狩。
  • 作者:司马紫烟
    对于万象别府,他是轻车熟路了,因此当他重新站在那高大的门楼时,心中有着无限的感慨!轻轻地推开了深闭的重门,依旧是浓荫夹道,青石铺地,信步前行,寂不见人,慢慢走到了初度邂逅南海渔人垂钓的小溪,流水挣淙,景色如故!他对流水看了一眼,脸上浮起一个不自知的微笑,正想纵前过溪,忽而心中一动,因为他看见小溪的上游竟然架了一条小独木桥,桥畔有一个黄衣女子正凝神痴立!他走了过去,那女子低首凝视流水,似乎没有发现他的来临,由水中反映的影子,他认出这是刘素客的次女刘月英,她愁眉深锁脸容戚戚,仿佛含着无限的悲苦,担着莫大心事。
  • 作者:司马紫烟
    岳小虎一心想追随他的老祖宗的功名事业,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名将岳飞第二。他是河南汤阴县人氏。只可惜他眼岳武穆的关系,仅仅只沾上这么一点的同乡之谊。还有就是两千年前,可能是同一个老祖宗,大家都姓岳。此外,就是八十杆子都沾不上一点边。但是岳小虎不管这一套,他说他的老祖宗是岳飞。逢人也如此吹嘘,别人既不相信,也没怀疑。
  • 作者:司马紫烟
    夜色,笼罩着扬州城,笼罩着瘦西湖!然而这春风十里的古城,并没有因夜的来临而显得寂静,相反地还更加热闹起来,因为这是一个迷人的城,是一个到晚上更迷人的不夜城!扬州城的富裕是因为它执掌了全国的最优美风景,交通方便,生意兴隆,又是鱼米之乡,人的生命却空虚了,为了填补那种空虚,扬州农民养茧抽丝,大办林牧业兴修水利。于是天下的佳丽都集中到扬州来了,到了扬州,正所谓:烟花三月下扬州。这正是烟花三月的季节,也正是无限温柔的季节。瘦西湖上画舫穿行如梭,丝竹声、软歌声、欢笑声、琴笛声,袅袅绵延,真如仙境一般!
  • 作者:司马紫烟
    每一个怀春的少女,只要见过司马青的,就无法不为他的丰采所倾倒,而偷偷地爱上了他。因为司马青是一个无比的美男子,他朝你笑一下,你就会猛烈地心跳,跟你说过一句话,你会昏过去,如果有幸能让他握过你的手,不!那就是你的不幸了,因为你会为他而终身不再想嫁人,因为你永远不想再让第二个男人再握你的手。这不是渲染,也绝非夸大,司马青一共只握过三个女孩子的手,一个是因为在路上摔了一跤,恰好司马青骑马经过,被他伸手扶了起来,这个女孩子没有许配人家,她进了一座深山的尼庵,在古佛青灯里寄托她终身的相思。
  • 作者:司马紫烟
    夜色,笼罩着扬州城,笼罩着瘦西湖!然而这春风十里的古城,并没有因夜的来临而显得寂静,相反地还更加热闹起来,因为这是一个迷人的城,是一个到晚上更迷人的不夜城!扬州城的富裕是因为它执掌了全国的盐运,扬州人因而很多成了巨商富贾,财富虽使得人生活充实了,相对的,也使人的生命空虚了,为了填补那种空虚,自然而然地趋向于征逐酒色。于是天下的佳丽都集中到扬州来了,男人们耽于醇酒美人的享受,女人们惑于金钱的魔力,点缀了扬州,繁荣了扬州,烟花三月下扬州这短短的七个字,道尽了扬州所迷人的全部因素。这正是烟花三月的季节,也正是无限温柔的黄昏。瘦西湖上画舫穿行如梭,丝竹声、软歌声、猜拳行令、喧笑声,将整个湖面喧腾得十分热闹。
  • 作者:司马紫烟
    烈日当空,万里无云。六伏天的河洛道上,几乎难见来往人马的影踪。除非有十万火急的事儿,谁愿顶着这么大太阳赶路。倏然,远处尘烟滚滚,出现一团红影。乍看似一团火球,拖曳着长长的火焰,激起尘烟飞扬,以那种惊人的速度疾射而来。红影由远而近,逐渐看清是位红衣少女,跨着匹赤色骏骑在奔驰。马儿骏,人更俊俏、艳丽。少女年方十七八岁,一身鲜红紧身劲装,足蹬鹿皮小蛮靴,手执马鞭。鞍旁挂着一柄古剑,黄色剑穗随风飘动,显得英姿撩人。
