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一搏,青梅变老婆

搏一搏,青梅变老婆

作者:二门不迈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从小到大,盛锦走哪儿都是扛把子,呼风唤雨。 从小到大,夏末都是盛锦最乖顺的小跟班,有求必应。 幼儿园,盛锦在别的小朋友面前耀武扬威,夏末负责给她递棒棒糖。 中学,盛锦通宵打游戏,夏末负责替她写作业。 大学,盛锦追求者络绎不绝,夏末负责假装女友,帮她挡烂桃花。 后来又过了几年,盛锦真的和夏末领证结婚了。 小盛总在人前扯着嗓子喊:我老婆从小超级听我话!我说往东,她就绝不敢往西! 只有少数几个密友知道,当初夏末一声不吭就要远走高飞,盛锦哭得跟傻缺似的求着她别走,勉强留住了人,从此当命似的宠。 只有家里的鹦鹉和狗以及楼下的保姆和司机知道,关上家门,夏末让小盛总跪搓衣板,小盛总就绝不敢跪键盘。 * 预收《今天又没能离婚》 林盎年少轻狂的时候,曾无情拒绝过一个女人的告白。 后来在一个雨夜,她揣着身上仅剩的五十块,把自己打包卖给了对方。 谈条件时, 温如翡三分薄凉三分讥笑四分漫不经心: 呵,女人,你不配与我谈感情。 婚后, 温如翡: 老婆亲亲 老婆抱抱 老婆这里有人觊觎我美貌,快向这个人证明我已经名花有主! 林盎一开始只是想要钱来救家人, 后来想穿回过去晃出自己脑子里的水, 这么好的温如翡,她居然错过那么多年。 [同性可婚,真香沙雕]…

最新更新18、第 18 章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安嘉树
    wuli权偶像和黄老师的爱情 奇妙的缘分,让本无交集的两人就这么碰到了一起,自此权偶像对黄老师一见倾心。而在一起,是日久后水到渠成的事。 粉丝逐渐发现夜店鸡涌、熬夜鸡涌,逐渐变成了热水至龙、保暖至龙、养生至龙。 对此权偶像解释说:要注意保养,才不会被自己的女人嫌弃啊! 从这以后,明显能感觉到枸杞贵了不少 —————————— 因为权至龙,敏静变成更好的自己,结婚多年后,她躺在至龙怀里说:oppa,遇见你是我生命中最好的事。 因为和敏静相爱,权至龙体验到了平凡却不平淡的爱情:敏静啊,遇见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事。 本文将于1月8日入v,当天连更3章,谢谢大家的支持! 新文预收 文案:一尾残缺善良笨银鲤努力修仙证果、救扶众生,用实力诠释什么是上面有神。任哪位仙友下凡尘历练见到香火旺盛的虞娘庙,都忍不住羡慕的嘬着牙花子摇头感叹:这世道,修得好不如嫁的好哇—— 又名:努力搞业务的小废鱼
  • 作者:洛镜书
    大齐宁和年间,朝廷腐败,天灾加重,北狄趁机南侵,北境百姓惨遭屠戮,这竟源于一场二十多年前的前朝旧事…北境双孤,相依为命:全村被屠戮殆尽,躲过一劫的两个少女将何去何从?京城危局,心意相通:当朝亲王郡主意欲求赐婚少年将军,双女成婚假戏真做……西南兵燹,同甘共苦:更大的危险竟在西南境,蚕食秦家江山,两女如何化解危机……沈星乔(运筹帷幄女将军)&周清月(医术高明女大夫)小剧场:沈星乔:夫人生得如此美貌动人,使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夫人应多多可怜我……(语气可怜)周清月:……都如此那般了,还要如何可怜你……沈星乔:(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如此可怜……周清月:……
  • 作者:威严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 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 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 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 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 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 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 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 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 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 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 PS:不虐不刀 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 作者:且墨
