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将尽

繁花将尽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马修决定退休了,只参加戒酒聚会、与妻子伊莱恩过着悠闲的生活。但他还是同意接手最后一宗调查。露易丝终于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但她总觉得他对自己有所隐瞒,雇马修调查真相。在马修查出这个人的真正身份之前,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杀手的目标似乎是伊莱恩………

最新更新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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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3月26日(周六)入v,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牧白黎,一个平凡的高三生,每天不是做试卷就是在做试卷的路上,偶尔闷得慌就组队翻墙去吃顿烧烤,畅想高考完要做的一百件事。然而有天,他烧烤吃到一半,十几辆改装车封住了街道。伴随急促有序的脚步声,全副武装的特殊队伍包围了烧烤店。为首的男人掏出证件,以温和的语气,强势的行动请牧白黎和他们走一趟。牧白黎猜测自己是不是精神分裂,有了一个制造多起罪案的第二人格。直到后来偶然看见一份资料报告,他才明白为什么请他的动静这么大。[那些怪物降临的第二年,牧白黎出现在大众视野内,他毁灭无数国家,在那些废墟上建立了怪物们的巢穴,成为黑暗生物们的信仰……他背弃了人类。将海洋冰封的sss级冰鸟掀起羽翼为他挡去灾祸,在阴影中阴冷窥伺的sss级黑蛇向他俯首臣服,擅长欺骗操控心灵的sss级小丑向他展露真实……他们都是牧白黎手中最锋利的刀,也是他最忠诚的狗。牧白黎就是个反人类的疯子,他不止一次号称要消灭全人类毁灭世界!一定要杀了他!趁他还没有成长起来,一定要杀了他(因情绪失控,已被叫停)……以上完整记录了八位重生者的言论。]貌似想要毁灭世界的幕后boss·牧白黎:……勿cue,他的愿望明明是考上一个好大学。1.马甲文2.本文所有内容皆为私设,请勿联系现实3.文中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作者文笔渣,玻璃心,被骂会哭4.大概率隔日更5.就要中二病就要中二病!
  • 作者:绾童
    日更,秃头码字不易,谢谢大家支持正版。【预收:狼女与结巴王爷、嫁给病弱太子冲喜。求收藏】#龙应当藏在云里,你应当藏在心里。——沈从文————裴灵雪穿书了,成为修仙门派的小师妹。一日她在捉海妖时碰上一条白色巨龙,看它气息羸弱,便好心将它纳入收妖袋,出海后放在无人之境救治。白龙有双漂亮的蓝黑鸳鸯眼,经常一眨不眨的盯着她。可有一日白龙不见了,她以为白龙伤好自行离开了,也没有多想。与此同时宗门里来了一位新弟子,眉目温润谦谦有礼,弱的连剑都提不动,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直到有一日,裴灵雪撞见新弟子满身殷红站在妖怪尸堆中,银白长发随风搅动,于血色中显出一双熟悉的鸳鸯眼,以及龙角。他嘴角噙着温柔笑意步步紧逼,眉眼带惑,语气缓慢:叫你主人?还骑在本宫背上?这时她的脑海冒出一道机械声:叮咚!