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剑痴的老婆剑[穿书]

穿成剑痴的老婆剑[穿书]

作者:细火 状态:完本 日期:09-06

世人都知道剑尊张简澜爱剑如命。 与剑同睡,娶剑为妻。 放着天下第一美人的青睐而不屑一顾,举着爱剑回绝:什么天下第一美人,你连吾妻的剑鞘都不如。 美人:??? 他甚至疯魔到为剑做了九千九百九十个剑鞘,全都是用真金白银,罕世珍宝打造而成,挂满了整个宝洞。 祁喻是个倒霉蛋。 他穿书了。 就正正穿成了那把剑。 穿过来的第一天,他正在以一把剑的形态跟张简澜拜堂,听着那张简澜对他深情告白:此生此世,你我一人一剑,仗走天涯,白头到老。 祁喻想哭:妈妈救命啊,这里有变态。 洞房花烛的当晚,张简澜抱着他入眠。 祁喻意外化作了人形,在他怀里化作了一个娇柔的绝世美人,美人什么都没穿,腰段软得要人命。 二人大眼瞪小眼。 祁喻害怕他脑子抽风认不出他来,把他一剑斩了,于是慌慌张张地解释道:我我不是别人,我是你的剑 他话语刚落,就见那俊美的男人冷冷地吐出三个字:变回去。 祁喻: 变态剑痴攻x一心只想逃跑受 ps:攻前期只爱剑,中后期会把这份极度变态的爱转移到受身上。 受:我真他妈谢谢你的爱。 攻:不客气。…

最新更新第七十三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细火
    *今天徒弟惹祸了吗? *今天师尊又想把我扔了。 文案: 蜀山万年的老铁树开花啦! 蜀山上下拍手叫好! 如果可以,张延卿当初一定不会捡回这只粘人精的。 最后:真香!(:3_ヽ)_ 摇尾巴:卿卿 张延卿:唤师尊。 疯狂摇尾巴:师尊我想 张延卿:说。 突然兴奋:和你亲亲! 张延卿: 打不过人就喊师尊黏黏怪扮猪吃老虎奶龙攻x外表老正经内心闷骚宠徒弟到令人发指忠犬受。受宠攻,心尖宠。 1v1,白切黑攻,真·养成文。 预收文:《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余欢被一个疯子强制带上戒指了。 又被疯子强制打上结婚证了。 还被疯子强制上了。 一场车祸,疯子死了。 余欢喜大乐奔:再您妈的见! 还没笑完,疯子突然诈尸,拉着他一起死了。 余欢:甘霖娘!! 重生后,他回到了人生巅峰。 他的前桌是未来金马奖影后!他的后桌是未来当红流量小花!他的左边是未来五百强总裁!他的右边 他看向沈河,沈河也看了过来:是你老公。 余欢: 双重生,攻是个极度抖s。 作者专栏: 病娇系列完结文:《拯救崩坏攻[重生]》 变态系列预收:《穿成了炮灰后我想干掉主角》 不知道什么系列预收:《野猫[灵异]》
  • 作者:细火
    世人都知道剑尊张简澜爱剑如命。与剑同睡,娶剑为妻。放着天下第一美人的青睐而不屑一顾,举着爱剑回绝:什么天下第一美人,你连吾妻的剑鞘都不如。美人:???他甚至疯魔到为剑做了九千九百九十个剑鞘,全都是用真金白银,罕世珍宝打造而成,挂满了整个宝洞。祁喻是个倒霉蛋。他穿书了。就正正穿成了那把剑。穿过来的第一天,他正在以一把剑的形态跟张简澜拜堂,听着那张简澜对他深情告白:此生此世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埃熵
