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假千金后我一夜暴富了

穿成假千金后我一夜暴富了

作者:胖九九 状态:完本 日期:10-03

修真界大佬秦卿又又又穿书了,变成众叛亲离身无分文的假千金。 真千金:劣质品,滚吧,一分钱也别想带走。 原男主:你怎么能和真千金比,你让我恶心。 所有人都暗戳戳的等着看她笑话。 秦卿嗤笑,头也不回转身上了亲哥豪车。 真千金的下巴都掉了: 蝉联福布斯财富榜的亿万富豪是她亲哥,对她视若珍宝! 她从前对秦卿不屑一顾的男友,也偷偷爱上了秦卿! 连那个她不敢肖想,高不可攀的男人,也对秦卿无限纵容! 于是等着看笑话的众人,也终于发现秦家的小可怜,一跃成为了大佬掌中捧着的心尖尖。…

最新更新第52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胖九九
    连载文求收:《真千金的公主聊天群》 凌霄穿成了书里的配角真千金。 假千金认回了比他们家有钱一百倍的豪门,成为两家团宠。 而真千金是乡下来的又黑又柴可怜兮兮的土包子。 未婚夫:就算是我高攀不起珍珍,也不会看你一眼! 父母:你多跟珍珍学着点,她什么都比你强,愿意教你是你的福气。 假千金含笑答应:我一定好好教霄霄。 然后开始教身无分文的她怎么花一万块。 凌霄下意识看了一眼群。 滴—— 【山阴公主已上线】 【太平公主已上线】 【平阳公主已上线】 【固伦和孝十公主已上线】 全都是历史上最受宠爱的公主。 ———— 基友连载文:《老婆是只果子精》 桃西是只每天很努力,但是一直发不了芽的果子精。 一朝穿书,她穿成豪门文里马上要和傅祁夜离婚并且下场凄惨的恶毒女配。 离婚?下场凄惨? 桃西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幸好种子还在!可这里的营养也好稀薄 直到她遇见了傅祁夜,桃西惊讶的发现:只要和他在一起,自己就能吸收到很多很多的营养! 也许这场婚姻还能再拯救一下? 傅祁夜毫不留情地逼她签了离婚协议。QAQ 那好吧,桃西只好收拾了行李去山里努力吸收营养。 桃西离开之后,傅祁夜得到了一个系统,系统告诉他,他的老婆变成一只果子精,如果不帮她结出果子,他就会家破人亡。 傅祁夜不信邪,结果: 桃西离开的第一天:股价暴跌 桃西离开的第二天:家里失火 桃西离开的第三天:他忽然晕倒被送去了医院 桃西离开的第四天,傅祁夜亲自去山里将她从土里挖了回来。 ———— 本文文案:余霜穿到一本叫《豪门真假千金》的书里, 成为了被抱错拐卖的真千金,书里的炮灰女配。 真千金苦恋男主数十年,却不过是男女主感情的磨刀石, 她摔下山崖,导致容貌被毁,下身瘫痪, 而她苦苦追寻来的男主迅速抛弃她和假千金订婚, 假千金成了影后,众人追捧。 她孤寂一人的躺在小镇的病床上死去。 再次醒来的已经是余霜, 一个做了一千年鬼的前修仙界圣女。 余霜凭借自己丰富的做鬼修仙双栖经验,逆风翻盘。 降维打击各类妖魔鬼怪,重振璇玑派, 受到各种大佬追捧,每天都求着她抓鬼算命, 还不小心在娱乐圈踏上神坛。 私设很多。逻辑死。不要当真。烂尾。
  • 作者:胖九九
    一次采访,她惹上了z市声名显著,换女人如同换衣服的林家霸少。母亲装病,她意外跟他结婚,可某人却越管越宽。顾小小终于反抗,当初不是说好不管各自的私生活。某人嘴角一抹笑,我怎么不记得。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达夫子