  • 作者:司马紫烟
    每年例行的聚会,紫骝与青骢总是到得最早的一对,因为它们是当世跑得最快的两匹宝马,总是比其他人早一天到达,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原因。举世闻名的八骏中,它们的脚程虽然常居首位,但其他的马绝不会比它们慢上一天才跑完那三千里长途。最主要的是它们的主人──天马行空龙千里与流星赶月华无双,不仅是闻名当世的情侣,而且也是关中首富,更是这八骏园的主人。他们这对夫妇,不仅慷慨好客,也很懂得享受,更是最晓得如何使每一个客人愉快的主人。
  • 作者:司马紫烟
    黄昏,日暮,深秋,归鸦飞掠过白杨枝头,树叶大部份已经被秋风扫落了,光秃秃的枝梢间架着一个鸦巢,那三五昏鸦原是要投向巢里的,但是它们才飞到那棵大树附近,就似乎有一种预感。她们的家已经不安全了。一种无形的不安,促使她们毫无考虑地飞高,掠过,远离了那个几经艰辛才筑成的旧巢。这不安是由一个人所引起的,他就站在树下,背负双手,望着晚霞璨丽的西天。他的腰间插着一把剑,他是约了人来决斗的,他所约的对手还没有来到,但一股无形的杀气已经弥漫开来,溶合在空气中。
  • 作者:司马紫烟
    边城。冒险家的乐园,犯罪者的天堂。这个地方平沙无垠,白天,太阳下热得像火炉,能把人都烤焦。入夜,却又冷得能叫人发抖。犯了罪的人被流放到这里,脱狱的重囚逃避在这里;於是这里又形成一个虽有王法而又无人执行的地方。拳头与刀剑形成了法外之法,由拳头大、胳膊粗的执行着。然而,这地方却又出奇地富裕,在河底的沙粒可以淘洗出金子,大的像豆,小的像米。在沙堆里有时能挖到大块的美玉。在草原上有成群的野马,深山中,固然有着吃人的虎狼,-也有着珍贵的红狐、银狐、黄狐,它们的皮毛比黄金都珍贵;假如你懂得采药,这儿更有着无以计数的昂贵药材!
  • 作者:司马紫烟
    两人都很卖劲,剑势加风,攻向瘦龙,这下子心存杀机,瘦龙的情势更危急了,他虽用前蹄踢开了班古的剑;但达瓦西的剑却刺在他的后股上,总算他的感受与反应不慢,旋过身子,前蹄再起,而且张嘴欲咬,狰狞的声势使得达瓦西因畏却步,才使那一剑仅只刺入寸许深而已。负伤后的瘦龙愤怒了,嘶声更烈,口中喷着白沫;低下头,圈起身子,两条腿不住急速地踢出去。速度快,劲力猛,使得班古与达瓦西的剑不易刺进去;但是他们却仗着身形较为灵活,也跟着绕圈子,等待着他的速度慢下来,好拖进来刺出那致命的一剑。
  • 作者:司马紫烟
    一个青年从塞外东行入关,为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因,要向中原武林中天府八君挑战。那是八名武林大豪,声势之盛,可席卷黑白两道,他一个人、一支剑,没有人相信他能成功。虽然他有着许多离奇的遭遇,得到了一些离奇的人与离奇的帮助,但他的过程仍是十分艰巨的。他爱上了一个不可爱的女人,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些既可爱又美丽的女郎爱着他、缠着他。在这许多错综复杂的爱情中,他将何取何舍呢?在面对无数的阴谋陷害与无情的屠杀时,他又如何地脱困呢?