拯救病娇男配司卿钰任务开启,宿主加油哦~裴灵雪:???莫名其妙修罗场?!*裴灵雪是个福瑞控,所以面对司卿钰半人半龙时最把持不住。做任务第一天:想摸龙角和尾巴,可他是个病娇,自己不敢摸。TT第二天:想摸龙角和尾巴。第三天:依旧想摸龙角和尾巴。……可是龙角一直都摸不到,她只能坐在房间的羊驼玩偶背上、抱着毛茸茸的脖子唉声叹气。有一次被司卿钰发现,从那以后裴灵雪便觉得他开始发疯了,行为也不太正常,因为司卿钰将她的长剑、羊驼玩偶全收走了。裴灵雪颤巍巍的抓着他的肩膀:走、走了一圈儿,够了吧……二人处在深海中,裴灵雪神智模糊,两手抓着她心心念念的龙角,巨大龙首附在她耳边低语:今日阿雪的一圈儿结束,该我了。她被反派送去冥界后,司卿钰红袍披身来找她,全身刀伤白骨森森,唯独一对儿龙角和尾巴是干净无损的。司卿钰轻抚她的面颊,神情暗藏疯狂与祈求:你不需要我了吗?我把龙角和尾巴保护的很好,就怕阿雪摸不到。地动山摇间,司卿钰化为一条白色巨龙,裴灵雪站在龙首之上,与他掀翻了整个冥界。*司卿钰身为龙宫太子,从小听的最多的便是爱苍生、大无私这些话。可是他爱苍生,谁来爱他?直到他碰到了裴灵雪,她就是高高挂起的太阳。有人告诉他太阳刺眼滚烫,不是谁都能触碰的。他偏偏不信,即便会被炽热烫的满身伤痕,自己也要将太阳拥抱。——阅读指南:1.1v1,双c,he。无脑小甜文,文笔有限写的不好,看文图一乐,莫追究那么多,也不用来骂我。2.男主温柔腹黑病娇,严重缺爱,有忠犬属性。女主也有心理和性格缺陷,双向救赎。3.珍爱生命,真实生活远离病娇。4.本文为虚构架空,请勿模仿、勿考究QAQ。————《狼女与结巴王爷》文案:端王沈煜颜如宋玉,拥有天人之姿,性格却少言寡语清心寡欲,是城中闺阁女子倾慕不得的天山雪莲。一日他被仇家暗算,身负重伤逃到一座荒山野岭,命若悬丝之际被一狼女所救。第一日狼女叼着一只新鲜的活鸡回来,刚松口鸡就跑了。第二日叼着一条晕过去的鱼,贴心的放在他嘴边。见他不吃,第三日又叼着一团草回来给他,眼中还带着些许怜悯??……他想告诉她那些东西自己吃不了,不用再费心思,但一想到自己口齿不利的隐疾,便默默闭嘴,阖眼不看她。狼女只会嗷呜嗷呜叫,最终独自离去。直到一日,狼女眼放红光、猛扑上来咬住他的脖子,这时沈煜才发现,她似乎把自己当做了备用口粮……后面察觉仇家寻来,他撑着重伤逃跑,回到王府养伤时第一件事便是让人去找那狼女,可寻了好久都没找到。直到有一日他在万花楼看到熟悉的眼睛,震碎了太师椅扶手。——————沈锦一开始是无名无姓的,是沈煜给她起了名——阿锦。断文识字后她偷偷查了典籍。别来锦字终难偶。原来锦是犹锦书、情书的意思。(诗句源自于宋代柳永,《曲玉管陇首云飞》)于是便跑去跟沈煜说自己要和他一个姓。沈煜,沈锦。在她心里,世上没有比这两个名字更甜的情书了。——————小剧场。下午学堂放课休息期间,阿锦端着一碗刚送来的冰镇冷元子,喜滋滋的往外走去,谁知刚踏出门槛,瓷碗便被飞速闪过的人影扣翻在地。沈煜赶到学堂时便见阿锦蹲在树下哭的双眼通红,且一把扑进他怀里,抽泣着大声告状。坏蛋!阿锦的碗……碗……被扣翻了!元子阿锦一口都没吃上!沈煜抬眼去看,只看到满地狼藉,以及两位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捣蛋鬼。二:一日阿锦从学堂回来,饭也不吃,啃着毛笔眉头紧蹙,一副甚是为难的模样。沈煜看向她边儿上的侍卫。身兼两职帮她提书包的侍卫:夫子布置作业,让家长听写三字经前几句。第二日阿锦胸有成竹的给夫子交上,却没注意到夫子渐渐变黑的脸。那纸上赫然写着叠句:人人之之初,性本本本善。阿锦同学,你是患有口吃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