    【预收《穿成年代文里的俏寡妇》求收藏~】方应礼是个被同学的猪拱了菜被迫挂科的大三农学生,还没将对方的作业抓来烤乳猪,就魂穿到八零年代初同名同姓的已婚村汉身上。村汉前妻生下娃便撒手人寰,现如今好不容易新妇娶进门,双亲上山采草药遭遇暴雨天泥石流不幸遇难,村里流言纷纷,传他克父克母还克妻,新进门的媳妇肯定也活不长。在如今还讲封、建、迷、信的南方小村,原主硬生生病倒了。醒过来的方应礼,看到围在他身边的三岁奶娃、九岁的双胞胎弟弟妹妹,还有新娶进门的媳妇……他眼前一黑,这不比挂科还难受?眼瞧着,三岁奶娃阿巴阿巴说话还不利索地抓着他衣角喊饿,九岁的弟弟妹妹四肢干瘦营养不良,却乖巧地不哭不闹帮忙干家务活,而新进门的媳妇不离不弃地照顾卧床养病的他。能怎么办?如今他穿过来了,这个贫困的家就要靠他养活。好在种田是他的强项但是娃他后娘你照顾归照顾,别把家里的两块三毛钱拿去买药啊!想要在人生地不熟、生活条件恶劣、科技不发达的八零年代偏远农村发家致富?还是先把崽崽们养大再说不久之后,下地干活的方应礼叹息地瞅着面前的原始肥,捏了捏身边软萌可爱的小奶娃脸蛋,他咬紧牙关、撸起袖子,不就是原始肥,他又不是没见过!后来……方应礼在田里割着水稻老婆在田埂捆着稻穗小孩子帮忙捡穗粒他仰着脸迎着夕晖,这日子好像,过着过着也不赖后来的后来,他们家越过越富裕,搬进了城里,住上了大房子……【注意】1:主打温馨日常,双事业线,慢节奏我流非大爽文。2:没有金手指,男主视觉,女主土著,生活越过越好。3:根据南方穷苦山村的八零年代初为背景,部分地区还未解散生产队(涉及剧透部分不做说明)有私设,男主种田,女主经营,非立即暴富。4:百万长篇,不喜这类文的欢迎点叉,请勿人参公鸡,鞠躬谢谢~(随时补充)——《穿成年代文里的俏寡妇》一觉醒来,吴尧尧穿成年代文的炮灰寡妇。丈夫当兵牺牲后,原主被群里的流氓骚扰,幸好男主赶到,帮原主赶走流氓。原主看上了有女友的男主,嫉妒女主,纠缠男主,最后被男主忍无可忍地赶出村子。流氓色眯眯地来调戏主角,被吴尧尧挥舞着扫帚赶了出去。哪怕变成娇滴滴的寡妇,她也不是好欺负的!只是家里没个男人,她一个寡妇,始终不安全。吴尧尧很快就想到男主他哥——原文里的大反派,不近女色,终身未娶。据说他正在被家里人催婚。他们两个假结婚,搭伙过日子,不是两全其美?*眼看着喜欢作妖的吴尧尧,变本加厉勾搭上了村长儿子,还整天指挥着男人东奔西跑。村里人都等着看热闹。可他们没等到吴尧尧离婚,反倒眼睁睁看着她开办了大工厂,生意红火。高冷的村长儿子成了不折不扣的老婆奴。两个人还生了一儿一女。
  • 作者:丫力很大
    清末1906年叶重穿越到东北,历史的滚滚车轮还会沿着原来的轨迹前进吗?建群了,丫力群(182068542)奉天城(今沈阳)绥远,热河,察哈尔,在今山西,河北以北,辽宁,吉林以西。
  • 作者:蔡骏
    《爱人的头颅》收录蔡骏早年中短篇小说十九篇。作者在时间和空间的迷宫中寻找永恒之爱,然而爱情之花花开有时,人类注定长怀无法解开的忧愁。爱人的头颅千年不朽,灵魂长驻其间,千年来他只爱一个女子;她与爱人的头颅长相厮守,直至进入坟墓,爱尽今生。神秘的白猫化作美女夜夜来伴,恋猫之人是否能放下南泉和尚的那把屠刀?烽火连天,一封家书一路平安,两地之人已生死相隔。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你们顺着长长的城墙根看过来,可以看到她缓缓拉动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 作者:十步行
    一个妖魔横行的世界,一个属于武道的大汉天朝。在这里,流云铁袖可以吞纳风云,降龙十八掌可以撼山断岳,九字真言可以降妖伏魔,太极拳剑可以扭动乾坤。一个因天朝武库失窃,而被遣送至武当的重犯次子。一口因故蒙尘,自封于解剑石后的玄虚刀。当诸强的后代斩断传承,破碎虚空的大门掀开混沌。这是属于一个骑乘龙的蝼蚁传说,长生不死的武林神话!