  • 作者:司马紫烟
    江湖神秘组织天府,广罗武林奇侠怪杰,危害天下。身怀绝技的侠客水文青,苍天行道,为灭天府行侠江湖,幸遇美丽公主冷寒月。侠骨正气赢得了公主的爱情,二人携手大胜崂山二鸟的惑心功邪术,几经磨难,血刃了雷火天王萧圣,江湖怪杰鬼见愁等武林高手。为寻府宗,冷寒月独闯仰止山庄,计破西藏高僧呼嘉的天龙,天唱魔功及迷魂大法。不料中计身陷魔窟,被药物涣散功力的艳女,胴体毕献,百般受辱后,方知天府,府宗。原来竟是身边的他……
  • 作者:司马紫烟
    杜英豪硬被留在扬州吃刘三公子与柳小英的喜酒,因为柳小英原是属意他的,而刘三公子刘平云却是为了要跟杜英豪别别苗头,把柳小英从江宁劫走,带回扬州,杜英豪根据线索追到扬州,柳小英则与刘平霎相互生情而缔许终身了。当然他们两个人都感到很对不起杜英豪,再三恳求他留下来喝杯喜酒。杜英豪并没有那么好的兴趣,柳小英如是要嫁给他,他会大感头痛,甚至于溜之大吉的,但柳小英嫁给别人,他心中却颇不是滋味,再要他留下来喝酒,他更是兴味索然了。
  • 作者:司马紫烟
    天寒地冻,大雪缤纷,凛冽的北风呼呼刮着,更助长了它的气势。刚刚过了中午,天色就昏暗下来。仿佛已近薄暮。这样恶劣的天气,已经连续了好几天。三天前,雾灵山就为积雪所封,使得想走山路捷径入关的商旅,都被困在了山中的村子里。村子不大,仅几十户人家。而且几乎全是猎户。只有一家开了几代的老茶棚,兼卖简单的饮食,让经过的人可以歇歇脚,打个尖,倒是给人不少方便。
  • 作者:司马紫烟
    一望无垠的大漠,掩盖了历史的足迹。飞沙,落照!马嘶,驼铃!塞上的景色是雄伟的,这一片覆盖千里的黄沙下,曾流传着许多壮烈动人的故事,汉代的李广曾率着华夏的铁骑,将匈奴驱向远远的西方,班超曾在这儿发扬了上国的尊严,张骞曾经将文明点缀了这儿的漠野,玄奘曾经跋涉长途,翻越此地,带给人们一种新的思想境界……此刻,这一片广阔的漠野上却聚满了三山五岳的豪雄,他们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有着各个辉煌的英雄事迹,这些事迹曾是他们以血与汗,经验与苦修,生命与冒险换取而来的……
  • 作者:司马紫烟
    蜀江水碧蜀山青,这是诗人对于天府之国四川的礼赞,西南一带,由于地处荒僻的高原,大部份都是穷山恶水,只有这一块地方得天独厚,物华景秀,成为众所周知的乐园!嘉陵江的水永远是那么蔚蓝,峨嵋山也永远是那么青葱,这地方不仅是佛教的胜地,而且也是武林中圣地!三年前,九大门派在黄山论技,峨嵋的俗家弟子凌无咎以一手风雷剑法与三十六式披云掌力挫群雄,独占鳌头,不但本人赢得天下第一的美誉,即使是峨嵋一派,这些年来,也隐隐有武林霸主之趋势!现在又到了六年较技之期,身居主人的峨嵋这次居然别出心裁,将竞技的项目改为竞力!