    洛喜绥想要抵抗催婚,于是随口诓骗父母已心属傅遮公子。她也不太认识这位公子,只听说他病重快死了,借他的名一用,假意为心爱之人要死要活,佯装投河自尽。吓得父母再也不敢提嫁娶之事,生怕她想不开去结冥婚。心属洛喜绥的李昭得知她为爱跳河,紧跟着就殉情了。没想到残魂附身傅遮,醒来发现洛喜绥还活蹦乱跳。李昭/傅遮:殉早了。洛父洛母听闻病重的傅遮没死,还越活越精神,越活越出息,遂立刻上门给闺女说媒,了她一桩心愿。洛喜绥慌张片刻后稳住心神:无所谓,他压根不认识我,不可能答应。父母:他一口就答应了,甚至追出门来补了一句…傅遮:你立字据。后来实在瞒不住了,洛喜绥找到傅遮。洛喜绥:我不可能嫁给你,你退婚吧。洛喜绥:我早已心有所属,只是他已经死了。傅遮:你喜欢的该不会是…?洛喜绥:他叫李昭,是我的青梅竹马。-双向暗恋。小剧场:傅遮:我就是李昭。洛喜绥:你觉得自己很幽默?这么说我就会嫁给你?傅遮:我真是李昭。洛喜绥:怎么证明?傅遮:好问题,我该如何证明我是我。
  • 作者:鹤浪
    正文完,隔壁【穿成万人迷文女主】求预收 —————— 祁宁穿书了,成了书中专门欺负还是小可怜的大佬们的炮灰反派。 大佬们都对她恨之入骨。 并且祁宁被迫绑定的一个系统, 如果她不能完成任务,小可怜们就会收到相应的【身娇体软的惩罚】。 * 祁宁不忍对本就可怜的主角恶语相向,结果 上一秒还憎恶祁宁的小可怜,下一秒就身娇体弱的窝在她怀中,眼角微红,眼底浮着雾气。 小可怜轻吟:嗯你坏 祁宁: 系统:强取豪夺也是反派的必修课。 * 祁宁帮小可怜赶走欺负他的小混混们,结果 上一秒还对祁宁冷嘲热讽的小可怜,下一秒就拉着她的手,心跳加快,身子软的不像话,好似能掐出水来。 小可怜:别走 祁宁: 系统:宿主你可以考虑一下强取豪夺来加深你的反派形象。 * 被惩罚的小可怜眼尾泛红,眼底湿润,变变态。 祁宁桎梏着他的手腕,他忍不住轻吟出声嗯 祁宁附在他的耳边:是谁更变态一点? 后来,祁宁发现事情变得有些不太对劲了,明明拿的是反派剧本,为什么大佬们争着抢着想被她强取豪夺? 小可怜A哭的梨花带雨:那个男人是谁?你在外面有了别的狗! 小可怜B茶颜悦色:我不想和别人争你,只想你能记得我。 小可怜C淋了一夜的雨:求求你原谅我好不好? ps:1.非正经治愈救赎 2.无脑苏,作者只爱女主,女主只撩不娶 3.还没有想好 4.无厘头脑洞文,切莫和现实有半点联系 —————— 隔壁【穿成万人迷文女主】求预收,3 文案:叶芸穿书了,穿成了海棠文的万人迷女主,但这都不是最惨的。 最惨的是她万人迷体质吸引的都是一群疯批大佬们,未来她会被他们强取豪夺。 所以她必须趁大佬们还没有发育起来,以毒攻毒,先强取豪夺他们。 * 大佬A是叶芸爷爷一手培养起来,为了保护她的一条狗,未来手上沾满了鲜血。 他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 将叶芸视为救赎。 活着就是为了可以见到叶芸。 爷爷预料到他会越来越不受控,想要派人解决他时,却被他逃脱了。 他有严重感情认知障碍,但唯有在叶芸的面前他可以失声痛哭,请你救救我救救我 叶芸粗鲁的擦掉他的眼泪,哭什么哭?会笑吗?妞,给爷笑一个。 * 大佬B在未来会成为心理学家,悄悄将欺负过叶芸的人都下了心理暗示,犯下了可怕的案件。 受到同学排挤,他也不在意,因为他眼中只有叶芸的身影。 经常翘课也只是可以在教学楼上远远的看叶芸一眼。 * 大佬C生动的演绎了什么叫最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上。 但现在他不过是被人堵在街角,揍得头破血流的清瘦少年。 他手里还紧紧的握着叶芸送给全班同学每人一块的糖果,眸光阴鸷,却对着手中的糖柔和的笑了起来。 叶芸我会保护你 叶芸蹲下身子,抬起他的下巴,手指摩挲着他唇角的伤口,倾下身子,疼不疼?要不我给你吹吹? 刚刚还阴戾的少年唰的一下满脸通红。
