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娇气女

五十年代娇气女

作者:菠萝飞雪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明天入v,会掉落万字大章,评论的小天使都会有晋江币,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陆萍萍生于旧时代,从小锦衣玉食,长大后人比花娇。 刘志江打小就是个泥腿子,吃百家饭长大,干最累的活,吃最多的苦。 建国初期,单身军官都来参加了一场相亲会。刘志江目标明确,要找一个像王婶那样,能干活且不娇气的女人。 后来,他娶了一个腰细腿长屁股翘,什么活也不会干,连手指头破了都要嘤嘤嘤哭半天的娇气包,真香! 陆萍萍小时候看见流星时曾闭眼许愿,希望长大以后能嫁给一个斯文有学问且相貌白净的丈夫,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外糙里不糙打仗第一名的铁血硬汉,嘤嘤嘤。 单纯美丽娇花小姐X心机强硬糙汉军官 #2020年7月31日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留,看大家都留那我也留#…

最新更新16、第十五章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叽帕斯
    大梦六年,于S13赛季初醒来,发现自己技术暴涨。本来没想进职业圈扬名立万,凭这技术当主播,火一把不难,赚够养老钱就提前退休躺平,当条舒舒服服的咸鱼……不料,却被一句话整破防。【好好要饭,别来碰瓷职业】好好好,逼我出手是吧?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族长的秋天》运用斑斓万千的意象、光怪陆离的情节、排山倒海的句式,讲述了一个独裁者无所不能却孤独落寞的一生。他在难以数算的岁月中享尽荣光,却无法改变没有能力去爱的命运,于是他一边用权力的罪恶补偿这无耻的命运,一边在只有母牛的宫殿里沦为自己孤独的祭品。《族长的秋天》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文学成就最高的杰作,将魔幻现实主义发挥到极致,也最好地体现了他在诗歌、音乐等方面的艺术素养,被誉为近五十年所有语种里最伟大的小说。它又是马尔克斯倾注最多情感的内心告白,融入了他个人对孤独的深沉感受:族长的孤独,正是在名望光环下马尔克斯孤独内心的写照。★近五十年来各语种的小说中,《族长的秋天》最为伟大。马尔克斯以抒情诗般不可思议的语言,写下了无人能及的作品。——萨尔曼·拉什迪★有一天,当没有人记得《百年孤独》中的奥雷里亚诺是一个人还是一条街的时候,《族长的秋天》将使我免于被遗忘。——加西亚·马尔克斯★如果你看到的不是独裁者,而是一位对自己的名声非常不安的作家,便可读到此书真正的含义。马尔克斯在写这本书时,自传性的元素凌驾于一切之上,它挖掘人类存在的最黑暗深处、并深刻地反应在他自己的灵魂上。——《马尔克斯的一生》★马尔克斯身为作家最重要的作品是《族长的秋天》,而不是《百年孤独》。因为它把《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其他作品压缩在其中。如果说《百年孤独》是他人生的分水岭,那么《族长的秋天》是他作品的中心点。 —— 杰拉德·马丁(马尔克斯研究权威)
  • 作者:白天
    郑杰赶往新加坡找白振飞,他很快摸到了门路,四海大旅社是专门介绍人到一个秘密岛去避风头的,那里形同犯罪分子的避难所,白振飞一定到那里物色人才去了,于是,郑杰混入秘密岛,陷入危机四伏中……
  • 作者:惜之
    什么?她小时候的那个恶梦,那个败家子,竟然成了她的总裁大人──开什么玩笑!就算他老大家里有钱,随便搞垮几间公司,也无关痛痒,可是,别想搞垮她任职的公司!她非得好好盯住这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可恶男人!结果,事情竟出乎她的意料──他不但没将公司搞垮,还将公司带到另一个高峰!原来,之前他的浪荡只是假象,一切只为了让她盯在他的身边,好
  • 作者:夏夜鬼话
    曾经被恶毒之人调换身份,分明是至亲却活成了仇人。人生重来一遍,殷怜心怀仇恨,想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谁知道仇人完全不按套路来,爸爸把她当做了小公主,正太哥哥被她用脚踹了三秒后又贴上来嘤嘤嘤……甚至就连仇恨背后,都还有着更深的恩怨情仇,阴谋诡计。以为退一步是无尽深渊,却发现退一步也可以是星辰大海。曾经的蛇蝎美人,转眼就把自己活成了小公主。从来不曾天真,但若能被人所珍爱,她也可以重新活得天真。章节编号后面的字母,表示世界首字母,比如X表示夏国,望周知。为了更好地维持更新的心情,我关一下评论区呀。
  • 作者:妤熹