    北宁王凌冽,骁勇英武、战无不胜,可惜北戎一战、残了双腿。 小皇帝和奸臣都觉得,像皇叔这样的,即便废了也是肘腋之患,所以一致决定送他和亲。 都说那新任小蛮王皮肤黝黑、眼冒绿光,攫戾执猛、残暴异常,一拳下去能打死大象。 大家都觉得皇叔嫁过去必死,皇叔也这么想。 结果盖头一掀,金发碧眼的小蛮王,却看着他整个红了脸。 * 小蛮王乌宇恬风从小就听说中原人白净又漂亮,所以他决心骑着阿象找一个,不行就抢。 可惜中原的汉人好不经打,他都没用力,他们就给他送来了许多地和牛羊。 他不要地也不要牛羊,他就想要媳妇,要漂亮的、白净的媳妇儿。 中原的手下败将没办法,给他送来了北宁王。 小蛮王听过,那北宁王特别能打,年纪比他大,瘸腿还凶神恶煞。 小蛮王委屈,央着军师陪他北上,他想先偷偷看看,不成就退婚继续打。 恰逢驿站走水,冲天火光中,小蛮王看见了比他们蛮族最漂亮的阿雀还好看的凌冽 他真好看! 小蛮王决心不退婚了,他要将漂亮哥哥娶回家,将最好的房子让给他,还要带他去看他的阿豹、阿虎和阿象。 他要带他多晒太阳,吃最好的菇菇、最红的果果,看最美的花花! 他,还要为漂亮哥哥学说这世上最难最难的汉人官话!! 可惜,刚成婚的时候,他们语言不通,乌宇恬风每天的努力都是无用功: 小蛮王:苗疆红米饭比心! 凌冽:这是要我死的意思? 小蛮王写诗:一片两片三四片,七片八片十多片。 凌冽:这是要剐我的意思? 小蛮王唱山歌:好哥哥唷喂~夜晚来我家~阿妹这里有好酒呀~ 凌冽:他这样的竟然管自己叫阿妹?! 后来,皇叔先学会了苗疆话,听懂的第一句,就是小蛮王背着他,蹲在地上小声地讲:哥哥真好,我真的好喜欢他! 凌冽看着金发碧眼、笑起来像个小太阳的小蛮王,终于,忍不住笑了。 * 再后来,小蛮王挥师北上、长驱直入打入京中, 用最标准的官话冲小皇帝喊,他要将整个锦朝江山打包送给皇叔做嫁妆。 小皇帝:??? 凌冽微微一笑:嫁妆? 小蛮王脸一红:聘礼也成。
  • 作者:张勇
    《贵婉日记》是一部谍战小说。讲述了1931年春天,中共中央在上海、广东大埔、哈尔滨等城市建立了红色交通站。 特工烟缸与青瓷试图在西欧建立红色地下新航线,建立秘密仓库,护送中共中央重要物资及护送地下党重要情报人员抵达目的地。 巴黎临时红色交通站遭到叛徒出卖,烟缸的二哥资历平精心策划了一个月的复仇大计,用贵婉日记引其兄贵翼入局,破解谜团,铲除叛徒,最后真正的叛谍浮出水面的故事。
  • 作者:恩赐解脱
    从云端跌落成为一名卑微家奴的罗征,无意中把自己炼成了一件兵器。 一道抗争的序幕,就此轰然拉开。 依靠堪比神兵利器的肉身,依靠永不妥协的坚强信念,朝着巅峰步步迈进。 豪强争雄,各族争霸,风起云动。 以法宝之躯,克世间之敌,当罗征睁开眼的一瞬,传说就此开始
  • 作者:齐祈
    高甜,HE,文风轻松,可不看前作小哥失忆要离家出走寻找回忆,为了挽留小哥胖子竟出馊主意诓骗他有女朋友,苦逼木乐乐临危受命开启业余影后模式,手忙脚乱之余木乐乐只只想说:珍爱生命,远离胖子。背景人设延续瓶邪羁绊文《归处吴山》,有兴趣可以戳作者专栏,也可直接食用本文,封面是乐乐小哥。因为小哥开头就失忆了,所以人设会参考怒海潜沙小哥,跟后期小哥有一定出入。内容为日常与下斗掺半,前半部为原创剧情和原创斗,后面衔接重启原著,会改动一些背景设定,重启跟随小哥视角,因为三叔断片过,所以会加入自己的脑洞补全剧情。女主是穿越梗,成长型设定,无逆天金手指,终极在前作得到解决,本文主线与终极无关,女主与木安是姐弟,两人在第一部里与铁三角经历过种种冒险,为生死之交,有一定感情基础。前作故事线接盗笔8,时间线为两年后,2008年左右,没有《藏海花》、《沙海》等内容。本来是坚定磕瓶邪的我,恶向胆边生,于是本文诞生,全程塞糖,不虐。下斗内容纯属瞎编,考据慎入。其实我想过好多次,小哥如果有爱人,他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后来看到三叔的访谈里说小哥喜欢会心疼他的女孩我想,小哥应该有个阳光乐观的女朋友,那个女孩陪他经历过许多,单纯但不愚蠢,充满了生活气息,会心疼他为他着想,可以温暖他,能将一切凡事俗尘的快乐带给他因为我个人觉得,一段合适的感情还是需要互补的,小哥一直以来都仿佛游离在凡尘之外,我希望有一个女孩,能将他带回这世间,给予他众人都可触摸但他却从未感知过的幸福。