  • 作者:喵不可失
    从法国到意大利,再到日本横滨。 遇到了羊之王、黑泥精、异能力是萝莉的医生。 外表是看似平平无奇,手无缚鸡之力的萝莉,事实上也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前BOSS。 家族遗传技能是预言、读心术以及大空般治愈的微笑。 可惜到了她这一代似乎有点走歪了。 港口Mafia内部有个传说,首领为了个小女孩特别设立个门外顾问的部门。 据说对方有着好几种异能力,其中最强大的一种就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有着天空般治愈包容的微笑,大海一样深邃仿佛能看透内心的双眼。 是港口Mafia内部的团宠级人物,见过她的人都会被她所折服。 晚六点日更,有一丢丢存稿! 阅读须知: *OOC警告 *混乱中立黑61,有私设 *cp啾也 *女主不会有战斗力,没有异能力,只有家族遗传的预言 *全员存活线【不包括常暗岛】 *主小野犬和蛤蜊水产,咒术世界、某超能力者、科幻篮球有一丢丢戏份 *短命的问题会解决,保证HE 2020.11.17截图改文案 用力推推可爱的预收接档文—— 《重力与引力的互相吸引》 七濑真纯,一个拥有着苍蓝色微卷发和橘红色眼睛,看脸一米八,看腿一米五的超飒妹妹。 出生就拥有强大的异能力,虽然略有些不满于自己的身高,但是对自己的生活也没什么不满。 邻居家的姐姐给她套了一身白衣服,说是让她帮忙cos什么反色中。 虽然不明白这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外表很拽实际上很乖的七濑真纯还是乖乖穿了,打开门出来的时候,就换了个世界。 ......就离谱! 见过穿越的,没见过这么随便的。 最离谱的是,七濑真纯一出来就跟个跟她长得有七分像的男人对上了,除了身上的颜色相反,两个人简直就像兄弟一样。 后退一步,想重新开门回去。 一打开,门的对面还是原地。 淦! 对面那个男人看起来很凶的样子! 药丸!
  • 作者:绿豆红汤
    一个踉跄,陶椿终于在颠簸中恢复了意识,她穿着一身红嫁衣捆在牛背上,牵着喜牛的男人正在往深山里走。陶椿困在这具身体里半月有余,这具身体的正主是守陵人的后代,幼时从深山回到主家跟着当厨妇的姨母生活。及笄后,生活在深山的爹娘为她寻了个同为陵户的男人。她不愿意再回深山老林,越临近婚期越是抗拒,末了竟吞药而亡。陶椿摁下复杂的心绪,她伏在牛背上咳一声,牵着喜牛的男人停下步子。邬常安解开绳索,看她眉目清明,他面无表情地劝说:你我同为陵户,生来就是守陵人,死也要死在深山里,不要再做蠢事。陶椿粗略地打量他一番,这人在山里估计跟人打交道少,装相都不擅长,厌蠢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陵户在深山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有俸禄,有祭田,还不用交税,每日除了种地就是在山里转转,防火防贼再做做洒扫种种树,这是什么神仙日子。是我迷了眼,一时想不开做了傻事,我跟你回去好好过日子。陶椿立马表态,我们赶紧进山吧。她迫不及待要走进这生机盎然的大山,这将是她的菜园子、果园、狩猎场。邬常安咽下未尽的话,他看着满眼冒精光的人,心里不免惴惴,这跟之前要死不活的人完全不沾边啊。男人白了脸,他生平最怕鬼了。下一本开《妾奔》,求收藏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黑三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沧州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再推一本预收《虎兽人的异世庄园》阿春是一个白虎兽人,她的毛色让她在丛林里打猎时无可遁形,所以她丧母后头一次进恶兽林捕猎就重伤死亡一点也不意外。她意外的是身体死了,意识还在。她在恶兽林游荡两年,跟着鸟人在天上飞,跟着兔兽人在地下打洞,见识了群居的狼兽人合伙围猎,也围观了鼠妇的屯粮大业……倏忽回魂,阿春哪怕处于濒死的节点,也挡不住她心中豪情万丈。她要邀飞禽走兽同居,集百兽之长,鸟人高空巡逻,鼠妇地下探路,趁狼兽人围猎母兽时,她阿春要去偷走恶兽幼仔,从此开启圈养猎物的霸业!不过现在重伤在身,活命都难,她还是先找鼠妇借些粮,再溜去她六个兄姐的山头厚着脸皮轮番借住些时日。待她痊愈,且看她如何忽悠打手,重建山头!