    【日更。】谢嗣音定亲了。可是,婚事定下之后,她每晚都会做一个难以启齿的梦。梦里有一个穿着靛青色袍衫的少年,迫着她在银铃的叮咚声中云缠雾绕。日日惊醒,她日日都告诉自己这只是一场梦。直到成亲当天,喜堂之上,一个漂亮到绝色的苗疆少年拦下拜堂礼,行动间是她听过无数次的清脆声响 。谢嗣音猛然撩开红盖头,看到那少年的瞬间,脸白成灰。后来......血流成河,蛇蛊遍地。她的新婚夫君倒在地上,生死不知。高堂上的公公婆婆呆若木鸡,宛如傀儡。而那个少年唇角勾着笑,眼里都是绮丽风情的望着她:郡主忘了我没关系, 如今我们再成一次亲,就都记得了。***娇奴儿最近觉得自己很不对劲,明明是她乖巧听话的二十四孝漂亮夫君,她却不知为什么怕得很。夫君发现了这点之后,沉默了半响,笑道:娇娇是不是前些日子被那些山匪吓到了?都是我的错,以后夫君再也不离开娇娇身边了。娇娇也不要离开夫君,好不好?娇奴儿恍然,重重点头:夫君这么好看,娇娇才舍不得离开。不过,随着时间推移,她的眼前开始出现了各种幻觉。幻觉中,确实有山匪歹人。但那个歹人——是她的漂亮夫君。而她也不是什么山里的娇奴儿,而是大雍的云安郡主——谢嗣音。******【>>>接档文预收《归朝欢》:没心没肺的明艳长公主 x 疯批恋爱脑的狗皇帝】长公主陈辞引薨了,又活了。却是在她皇弟的一个不受宠妃嫔身上醒过来。陈辞引:问题不大,自家弟弟她还不知道吗?见了面,什么都好说。可等她终于费尽心机见到了皇弟,却发现她那个乖巧听话的好弟弟正抱着她的尸体......吐露爱意!!!陈辞引:?陈辞引:!!!她被吓得步步后退,转身就跑。但没跑两步,一道森寒冷冽的声音从她的身后幽幽传来:爱妃,你看到了什么?陈辞引脚下一滑,直接摔在地上。人还没爬起来,身子就忍不住激灵一下——她听到了,剑刃出鞘的声音。紧跟着破风声传来,嗡嗡作响。陈辞引听得头皮发麻,大叫出声:雉奴!剑尖生生止在她后心外一寸,男人停顿了许久,方颤抖着声音道:你......喊我什么?陈辞引心跳如擂,干脆眼一闭,身子抽搐,声音呜咽:雉奴啊!母妃好想你!皇帝:?皇帝:!!!***陈承祚知道是他的皇姐回来了。因为只有他的皇姐才会温柔喊他雉奴,才会说想他。可她似乎被刚刚看到的一幕吓到了......不过没关系,他会慢慢哄的。她愿意当他的母妃,他就毕恭毕敬的喊她母后。她愿意给她纳妃,他也由着她,反正都是摆设。只除了一件事——她不能离开他的身边。【注:1.长公主同皇帝没有血缘关系!!!2.亲属关系存续期间,两人没有发生关系。】阅读指南:1.架空历史,细节勿考。2.请友善发言。遇到宣泄性言论,作者会删评的哎。3.弃文不必告知,去留随意。好文千千万,不要因为不喜欢的事物生气。4.作者会常修文,为了更好的阅读体验,请大家支持正版。
  • 作者:乔治·马丁
    冰龙是传说中的一种令人畏惧的生物,没有人驯服过它。当它凌空而过,可怕的寒冷和冰冻就在它身后的大地上蔓延开来。只有阿达拉无所畏惧,她是一个冬孩子,降生于那场可怕的连年迈的老劳拉也记忆犹新的大冰冻中。 阿达拉不记得自己第一次遇见冰龙是什么时候。它似乎一直存在于她的生命中,在远方久久地凝视她独自一人在雪地里玩耍,别的孩子都因为受不了寒冷回家去了。在阿达拉四岁的时候,她第一次触摸到了冰龙,过了一年,她终于骑到了冰龙宽阔冰冷的背上。然而,在阿达拉七岁那一年的一个平静的夏日,从北方飞来的火龙突袭了这片宁谧的土地阿达拉她的家园。只有冬孩子和挚爱她的冰龙能够拯救她的世界免遭毁灭。 透过《冰龙》,你会窥见整个当代正统奇幻世界的雏形:季节的纷乱、列王的争斗、英雄与魔龙、日渐成长的女孩和最终迎来的春晓的梦想极富盛名的奇幻插画大师路易斯罗伊气势恢宏的插图更是给这个发生在冬孩子阿达拉和她的冰龙之间的暖心故事带来震撼的视觉效果。
  • 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群魔》是俄罗斯伟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具争议性的作品,作品塑造了19世纪40年代的老一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70年代初社会激进青年的群像。以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具有社会良知、崇尚真善美,同时又怯懦胆小、庸碌无为;以彼得·韦尔霍文斯基为代表的社会激进分子,反对社会旧秩序、蔑视权贵,同时又阴险狡诈、狠毒无耻。而另一位主人公斯塔夫罗金是典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物,他具有双重性格,一方面卑鄙无耻,荒淫放荡,是一个极端的享乐主义者,其灵魂和肉体都远离基督,过着魔鬼般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带有一种莫名的焦虑感,时刻感受着体内的兽性与自身的罪孽。斯塔夫罗金有着强烈的罪感意识,可他又无力承担自己的罪孽,无力自我救赎,因此他只能通过消灭自己的肉身——自杀,来消除自己的罪孽。在《群魔》中,每个人物都是善与恶、高尚与无耻、奋进与堕落的奇妙混合,而这些原本对立的东西紧紧纠合在一起,相缠相绕,无法区分。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世界,是一个群魔乱舞的荒诞世界,然而在这充满恶的世界中,总有些许对善的感知,在每一个人身上,或明或暗地闪动着微末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