  • 作者:司马紫烟
    云淡风高,鸿雁凄楚,正是菊老秋黄的季节!一片萧索,一匹骏马,驮着一个意兴沮丧的年青武士,脚踢在一条荒凉的古道上。晚山暮照,夕阳分外红,更增添了无限的落暮。马蹄声得得地敲着山石,像离人心弦上惆怅的节奏,在晚霞的红光里,他不禁感慨地长吟道:一抹晚天霞,嫣红透碧纱;西风声里哀雁低。正是客愁愁不稳,硫柳外,下归鸦。桃李别君家,霜凄菊已花;五湖遗恨满天涯,欲将心事间流水,水不语,浪淘沙!这是一阔后多令,在他低沉的声调中吟出来,别具一种伤感的意味,长吟甫毕,忽地晚风中送来一阵钟声。
  • 作者:司马紫烟
    可人小筑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热闹过,门前车马骏骑已经停了一大片了,可是还有着不断的客人前来。这更显得旁边的那些门庭的冷落,也使得那些倚楼含笑的人儿一个个收敛了嘴角的笑,把刻意修饰匀饰脂粉的那一张张美丽的脸拉得长长的,也把那一口银牙咬得格蹦蹦地直响。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假如嫉妒的人真能燃的话,可人小筑此刻必定是化为一片灰烬,因为这一条平康里,三十四家乐户,就有三十三对,六十五只眼睛在喷火,喷向了可人小筑。三十三个人,应该是六十六只眼才对,怎么会只有六十五只呢?其中李么儿只有一只眼。
  • 作者:司马紫烟
    忧愁仙子拥有世界上最有魔力的情剑,谁掌握有情剑谁就可以凭借情剑的魔力,得到自己心爱的而又无法得到的情人。多情而又充满血性的夏侯杰,为了获得师妹的芳心,历经情色考验,终于获得情剑,本以为可以和师妹百年好和,可此时师妹已和扫波剑客之子罗君秋结合,虽有情剑却改不了命运的安排。然而情剑也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学会了绝世剑术,从而登上了武林剑会盟主的宝座,承担起了天下武林安危的重任,为了武林得以平静,他跋涉千里,独上西域,以阻止险恶的圣心魔教教主赫连新称霸武林的野心,一时无以阻止魔教势力的延伸,然而夏侯杰的努力或是得到了白驼派掌门、忧愁仙子之助,为了阻止魔教入侵武林,夏侯杰,忧愁仙子迫于无奈,只能利用魔剑的力量,使魔教教主郝步芳爱上夏侯杰,夏侯杰同时联络中原正派力量与之相抗衡,赫连新为了杀夏侯杰,进入中原,万里追踪。为了让武林有一个清平祥和的环境,夏侯杰与中原武林同道共抗天心教与魔心圣教。联络群雄与众魔决战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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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上流传着一个传说:要自杀的人最好遇上杜云青。这虽是个传说,但却没有人怀疑,每一个曾经在江湖上混过了几年的人,都可以为你举出一大堆的例子。塞北五娘、江南七怪、南天一鹤、楼霞双仙等等,这些跺脚四海颤,名重一时的黑白两道的高手,一个个都死了,死得非常的安详,脸上还带着容容,或者是坐着,或者是躺着,也许就是那么安详地站着。但是这些人没有一个是活着的,更没有一个是想自杀的.可是他们全都死了,而且死得非常的安详!这些死的人当然不会说话了.他们的身边也没有留下任何的遗书、遗言或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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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伙子是从芬齐果勒河搭木船下来的,河流发源于高原上的达布逊湖,那只是一个不太著名的小湖泊,可是在一些真正知道它价值的人们心目中,却是一块圣地,因为经常有人在芬齐果勒河的沙岸里,或是河滩的浅沙里,捞到了闪闪发亮的金粒。这小伙子一看就知道是从塔拉尔宫里出来的,因为那条木船是专门为塔拉尔宫的喇嘛们载送给养的,别的人都不准搭乘。