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俩宝,老婆大人别想逃

一胎俩宝,老婆大人别想逃

作者:微澜子墨 状态:完本 日期:09-07

一场大火烧掉了沈蔓歌对叶南弦所有的爱。五年后她华丽回归,势必为当年的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却没想到带回来的小正太比她更有手段。某宝站在叶南弦面前,很无辜的说:叔叔帮我一个忙可以吗?求你了。叶南弦觉得无法抵挡这孩子的恳求,蹲下身子打算帮忙,却没想到被喷了一脸。某天,叶南弦对着小正太说:臭小子,这是我的房间!可是我想跟妈咪睡,我们都睡了五年了。某男人泪奔……追个妻子回来而已,为什么儿子如此难搞?…

《一胎俩宝,老婆大人别想逃》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玉猪龙
    苏南一朝穿越。却不想在穿越之初,皇帝竟然安排他侍寝皇后。最后在苏南的一系列操作下,整个后宫都成为了他为所欲为的后花园。
  • 作者:涧沙
    林不染做了丞相府十六年的嫡出大小姐,到头来才知道自己原是出身乡野的假千金。而真千金林初晓自小长在贫瘠的乡下,吃尽了苦楚。是她在无意中窃走了别人的富贵人生。于是。林不染接受祖母将原本为自己祈福得来的及笄礼赐予林初晓,接受边疆历练的兄长将每年带给自己的新奇礼物赠予林初晓,也接受了父亲做主把本属于自己和太子的婚约赐予了林初晓。似乎只要她这样做,一切就能回到原本的位置。直到那日春日宴。平日待她温和有礼的太子私下把她拉至角落,阴沉质问:林不染,你为何如此绝情?二人纠缠间,林初晓的身影出现在了廊亭。她见此情景却神情坦然,娇滴滴地说:太子哥哥,不是同贵妃娘娘说好了要陪我一起赏花吗?话落,她抿唇微笑,面容甜美而宁静,林不染却在此时听见了她的一声爆喝——[赏个p的花!][狗渣男,还不快放开我女鹅!]林不染:!林不染发现自己能听到林初晓的心声。*一次意外,林不染与康王裴潜有了一面之缘。裴潜是当今陛下的亲侄,若她同太子的婚约尚在,应当唤他一声表兄。裴潜芝兰玉树气质出尘,就当林不染庆幸自己同这般人物有过短暂交集时,她听到了一旁林初晓的尖叫——[废物啊裴潜!女鹅要走了你就不会主动拦一下?]刚准备走的林不染:?她跟裴潜可是八竿子打不着一处的关系啊。阅读指南:1.正文视角同文案,女主是假千金。2.男主重生。3.1v1,he4.全文字数预计不足20w,所以从6w多字开始v哈~预收:《失忆后,我和死敌HE了》监察司指挥使谢无靡外出办案时,遇一白衣女刺客。那女人诡秘奸诈、乖张难测,谢无靡不慎着了她的道,还要遭她调笑——公子这般好皮相,不如以后跟了我,莫要可惜了。恰逢谢无靡的仇家追杀到此处,在逃避追杀的路上,那女人不慎磕伤了脑袋,醒来就好似忘却了一切,懵懂地问他是谁。谢无靡冷笑一声,他自不会信她失忆,故意嘲弄道:我是你的夫君呐,夫人怎能忘记我?冷眼等她褪下虚伪假面。却见她毫不怀疑地扑到他怀里,娇滴滴唤了一声:夫君!谢无靡:?*莫璃因意外失忆,幸好她有夫君陪在身边。夫君告诉她,他们曾经两情相悦,却因她的背叛而分离。莫璃信以为真,她看着眼前俊朗风清的年轻公子,想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弃他而去,决定今后定要好好待他。那晚,莫璃像往常同夫君在水榭凉亭中小酌。猩红烛火倒映在男人漆黑的眸子里,炽热得仿佛要点燃一片天。莫璃双手托脸满眼小星星,却在此时分明地听到了他的心声——[不杀你,还需一个理由。]莫璃:?我夫君他不对劲!逃离后,莫璃才终于忆起,自己和谢无靡从不是什么相濡以沫的夫妻,而是水火不容的死敌。#追妻火葬场#一个鬼迷心窍难以自拔的爱情故事
  • 作者:采采来了
    日更,晚6:00更新【乖萌仿生小机器人受X狠厉大佬攻】 那个在实验室里总是挨骂的小机器人,终于跑路啦。 可跑路完,才发现,实验室外的世界,真的很难混。 被生活毒打到忍无可忍的小机器人,某天,终于勇气爆发,拽住了一个人类大佬的衣角。 他仰着奶乖奶乖的小脸,可怜巴巴:请问,请问你家里缺小机器人吗?会扫地洗碗,什么都会的那种。 大佬: 大佬当天就捡回来了个小机器人。 小机器人有点特别,白天认认真真装莫得感情的机器,一到晚上就开始悄悄搞事。 偷吃冰淇淋,偷看电视剧,还偷偷给自己洗了个澡(结果洗到当场关机。) 大佬按了按额头,看着又在翻车的小机器人,在翻了N遍后—— 终于翻进了他怀里。 小机器人吓到当场发热,想要逃窜。 可,可大佬抱的太紧。 小机器人:逃,逃不动QAQ。 ———— 实验室版: ER实验里,制造出了一个失败的实验品。 失败品是只仿生小机器人,可爱又奶乖,就是不好用。 命令他扫地,他把地板都生拆。 命令他洗碗,从此实验室里人人都缺碗。 生活指令做不好,博士大手一挥,让他在实验室打下手。 结果当天,一声爆炸,差点让整个实验室都团灭。 博士忍无可忍,终于决定把这个只能看不能用的失败品回收。 可没想到,当晚就要被销毁的小机器人,觉醒了意识,跑了。 *1v1,很甜。 ———————— 下本预收《小丧尸他不想挨打》在专栏里,求收藏哇。 文案如下—— 末世背景,受是只变异小丧尸,可可爱爱,还有脑袋。 