  • 作者:竹叶糕
    许洛穿越了,睁开眼就是劫匪的分赃现场。因为没继承原主的记忆,误以为自己真是劫匪,所以他选择全都要,独吞价值五千万的钻石!以此实现财富自由后,两个警察却突然找到他,说他是卧底,命令他在道上调查钻石劫案是谁干的,赃物又去向何处。许洛当时整个人都麻了啊!只能反手一套骚操作~PS:本书又名《人在诸天,为所欲为》注:诸天文,浪子,主角略屑,无系统,行事随心所欲,放飞自我,不喜勿入。
  • 作者:Stenly
    在自然的世界中,存在非自然的生物。箱庭之内的魔女,天堂之上的天使,地狱之中的恶魔,亦或者人类的本身。人与非自然的存在的故事,没有主角,倒不如说,每一个被卷入其中的人,都是故事的一份子。当然,如果他们能够活下来的话。
  • 作者:空山烟雨1
    末世降临,怪物横行,地球演变成初级战场。在每个人都拼了命的对抗怪物,以求让自己活下去,以及让自己利用从怪物那里得到的东西,变得更加强大的时候,高枫却凭借着一个商城,屹立在巅峰。俗话说的好,玩游戏,不要用你的青春,挑战富二代的钱包。在这个末世,请不要用你的生命,挑战拥有商城的高枫。
  • 作者:绾童
    日更,秃头码字不易,谢谢大家支持正版。【预收:狼女与结巴王爷、嫁给病弱太子冲喜。求收藏】#龙应当藏在云里,你应当藏在心里。——沈从文————裴灵雪穿书了,成为修仙门派的小师妹。一日她在捉海妖时碰上一条白色巨龙,看它气息羸弱,便好心将它纳入收妖袋,出海后放在无人之境救治。白龙有双漂亮的蓝黑鸳鸯眼,经常一眨不眨的盯着她。可有一日白龙不见了,她以为白龙伤好自行离开了,也没有多想。与此同时宗门里来了一位新弟子,眉目温润谦谦有礼,弱的连剑都提不动,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直到有一日,裴灵雪撞见新弟子满身殷红站在妖怪尸堆中,银白长发随风搅动,于血色中显出一双熟悉的鸳鸯眼,以及龙角。他嘴角噙着温柔笑意步步紧逼,眉眼带惑,语气缓慢:叫你主人?还骑在本宫背上?这时她的脑海冒出一道机械声:叮咚!拯救病娇男配司卿钰任务开启,宿主加油哦~裴灵雪:???莫名其妙修罗场?!*裴灵雪是个福瑞控,所以面对司卿钰半人半龙时最把持不住。做任务第一天:想摸龙角和尾巴,可他是个病娇,自己不敢摸。TT第二天:想摸龙角和尾巴。第三天:依旧想摸龙角和尾巴。……可是龙角一直都摸不到,她只能坐在房间的羊驼玩偶背上、抱着毛茸茸的脖子唉声叹气。有一次被司卿钰发现,从那以后裴灵雪便觉得他开始发疯了,行为也不太正常,因为司卿钰将她的长剑、羊驼玩偶全收走了。裴灵雪颤巍巍的抓着他的肩膀:走、走了一圈儿,够了吧……二人处在深海中,裴灵雪神智模糊,两手抓着她心心念念的龙角,巨大龙首附在她耳边低语:今日阿雪的一圈儿结束,该我了。她被反派送去冥界后,司卿钰红袍披身来找她,全身刀伤白骨森森,唯独一对儿龙角和尾巴是干净无损的。