但也令人觉得奇怪,因为他是汉人。塔拉尔宫的活佛珠玛大喇嘛最讨厌汉人,也从来不跟汉人打交道,这个汉家的小后生怎么会从塔拉尔宫里出来呢?当他的脚离开了船舷,踏上噶尔穆简陋的码头第一步,就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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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仙镇为我国有名的四大镇之一。它,位于开封西南贾鲁河西岸,距开封城约三十里,本来是有名的四大镇之一,自经岳武穆大破金兀术于此之后,朱仙镇三字,奥是成为妇孺皆知的要地,俨然为四大镇中,最负盛名的一镇了。由朱仙镇的西大街走间郊区,不到半里,就可看到两幢掩映在浓荫中的宏伟巨宅。这两幢宏伟巨宅,相距仅两道围墙,算得上是鸡鸣犬吠相闻,左边的一幢,规模较小,但占地也在百十亩以上,至于右边的一幢,则占地总在百亩左右了。拥有如此宏伟使宅的主人,当非寻常人物,不错,提起这两幢巨宅的主人,可说是大大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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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望着孤零零地坐落在山坡上的小茅屋,张自新的心就开始不安地跳动着,雄赳赳的步子开始放慢了下来,强壮成熟而挺起的胸膛也就缩了下去,肩上那支五六斤重的木扁担跟两根麻绳忽然变得异样沉重,连早上进城时担满了每头近百斤的干柴时,也没有这么沉重。卖柴的两串铜钱还在怀里揣着,另外连赢带抢的两块整银子,却梗在腰带里而很不舒服。今天的运气很不错,挑着两担柴,在城里转了一条街,就被通达镖行的掌厨师父李歪嘴给买去了,而且价钱很公道,给足了两吊大钱,当时买了米回家就好了,可就是抵不过大统房里滴溜溜直撞瓷碗的清脆骰子的诱惑。
  • 作者:司马紫烟
    除了吕四海自己之外,谁都没有把他看为英雄,因为他身上没有一点英雄的气息,他的行为也没有一丝英雄气概,只有一点,那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他有个绝对英雄的外号飘泊英雄。但这外号是他自己取的。英雄是年轻英俊洒的,他不是。他比一个普通的人高一点,却不够雄壮,稀稀落落的十几根胡子还有长短,眼角经常含着两团黄黄的眼屎,黄瘦的脸皮,细如柴杆的胳臂,以及一副不惊人的外貌与身材,一身有补绽的粗布衣服,一双草鞋,连小孩子都吓不倒,他的胡子长不齐,就是被街上的顽童拨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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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之轮转动如常,岁月来去如风,残留的记忆变为传说,传说又慢慢成为神话,而当其诞生的纪元再度循环降临时,连神话也早已被遗忘。在某个被叫作第三纪元的时代,新的纪元尚未到来,而旧的纪元早已逝去。一阵风在末日山脉刮起。这阵风并非开始,时光之轮的旋转既无开始,也无结束。但这确实也是一个开始 在时光之轮的世界里,时间是一个有着七根轮辐的轮子(一条大蛇首尾相衔环绕着一个七根轮辐的轮子)。每根轮辐是一个纪元。随着轮辐的转动,纪元也就随之更替。每一个纪元是很长的,所以虽然这个轮子只有七根轮辐,但当它转一周时,上一次的纪元往往早已被人遗忘。 太古,在阴影之战后,那些发疯的男性两仪师在临死之前彻底地改变了地球的面貌:山脉夷为平地,平地产生高山,旱地代替了海洋,海洋覆盖着旱地过去的一切没有一丁点残留下来。在数个纪元之后,不是学者,根本不可能知道关于阴影之战和裂世之战的点滴资料,而即使是学者,他们也只知道某些片断。 