  • 作者:诗槐
    【已完结,全订的宝贝们求个五星好评,猛亲!另接档文《伪装咸鱼》求预收=w=】 孟尘性情温柔,上辈子却唯独恨极了薛朗。 这个新拜入门派的小师弟阴狠乖戾,不知为何总是视他为眼中钉,用各种阴谋诡计陷害他。 可直至他受尽折辱,临死的那一霎,才明白自己信任依恋的师门是多么可怕——师兄师弟一直病态的窥伺他,就连一手把自己带大的师尊,最终也只是为了亲手杀死他,以证无情道。而薛朗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故意逼迫他早点离开这个深渊。 重活一次,孟尘只有两个念头。 第一,报仇。 第二,对薛朗好。 —— 薛朗不介意当一个反派。 只要能让那个人自由自在的活下去,他什么都愿意做,哪怕是被对方恨到骨子里。 失败重来,他痛定思痛,决心这次绝不心软,要扮演一个更邪恶更凶残的反派师弟。 可事情好像有哪里不对。 薛朗:姓孟的,不要以为你帮了我我就会感激你!! 孟尘淡定地唔了一声,把一颗甜枣喂到他唇边:刚摘的,吃不吃? 薛朗:你这个废物!辣鸡!如果不是你添乱,我早就把这头魔物杀死了! 孟尘眉心紧蹙,白净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他脸上的细小伤口,低声道:都是我不好。疼不疼? 薛朗:(捂住鼻血) 不这什么情况!? 【食用指南】 1、双重生,看起来很凶的炸毛狼狗攻(薛朗)x重生后冷心冷情只宠攻一个的美人受(孟尘) 2、受有万人迷属性,前世美强惨,今生无情虐渣,身心只属于攻一人 —— 下一本《伪装咸鱼》求预收~ 沈不渡是第一大派天涯沧海门掌门人,是修真界人人景仰的至尊强者,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巨佬。 结果某天,他被自己的至交好友、亲传徒弟、魔族死对头联手搞死了。 沈不渡:好家伙,死前才知道老子人缘这么差:) 重活一世,沈不渡颇为心灰意冷,躺在路边准备当一条等死的咸鱼,结果被一个热心肠的小门派救了回去。 小门派以为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小可怜,上上下下男女老少都对他特别好,尽管自己都穷的揭不开锅了,还是把好吃的好用的都省下来留给他。 沈不渡: 良心突然有那么一点点不安。 终于某天,在隔壁恶霸门派上门来收保护费、小门派上下泪眼汪汪瑟瑟发抖时,沈不渡忍不了了。 小门派上下见那位无助可怜的病美男冷着脸走上前,个个大惊失色,纷纷冲上去阻止他送死,结果下一秒就见美人轻飘飘抬了抬手指,把恶霸门派的整座山头给掀了。 小门派:=口= —— 沈不渡是来去自由的风,可他们却想把他捉住,拥入怀中,占为己有。 为此不惜不择手段,算尽机关。 可某一天,沈不渡死了。 他们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