除了身子很凉,胳膊有伤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正经丧尸。 他自己也觉得在丧尸大群里,显得特不合群。 别的丧尸啃肉舔血爱咬人,可小丧尸却饿着肚肚,觉得人血明明好臭。 他饿到委屈,想干脆死了算了。 可那些杀丧尸的人类小队,都好凶残,小丧尸是只爱美的小丧尸,他不想被爆头。 某天,丧尸群集体猎食,围住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男人靠在树上,冷眸透着戾意,薄唇咬起手背绷带—— 小丧尸眼睛一亮:这血真好看,不,是这白大褂真香甜! 遂,冲进丧尸群,挺着小身板挨了顿打,把男人抢回了窝。 后来。 再又一次偷偷陪着男人执行完任务后。 小丧尸拽着男人的白大褂,可怜巴巴:你,你可以让我舔一口吗? 男人垂眸看着这张白嫰又乖的小脸,沉默。 小丧尸失落摸着瘪肚肚,吸了一下鼻子。 他好饿,每天挨饿的滋味,实在让他扛不下去了。 那,那我换个请求叭。 你可以杀了我吗?我不想在被当个小怪物了。 小丧尸蹲在地上,委屈的打着哭嗝:要先打麻醉剂,再鲨掉。 男人: 男人低叹一声,将哭的满脸泪的小丧尸拉进怀,咬开绷带,似投降,又似诱哄—— 没有麻醉剂。 我的血,都给你。 *1v1,甜。
  • 作者:熊肖春
    这是一部奇特的历史书。这部书的奇特在于它绝对不是那种传统的庙堂式的历史书。这部书的奇特在于它所讲述的历史是民间的、是家常的、也是草根的。甚至连作者在网络上发表这组文字时使用的ID招福,也透着一种惠山泥塑般的民间情趣。这部书的奇特在于它把历史和故事给结合得非常完美。——这是否因为听故事是我们从襁褓到坟墓一直都有的需求?总之,它得到了极广泛的网络回应。呵呵,不信,你可以去网络上搜一下:)这部书的奇特还在于它不需要意义、价值之类的废话。否则就如同在中国南方的天然山水间建造了一座中世纪的城堡,会透出一种诡异。话就说到这里,你也可以当它是序。现在,让我们搬个板凳继续听招福讲故事。
  • 作者:焚情公子
    家住海平市,今年二十三。家中无双亲,搬砖赚口粮。 *背字临头,一夜云雨,身怀鬼胎!* 旁人问起鬼胎亲爹是哪个? 悲催小直男宋英杰捂脸垂泪,我好好一个七尺男儿,究竟犯了哪门子天煞?走路被车撞,喝水塞牙缝,就连睡个觉,都能遇见鬼.........呜呜呜呜呜....没脸见人了(?﹏?) **真搬砖话痨日常作死犯贱找抽笨蛋爹X别扭霸道身世成谜带孝子娃【应小编要求,特此声明,本文中出现所有引索角色,均与主角无cp暧昧感情线】 ***你以为这是一篇凡人爹和鬼胎儿子之间的亲子文吗?呵呵呵呵太天真了...鬼胎儿子伸出黑色的虚化触手,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抽在亲爹脸上。【清醒点了吗?!贱民?!】(皿)#(#)3) ------------------------------------------------------ 一句话概括全文【论单亲爸爸育儿的一百件小事!(??????)??】【此处重点线标注!本文明线,主线父子情.事业线!暗线,三观打瘸重组线!还有伏笔设置...再多说各位就等于直接看大纲也没法看故事了。-】 ***公告:本文将于11月18日周三正式入v。倒v章节从30章—110章。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当天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 作者微博ID:呦呦牌V甜心果冻,欢迎催更 //
  • 作者:蛇叔
    林彧一醒来就发现自己成为了辽王世子,而万贯家财也被自己败光了。穿越而来的林彧为了搞钱,在大俞王朝开启了大保健时代!
  •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这部小说的情节从根本说不是不熟悉的,事实上,我怀疑那两位值得尊重的作家,巴尔扎克和德莱塞,将会指责我严重模仿,但是,我发誓,当时我并没有读过他们那些荒谬的作品,甚至现在也不太知道他们在柏树底下说了些什么。毕竟,夏洛特·亨伯特的丈夫也不是那么清白的。书名的问题。那三张人头牌,都是红心牌,我留下了,同时舍弃一个小对子。发给我的那两张新牌也许证明这场赌博是对的,因为在这场赌博游戏中,我总有象牙大拇指。势均力敌地、十分侥幸地、难分难解地穿过烟雾的刺痛,挤出一点优势。我只能希望我那些出色的打牌老搭子,全都是一手满堂红和一手顺子牌,希望他们认为我是在用大赌注吓退对手。
  • 作者:妙不与
    云锦寿终正寝,再次醒来,却成了小商户家的寡妇儿媳。婆婆柔弱,小叔子和小姑子年幼,家无顶梁柱,薄弱家产时刻被奇葩亲戚惦记。云锦一不慌二不愁,撸起袖子守住家产,还把生意干的蒸蒸日上,却不料战死的男人回来了,伤了身子瘸了腿,好在脸长得俊,云锦想,凑合凑合过吧。可是凑合凑合着,云锦发现,这男人不对劲污蔑她的对家破产了,想杀她的大臣被斩了,就连大将军都对他行礼问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