然而,尽管国家兴衰不定,几个世纪以来,走唱人却一直在传诵一个预言,那就是不会随时间而有一点变化的龙之预言。预言里说,龙将会重生,暗黑之主将会脱困而获得自由,龙将会在末日之战中直面暗黑之主而拯救全人类同时,他也将会再次摧毁这个世界。 牧羊人兰德,本来与村中的朋友们一起快乐地等着立春节的到来,然而,噩梦突然发生,灾难从天而降,一系列变故将他彻底从世界边缘的安宁小村拖进命运旋涡的中心!为了保护家乡与想保护的人,为了寻求自己到底是谁的答案,他与同处命运之网的好友,一起踏上漫漫征途 时光之轮的第一部,是作者向托尔金的致敬之作,熟悉指环王的人,可以在里边发现许多妙趣横生的细微之处。但是到了第二部,整个故事开始恢弘地展开,带领读者完全进入新的世界。
  • 作者:三十米大刀
    【反套路、苟流、最强骚操作、轻松修仙!】师兄,今晚的夜色真美呀。月光轻柔,在没有人的湖畔,绝美师妹轻声对你说道。望着师妹娇羞的面庞,你会……【选项一】:双目含情,并用内功从湖水里捞出一条鱼,飙出土味情话:宝,我刚刚去抓鱼了,抓的什么鱼,爱你到至死不渝!剧情推演:与师妹甜蜜双修,并获得老丈人柳家独门绝学,三品顶级战技《柳叶飞刀》。【选项二】:立刻转身,假装道德败坏的师兄,轻佻地挑起绝美师妹的下颌。剧情推演:师妹怒叱想得美,并甩出十枚极品丹药炼气散作为分手费。【选项三】:并不转身,用一句破坏气氛但并不失风度得回答,暂时打消她对你的想法。剧情推演:天命值+1。这还不简单吗?今晚的月色……嗯,适合刺猹!你轻声道。
  • 作者:折吱
    符城沈家的那个相貌姝绝的病美人沈小少爷,又又又昏倒了! 昏倒在他跟影帝裴慕之的世纪婚礼上! 医院一再下达病危通知书。 媒体多次拍到裴慕之频繁出入医院,微博更是始终置顶等你醒来。吾妻,长思。 粉丝泪目:哥哥真的好深情!我又相信爱情了! 裴慕之身价水涨船高。 一杯毒酒送自己的皇弟归西,大仇得报,重登帝位的沈长思窝火地发现,自己竟然魂穿到一个同他同名同姓的病弱小少爷身上。 对方不仅对一个名叫裴慕之的小戏子情根深种,甚至不惜向家人以死相逼。 沈长思舔了舔略微干涩的唇瓣:呵。 情根深种么? 他只想手起刀落,弑个夫。 沈小少爷好友钟麟在沈长思面前哭得梨花带雨,长思,那天杀青宴,我跟慕之,我真的是喝醉了。我跟慕之真的没什么。你相信我,不要生我们的气了,好不好? 沈长思瞥了眼虚掩的病房房门,轻咬苍白的唇瓣,其实慕之跟我解释过了。那天,你因为拍戏总是NG,被导演骂。心情不好,慕之是去安慰你。是我不好。我不该误会你跟慕之的。 钟麟咬碎后槽牙,勉强装出高兴模样,太好了!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对不对? 沈长思睫毛微垂,嗯。 在沈长思看不见的地方,钟麟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哈,沈长思,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地蠢,一样地烂好人。 病房外,无意间目睹了钟麟变脸全过程的裴慕之眼神愕然。 钟麟走后,沈长思优雅地剥着手中的香蕉。 以后还是好朋友啊? 那得看,你有没有这个命。 数日后。 人气小鲜肉钟麟和影帝裴慕之在婚礼当天热吻的视频被人放到了网上。 由各大媒体和营销号大量转发 钟麟和裴慕之双双形象大跌。 同一天,沈长思在社交平台发表离婚声明 裴慕之,乙亥年出生。因不守夫德,故休之。从今后,天涯末路,生死无关。 吃瓜群众:哈哈哈哈,不守夫德!!!笑yue了! 哈哈哈哈!不守夫德,故休之!!尼玛,我宣布,今日份快落,是思思给的!! 哈哈哈哈!思思,年下可不可?安利一波我家弟弟。人帅嘴甜,人间小奶狗。保证超守夫德@沈长思@王子初 卧槽?这都可以吗?年下阔能不太成熟。思思,堪堪我家哥哥呀!!我家哥哥母胎SOLO,人间老干部。夫德有保证!@沈长思@陆遇 医院。 沈长思手中的手机被一只修长的手没收。 男人身穿白大褂,声音清冽如玉,沈少,病刚好,不宜长时间玩手机。 注:不在垃圾桶里找男友,火葬场直接扬灰系列。 离婚,踹渣男。 木有露脸的是攻!!!