  • 作者:Fuiwen
    实不相瞒,我确实很想你。 1 大学时肖虞最精彩的事,别人觉得是她的颜值曾经吸引得三天两头有人堵教室送花;她自己觉得,是与叶幸周谈了一年恋爱。 这一年,感受到了学校第一男神的魅力与浪漫,实力与魄力也是让人崇拜又着迷。 以至于,分手后她感觉是越陷越深,实在难以忘怀。 不过叶幸周研究生考出了国,听他一起出国的舍友说,他一心埋在读书与工作上,爱情什么的,肖虞什么的,他从来没提过。 2 四年后叶幸周毕业回国,两人在他舍友的婚礼上重逢,朝对方微笑点头,都一副校友友情天长地久的模样,谁都没提昔日那一段炙热的往事。 舍友暗示叶幸周,肖虞目前单身,叶幸周说我也单身,单身有罪吗?我不歧视她。 舍友: 肖虞听到了这句话,婚宴结束后在停车场里,把叶幸周按在地上摩擦:不巧,我孩子都有了,我歧视你。 叶幸周自然不信,结果改天,真的见她带着个精致帅气的小男孩在马路兜风。 叶幸周当场愣住了,而后找了舍友打探行情,舍友很给力地确认了消息,还附赠一条更给力的,孩子姓叶。 那日,隐瞒秘密多年的舍友被叶幸周揍得老婆都不认识。 【高亮:孩子亲生的,姓氏问题是有原因合理安排的,文中会有前因后果,拒接没看文就随手点评!】 【高亮:所有剧情在本文中都是正常合理的,请别拿现实参照小说,予以评判。】
  • 作者:丑牛1985
    从地球穿越到紫灵星球的李流,决战场,一战成名!成为国家军部重点后备人才。 斗杀手,杀佣兵,驱逐古武世家。 为保卫国家,领兵作战,杀场染血! 这是从一个小兵成长为铁血将军的故事!
  • 作者:永岁飘零
    专栏预收《我凭实力宠夫》文案在最下方。 —— 本文简介: 做了十五年乖乖女的玉苏,突然得知自己竟然是封神大劫中,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琵琶精。 上辈子出师未捷身先死,玉苏怂了,这辈子,她要猥琐发展,坚决不给臭道士再烧死她一次的机会。 后来,玉苏苟不住了! ——出门旅游,遇杀人犯。 ——剧组打工,遇老鼠精。 ——暗搓搓挖个宝,竟还挖到了某上古战神的脑袋 。 玉苏懵逼:能让我低调点吗? 众人:不能! 某警察:玉苏同学心地善良,锄强扶弱,是个热血赤诚的好公民。 某老道:玉小姐降妖除魔,乃我道门定海神针,我辈之楷模。 被迫处处留名的玉苏: 我是妖精,妖精,还是个被委以重任迷惑纣王的妖精,怎么就成道门定海神针了...... —— CP:努力挣钱赎回自己玉石真身的琵琶精X时刻想要斩天的远古战神 ps:文文现代背景,轻松灵异。 —— 接挡文《我凭实力宠夫》 况曼从末世穿越到古代,成了个刚嫁人的小媳妇。看着挥着锄头,埋头苦干的夫君,况曼叼着草,一脸惬意,觉得种田生活也不错。 种田没种两天,夫君却背上书箱,说要去府城考秀才。 况曼:! 难道我走的不是种田路线,而是科举路线。 嗯嗯嗯,科举好,科举棒,自己以后妥妥是个官家娘子。 然而,官家娘子还没当上,况曼却突然发现,城墙上,那个一身劲衣,身姿飘逸,提着把剑仿佛在和别人决战紫禁城的蒙面高手好眼熟啊。 那高手,似乎,好像......就是她那个去府城考秀才的夫君来着。 —— 孟九重看着一拳把敌人打飞上天,扛着自己就跑的蒙面女子,惊悚了。 这熟悉的味道,这熟悉耳朵这不就是他那个一到晚上,就不知矜持是何物的媳妇吗?
  • 作者:林白
    往昔生活的追忆与重构内心狂想与日常生活互相渗透。耳边灌满一九七五年遥远的风声。有时候觉得,只有经过回忆才能使生活获得灵魂。同时还觉得,没有狂想的生活不值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