司卿钰轻抚她的面颊,神情暗藏疯狂与祈求:你不需要我了吗?我把龙角和尾巴保护的很好,就怕阿雪摸不到。地动山摇间,司卿钰化为一条白色巨龙,裴灵雪站在龙首之上,与他掀翻了整个冥界。*司卿钰身为龙宫太子,从小听的最多的便是爱苍生、大无私这些话。可是他爱苍生,谁来爱他?直到他碰到了裴灵雪,她就是高高挂起的太阳。有人告诉他太阳刺眼滚烫,不是谁都能触碰的。他偏偏不信,即便会被炽热烫的满身伤痕,自己也要将太阳拥抱。——阅读指南:1.1v1,双c,he。无脑小甜文,文笔有限写的不好,看文图一乐,莫追究那么多,也不用来骂我。2.男主温柔腹黑病娇,严重缺爱,有忠犬属性。女主也有心理和性格缺陷,双向救赎。3.珍爱生命,真实生活远离病娇。4.本文为虚构架空,请勿模仿、勿考究QAQ。————《狼女与结巴王爷》文案:端王沈煜颜如宋玉,拥有天人之姿,性格却少言寡语清心寡欲,是城中闺阁女子倾慕不得的天山雪莲。一日他被仇家暗算,身负重伤逃到一座荒山野岭,命若悬丝之际被一狼女所救。第一日狼女叼着一只新鲜的活鸡回来,刚松口鸡就跑了。第二日叼着一条晕过去的鱼,贴心的放在他嘴边。见他不吃,第三日又叼着一团草回来给他,眼中还带着些许怜悯??……他想告诉她那些东西自己吃不了,不用再费心思,但一想到自己口齿不利的隐疾,便默默闭嘴,阖眼不看她。狼女只会嗷呜嗷呜叫,最终独自离去。直到一日,狼女眼放红光、猛扑上来咬住他的脖子,这时沈煜才发现,她似乎把自己当做了备用口粮……后面察觉仇家寻来,他撑着重伤逃跑,回到王府养伤时第一件事便是让人去找那狼女,可寻了好久都没找到。直到有一日他在万花楼看到熟悉的眼睛,震碎了太师椅扶手。——————沈锦一开始是无名无姓的,是沈煜给她起了名——阿锦。断文识字后她偷偷查了典籍。别来锦字终难偶。原来锦是犹锦书、情书的意思。(诗句源自于宋代柳永,《曲玉管陇首云飞》)于是便跑去跟沈煜说自己要和他一个姓。沈煜,沈锦。在她心里,世上没有比这两个名字更甜的情书了。——————小剧场。下午学堂放课休息期间,阿锦端着一碗刚送来的冰镇冷元子,喜滋滋的往外走去,谁知刚踏出门槛,瓷碗便被飞速闪过的人影扣翻在地。沈煜赶到学堂时便见阿锦蹲在树下哭的双眼通红,且一把扑进他怀里,抽泣着大声告状。坏蛋!阿锦的碗……碗……被扣翻了!元子阿锦一口都没吃上!沈煜抬眼去看,只看到满地狼藉,以及两位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捣蛋鬼。二:一日阿锦从学堂回来,饭也不吃,啃着毛笔眉头紧蹙,一副甚是为难的模样。沈煜看向她边儿上的侍卫。身兼两职帮她提书包的侍卫:夫子布置作业,让家长听写三字经前几句。第二日阿锦胸有成竹的给夫子交上,却没注意到夫子渐渐变黑的脸。那纸上赫然写着叠句:人人之之初,性本本本善。阿锦同学,你是患有口吃不成!————