  • 作者:深海里的云朵
    文案:星期天入v,万字更新,敬请期待呦美艳郡主vs京城第一美人(男主)郡主语录:休夫过又怎样,尔等见到本郡主还不是得叩头行礼凤娓从没想过让沈朝成为她的俊马,不是因为沈朝小她一辈,得喊她姑姑,而是因为沈朝太聪明,她更喜欢容易掌控听她话的笨蛋美人。然而色字头上一把头,她终究没能把持住,中了对方的美人计说好只图一时欢愉,事后他却反悔,要她负起责任。凤娓欲哭无泪: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 作者:甜久
    4.11入v【你守护海岛,我守护你】孟言是生在大杂院里的漂亮美人,眸如秋水,眉若弯月,容颜若桃夭侬俪,一颦一笑扣动人心。然而穷人家的女儿,空有美貌是一场灾难。十八岁那年,孟言被偏执男疯狂追求,扬言得不到就毁了她。为了逃离,孟言主动报名下乡活动,结果疯男人也跟来了!最后没得办法,孟言父亲托老领导帮忙找个有本事的男人把女儿嫁了,也好过被偏执男纠缠不止。恰好,老领导好友的儿子正值适婚年龄,现在驻扎在海岛部队,是一名年轻有为的军官。为人正直,相貌出众,就是海岛条件艰苦,不知道女娃娃受不受得住……我可以!我愿意!条件艰苦算什么,只要能远离偏执男!……江少屿,青年才俊,母单不知情滋味。除了海岛,对别的都不感兴趣。守岛七年,他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组织,唯独却对不起父母。父母为他操碎了心,一连说了好几位女同志,他都一一拒绝。最后收到一封信,信中夹了一张少女照片。给你相看了个对象,漂漂亮亮的文静姑娘,乖得很。是很乖,也很漂亮,江少屿按捺了二十六年的心难得悸动。然而想起海岛上的艰苦生活,他毅然拒绝。结果拒绝的信刚写完,家人给他找的小媳妇已经在部下们的带领中上了岸。大伙儿揶揄地喊她嫂子。他妈没说错,姑娘确实很漂亮——肤若凝脂,手若柔夷,看向你时,熠熠生辉的眸子仿佛会说话。你好,江少屿同志。男人一身笔挺军装,五官冷冽,肃气凛然,看向她的眼神透着婉拒。孟言同志,现在还有反悔的余地,如果你无法忍受岛上环境,我会派我的部下送你回家。孟言望向他身后蔚蓝的大海,以及荒凉的土地,拳头一握,坚定道:不后悔。江少屿同志,我跟定你了!……孟言穿书了,穿成年代文里的对照组炮灰女配。后文情节,孟言会嫁给偏执男配,进入一段压抑且充满暴力的婚姻生活。孟言不是受虐狂,穿越后果断改变小说剧情,选择了某海岛军官做今后的另一半,她决定把未来的后半生奉献在海岛上。且说实话,那军官性格好,长得也好看,不亏。哪知上岸后才发现,海岛根本不像她想象中的贫瘠和荒凉!椰子、芒果、番石榴,偶尔出没的野生小动物……提起水桶跟对象去赶海,蛤蜊、螃蟹、小章鱼……土地荒凉,缺少淡水,吃不上蔬菜?那就一起开垦荒地,建设美丽海岛吧!————*1v1,男女主双c*温馨夫妻日常,家长里短,种田文———————*———————预收《穿成反派的小姑姑[八零]》易茉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贪图美色跟江盛年谈恋爱!除了有钱有权和一张俊脸,江盛年哪里都不好:性格烂、脾气炸、霸道偏执,占有欲极强!甚至恋爱许多年以后易茉才知道,原来他还是个坏事做尽的反派人物!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易茉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江盛年变成了前任,然而一场车祸,她竟穿到了八十年代,成了江盛年十八岁的小姑姑???而她避之不及的前男友现在才……五岁?望着面前瘦骨嶙峋小豆丁,易茉激动了,兴奋了——江盛年啊江盛年,让你偏执霸道不讲理,让你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现在落我手里了吧?让小姑姑好好整治整治你!然而,前男友。——你的童年怎会如此悲惨啊喂!*江盛年两岁没了爹妈,三岁被送到姑姑家寄养,他们对他非打即骂,他的童年几乎是在恐惧中度过的,于是长大后的他暗暗发誓,一定要狠狠报复姑姑一家!可后来,他最讨厌的小姑姑像变了个人。他故意拿棍子敲她:年年真乖,会帮姑姑递擀面杖了呢。他想用水泼她:年年真棒,会帮姑姑倒茶了呢。他故意在作业本上乱写:年年真厉害,都会画画了!一看就是上大学的料!易茉带他离开压抑的家,给他上幼儿园,带着他创业开店。她不再对他打骂,她温柔地替他擦去泪水,给他吃世界上最甜的大白兔奶糖,他几乎过上了天堂般的幸福生活。看着越来越温柔的小姑姑,江盛年内心是崩溃的!*1v1,温馨日常,家长里短求收藏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